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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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PDF
1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辉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 实施细则 ” )(深证上2020484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 (中证协发2020121 号)(以下简称“承销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关于明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证协发2020112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通知”)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 2 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 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 弃购股份处理等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 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 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以下简称 “战略配售” ) (如有)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的相关安排”。 2、 发行人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对象网下发行对象:符合网下投资者通知中确定的条件及要求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3 4、 初步询价、 初步询价: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21年8月3日 (T-3日) 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参与创业板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参与创业板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3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 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 相关申报一经提交, 不得全部撤销。拟申购股数, 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 相关申报一经提交, 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元, 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2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2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万股的整数倍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200万万股。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1,200万股,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行数量的48.29%。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 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 参与初步询价时,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 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 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2021年年7月月27日(日(T-8日)日)的资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超过其向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与本次参与本次能辉科技能辉科技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在2021年年8月月2日(日(T-4日日)12:00前将前将资产证明材料通过民生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资产证明材料通过民生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https:/)提交)提交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如特别提示一: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如实向保实向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 确保其填写的荐机构 (主承销商) 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 确保其填写的 配配 4 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及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配售对象为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配售对象为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和私募基金等产品的, 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即和私募基金等产品的, 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即2021年年7月月27日 (日 (T-8日)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 配售对象为自营投资账户的, 以公司出具的初步询价日前第的产品总资产为准; 配售对象为自营投资账户的, 以公司出具的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即五个工作日即2021年年7月月27日(日(T-8日)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为准。上述证明材日)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为准。上述证明材料需加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民生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上传的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民生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上传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 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 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与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 若不一致, 所造成的后果金规模与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 若不一致, 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二:特别提示二: 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 便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资产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 便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 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资产规模核查功能。 要求网下投资者规模, 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资产规模核查功能。 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按以下要求操作: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如实填写截至)如实填写截至2021年年7月月27日(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合理确定申购规模, 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合理确定申购规模, 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 网下剔除比例规定、 网下剔除比例规定: 在初步询价结束后,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对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资格进行核查,剔除不符合本公告“三、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及核查程序”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将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应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排序; 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 按照申购时间 (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的时间记录为准)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申购时间也相同的, 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并且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所有符合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 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 5 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10家。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聘请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6、延迟发行安排:、延迟发行安排: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 社保基金、 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的,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 10%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 5 个工作日发布 1 次以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 10%且不高于 20%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发布 2 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 20%的,在网上申购前至少 15 个工作日发布 3 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7、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所有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网下投网下发行部分,所有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按照比例进行限售处理,限售比例为资者,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按照比例进行限售处理,限售比例为10%, 若不足, 若不足 1 股向上取整计算。 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股向上取整计算。 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6 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限售期自本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 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的相关安排”。 8、市值要求:、市值要求: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1 年 7 月 30 日(T-5 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创业板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创业板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万元(含)以上。其他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机构投资者及其管理配售对象账户在该基准日前询价的网下机构投资者及其管理配售对象账户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个交易日(含基含基准日) 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准日) 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万元(含)以上。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市值应当以其管理的各个配售对象为单位单独计算。 网上发行对象为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账户且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在 2021 年 8 月 4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可在 T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每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最高不得超过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最高不得超过 10,500 股。股。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 9、 网下网上申购:、 网下网上申购: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发行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8 月6日 (T日) 。 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 2021 年 8 月 6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网下申 7 购情况于 2021 年 8 月 6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七、回拨机制”。 1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股申购。 11、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8 月 1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本次发行因网下、 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2、 中止发行情况: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13、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申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8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事项。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年修订),能辉科技能辉科技所所属行业为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专业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专业技术服务业”(行业分类代码为(行业分类代码为M7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 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 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 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 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73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1 年 7 月 7 日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56 号文同意注册。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能辉科技”,股票代码为“30104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 9 2、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3,737 万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14,948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的 25.00%。 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86.8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七、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485.15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65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4、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 日(T-3 日)的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须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深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8月5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21年8月4日(T-2日)刊登的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 10 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与核查程序”。 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向其进行配售。向其进行配售。 7、综合考虑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2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2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200万股。配售对象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8、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8 月 5 日(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关联方核查结果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0、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八、网下配售原则”。 11、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1 年 7 月 29 日(T-6 日)登载于深交所网站(http:/)及巨潮资讯网()的上海能辉科技股 11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 一、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一)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1、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73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1 年 7 月 7 日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56 号文同意注册。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能辉科技”,股票代码为“30104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 2、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以下简称 “战略配售” ) (如有)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 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包括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请见本公告“三、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及核查程序(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5、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 (以下简称 “发行新股” ) 3,737 万股。本次发行不安排老股转让。 12 (三三)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 3,737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14,948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的 25.00%。 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86.8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七、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485.15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65 万股, 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最终网下、 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 2021 年 8 月 10 日 (T+2 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三三)定价方式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四四)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若不足1股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 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13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的相关安排”。 (五)(五)本次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T-6 日 2021 年 7 月 29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等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询价资格申请材料 网下路演 T-5 日 2021 年 7 月 30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询价资格申请材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网下路演 T-4 日 2021 年 8 月 2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询价资格申请材料(截止时间 12:00)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12:00 前) 网下路演 T-3 日 2021 年 8 月 3 日 初步询价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9:301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如有) T-2 日 2021 年 8 月 4 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 日 2021 年 8 月 5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21 年 8 月 6 日 网上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日(9:3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21 年 8 月 9 日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21 年 8 月 10 日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点 16:00) T+3 日 2021 年 8 月 11 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21 年 8 月 12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价的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