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科技法庭设备使用管理办法422.pdf
1 科技法庭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本院科技法庭设备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科技法庭应有的作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科技法庭是借助于现代数字信息技术的高科技装备,通过扩展、延伸传统审判法庭的功能,适应新的庭审需求,可以为强化庭审效果、提高庭审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第三条 科技法庭系统是专门针对法院审判业务而设计,主要用于实现庭审现场视听资料的实时采集、证据展示、数字存储、网络直播、笔录校对等功能.第四条 技术室负责本院科技法庭系统运行、操作培训及其它应用方面的技术维护工作。第五条 各业务庭指定专人负责科技法庭日常使用与管理工作,如出现设备设障应及时通知技术室,由技术室技术人员负责处理,严禁使用人擅自拆卸相关硬件设备自行修理。第六条 技术室技术人员接到故障通知应立即处理,因故不能立即处理的,及时上报相关领导。第七条 技术室负责科技法庭后台设备的管理与数据存储处理工作.第八条 科技法庭使用人应严格按使用规范和操作流程进行设备的相关应用,自觉遵守操作规范,严禁违反操作流程对设备进 2 行强行开关机等行为。由此而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使用人承担相应责任。第九条 科技法庭相关设备为法庭专用设备,不得用于其它和庭审工作无关的工作,严禁私自将法庭内专用硬件设备搬离法庭挪作它用.第十条 为保证科技法庭网络系统的安全,应使用内网进行存储或转存,严禁随意使用其它移动存储设备。由此发生网络系统安全事故由使用人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一条 严禁在科技法庭系统中安装其它应用软件,严禁卸载科技法庭系统应用软件.第十二条 使用人应爱护科技法庭设备,审判结束后及时按操作规范关闭相关设备.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