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水害防治制度.doc
各级岗位责任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1 总经理岗位责任1.1 总经理是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对矿井防治水工作全面负责。1.2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1.3 听取公司总工程师和地质防治水科对防治水工作的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从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方面,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重点防治水工程的顺利实施。1.4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负责监督和落实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1.5 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水害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水害伤亡事故。1.6 负责装备物探仪器、地质钻机及其它防治水设备。1.7 负责专业探放水队、物探队伍建立。 2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2.1 总工程师为公司防治水领导小组副组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责任人。2.2 总工程师必须亲自抓好矿井防治水工作,及时组织防治水技术人员按时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防治水年度计划,负责对重大防治水工程的设计和防治水工程施工措施的审批。2.3 负责重点防治水工程的检查验收,并及早解决工程中存在的有关技术问题。负责组织审批矿井探放水设计、断层水、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2.4 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题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2.5 组织地质防治水科每月召开一次水害隐患排查会议。2.6 做好对受水威胁地点的每月一排查、一分析、一预报工作,积极采取水害防治措施,避免水害事故的发生。2.7 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防治水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组织防治水技术攻关。2.8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2.9 负责落实专业探放水队、物探队伍的培训工作。3 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3.1 积极配合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开展防治水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3.2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方针及其它法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文件要求,组织编制防治水业务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及时组织完成文件资料的起草。3.3 协助总经理、总工程师组织制定防治水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季、月计划。根据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编制完善所需的各种资料。 3.4 组织制定防治水各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3.5 建立健全各种地质水文图纸和防治水相关资料的管理制度,实行档案化管理。 3.6 按时按计划安排人员编制、提供地质说明书,并按规定审查报批。地质说明书要便于指导设计、归程的编制和指导生产。 3.7 组织检查地面水害、临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做出处理,做好水情水害预报的审查工作。3.8 负责排查煤矿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组织落实解决措施。3.9 及时安排地质防治水科发出水情水害预报通知单,同时根据生产计划做出地质预报及水情水害预报,通知施工区队根据通知预报采取相应的措施。 3.10 组织防治水新技术学习,抓好推广应用并总结成资料,吸取经验和教训,帮助提高防治水工作水平。 3.11 每季度开始时,负责组织召开防治水专题会议,研究确定防治水工作的重点。 4 技术部长岗位责任4.1 技术部长对矿井防治水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4.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政策及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4.3 负责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审核。4.4 负责矿井防治水的具体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矿井防治水工程。4.5 审查各类水情、水害预报及报表,并督促按时上报。4.6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生产中的有关问题。4.7 积极召开并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会议和水害隐患排查会议,对于排查出的水害隐患要督促积极整改,确保矿井安全生产。4.8 积极参与矿井防治水工程中各单项工程的施工、验收等工作。4.9 按要求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并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支持防治水工作,在人力、物力上提供方便。4.10 审批各水文地质说明书,参加各防治水工程的审查。5 地质防治水科科长岗位责任5.1 地质防治水科科长负责对矿井防治水日常工作的安排。5.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政策及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5.3 负责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5.4 负责组织召开每月一次的防治水工作例会。5.5 经常深入现场掌握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现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汇报总工程师。5.6 组织编制每月的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及时下发到相关队组。5.7 负责对探水设计及临时水害通知单的审核。5.8 负责组织对采掘工作面进行物探工作。6 水文地质人员岗位责任6.1 认真执行国家技术政策、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6.2 为各类工程设计、规程措施提供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及图纸。6.3 抓好矿井防治水和井下探放水工作,保证矿井安全生产。6.4 深入现场了解、搜集整理各种水文地质资料,并及时进行编录归档。6.5 对各种水文地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6.6 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6.7 及时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所有报表工作。6.8 监督矿井防治水工程按质按量地如期完成,并积极参与矿井防治水工程的验收。6.9 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的具体工作。6.10 按时参加矿井防治水会议和水害隐患排查会,并做好记录。6.11 按要求为各个采掘工作面进行物探,并及时提交物探报告,编制探异常区域钻孔设计。7 探放水队各工种岗位责任7.1 探放水队队长岗位责任7.1.1 探放水队队长是探放水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探放水队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7.1.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决定。7.1.3 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并严格考核。7.1.4 负责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坚决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7.1.5 严格执行、督促落实盯班制度;负责处理探放水现场安全生产问题。7.1.6 监督检查特殊工种、岗位工种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7.1.7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7.2 钻机司机岗位责任7.2.1 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本班组工作的布置与领导,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安全生产。7.2.2 负责本班钻机的正常工作,组织本班机组人员在安全施工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地完成队里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7.2.3 负责钻探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和组织开孔,封下套管以及在用设备的正常维护和简单的检修。7.2.4 爱护钻探设备及其相关设备,勤擦试、保养;确保正规操作文明生产。7.2.5 正常钻进时,钻机司机是钻机操作的第一责任人,不得随意离开钻机或是做其它与钻探无关的事。7.2.6 熟悉现场自救、互救常识及避灾路线,发现直接威及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时能带领大家按正确避灾路线撤离。7.2.7 向队领导提合理化建议或反映职工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7.2.8 积极向队领导反映工作动态及职工思想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妥善处理。7.3 钻探记录员岗位责任7.3.1 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钻探操作技能。7.3.2 协助钻机司机抓好本班组的日常工作。7.3.3 认真做好记录整理工作,按“准确、及时、认真、完整”八字方针填写好记录,不伪造数据,实事求是;见标志层时及时向队技术员及值班人员汇报。7.3.4 做好每班的钻具丈量及加减尺工作,必须准确丈量钻具全长或残尺等有关数据。7.3.5 协助队组做好判层工作,对开孔层位、钻具使用规格、孔径、换层深度及漏水情况要一一详细注明,尤其在处理孔内事故时必须准确丈量出残尺,计算出事故发生段的位置,对下一班人员必须“口对口”交接班。7.3.6 负责现场记录交接班;封孔及钻孔结束后将记录带上井交队。7.4 井下注浆工岗位责任7.4.1 认真学习注浆理论,熟悉掌握注浆原理及工艺流程。7.4.2 注浆前认真检查注浆管路完好、畅通情况,注浆前对钻孔进行 10 分钟的放水,读取压力表读数,再向孔内压水,打通岩石裂隙,增加透水性,并将有关数据报给探放水队做好记录。7.4.3 及时与探放水队取得联系,通报井上、下各种有关注浆参数,及时向队领导汇报注浆进展情况。7.4.4 注浆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注浆钻孔,发现异常及改变注浆参数时要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并采取措施处理。7.4.5 注浆期间每小班确保对井下管路巡视一遍,观察是否有跑、渗、漏浆等现象;情况异常时要及时巡视,并观察孔口及其附近有无底鼓及上述现象,及时向队领导汇报处理。7.4.6 注浆结束后负责管路的及时冲洗及注浆孔的改孔更换工作。8 地质防治水科岗位责任8.1 地质防治水科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各类防治水工程计划、设计、措施等的编制,防治水资料的更新、收集整理。8.2 根据生产接续,随时准确掌握现场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分析资料,按要求提供各类地质说明书。8.3 在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部长的领导下,检查、督促各类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8.4 会同通风、机电、调度、安检等部门排查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提出水害处理措施,并督促、检查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8.5 负责钻探、注浆技术及施工管理。8.6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参与编制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及雨季“三防”计划。9 调度室岗位责任9.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决定。9.2 根据具体情况对防治水有关的工程进度等进行现场调度、协调、督促、检查;9.3 负责组织泄水巷道及水仓的及时清挖等工作。9.4 随时掌握生产动态,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重点工程、水害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调度,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积极措施解决。10 机电部岗位责任10.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并全面抓好落实。10.2 组织编制有关矿井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10.3 负责供电、防、排水系统的维护及检修,确保设备管路完好。11 安检部岗位责任11.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决定。11.2 配备经过培训的专职防治水安全管理及监察员。11.3 负责监督检查上级制定的有关防治水规程、规定、条例、措施等的执行情况。11.4 负责盯头、包面的安检员也要负责观察水情,发现有出(突)水征兆时立即向安检部、地质防治水科等有关部门汇报。12 通风部岗位责任12.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决定。12.2 负责安排瓦检员监测监控探放水区域气体检测。12.3 负责水文钻孔、地质钻孔等钻孔的气体检测。13 供应部岗位责任13.1 根据防治水工作的要求,负责防治水设备的采购。13.2 根据“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负责防汛物资的采购,保证在水患发生后防汛物资的及时到位。14 采掘生产队岗位责任14.1 严格按照采掘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初压、周压期间矿压显现情况、面后悬顶处理情况、底板渗水出水等情况。防治水安全责任制一、董事长安全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3、定期组织召开防治水会议,确保矿井防治水所需的资金到位。4、积极引进矿井探放水工作所需的新设备,从资金上保证防治水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总经理安全责任制1、总经理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水工作负有主要责任。2、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确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3、组织做好公司水害防治隐患排查工作,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4、解决好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5、定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公司水害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对重大水害隐患的处理方案,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三、总工程师安全责任制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组织地质防治水科及探放水队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及水害防治工作。3、组织编制地质防治水科防治水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4、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补充勘探)工作,选用钻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富水性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组织分析公司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措施的制定。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6、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应对所有的影响安全生产的充水含水层布设水文观测孔。积极推广先进的水位自动观测技术,以获得准确丰富的水位资料。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四、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的防治水工作,杜绝分管范围内水害事故的发生。3、认真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定期检查各有关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4、确保分管范围内人力、财力满足防治水工作的需要。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五、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监督落实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的落实。3、按上级规定认真组织好老窑水、裂隙水等水灾的排查,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4、监督防治水工作所需资金的落实情况,发现资金、设备、人力不到位有权提出,直至问题解决。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六、机电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机电范围内防治水工作的落实。3、定期组织人员对放水、防水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4、积极组织分管范围内,水灾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分管范围内资金、设备、人力的到位。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七、地质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账。4、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5、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生产安全部门及上级部门。6、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7、编制探放水设计,参与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8、受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负责编制专门的地质说明书,对各类水害因素依据补勘或探查资料作出明确的分析。9、定期搜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的有关开采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对存在的威胁公司矿井安全的问题,要抓紧协调解决,并报告上级部门。10、编制年度矿井防治水安全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负责做好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标定工作。11、及时启封处理达不到现行封闭质量标准要求的钻孔。12、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1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14、负责对矿井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15、负责矿井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16、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17、负责提供矿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18、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19、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处理措施。八、技术部安全责任制1、采掘工程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置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尽量避免大量积水的产生,并确保排泄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2、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必须有排泄水设计及矿井防治水措施。3、审查作业规程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完善可靠的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具备完善的矿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灾路线;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负责组织审查探放水、疏放水设计并组织落实实施。4、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与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5、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6、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7、负责安排对临时水仓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8、负责安排对井下水沟中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9、检查采掘工程质量的同时,负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并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考核。九、调度室安全责任制1、加强水情、水害情况的调度,及时落实处理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异常出水情况,并落实人员、设备等,加强采掘工作面等异常涌水排泄的调度协调。2、发生水灾事故时,立刻指挥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3、每年雨季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编制排放水工程计划,组织抢险队伍,安排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十、探放水作业人员安全责任制(一)探放水队队长安全责任制1、探水队队长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2、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做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助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二)探放水工安全责任制1、在探放水队队长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量及岩性的记录工作。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生产安全联系制度地质防治水科与生产、调度、安检、掘进、回采等部门,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书(单)进行。一、与设计专业的联系 1、采区设计所需采区地质说明书, 在设计前两年提交委托书。 2、生产区队所需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在接到委托书后 15 天内提交,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在接到委托书后 30天内提交。3、小型设计所需地质防治水资料应事先与地质防治水科联系,商定提交时间。二、与掘进队的联系1、各类巷道开口时,技术部应提前提交开工通知单通知地质防治水科,以便及时设计探放水措施。2、地质防治水科在调查和物探时,掘进队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3、巷道在掘进前,地质防治水科必须按规定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探放水队进行探放水工作。4、地质防治水科应按月向掘进队提交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三、与回采队的联系1、综采工作面围成后,地质防治水科必须按规定对工作面进行坑透。2、地质防治水科应按月向回采队提交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对重大水患要立即整治除险。总工程师是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管理,按要求配备足够的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地质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等,不断促进公司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公司矿井各个采掘工作面要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适合我公司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防治水技术,查明我公司井田内的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我公司及周边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公司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分煤层充水性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公司矿井要认真排查治理井田内及其周边矿井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在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防治水治理措施。各类巷道在开掘时要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采掘工作面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采掘工作面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专项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探放水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工作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五、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矿井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六、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状态,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供应部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煤矿企业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七、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必须配备足够的地质及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业探放水设备和队伍,制定落实防治水措施,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八、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有关措施。1、 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2、 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3、 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中矿井水害防治提供依据。4、 在接近采空区或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在未探明掘进前方的情况时,严禁采掘作业。5、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6、每年汛期前的地面“雨季三防”检查,对矿井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7、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其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9、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室汇报并听从调度员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10、地质防治水科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11、矿井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12、每年雨季前对井下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挖,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13、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14、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分期整理,掌握涌水量的变化规律。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给防治水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指导,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 公司必须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加强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领导,并明确责任。总经理是公司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总工程师是公司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地质防治水科是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探放水队主要负责公司的探放水工作;各采掘队长对本区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第一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安检部对防治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2 公司要建立完善的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和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3 公司必须根据矿井主要水害类型制定水害防治措施、地面防治水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机构、人员、设备设施、资金“五到位”。带压开采区域必须有采区防治水措施和预案;矿井防治水工程(包括井下水文地质探测)在施工前必须有主管技术人员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批、落实和考核制度。4 地质防治水科必须按要求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和中长期防治水规划。防治水计划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中长期防治水规划每 35 年编制一次。5 地质防治水科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总工程师每季度组织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或防治水专项检查,对排(检)查出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四定”表,限期整改。6 新开采、开拓的工作面必须利用钻探、物探等手段,提前查明构造赋存状况及水文地质条件。查明小煤矿破坏区及积水范围,提出防治水技术分析报告及预防措施。新掘进工作面必须超前探水并编制探放水设计。对带压开采的区域原则上应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并对带压开采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制定承压水体上开采的防治水技术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7 在生产过程中定期对公司采空区地面裂缝、塌陷坑等进行观察,对裂缝位置、走向、范围、周边水体、是否容易充水等情况要详细记录。8 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采掘工作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 262、264 条之规定。掘进巷道与积水体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巷道高度的 10 倍;在水淹区下方近距离煤层回采时,隔离煤、岩柱尺寸不小于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加上保护带厚度;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布置放顶煤工作面必须符合防治水规范要求。9 对允许带压开采的矿井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69 条要求,制定安全措施;对必须采取疏水降压或注浆加固底板等措施才能带压开采的矿井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 270 条要求,制定并采取安全措施。10 水文技术人员要及时收集各种水文地质资料,及时分析、整理;对井巷穿过的含水层和揭露的突水点要重点进行观测。及时完成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及必须的水文地质图件,水害预测预报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有关要求;及时完成防水煤柱、防治水措施、防治水工程设计等编制和报批工作。井下涌水量观测表、水情水害预报、充水性图纸等各种水文地质资料及图件应及时编制及填绘。11 严格遵照煤矿水害防治的“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截、排”五项综合治理措施。按照煤矿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在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分析、预测预报,并提出防治处理措施;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可能构成水害威胁的区域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综合技术手段查明水害隐患,并提出水文地质分析报告,井下探放水工作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探老空水钻孔超前距不得小于 30m。对查明的水害隐患必须先治理后开采。12 煤层底板水害防治要视具体情况采用疏水降压或底板注浆方法。疏降前要改造排水系统,增大排水能力,必要时建立防水闸墙以保证安全。13 严格控制井田边界,不能越层越界开采,更不能破坏井田防水煤柱;对在可能导水的断层、裂隙(带)、陷落柱附近或地表水体、松散层下采掘必须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接近断层时,对防水煤柱要进行复查,煤柱附近开切眼时,必须先探后掘,随时对防水煤柱进行探查,探查后所有钻孔必须封孔。所有防水煤柱内不得随意进行任何采掘活动。14 对采掘面将揭露的勘探钻孔,必须提前查清钻孔封孔质量,对封闭不良钻孔必须采取重新封孔或留设防水煤柱等措施。15 有明显突水预兆的地点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6 条撤出受水威胁地点作业人员。16 地面防治水方面,所有井口必须高出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在季节性河床、河谷区禁止开采露头煤;冲击层下或水体下开采必须控制开采上限,保持防隔水煤岩柱的完整性;报废的井筒、钻孔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充填封闭;所有和井下相通的钻孔井口必须有防灌水措施;严密监视地面水体、井下涌水的变化情况,及时疏通泄洪通道,封堵导水裂隙。17 认真做好老窑积水的调查工作,并对调查资料进行认真分析。对小煤矿的调查工作应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调查内容要求进行,不仅要调查井田内及周边小煤矿的生产及越层越界情况,更要调查了解小煤矿及老空区的开采层位、积水情况,以及对我公司井田的威胁程度或水力联系,并搜集和积累准确的井下测绘资料。对小煤矿、老空区积水资料一定要反复分析核实,判别可靠程度,指出疑点和问题。对老空区积水的调查资料必须依据其可靠程度在有关图纸上真实反映。18 对越层越界的井巷必须准确测绘上图。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 260 条、煤矿防治水规定第 100 条规定做好对老空积水的防治工作。19 新水平、新采区投产前,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提前施工正式水仓,完善排水系统;回采工作面初采前排水系统必须完善,能力达到正常涌水量 2 倍以上。20 保证安全供电,主排水泵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对水仓、水沟要及时进行清挖,确保水仓的空仓率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 50%以上;井下所有防排水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数量、能力满足规程要求。21 水文技术人员要定期对井下进行水文观测,对井下涌水量观测应每月不少于三次,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加强对井下出水地点:如井筒、本矿及相邻煤矿采空区、可疑地点等的出水口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进行定期测定并详细记录在案。22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的防治水专题会议,对公司防治水工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制定相应措施。23 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多种形式开展防治水宣传和培训,重点加强对水害认识、突水预兆、防治水措施、预案、避灾撤人路线、自保互保意识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矿井避灾演习,增强和提高职工的防治水意识。24 积极推广和应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科技含量,建立和完善煤矿水害防治的技术支撑体系。对于适应本矿区地质条件的防治水技术方法和手段应选择应用。25 严格审批程序: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由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井田边界煤柱、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勘探成果报告、疏水降压或注浆堵水等防治水工程设计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上级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除井田边界煤柱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及排、放、堵、探、截水的施工设计由公司组织编制审批。各类地面防洪工程设计和实施计划、成果报告等由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探查水压大于 2Mpa 的探放水设计,由总工程师审批批准。26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有关规定:地质防治水科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对在防治水工作中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组队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章人员或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者给予处罚。预测预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落实“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切实做好矿井水害的预测预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 地质防治水科技术人员首先要熟知井田内水文地质情况,并收集齐全水文地质资料和对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摸底。在水文条件不清或有水患威胁区域进行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须认真做好水害预测预报工作。2 水害预测预报工作要年有年报、季有季报、月有月报,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质防治水科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预报内容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由公司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审定同意后下发。3 开拓、掘进、回采工作面设计批准后,设计部门根据设计,下达任务委托书,由地质防治水科根据设计委托书认真分析各工程地所在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可能存在的水害隐患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提交单项工程的水文地质资料和水情水害预报。4 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5 水文技术人员要密切关注矿井内各地区涌水量的变化情况,及时对水害作出预测预报,并编写出相关防范措施。6 加强矿井内各区域水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为今后的预测预报工作提供资料来源。7 各施工单位在接到水害预测预报后,须精心准备探放水工作,切不可麻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