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PDF
1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华旺科技” 、 “发行人” 或 “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4 号)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1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 “ 业务规范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 (以下简称 “ 投资者管理细则 ”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0 号) (以下简称 “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 及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 )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 告 。 关 于 初 步 询 价 和 网 下 申 购 的 详 细 内 容 , 请 查 阅 上 交 所 网 站(http:/)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 网上网下申购、 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年 12 月月 17 日(日(T 日) ,其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投。投资者在资者在 2020 年年 12 月月 17 日(日(T 日)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需缴付申购资金。 2、初步询价、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或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申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申2 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记录为准) 由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记录为准) 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的 10%。当最高申购价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可低于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股申购。 4、网、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下投资者应根据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于于 2020 年年 12 月月 21 日(日(T+2 日)日)16:00 前,按最终确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年 12 月月 21 日(日(T+2 日)日)日终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的股份由股份由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具体中止条款请见本公告 “十一、 中止发行情况”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具体中止条款请见本公告 “十一、 中止发行情况” 。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股、 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 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3 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 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 发行人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5,402.10 万元, 比去年减少 14.0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078.75 万元,比去年增长 36.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25.50 万元,比去年增长 34.72%。 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67,030.83 万元,较 2019 年 1-6 月同比减少 17.56%,主要系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和疫情影响,发行人装饰原纸销售价格和销量有所下降。 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75.5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17.24 万元,较 2019年 1-6 月分别同比增长 69.28%、70.94%,主要系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原材料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装饰原纸业务毛利率上升增厚了盈利。 发行人 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9,793.63 万元,较 2019 年 1-9 月同比减少 12.71%;2020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281.2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104.26 万元, 较 2019 年 1-9 月分别同比增长 55.13%、58.14%。 发行人预计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0,285.63 万元, 较 2019 年度同比减少9.14%,主要系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和疫情影响,发行人装饰原纸销售价格和销量有所下降。 发行人预计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578.30 万元较 2019 年度同比增长 32.20%,主要系发行人预计 2020 年度原材料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装饰原纸业务毛利率上升增厚了盈利。上述 2020 年度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利润承诺。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华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096.67 万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A股)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03330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股票简称为 “华旺科技” , 扩位简称为 “华旺科技” ,股票代码为“605377”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07377” 。 4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 华旺科技所属行业为 “造纸和纸制品业”(C22)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进行。 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 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网下 IPO 系统用户手册_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5,096.67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20,386.67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5,096.67 万股(含本数)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0,580,700.00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0,386,000.00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00%。网下和网上投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 (即 2020 年 12 月 10 日 (T-5 日) )的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 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 只有符合只有符合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5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 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在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 ” )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初步询价及配售。 5、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T-1 日)进行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0 年 12 月 15 日(T-2日) 刊登的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本次发行不举办现场推介会。 6、本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0 年年 12 月月 11 日(日(T-4 日)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申购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 且只能有一个报价, 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中信建投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1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1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 330 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 0.01 元。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0 年 12 月 16 日(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6 9、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7 日(T 日)的 9:30-15:00。 发行发行公告 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公告 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 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在网下投资者在 2020 年年 12 月月 17 日(日(T 日)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 T+2 日缴纳认购款。日缴纳认购款。 10、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1、本次网上申购日为 2020 年 12 月 17 日(T 日) 。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 2020 年 12 月 1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进行新股申购。网上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投资者申购日(T 日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T+2 日日根据中根据中签结果缴纳签结果缴纳认购款。认购款。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2、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七、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 13、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八、网下配售原则” 。 14、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一经发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7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0 年 12 月 9 日(T-6 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 的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 一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T-6 日 2020 年 12 月 9 日(周三)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5 日 2020 年 12 月 10 日(周四)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 12:00 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 12:00前) T-4 日 2020 年 12 月 11 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T-3 日 2020 年 12 月 14 日(周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8 T-2 日 2020 年 12 月 15 日(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20 年 12 月 16 日(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20 年 12 月 17 日(周四)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 15:00 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20 年 12 月 18 日(周五)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20 年 12 月 21 日(周一)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2020 年 12 月 22 日(周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20 年 12 月 23 日(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荐机构 (主承销商) 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二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 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时间应达到五年(含)以上。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但投资者能证明所受处罚业务与证券投资业务、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互相隔离的除外。 9 3、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机构投资者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4、监管部门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5、 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即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即 2020 年年 12 月月 9 日,日, T-6 日日(含当日) )为基准日,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含当日) )为基准日,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投资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在该基准日前者,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 1,000 万元(含) 。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万元(含) 。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 6,000 万元(含) 。市万元(含) 。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6、 网下投资者指定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得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也不得为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7、若配售对象类型为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须在 2020 年 12 月 10 日(T-5 日)12:00 前完成备案。 8、若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除公募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之外的配售对象的任一级出资方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则该等私募基金须在 2020 年 12 月 10 日(T-5 日)12:00 前按以上法规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9、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2020年12月10日(T-5日)12:00前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https:/)完成注册、配售对象选择及报价相关材料提交工作,并经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认证。 ” 10、下列机构或人员将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10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第、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母; 过去 6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按照业务规范 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黑名单所列示的投资者。 第、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11、 配售对象应、 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申购, 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规模。 符合以上条件且在 2020 年 12 月 10 日(T-5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且已开通 CA 证书的网下投资者和股票配售对象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在初步询价将在初步询价及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11 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 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 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投资者若参与投资者若参与华旺科技华旺科技询价,即视为其向发行人及询价,即视为其向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承诺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网下询价及配售的情形。 如因投资者的原因, 导致诺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网下询价及配售的情形。 如因投资者的原因, 导致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二)网下投资者向中信建投证券提交的材料要求和提交方式(二)网下投资者向中信建投证券提交的材料要求和提交方式 1、时间要求和注册网址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 须按照相关要求在2020年12月10日(T-5日)12:00前注册并提交核查材料,注册及提交核查材料时请登录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 (网址: https:/) 。 2、注册 登录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https:/),根据网页右上角操作指引的操作说明(如无法下载,请更新或更换浏览器),在2020年12月10日(T-5日)12:00前完成用户注册并提交核查材料。用户注册过程中需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 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用户。 由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会在投资者材料核查过程中以短信或者电话反馈进展,请务必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全程保持手机畅通。 3、配售对象选择 注册信息经审核通过后, 用户将收到主承销商发送的 “审核已通过” 的短信。请按如下步骤在2020年12月10日(T-5日)12:00前完成配售对象选择; 第一步:点击“首页华旺科技参与询价”链接进入投资者信息填报页面; 第二步:选择拟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并点击“提交配售对象”; 第三步:根据不同配售对象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所需提交的材料模板均在提交资料页面右上角的“下载模板”处)。 4、提交报备材料 (1)有意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标准的投资者均需提交 投资者参与新股网下询价与配售的承诺函 。 投资者需在 “模板下载”栏目中下载模板,加盖公司公章并上传相应扫描件。 12 (2)有意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标准的投资者均须向中信建投证券提交关联方基本信息表。投资者需在“下载模板”中下载模板,填写完整并上传。提交关联方基本信息表时需上传EXCEL版及盖章版PDF文档。 (3)若配售对象属于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投资账户、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和个人自有资金投资账户,则无需提供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除此之外的其他配售对象均需在“下载模板”中下载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整并上传。提交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时需上传EXCEL格式文件及盖章版PDF格式文件。 (4)提供产品备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需要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 需提供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效的备案确认函的盖章扫描件或备案系统截屏等其他证明材料。 (5)以上步骤完成后,点击提交并等待审核通过的短信提示(请保持手机 畅通)。 本次投资者报备材料无须提交纸质版。 提交投资者报备材料过程中如有无法解决的问题, 请及时拨打010-86451547、010-86451548。 投资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将相关投资者提交的报价确定为无效报价。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出资方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核查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者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13 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三、初步询价三、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符合管理办法及投资者管理细则要求的投资者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T-5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并办理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数字证书, 成为申购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T-4 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3、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 且只能有一个报价, 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同一个拟申购价格, 该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1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1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330 万股。 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 0.01元。 4、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在 2020 年 12 月 10 日(T-5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的; (2)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 (3)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330 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4)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不符合 110 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拟申购数量不符合 10 万股的整数倍,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5)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投资者格核查文件的; 14 (6)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网下投资者条件的;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8)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的网下投资者; (9)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定的其他情形。 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四四、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指机构法人或个人)的数量不少于 10 家。有效报价投资者的认定按以下方式确定: (1)当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小于 10 家时,中止发行; (2)当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不少于 10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即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有效报价投资者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拟申购数量为有效拟申购数量。 五五、老股转让安排、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5,096.67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非限售股股份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