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项目合同模版252.pdf
XXX 项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方:乙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文件和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1、项目概况 介绍项目背景 2、项目内容 项目标的内容及范围 3、合同价款 1、货物名称及价格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下表中所列本项目招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品名 规格 型号 产地 厂家 单 位 数量 单价(人民币)总价(人民币)交货 时间 合计:2、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以最终结算为准。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甲、乙双方在此确认,除本合同正文中另有特殊约定外,上述合同总价款已经包括了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与此相关的服务和乙方应承担的风险,合同总价款为甲方在本合同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还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货物的进口关税、增值税、商检费、生产成本、仓储费、二次包装费、各类损耗、异形加工费及乙方内部管理等费用。4、支付方式 以与甲方实际约定为准,自行完善.以上付款均以转帐支票支付。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须先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和税金。5、货物包装、交货、验收 1、货物的包装:1)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该措施应足以保证设备质量与安全。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成功完整交付。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货物的交货: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3、货物的验收 1)合同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所有合同设备的证明文件、技术规程、检验报告等资料;2)签收流程:物流包装外观验证 验证中发生问题的处理(外观合格进入下一环节,外观不合格拒收)客户、项目经理、供应商和监理(如果有)在场情况下开箱验货无问题,各方签认收货确认单办理入库手续有问题,作好记录反馈,不合格产品退回厂家。3)货物签收前必须点数、检查质量证明书是否符合合同交货规定;交验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合同清单相符;验收无误后在收货确认单上签字,并保存供应商的“送货单”。如发现规格质量不合要求,及时做好记录。4)进场入库物资的外观质量、包装、绑扎、标识等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对安全、环保管理的有关规定。6、项目验收及培训 1、验收的依据是系统建设任务书、签订的合同、技术协议以及建设过程中经双方同意增加的约定文件等。2、合同设备完成交货、安装、现场培训、验收合格后,视为合同设备已经交付,交付后风险转移至甲方.3、乙方应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4、若甲方或招标文件对项目验收及培训有特定要求,添加至此处。7、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合同设备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合同设备质保期从乙方完成交付之日起计算。2、保修期内,产品的维修为免费;设备维修服务为上门服务,非甲方人为原因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乙方除无偿更换外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3、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周一至周五 X:00X:00.若电话中无法解决,X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4、若甲方或招标文件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有特定要求,添加至此处。8、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9、违约责任 1、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作出的陈述或保证是不真实或不正确的,该方将被认定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当违约赔偿责任.2、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守约方应以书面通知违约方,并且要求违约方在通知发出之日起一个星期内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违约方在上述一周时间结束时仍未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可以自行选择要求违约方向其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其损失。各方同意损失的计算是自违约发生之日而不是在上述一周时间结束后才开始.3、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从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五日内,乙方仍未按合同履行的,甲方将停止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余款,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1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0.05)的违约金。违约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5)。4、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但甲方未按约定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 1 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款项的万分之五(0。05)作为违约金;但甲方支付的迟延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5%).若延期超过 50 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5、由于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乙方的工作计划提供相应的基础环境、调研环境、原始资料,或者未在约定时间内对乙方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回复,致使乙方延误工期的,甲方应顺延工期,如造成乙方严重待工,甲方应承担待工期间乙方增加的相关费用开支,具体数额由双方另行协商。10、争议解决及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通过解决达成协议时,则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或施工情况,发现合同原计划或方案不尽合理,确实需变更原合同约定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变更理由、修正方案、及变更清单,经双方协商并签署有关文件(作为合同补充附件)后实施;3、因甲方的原因变更需求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交付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30 天内提出;4、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5、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2)本合同约定可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况。12、其它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有与本合同条款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起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签字日期:签字日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