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亚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PDF
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华亚智能华亚智能” 、 “发行人”或“公” 、 “发行人”或“公司” )司” )根据根据证券发行与承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第 144 号号) () (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管管理办法理办法”)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第 173 号号) 、 首)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中证协发2018142 号号)(以下简称 “ 业务规范 ” )(以下简称 “ 业务规范 ” )以及以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2018279 号,以号,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票。 1. 本次发行流程本次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申购及缴款等环节等环节的重点内容的重点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敬请投资者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持有深圳深圳市场非限市场非限售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以下简称 “市值” ) 的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以下简称 “市值” )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19.81 元元/股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1 年年 3 月月25 日(日(T 日,申购日)日,申购日)通过通过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深交所” )交易系统并交所” )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代其进行进行新股申购;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应根据 2021 年年 3 月月 29 日(日(T+2 日)日)公公告的告的苏州华亚智能苏州华亚智能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年3月月29日 (日 (T+2日)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2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东吴证券”)包销包销; (5)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次中签后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网上申购。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 发行人发行人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及同日刊登在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 证券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时报和证券报和证券日日报报上的上的苏州华亚智能苏州华亚智能科技科技股份有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申购: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C33)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2.41倍(截止T-3日,即2021年3月22日) 。本次发行价格19.8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截止T-3日, 即2021年3月22日) ,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 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2,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4,959.08万元。 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19.81元/股、发行股份数量2,000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3 金总额为39,620.00万元, 扣除本次发行预计发行费用4,660.92万元 (不含税) 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4,959.08万元, 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3.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重要要提示提示 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54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亚智能的股票简称为“华亚智能” ,股票代码为“003043” 。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 (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 ) 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华亚智能” ,网上申购代码为“003043” 。 3.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6,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8,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19.81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4 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5.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39,6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660.92 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959.08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发行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T-2 日)在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查询。 6. 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 (T 日) 9:15-11:30、 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1 年 3 月 23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1 年 3 月 23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0,000 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如申购数量未超过 20,000 股,但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则超过上限部分为无效申购。 (4)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要进行缴款。 (5) 申购时间内, 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 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5 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7.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申购日)15:00 截止。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15:00 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每个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原则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2021 年 3 月 26 日(T+1 日)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指定媒体公布中签率。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T+1 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8.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公告的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3月 2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次中签后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按个月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6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网上申购。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9. 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T+4 日)公告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 ,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10.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11.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2021 年 3 月 23 日(T-2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2.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 释释 义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华亚智能 指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方式直接定价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T 日/网上申购日 指本次发行网上发行申购日,即2021年3月25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一)股票种类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二)发行数量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 2,0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后流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5.00%。 网上发行股票数量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 (三)发行价格(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81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8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C33),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2.41倍(截止T-3日,即2021年3月22日)。本次发行价格19.8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四四)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 19.81 元/股、发行新股 2,00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6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4,660.92 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959.08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请查阅2021年 3 月 23 日(T-2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五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T-2 日 2021 年 3 月 23 日(周二) 披露招股说明书 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 、 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21 年 3 月 24 日(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 、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21 年 3 月 25 日(周四)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21 年 3 月 26 日(周五)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 日 2021 年 3 月 29 日(周一)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 日 2021 年 3 月 30 日(周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发行结果和包销金额 9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T4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六六)锁定期安排)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七七)拟上市地点)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二、网上发行网上发行 (一)(一)网上申购时间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 (T 日) 9:15-11:30、 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二)申购申购价格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9.81 元/股。 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C33)。截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2.41 倍。 本次发行价格 19.81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截止 T-3 日,即 2021 年 3 月 22 日)。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T-3日前日前20个交个交易日均价(含当易日均价(含当日)(元日)(元/股)股) 2019年年 扣非前扣非前EPS (元(元/股)股) 2019年年 扣非后扣非后EPS (元(元/股)股) 对应的静态市对应的静态市盈率盈率-扣非前扣非前(倍)(倍) 对应的静态市对应的静态市盈率盈率-扣非后扣非后(倍)(倍) 宝馨科技 4.25 0.1197 0.1123 35.51 37.85 科森科技 9.23 -0.3767 -0.4123 - - 10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T-3日前日前20个交个交易日均价(含当易日均价(含当日)(元日)(元/股)股) 2019年年 扣非前扣非前EPS (元(元/股)股) 2019年年 扣非后扣非后EPS (元(元/股)股) 对应的静态市对应的静态市盈率盈率-扣非前扣非前(倍)(倍) 对应的静态市对应的静态市盈率盈率-扣非后扣非后(倍)(倍) 通润装备 6.08 0.4283 0.4231 14.20 14.37 今创集团 15.16 0.5003 0.4468 30.30 33.93 算术平均市盈率算术平均市盈率 26.67 28.72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1年3月22日(T-3日) 注: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 19.81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0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且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华亚智能”,申购代码为“003043”。 (四(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1 年 3 月 25 日 (T 日) 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且在 2021年 3 月 23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五五)网上发行方式)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在指定时间内 (2021 年 3 月 25日 (T 日) 9:15-11:30、 13:00-15:00)将 2,000 万股“华亚智能”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六)申购申购规则规则 1.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21 年 3 月 23 日(T-2 日)前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1年 3 月 25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11 2.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0,000 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如申购数量未超过 20,000 股,但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则超过上限部分为无效申购。 3.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5. 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七)申购程序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 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 (T-2 日) 前 20 个交易日12 (含 T-2 日)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 日 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 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 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由按照每 500 股确定为 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九)配号与抽签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 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21 年 3 月 25 日 (T 日)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13 2021 年 3 月 26 日(T+1 日) ,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T+1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 年 3 月 26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 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十)中签投资者缴款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 应依据 2021 年 3 月 29 日 (T+2 日) 公告的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次中签后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按个月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网上申购。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21 年 3 月 30 日(T+3 日)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1 股。 (十(十二二)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14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 (十(十三三)中止发行)中止发行 1. 中止发行的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2. 中止发行的措施 T+3 日 16:00 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十(十四四)余股余股包销包销 网上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 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负责包销。 15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 年 3 月 31 日(T+4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 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三、发行费用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四四、发行人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发 行 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 5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彩男 联系电话: 0512-66731999 联 系 人: 杨曙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 范力 联系电话: 0512-62936311、62936312 联 系 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发行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 3 月月 24 日日 (本页无正文, 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