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PDF
1 安徽鑫铂铝业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保荐机构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 “ 管理办法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8142 号) (以下简称“ 业务规范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 “ 配售细则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 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 ) 、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2018279 号) (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 。 鑫铂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发行与配售,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0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2 月 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2 月 1 日(T 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2 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购价格按照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到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将不得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若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于 2021年 2 月 3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下,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2 月 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将违约情况报违约情况报送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次中3 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次日起 6 个个月(按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转换公司债券券、 可交换、 可交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的的网上网上申购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新股、存托凭证、可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可交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的次数合并计算。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和 2021 年 1 月 29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 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7.17 倍(截至 2021 年 1 月 27 日(T-3 日) ) ,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18.08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低于中证指数公司 2021 年 1 月27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8,722.94 万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 39.31%;净利润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 9,097.7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3.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所有者的净利润 8,373.18 万元, 较去年同期增加 40.96%。 公司预计 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23,110.09 万元至 26,338.23 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 8.10%至 23.20%;预计 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10.00 万元至 2,710.00 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 30.00%至 59.41%;4 预计 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0.00 万元至 2,210.00 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 14.00%至 47.33%。上述 2021 年第一季度预计经营业绩数据系公司初步预测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扣非归母净利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公司通过深化与优质客户的持续合作,积极拓展新能源光伏行业、轨道交通行业、汽车轻量化等行业的优质客户。特别是在新能源光伏行业,公司已成功进入行业第一梯队企业晶科能源、隆基股份、晶澳科技的供应商体系,已成为新能源光伏产业链中的重要供应商。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及市场拓展优势,通过不断加大与现有客户合作的同时,充分展示与行业龙头客户合作的经验,不断导入新的大型客户,增加公司的产出规模,保证公司收入不断持续增长。同时,公司继续深化铝型材及铝部件行业的价值延伸, 提升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以保证公司产品盈利状况的不断改善。但公司也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若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动、公司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公司营业收入减少,将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净利润发生大幅波动,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2,661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为 42,383.6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8.08 元/股,发行新股 2,661 万股计算,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8,110.88 万元, 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 5,727.2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383.60 万元。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5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66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118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鑫铂股份”,股票代码为“003038” ,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 2,661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1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61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9.87%。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华林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林证券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T-3 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购价格按照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到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 剔除的申购量将不得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若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0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6 (2)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3)全部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 4,026,660 万股。 4、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48,110.8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2,383.60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21 年 1 月 25日(T-5)日在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巨潮投资网(http:/)查询。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2 月 1 日(T 日) ,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21 年 2 月 1 日(T 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 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18.08 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参与网下申购网下申购时,时,投资者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获配后在在 2021 年年 2 月月 3 日(日(T+2 日)缴纳认购款。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 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导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7 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资格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将剔除不予配售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1 年 2 月 1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2021 年 2 月 1 日 (T 日) 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且在 2021年 1 月 2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 (以下简称 “市值” )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1 年 1 月 28 日(T-2 日)前 20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5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 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 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1 年 1 月 28 日(T-2 日)日终为准。 8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1 年年 2 月月 3 日(日(T+2 日)日)16:00 前,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 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售结果公告 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 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 16:00 前到账。前到账。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 并按照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 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 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规范填写备注。 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 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应根据网上摇号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资金交收义务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年 2 月月 3 日(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1 年 2 月 1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1 年 2 月1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二、 (五)回拨机制” 。 9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 “六、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T-5 日)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以下简称“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 。 本 次 发 行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及 相 关 资 料 可 在 巨 潮 资 讯 网()查询。 10、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鑫铂铝业 指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 指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66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 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 1,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老股转让 指 持有公司股份满 36 个月以上且自愿发售的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行为 网上发行 指 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1,06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10 投资者 指 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法人及其管理的自营业务或证券投资产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网下投资者 指 网下投资者指符合 2021 年 1 月 25 日(T-5 日)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和申购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 可参加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为除参与网下报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并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有效报价 指 指初步询价中网下投资者申购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报价部分,同时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有效申购 指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 日 指 指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和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 2021 年 2 月 1 日(周一)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一)初步询价 2021 年 1 月 27 日(T-3 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 2021 年 1 月 27日 (T-3 日) 15:00,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 4,008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2,736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8.08元/股22.98 元/股,拟申购数量为 4,062,700 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二)(二)投资者核查投资者核查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对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递交核查材料、11 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进行了核查。同时,对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私募基金的配售对象,是否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进行了备案并提供了产品备案或私募基金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了核查。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配售对象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的,均已按照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供了产品备案或私募基金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有 6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5 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 1家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 61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6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 共有 3,954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2,660 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条件,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4,038,500 万股,上述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18.09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股) 18.08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18.08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18.08 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资格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将剔除不予配售剔除不予配售。 12 (三)剔除最高报价(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部分有关情况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购价格按照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少至多、 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按照申购时间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得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本次最高报价共剔除 1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33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为 10,560 万股,剔除比例为 0.26%。该类配售对象名单见 “附表: 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中被标注为 “高价剔除” 的配售对象。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18.08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元/股) 18.08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18.08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18.08 (四)(四)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08 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18.08 元/股。 本次初步询价中,4 家投资者管理的 4 个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低于 18.08 元/股,为无效报价。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为 3,935 家,其管理的13 配售对象家数为 12,623 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4,026,660 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名单、报价及拟申购数量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网下投资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将拒绝向其配售。 (五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 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截止 2021 年 1 月 27日 (T-3)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7.17 倍。 本次发行价格18.08元/股对应的2020年扣非摊薄后净利润的市盈率为22.98倍, 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661 万股,全部为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60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13%;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61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9.87%。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14 格为 18.0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2、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四)募集资金(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 42,383.6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8.08 元/股,发行新股 2,661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8,110.8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727.28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383.60 万元。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T-5 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1 年 2 月 1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1 年 2 月 1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无锁定期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15 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T+1 日)在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率公告 ” )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T-5 日 2021 年 1 月 25 日(周一)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日 T-4 日 2021 年 1 月 26 日(周二)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 (当日 12:00 截止)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当日 12:00 截止) T-3 日 2021 年 1 月 27 日(周三) 初步询价日(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时间为9:30-15:00) T-2 日 2021 年 1 月 28 日(周四)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T-1 日 2021 年 1 月 29 日(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 、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21 年 2 月 1 日(周一)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 15:00 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21 年 2 月 2 日(周二)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21 年 2 月 3 日(周三) 刊登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及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申购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至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T3 日 2021 年 2 月 4 日(周四)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21 年 2 月 5 日(周五)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16 (七)锁定期安排(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