建筑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2018.8.8338.pdf
二年来建筑专业初设、施工图审图中常见问题不完全汇总 一、总图设计 1、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第 4。2。4 条规定,总图未明确建筑控制线、地下构筑物应采用虚线示意.2、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第 4.2。5 条规定完善竖向设计内容,未注明各建筑物四角标高、地下建筑顶板面标高及覆土高度等;未表明道路道牙做法。3、人防主要出入口周边停车场与建筑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 米,见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第 4.2。1 条规定。有不满足 6m。4、高层建筑消防车回车场不宜小于 15m*15m。不是 12*12。见 GB500162014 第7.1。9 条规定.5、未明确登高操作场地内的道牙为平道牙。消防扑救面局部距建筑小于 5m,不满足 5m.6、未注消防车道的位置、宽度、坡度、承载力、转弯半径、回车场(消防车道尽端处)、净空髙度等;未明确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物之间不设置妨碍消防救援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未注明其下结构、绿地、透水铺装、管道和暗沟等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见 GB500162014 第 7.1.8、7。2。2 条规定。7、未注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长度、坡度符合 GB50016-2014 第 7。2 节规定。8、建筑退线、场地内道路线不清晰.9、“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总平面图”.各类标注应列明相应图例,应符合京民防发201511 号文中的要求。未注明人防主要出入口坐标、人防进排风竖井位置坐标;未标注各防护单元角点坐标(10 米以上的转折点应标注);10、未明确场地和建筑物的无障碍设计内容及范围,应按规划要求明确无障碍停车位的数量及位置,无障碍停车位设计要求见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第 8.10.1条;应明确绿化系统、道路人行系统无障碍通路贯通的设计要求,并符合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 年版)第 3.0.10“城市开放绿地的出入口、主要道路、主要建筑等应进行无障碍设计”的强条规定。11、未按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第 4.3.3 及 4。3.4 条、居住区无障碍设计规程DB11/12222015 第 4。2.1/4。2.2 条规定说明居住区内人行道、人行横道、出入口地面高差等道路无障碍设计内容。12、雨水控制与利用的设计施工图深度应符合北京标字20141 号文雨水控制与利用施工图审查要点和市规发20121316 号文规定,应有比例合适的总图、说明、图例、详图等;表达不全。13、应有硬化面积计算值、绿地总面积、屋顶绿化等;下凹式绿地图例位置;入渗场地耐旱耐淹植物种植要求;透水铺装图例位置、面积比计算值及做法(透水铺装面积不应大于铺装面积);雨水调蓄设施位置坐标、覆土深度、做法详图等;表达不全.14、应注明地下室上部等下凹绿地覆土厚度,应大于 600mm 未注明疏水板等构造做法;透水砖选用应符合透水砖施工与验收规程DB11/T686 规定。应明确具有截污功能雨水口的位置、做法或说明、道牙做法详图等(详图或选图集)。表达不全。15、景观外线绿化等涉及另行委托或二次设计时应明确符合本项目绿建、雨控设计内容的控制性要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表应一致(下凹式绿地面积不一致)。二、设计说明:1、设计依据设计规范不全、和版本过时、无标准编号.2、裙房的类别说法不准确,见建规5.1。1 注 3。3、应明确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疏散净宽占总宽度的百分比,且不应大于 30,见 建规5。5。9 之 3 小条。在计算中有错。4、电梯层门未说明完整性,隔热性的要求,见建规6.2。9 之 5 条。5、管道穿防火墙,其缝隙的封堵措施说法不准确,应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见建规6.3。5 条。6、未明确防火卷帘的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要求,见建规6。5.3 之 3 条。7、应明确外墙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的空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在墙身详图中未画出,见建规6。7。9 条.8、说明中未说明所有人防设备门前的吊钩设置要求。9、如果是装配式建筑应补充装配式设计专篇:应明确哪些单体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设计专篇应按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管理办法(市规划国土发2017407 号)明确本项目各单体的装配式技术方案和预制率,装配式构造详图由厂家完成时,施工图应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 和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第 4.3。1-3、5.3.4、10.3。7 条等对填充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挂墙板间接缝宽、接缝及门窗洞口等防水构造提出二次设计要求。“外墙板接缝处填充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国家标准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 中 A 级的要求”,应明确外挂墙板间接缝宽度,预制外墙板接缝及门窗洞口的防水及密封构造做法,见 10.3。7、5.3。4 条规定。表达不全.10、未明确无障碍停车位数量。11、“人防施工图设计说明。缺人防工程设计审核批准意见书及其文号。12、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指标明细表的格式应与民防部门要求的表格不一致。13、应注明当人防密闭墙有管道穿过时应采取密闭措施,见 DB11/994-2013 第 3.2.8条规定。未说明。14、供战时使用的出入口应设“防护密闭门+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密闭门”.(根据防护类别不同而设防)15、应依据 DB11/9942013 第 3.7。5 条规定完善人防平战转换部位、时限、措施、工程量等。未说明.16、未明确柴油电站的设计内容,见 DB11/9942013 第 3.1.16 条的规定.17、未说明,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滤毒、扩散室等战时易染毒的房间、通道,墙面、顶面、地面均应平整光洁、易于清洗,见 DB11/9942013 第 3。1.63条的规定。19、未说明安全玻璃的使用范围包括玻璃栏板;栏板玻璃应采用夹胶玻璃,并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 第 7.2。5 条规定;玻璃及安全玻璃面积和厚度的选用应符合 JGJ113-2015 第 7.1。1 条规定.20、门窗、玻璃设计(1)未明确铝合金门窗三性指标及铝合金门窗主型材壁厚等指标.铝合金门窗的三性指标应按 GB/T7106-2008 选用。(2)、应按 JGJ1132009 及“发改运行20032116 号”文件,明确安全玻璃使用范围、规格及防护措施。(3)、栏板玻璃应按 JGJ113-2009 第 7.2。5 及 7。2。6 条设计。(4)、落地门窗应采取警示或防碰撞设施。JGJ1132009 第 7.3。2 条(5)、屋面及雨篷玻璃均须使用胶片厚度不小于 0。76mm 的夹层玻璃。JGJ1132009第 8.2。2 条(6)、铝合金推拉门、推拉窗的扇应有防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推拉窗用于外墙时,应设置防止窗扇向室外脱落的装置。DBJ15-302002 第 4。10。3 条,JGJ214-2010第 4。12。4 条(7)、存在平开窗开启扇宽、高尺寸过大的情况,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不利于使用且存在安全隐患.(8)、窗户开启扇面积应符合不同性质建筑通风采光、节能的要求,并考虑窗台及阳台的折算问题.(9)、说明中补充幕墙系统的物理性能指标(抗风压性能、雨水渗透性能、水密性、气密性、热工性能、空气隔声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耐撞击性能、光学性能等),并确定本项目中各性能相应等级及选用数值。21、幕墙设计须进行专项报审。22、未明确外窗与洞口之间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堵.见 DB11/891-2012(2013 版)第3.2.123 条的规定。23、库房类别,应按 GB50016-2014 第 5.4.2 条规定明确民用建筑内附属库房存储物品的火灾危险分类(民用建筑内不得生产和储存甲乙类物品,若为丙 1 类物品时未明确存储理由、储量、防火分隔和收集措施。)24、未注明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 GB50016-2014 第 7.3.8 条规定及国家标准消防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264652011 的相关规定。25、未说明防火墙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见GB50016-2014 第 6。1.1 条规定。26、未说明防火隔墙的砌筑要求,应符合 GB50016-2014 第 6.2。4 条规定。27、应明确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擅自减少、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走道和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等,见 GB50222-2017 第 4。0.1 条;应明确建筑内部消火栓箱门不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与消火栓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顶棚、墙面不应采用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镜面反光材料,见 GB50222-2017 第 4。0。2、4。0。3 条.28、明确建筑幕墙与每层楼板、(防火)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见GB50016-2014 第 6.2。6 条的规定。29、明确金属构件名称及构件耐火极限、燃烧性能,见 GB500162014 第 5。1。2条规定,钢结构梁防火涂料厚度应符合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设计喷、施工与验收规程DB11/12452015 第 5。1.3 强条的规定。30、明确住宅采用复合墙体为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并注明该结构体的耐火极限,见 GB50016-2014 第 6.7。3 条规定。31、锅炉房泄爆设计无说明。32、未注明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材料的选用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 版)防污染、防射线的相关规定,见 1。0。5 条;3。1。1、3。1.2 条放射性,3.2。1 条甲醛,3。6.1 条氨释放量,4。1 条氡,4。3 条室内材料的规定,并不得使用其他国家禁止限制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明确本建筑场地为应进行土壤中氡浓度及析出率检测,并按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2013 年版)第 4。2.4、4。2.5、4。2。6 条规定采取防氡措施;明确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其限量应符合GB503252010 第 6.0.4 的规定。33、按京建材 2007897 号文和 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4年版)规定,应注本工程砌筑与装饰使用预拌砂浆按88J14 干拌砂浆建筑构造通用图集相关标准和规程采用相应的品种和等级,应注本工程用现浇混凝土选用预拌混凝土。未说明 34、装修部分(未说明)(1).地下部分人防工程顶板的底面不应抹灰,见 DB11/9942013 第 3。1.62 条规定;配电室、开闭站顶棚不应抹灰,见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第 4.3.3 条规定。(2).住宅室内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降低安全防护的要求,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 367-2015 第 3。0。4、3。0.7 强条。(3)材料做法表明确室内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4)公共建筑装修用料表中与疏散相关的如楼梯间、前室、扩大前室、公共走廊等,以及配电间的内墙、顶板应为 A 级材料,乳胶漆为 B1 级,达不到 A 级,涂料顶棚和涂料墙面应明确无机还是有机?有机涂料是 B1 级的。大、中、小会议室、VIP 候会室等为铺钉装饰织物墙面,达不到 A 级,需提供厂家检测报告。35、消防专篇不完整,如:增加疏散计算一览表、消防电梯、主要构件的设计选材及耐火极限、防排烟等详细说明。36、无障碍设计说明不完整,如:增加本工程内无障碍住房、无障碍门、无障碍通道及标识等的具体设计要求.三、图纸中的消防、技术规程、通则等方面:1、防火墙与防火隔墙,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开敞楼梯间应用以及基本术语概念不清。2、防火分区区域,汽车库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 60 米,见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第 6.0。6 条规定。有超限。4、进风机房、配电室等设备用房门口车位阻挡疏散通道。5、某些未注明疏散通道尺寸。6、未完善人防墙厚度尺寸、注明未有详图标注的防护门的安装尺寸。7、未注明防化器材储藏室的面积,应符合 DB11/994-2013 第 3。6.7-2 条规定。8、所有防护门安装尺寸是否满足图集安装要求。9、除尘室与集气室之间应表示油网滤尘器位置,应布置在迎冲击波方向,见DB11/994-2013 第 3.4。7 条规定。10、防护单元应示意战时干厕数量,应满足 DB11/994-2013 第 3。6。2-3 条规定。常偏少 11、防护单元专业队掩蔽部,淋浴室的布置有洗消前人员与洗消后人员的足迹交叉,不应交叉,见 DB11/994-2013 第 3.3。14-4 条的规定。13、战时水箱未设置为临战砌筑的水箱间。14、防火分区疏散走道净宽未注,不应小于 1。10m,见 GB50016-2014 第 5。5.18条规定。15、未注明消防水泵房和消防中控室的防水淹技术措施,见 GB500162014 第 8。1。8 条规定。16、锅炉房部分面积大于 200m2,应有两个安全出口,见 GB500162014 第 5.5。5条规定.只有一个出入口。锅炉房泄压方向不得朝向人员聚集的房间,泄压处也不得与上述地方相邻,有违反此条。明确锅炉房的泄压面积和泄压口的位置,应符合 GB500412008 第 15.1.2 条规定。泄压面积不够和泄压口位置不当。还有控制室疏散方向朝锅炉方向,不满足消防要求。17、锅炉房燃气间门不应直接通向锅炉房,地面应采用不产生火花地坪,见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 第 15.1。1-3 条规定.有违反此条。18、不在框架梁上的防火墙未设承墙次梁,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基础或承墙梁柱等承重构件上,并与结构专业图纸核对一致。19、该防火分区的两个安全出口应通过疏散走道连通,不应通过其他功能房间到达。20、设计中某些区域不能通过楼梯间前室到达第二安全出口,22、室外疏散楼梯扶手高度未满足 1.10m,见 GB500162014 第 6。4.51 条规定.23、分界室夹层平面,未表示集水坑等防水、排水措施。见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第 4。3。4 条的规定。24、工程做法内的严寒地区屋面未设隔气层。GB50345-2012 第 4。4.4 条 25、防水层与保护层之间未设隔离层。GB503452012 第 4。4.4 条 26、屋面保护层未设分隔缝,设缝要求应明确.GB503452012 第 4。7.4 条 GB50096-2011 第 5.8。5 条 27、楼梯间首层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1 米。GB50016-2014 第 5。5.30 条 28、担架电梯的井道尺寸不满足 2600X1700MM DBJ03632014第B-G0109条 29、合用前室外窗与相邻门窗洞口的间距不满足 1。0 米 GB500162014 第 6。4.1.1 条 30、出屋面消防电梯机房的门未采用甲级防火门。GB50016-2014 第 7.3。6 条 31、严寒地区屋面未采用內排水。GB503452012 第 4.2.9 条 32、楼梯间中间平台处的外窗应设置防护栏杆,设置后确影响梯段疏散。GB500962011 第 5。8.1 条 33、某些室内栏杆装设后开启扇无法开启。34、消防控制室的疏散门未直通室外或大于 15m。35、消防泵房的安全出口未直通室外。GB50016-2014 第 8。1。6 条 37、消防水泵房的地面低于相邻地下室地面,未采取其他防水措施。38、地下车库地面应设置排水设施。汽车库停车位的楼地面上未设车轮挡;地面应作排水设计,排水坡度1;坡道面层应采取防滑措施.JGJ10098 第 4。1。18、4。1.19、4。1。20 条。地下车库出入口与基地未设置减速措施。JGJ1002015 第 3。1.7 条.39、地下车库未在平面图中标注清楚行驶方向,每层的交通流线应周转顺畅,车道的上下行应标注清楚,包括车道入口及内部车道的转弯半径应满足规范要求.JGJ1002015 第 4.1。10 条 40、汽车坡道转弯处的最小环形车道内半径不宜小于 4 米.JGJ100 2015第4.2.10.5 条,41、环形坡道处的弯道超高不明确。42、地下变配电室未采取防止水淹的措施.43、应绘制墙身大样图明确外墙、地面、与主体交界处及顶板等做法未明确,送排风井出地面的做法未绘制大样图,其他汽车坡道的大样图应绘制,明确坡道采光顶的材质等.44、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设置电动汽车的充电车位。45、丙类库房应为乙级防火门,储藏间等有储藏性质的房间均应为乙级防火门,见建规5.5.18 条、6.2.3 之 4 条.只设置普通门,未设置乙级防火门。46、设备用房开向走廊的门和车库的门在完全开启后净距小于 1。40m,见建规5。5。18 条。47、地下汽车坡道与车库停车区域应用防火卷帘隔开,见汽车库防火规范5.3。3 条。48、室外楼梯周围门窗洞口距室外疏散梯的间距尺寸,不满足建规6。4.5 之 5 条。49、变电站内值班室的甲级防火窗是固定防火窗还是火灾时可自动关闭,未在门窗表中注明,50、防火墙内转角两侧的门窗洞口,其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4m,见建规6.1。4 条。设计中小于 4m 51、楼梯间外墙与楼梯上空的外墙属于防火分区边界,防火墙两侧的外窗间距不满足2m,见建规6.1。3 条。52、地上各层所有有外窗的楼梯间,前室及其合用前室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的水平距离不满足 1m,见建规6。4。1 之 1 条.53、立面救援窗口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 2 个,未对救援窗口的玻璃有相应说明,见 建规7.2。5 条.54、楼梯间在楼层处楼梯间防火门完全开启后应确保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疏散宽度,见建规6。4.11 之 3 条。有不满足。55、楼梯间在地上、地下防火边界处,未做防火封堵。56、大会议室、多功能厅未注明人数,音响室与会议室之间的窗未为乙级防火窗。音响室门未用乙级防火门。57、说明雨蓬玻璃必须使用夹层玻璃或夹层中空玻璃,其胶片厚度不应小于 0。76mm,见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8.2.2 条,未在墙身及门头详图中明确。58、门窗详图中有多个门窗或幕墙没有画出详图,59、核心筒平面中缺少楼梯两侧扶手中心线净尺寸。60、楼梯详图休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校核尺寸,见通则 6.7.3 条,楼梯间挑空处护栏应表示构造做法及高度。61、车库入口段未表示缓坡坡度。62、墙身详图利用玻璃幕墙横向框架做防护栏杆时应明确其抗水平推力,上人屋面玻璃护栏及室外楼梯玻璃栏板、自动扶梯挑空处的护栏也有同样问题.玻璃栏板未明确为安全玻璃。63、卫生间详图中有卫生洁具,单无障碍拉杆的构造做法。1)、居住区内商业建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公共绿地、停车位及活动场地未考虑无障碍设计。(3)、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时仅考虑水平无障碍设计,竖向交通、卫生间等设计未能配套。(4)、无障碍设计不规范,平台宽度、坡道坡度等不符合规范要求,坡道未在两侧均设扶手,坡道标准图选用有误。(5)、无障碍设计候梯厅深度不够(6)、公共建筑内设有电梯时,至少应设置 1 部无障碍电梯。(7)、无障碍设计的门未安装观察玻璃,门把手一侧预留一定宽度的墙面,在门扇下方安装高 0。35m 的护门板,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 15mm 并以斜坡过渡。(8)、在危险地段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64、(1)阳台和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的高度、做法和标注不详或有误,可踏面计算时应注意屋面找坡高度、保温防水层厚度、变形缝突出高度等因素,应注明防护栏杆承受荷载能力,应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2)、楼梯平台或过道净高不应小于 2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 2.2m。有误。(3)、楼梯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 0。50m 时,其高度不应小于 1.05m.(4)、楼梯踏步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有不满足.(5)电动门、卷帘门和大型门的邻近应另设平开门,或在门上未设平开疏散门.(6)、强风、地震地区瓦屋面每块瓦片均未作加固措施。(7)、无楼梯通达的屋面未设上屋面的检修人孔或外墙爬梯。(8)、配电室长度大于 7m 时应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常只设一个。65、(1)上层住户(含复式下层)的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2)、阳台未表达地漏和排水方向、坡度。(3)、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 1.20m,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1。10m。(4)、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时(包括正面或侧面),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防坠落雨篷应超出上部阳台外缘 0.6m。构造未注。(5)、住宅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0.8m 的窗槛墙.有低 0.8。(6)、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 1。0m。有不满足。(7)、住宅建筑中楼梯、电梯直通下部汽车库的出入口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根据 GB500962011 第 6。9.6 条,直通住宅单元的地下楼、电梯间入口处未设置乙级防火门。(8)、住宅未按套数设置信报箱。GB50631-2010 第 3.0。1 条(9)、临空处防护栏杆的净高未符合 GB50096-2011 第 6.1.3 条的要求,栏杆净高应从可踏部位起计算,且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10)、楼梯为剪刀梯时,楼梯平台的净宽不得小于 1.30m。GB50096-2011 第 6。3.4条,不满足 1。3m。(11)、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个单元未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担架电梯的轿箱内净尺寸不应小于 1。6m1.5m(宽深).GB500962011 第 6。4.2 条(12)、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GB50096-2011 第 6.4.7 条。有遗漏。(13)、住宅供轮椅通行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 0.5m的墙面宽度。GB50096-2011 第 6。6。2 条。不满足。(22)、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 2m,七层以下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 1。5m。GB50096-2011 第 6.6。3 条。不满足.(23)、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净宽不满足 1.2m。GB50096-2011 第 6。6。4 条(24)、竖向排气道的出口应高出屋面或平台地面 2m,当周围 4m 之内有门窗时,应高出门窗上皮 0。6m。GB500962011 第 6.8。5 条。有不满足。(25)、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与物业用房等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GB500962011 第 6.10.4 条。有不满足。(26)、住宅室内复式楼梯标注甲方自理或二次装修时,也应按规范在图中注明梯段、平台、踏步及栏杆等相关要求。未注明.66、立面图未按“建规”第 7.2.4 条、7。2.5 条要求画出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及标志。67、消防方面:(1)地下车库出入口处的防火分区墙上未设甲级防火门,并用人防门代替甲级防火门。(2)地下车库出入封闭楼梯间门未设置乙级防火门。(3)汽车坡道出入口处未设防火卷帘。(4).地下室设喷淋系统后一个防火分区面积仍超过 1000 平方米。(非车库用房)(5)地下自行车库防火分区面积超过 500 平方米。(6)柴油发电机房与储油间之间未设甲级防火门,且未采取防止油流散的措施。(以上原因是对规范规定采用甲、乙、丙级防火门的条文内容不够熟悉)(7)设备用房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8)防火门开启方向朝向变形缝。(9)楼梯电梯间合用前室外窗开启面积小于 3.0 平方米。(10)复式楼梯及公共楼梯的护栏采用横栏杆;教学楼梯、阳台、平台、低窗所选栏杆形式易攀爬,不符合规范要求.(11)厨房窗开口的上方应设置不小于 1M 的防火挑檐,应满足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 第 3.3.11 条的规定。(餐厅)。(12)地下室车库安全疏散最大距离超过 60 米.(14)袋形走道尽端的房间室内安全疏散距离越过 20 米。(15)安全疏散出口穿过其他房间方能到达.(16)室内两个安全出口间的距离不足 5 米。(17)面积超过 50、75、120 平方米的多层建筑的房间只开了一个门。(18)位于袋形走道的尽端的只开了一个门的房间,宽度不足 1.4 米.(19)应设防火门的未设防火门,或防火门未向外开启。(20)安全疏散楼梯间与相邻房间的窗间墙,或防火墙两侧的窗间墙,或连体住宅不同单元相邻两户之间的窗间墙宽充不足 2 米。(21)设备用房的门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22)疏散楼梯间的前室布置了其他小房间且将门开向前室.(23)与地下室相通的疏散楼梯下到一层时未做设门分隔等措施。(24)消防电梯未下到地下室,或消防电梯未设前室;防烟楼梯间未设前室.(25)消防登高面面宽不足,或消防登高面无安全出口。(26)消防登高面的道路坡度大于 3,或转弯半径小于 12 米。(27)栏杆高度、构造做法不符合规范要求;低于 0。9 米的窗台未设防护栏 四、人防设计 1、人防设计未符合当地*人防工程建设设计要点的具体技术要求.2、人防地下室图纸的技术指标、平面布置、坡度、构造做法、排水设计与平时建筑图纸有矛盾。3、平面图中各口部、连通口、人防门垛等钢筋混凝土构件的细部尺寸不全,且无相关大样,构造尺寸和空间尺寸未满足相关规范和选用图集的要求。4、人防战时封堵做法标注不详,或封堵方式不当,战时封堵方式应符合人防主管部门关于平战转换的要求.5、抗爆隔墙的做法、长度不符合 GB500382005 第 3.2。7 条的要求。6、两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至少设置一个连通口。GB50038-2005 第 3。2。10 条 7、人防工程染毒区一侧墙面应用水泥砂浆抹光。GB50038-2005 第 3.2。13 条 8、室外出入口设计应采取防雨、防地表水措施.GB50038-2005 第 3.3.14 条 9、无法设置室外出入口的核 6 级人防,人防出入口设置未符合 GB500382005 第3.3。2-2 条要求。10、人防出入口梯段和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人防门洞宽度。GB500382005 第 3。3。5 条 11、应根据掩蔽人数计算通行宽度,战时出入口的门洞净宽之和应满足该防护单元的总通行宽度要求。GB500382005 第 3。3。8 条 12、缺防空地下室顶板防排水设计。GB500382005 第 3.8。1 条 13、人防地下室的战时防火分区面积未符合 GB500982009 第 4.1。2 条的要求。14、汽车坡道入口处的反坡高度应不小于 150mm 15、人防区内需设防火门处不可用普通人防门代替防火门,人防门和防火门设置在同一位置的,构造尺寸和做法应满足两者的安装要求。16、应提供人防应建建筑面积的计算过程,计算方式应规范。17、人防掩蔽人数的计算应按该工程的人防工程建设设计要点的要求进行。18、人防工程概况及设施设备清单(报建)、人防工程指标汇总表应按要求完整填写,并与图纸设计相符。19、注明人防层净高,应满足人防门的安装要求。20、室外疏散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1.10m,见 GB50016-2014 第 6。4。5-1 条规定。21、明确平时排风井是否为汽车库平时排风井,如是,则排风口底部距室外地坪高度不应小于 2.5m,见 JGJ100-2015 第 3。2.8 条规定。22、风井出地面百叶底距离室外地坪高度小于 1.05m,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23、密闭通道入口防护门注明门框墙厚度。24、注明洗消污水集水坑尺寸及做法。(25、物资库垂直运输井门内侧应设可开启防护栏杆(现有百叶不能起防护作用),并注明该栏杆平时加锁,且剖面图应示意该栏杆;排风井应设排风百叶口。地面出口明确高差防止雨水倒灌并设坡道净宽不应小于 2。0m。26、北京人防应注明物资库提升井设置承重不小于 1。0t 的吊钩,见 DB11/994-2013第 3.3。13 条的规定。出口应设坡道。27、注明第二防毒通道入口人防门安装尺寸.第一防毒通道人防门的门框墙厚度 28、排风井人防门门前通道尺寸应不小于 1200。29、完善扩散室和防爆波活门的安装尺寸.30、北京人防剖面:防护密闭门设置于竖井内,其门扇外表面不得突出竖井墙面设置,见 DB11/9942013 第 3。3。9-5 条规定。31、北京人防通风口应注可开启百叶尺寸,不得小于 0.7m0。7m,见 DB11/9942013 第 3.4.3-1 条。32、人防说明没有写清抗力级别。五、节能设计 1、屋面为倒置式屋面,保温层的设计厚度未明确按计算厚度增加 25%取值,见JGJ230-2010 第 5。2.5 条的规定。2、明确玻璃幕墙具体框料类别;未明确各向外窗或玻璃幕墙构造。3、未注明各向通风面积比具体数值.4、未注明建筑体形系数和窗墙比。5、未明确接触室外空气楼板的位置、做法和传热系数。6、未明确与供暖层相邻的非供暖车库顶板构造做法及传热系数。7、未明确供暖地下室外墙热阻。8、种植屋面构造与材料做法表不一致;不上人屋面节能计算过程。9、外墙构造做法与材料做法表不一致。10、采暖与非采暖隔墙构造与平面图不一致。11、建筑围护结构非透光部位保温做法表:种植屋面和不上人屋面未分别列入,未注明屋面找坡层材料。12、直接判定表:屋面、外墙未填构造类型;种植屋面和不上人屋面未分别列入。13、公共建筑入口大厅及单一立面透光面积比未注明和计算。六、绿建设计 1、绿建专篇依据北京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2017 年修订版)规定编制绿建专项说明,应明确参评星级,并按附注填写绿建集成表、记分表;绿建专篇应注明控制项、评分项,按照分项写具体说明。2、绿建说明中未对场地原主要用途、原地形进行简要的介绍,未写明规划用地的性质。3、绿建集成表与绿建说明不一致。4、屋面做法中未注明太阳辐射反射系数.5、总图区域应提供公共交通示意图,未注明公共汽车站线路名称.6、:总图未提供景观室外竖向设计平面图,标明室外人行道、室外活动场地等主要活动广场的竖向标高。有高差处应表示出无障碍设施的做法。7、建筑设计说明中未写明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且满足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 中室内噪声标准中的低限要求;设计说明中未写明外墙及外窗的做法、隔声性能要求。8、建筑设计说明应写明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的做法、门窗的隔声性能、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中的低限要求;材料做法表中未写明外墙、隔墙、楼板的做法及隔声性能。9、配电室、接室位于卧室正下方,不得分;设备机房墙面及顶棚未采用有吸声、隔声功能的饰面材料,不得分。10、建筑设计说明未写明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及排水做法;未提供室外景观种植平面图、苗木表、植物数量计算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