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能源:世茂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PDF
1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能源”或“发行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73 号,以下简称“ 上市管理办法 ” )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 业务规范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 配售细则 ”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 投资者管理细则 ” )等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 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 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 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 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报价剔除规则、网上网下申购网上网下申购及及缴缴款款、弃购股份处理、弃购股份处理等等方面方面,具体内容如下:,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发行人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荐机构(主承销商) ”或或“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2 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为 14.18 元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T 日) 。 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日) 。 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 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报价格上后的询价结果, 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 (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 由后到前的顺序排间 (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 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 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序,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 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申购。 (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签结果公告”) ,于) ,于 2021 年年 7 月月 2 日(日(T+2 日)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年 7 月月 2 日(日(T+2 日)日终有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3 数量的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个月(按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1 年 6 月 8 日、2021 年 6 月 15 日、2021 年 6 月2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12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A 股股票简称为“世茂能源”,股票代码为“605028”,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世茂申购” ,网上申购代码为“707028”。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 )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东方投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4,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 2,4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 (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1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4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15.3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 。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5.78 倍。本次发行价格 14.18 元/股对应的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0.46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56,7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475.0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0,245.00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50,245.00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在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https:/)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T 日) ,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5 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T 日)日)9:30-15:00。只有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 方可且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14.18 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 (上海) 和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 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备案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资格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T 日)日)9:30-11:30、13:00-6 15:00。网上申购简称“世茂申购” ,网上申购代码为“707028” 。 2021 年 6 月 30 日 (T 日) 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且在 2021年 6 月 2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1 年 6 月 2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6,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 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1 年 6 月 28 日(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7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1 年 7 月 2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7 月 2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 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 年 7 月 2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8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1 年 6月 30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于 2021 年 7 月 1 日(T+1 日)在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以下简称“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中披露。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 (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告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 )和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 本 次 发 行 的 招 股 意 向 书 全 文 及 相 关 备 查 文 件 可 在 上 交 所 网 站()查询。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世茂能源 指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东方投行 指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本次发行 指本次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以确定价格发行 2,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9 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1,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 2021 年 6 月 1 日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除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市值符合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有效报价 指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中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T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一)股票种类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二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新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4,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4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600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三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1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4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15.3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四四)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50,245.00 万元。若本次发行10 成功, 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56,72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6,475.0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0,245.00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50,245.00 万元。 (五五)回拨机制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1 年 6 月 30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低于 150 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低于 50 倍(含) ,则不进行回拨。 2、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在 2021 年 7 月 1 日(T+1 日)刊登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11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2021 年 6 月 1 日 (周二)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 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通过东方投行报备系统提交核查材料 2021 年 6 月 2 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通过东方投行报备系统提交核查材料 (当日 12:00 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备案截止日(当日 12:00 前) 2021 年 6 月 3 日 (周四) 初步询价 (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时间为 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2021 年 6 月 4 日 (周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2021 年 6 月 7 日 (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2021 年 6 月 8 日 (周二) 刊登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摘要 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 发行公告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2021 年 6 月 15 日 (周二)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2020 年 6 月 22 日 (周二)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T-2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21 年 6 月 29 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21 年 7 月 1 日 (周四)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21 年 7 月 2 日 (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2021 年 7 月 5 日 (周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21 年 7 月 6 日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12 (七七)锁定期安排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八)拟上市地点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一)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情况 2021 年 6 月 3 日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 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共收到 3,23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4,015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 报价区间为 10.19 元/股-15.93 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3,817,500 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 (二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 有 3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8 个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见 “附表: 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中被标注为 “无无效报价效报价 1”的配售对象; 2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4 个配售对象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禁止配售范围,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 2”的配售对象;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2021 年第 3 号) ,有 1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 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 3”的配售对象;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 其余 3,19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3,902 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 报价区间为 10.1913 元/股-15.93 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3,706,070 万股。上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登记和备案。 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元/股) 14.18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14.14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14.18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14.11 (三三)剔除最高报价)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有关情况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 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 14.18 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剔除,7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8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8,0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剔除无效报价后)的0.06%。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高价剔除”的部分。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元/股) 14.18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14.14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14.18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14.11 (四四)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14 价最高的部分后,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18 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14.18 元/股的 3,114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3,688 个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拟申购数量合计 13,496,590 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购价格及有效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本次初步询价中,7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06 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 14.18 元/股,具体参见 “附表: 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中被标注为 “低于发行价低于发行价” 的部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 。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5.78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2021 年年 6 月月 3 日前日前20 个交易日均价个交易日均价(含当(含当日日)(元(元/股)股) 2020 年年 每股收益(元每股收益(元/股)股) 2020 年静态市年静态市盈率(倍)盈率(倍) 002479.SZ 富春环保 6.46 0.3242 19.93 600982.SH 宁波热电 3.44 0.1461 23.55 600719.SH 大连热电 3.60 0.0248 145.16 算术平均值算术平均值 62.88 注:1、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 2、2020 年每股收益采用扣非前后孰低的口径。 本次发行价格 14.18 元/股对应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 20.46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 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15 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 (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销商)已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21 年 6 月 8 日、2021 年 6 月 15 日和 2021 年 6 月 22 日,提请投资者关注。 三、网下发行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 13,688 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 13,496,59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T 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