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股份:罗曼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PDF
1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曼股份” 、 “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44号)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73号)等有关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8142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号)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0号)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1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的有关业务规则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 )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 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中止发行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中止发行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内容如下:点关注,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2 荐机构 (主承销商) ” )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市场情况、荐机构 (主承销商) ” )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可比公司估值水平、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27元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投资者请按 27.27 元元/股股在在 2021 年年 4 月月 14 日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年 4 月月14 日日 (T 日) , 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日) , 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申报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按申报时间 (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4 月 1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8、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1 年 3 月 23 日、2021 年 3 月 30 日和 2021 年 4月 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罗曼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2,1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2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罗曼股份”,股票代码为“60528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简称为“罗曼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07289”。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 )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2,167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 8,667 万股,本次发行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300.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66.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7.27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E5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截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1.02 倍。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59,094.0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239.21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2,854.88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52,854.88 万元。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日(2021 年年 4 月月 14 日),任一配售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 年年 4 月月 14 日(日(T 日)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 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 27.27 元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且不得超过过 190 万股。万股。 网下投资者在网下投资者在 2021 年年 4 月月 14 日(日(T 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 2021 年年 4 月月 16 日(日(T+2 日)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前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 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5 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备案信息为准,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 年年 4 月月 14 日(日(T 日日)09:30-11:30、13:00-15:00。 2021 年 4 月 14 日 (T 日) 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且在 2021年 4 月 12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1 年 4 月 12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6 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 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8,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 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1 年年 4 月月 16 日日(T+2 日日)当日)当日 16:00 前前,网下网下投资投资者者应应根根据据网下发行网下发行初初步配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4 月 16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7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21 年年 4 月月 14 日(日(T 日)日)15:00 同时截止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1 年 4月 14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一、(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2021 年 3 月 23 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罗曼股份 指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1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 2021 年 4 月 14 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8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2,167 万股,本次发行仅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 8,667 万股,本次发行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3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66.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7.27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59,094.0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239.21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2,854.88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52,854.88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查询。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1 年 4 月 14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9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 50倍以上但低于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100倍以上但低于150倍 (含)的, 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 50 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T+1 日)在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2021 年 3 月 16 日(周二)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 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2021 年 3 月 17 日(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 12:00 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 12:00前) 2021 年 3 月 18 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2021 年 3 月 19 日(周五) 关联关系核查 2021 年 3 月 22 日(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申购股数 2021 年 3 月 23 日(周二) 刊登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一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招股说明书 、 招股说明书摘要 10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2021 年 3 月 30 日(周二) 刊登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1 年 4 月 6 日(周二) 刊登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2 日 2021 年 4 月 12 日(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21 年 4 月 13 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21 年 4 月 14 日(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 15:00 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21 年 4 月 15 日(周四)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21 年 4 月 16 日(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2021 年 4 月 19 日(周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21 年 4 月 20 日(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11 2021 年 3 月 18 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 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收到 3,04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782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12.86 元/股-27.27 元/股,拟申购总量为 2,418,470 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核查确认, 7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21 个配售对象未按照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 “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 )的要求提交核查资料或提供材料但未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资格审核,为无效报价。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 1”的配售对象。 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进行了关联关系核查,有 11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38 个配售对象属于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及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禁止配售情形,为无效报价。该类配售对象名单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 2”的配售对象。 (三)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申购报价后, 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2,955家, 配售对象为 12,223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上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全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报价的中位数为 27.27 元/股, 加权平均数为 27.24 元/股, 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 27.27 元/股, 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 27.19 元/股。 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元/股) 27.27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27.24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27.27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27.19 (四)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1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 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 27.27 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剔除, 对于申报价格为 27.27 元/股的配售对象报价不做剔除。 本次最高报价为 27.27 元/股,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由于最高申报价格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因此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的最高报价部分占拟申购总量比例为 0%。 (五)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剔除报价最高部分后,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27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价格”)。 (六)有效报价投资者 本次初步询价中,有 1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7 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27.27 元/股,为无效报价。该类配售对象名单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低价剔除”的配售对象。 申报价格等于发行价格 27.27 元/股,且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配售对象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2,945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 12,176 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303,400 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购价格及有效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13 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七)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分类代码: E50) , 截止 2021年 3 月 19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1.02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1 年 3 月 19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含当日)(元/股) 2019 年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19 年静态市盈率(倍) 002963 豪尔赛 15.95 1.81 8.81 605178 时空科技 47.00 3.88 12.11 300506 名家汇 4.56 0.23 19.83 835035 华彩信和 0.55 0.02 27.55 832709 达特照明 1.18 0.29 4.07 算数平均值算数平均值 14.47 注: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 27.27 元/股对应的 2020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 (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21 年 3 月 23 日、2021 年 3 月 30 日和 2021 年 4 月6 日,提请投资者关注。 三、网下发行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14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 2,945 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共计 12,176 个,其对应的申购总量为2,303,400 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通过申购平台查询其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及代码、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 2021 年 3 月 17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期间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二)网下申购流程 1、 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 (T 日) 9:30-15:00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录入申购信息, 包括申购价格、 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27.27 元/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同时不得超过 190 万股。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在、网下投资者在 2021 年年 4 月月 14 日(日(T 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 2021 年 3 月 16 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21 年 4 月 16 日(T+2 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1 年 4 月 16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15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获配数量、 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21 年年 4 月月 16 日(日(T+2 日)日)16:00 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1 年年 4 月月 16 日(日(T+2 日)日)16:00 前到账。前到账。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 申购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 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 的 网 下 发 行 专 户 信 息 及 各 结 算 银 行 联 系 方 式 详 见 中 国 结 算 网 站(http:/)“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 其中,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 QFII 结算银行托管的 QFII 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 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5289”,16 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5289”,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 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 2021 年4 月 20 日(T+4 日)在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T+2 日 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 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21 年 4 月 20 日(T+4 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对网下发行过程、配售行为、参与配售的投资者资质条件及其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资金划拨等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以上(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