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细则.docx
安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细则 安顺煤矿机电设备治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顺煤矿机电设备治理,提高机电设备治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运转,促进安顺煤矿机电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的顺当进展,从我矿实际状况动身,特制定本治理细则。 其次条 本细则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备治理规程、煤矿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矿内全部机电设备及员工。 其次章 设备治理机构职责 第四条 机电科作为矿设备主管部门,对全矿的机电设备进展统一治理。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规划的编制、催货、入库验收、编号、调拨、大、中、小修、更新、改造、租赁、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治理,并参加新设备的设计及选型工作。其详细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治理的方针、政策,制订本矿设备治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 2、负责全矿设备(包括租赁设备)规划、大修规划编制及治理工作。 3、负责全矿设备租赁工作。 4、负责全矿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 5、负责全矿设备内部调拨工作。 6、负责效劳、指导、监视本矿所属各单位的设备治理、定期召开设备治理专业会议,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推广先进阅历、新技术、新工艺。 7、参加新设备的到货验收工作。 8、负责设备修理的组织验收工作。 9、负责设备检修规划的组织及落实工作。 10、负责全矿配件规划的编制、审批和上报工作。 11、负责全矿机电安全技术改造工程的审查工作。 12、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设备的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13、帮助教育培训部门对机电运输系统职工进展培训、技术考核。 14、对特大、重大机电事故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或打算。 第五条 负责指导使用单位对设备正确使用、操作、细心维护、安全运转并确保其保持完好和高效使用。 第六条 全矿机电设备治理到达9051标准,即设备综合完好率为90%以上,设备待修率不大于5%,事故率不大于1%。 第七条 机电科设备治理组对全矿机电设备实行帐、卡、图、牌板治理、编号治理,做到属性准、用户清、状态明、做到帐、卡、物、图、牌板五对比。设备治理组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清查,依据清查结果,准时修改帐、卡、图、牌板。 第八条 设备治理组除定期清查设备外,对各单位设备使用状况,要不定期进展清查,对发觉的问题准时安排整改或进展惩罚。 第九条 设备治理组对每起设备损坏丧失事故要组织追查分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展惩罚、通报。 第十条 设备治理组每月召开一次设备治理例会,通报设备使用状况,分析设备治理存在问题,总结当月设备治理状况,布置下月设备治理工作。 第三章 设备出库(领用)、移交治理 第十一条 由机电科统一治理和调拨全矿的机电设备,调动矿内各单位的设备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各种理由阻挡调拨,不听从机电科调拨的,对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二条 各单位的设备治理员由机电队长兼任,领取设备时,必需由队设备治理人员到机电科办理设备领用手续。原则上必需先办理手续,后出库(抢险、救灾除外),没有出库手续的设备严禁出库。急用设备必需经值班矿领导同意、调度室签字后,可先出库后办理手续,但其次天队设备治理员必需到机电科补办有关手续,否则罚队设备治理人员50元/天。 第十三条 设备领用人员负责对设备完好、防爆性能进展全面检查,并进展必要的试验。设备一经出库,消失的问题经机电科鉴定是由生产厂家或检修单位造成的,由生产厂家或检修单位负责,否则由领用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 对正在运行的设备或需撤除的设备变更使用单位时,由机电科组织原使用单位和接收单位到现场清点设备,之后双方设备治理人员到机电科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必需在两天内办理完毕,否则对责任人处50元/天的罚款。对移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由原使用单位按规定期限进展处理,逾期没有处理完,对原使用单位罚款300元,并按问题大小作价由接收单位处理,作价款从原使用单位工资款中扣除转给接收单位,期间消失的一切影响及后果由原使用单位担当。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由机电科相关人员将移交单复印件分别交库房及设备台帐治理员各一份, 使用单位凭移交单到机电科办理消帐手续,因交接不清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机电科及原使用单位参加交接人员负责处理完毕,并对以上责任人各处100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 各单位需更新设备时,必需持相关单位证明到机电科办理领用手续,更新后必需在三日内将旧设备准时升井入库,并到机电科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每迟办一天罚款50元。 第十六条 各单位领用井下新增设备,必需提前五天以规划形式通知机电科设备治理员,领用时持设备规划单到机电科办理有关手续并领取设备。 第十七条 全部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需有出、入库单据、有设备编号。各单位设备治理人员要依据设备出入库状况准时整理设备台帐,每月26日前各单位应对其使用设备自查一次,并由设备治理员到机电科核对设备的使用状况,做到帐、卡、物、地点相符。不按规定要求核对的罚设备治理员50元/次。 第十八条 对偷用或私自挪用机电科及其它单位设备的,一经查实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并限期交回,设备损坏的,一切费用由责任单位担当。 第十九条 全矿的设备图纸资料由机电科统一整理、建档、登记、保管。矿属各单位需要查阅和复印时,应办理登记手续,并且要按期归还。若损坏、缺页或到期不还者扣除押金,并依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次十条 各单位领用或更换新设备时,应由机电科查验设备使用期限,按市场化治理标准进展登记,超期闲置不变的,罚滞纳金。 其次十一条 全部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需到达完好标准,否则,罚机电科设备治理员50元/台。 第四章 设备入库验收 其次十二条 新设备入库按下述手续组织验收: 1、由矿供给科牵头,组织机电科专业人员参与共同开箱检查清点,开箱后,首先取出装箱单,核对随机附带的各种文件、说明书、图纸、工具附件等数量是否与装箱单相符,并仔细核对该设备是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2、观察设备状况,检查有无磕碰损伤、缺少部件、明显变形、受潮、锈蚀等状况。 3、大型设备无法入库的,验收后要摆放整齐,上有盖、下有垫,不准露天存放。 4、设备、工具、附件及备件要登记建帐,严禁擅自开箱,乱拿零件、工具等,违者严厉处理。 5、设备的图纸、技术资料供给库管员交机电科档案治理员存档保存并办理交接手续。 6、依据检查验收状况,照实填写设备开箱检查验收单,有关人员要在验收单上签名。设备治理员要依据设备开箱检查验收单对设备进展编号、造卡并记入设备入库单及设备台帐。 7、开箱检查中发觉的问题应准时向领导反映,并向厂商或设备供给单位提出质询,通知供给单位派人进展处理。 其次十三条 修复的设备入库按下述手续组织验收: 1、设备治理组组织有关人员参与验收。 2、据下达的修理任务单,对修理工程逐项进展检查、试验,所修理的设备要到达完好要求,防爆电气设备必需到达防爆标准,并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签发防爆检查合格证。 3、依据检查验收结果,填写设备检修验收单,发放验收合格证。 4、设备治理员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建帐、造卡。 其次十四条 井下回收设备的入库、验收: 1、由设备治理员按设备领用清单逐台(件)检查清点数量,观察部件有无丧失,损坏。损坏丧失的要报告设备主管人员,并按规定对使用回收单位进展罚款。 2、设备治理员对入库设备零部件等进展逐项登记。 3、设备治理员要准时建立设备回收台帐并登记造册。 4、对损坏设备准时编写规划报科长、机电矿长审批后安排修理。 5、对需检修设备由设备治理员组织检修单位、回收单位进展拆检,并按第三章相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其次十五条 机电队应对入井的设备严格把关,设备入井前使用单位必需交验由机电科开据的设备入井证,入井的电气设备必需有设备编号及防爆检查合格证。(抢险救灾等紧急状况可经值班矿领导同意后由调度室安排入井,但使用单位必需在次日补办相关手续,否则罚当班调度员及使用单位责任人各50元/台),没有入井证及防爆合格证的设备严禁入井。否则,对机电队赐予50元/台次的罚款。 其次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设备零部件。发觉一次罚款500元。并限期交回,每推迟一日罚款50元直到交回为止。如因生产急需拆、卸设备部件的,由使用单位打借条,由机电科科长签字前方可拆卸。但使用单位必需在十日内把所拆件交回,安装完好。每推迟一日对单位责任人、领用人员各罚款50元直到交回为止。 其次十七条 各单位在使用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时,其随机配件不经机电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一经发觉,对使用单位进展100元/件次的罚款。 第五章 设备回收治理 其次十八条 机电科应随时把握设备动态,闲置设备应准时安排回收,由使用单位送入供给仓库,严禁井下积压设备,回收设备应保证零部件齐全完整,机电科及供给科有关人员必需全面仔细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造成设备损坏和附件丧失的要赔偿,当时无法确定的设备可暂打封条,并在13日内由机电科、供给科、使用单位共同拆检后再进展处理。 其次十九条 设备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必需准时把井下闲置的机电设备或机电科下发回收单的设备回收到井上,并送至指定位置。对设备升井后,私自乱放不准时交回的,除按文明施工检查奖罚方法惩罚外,另赐予该单位50元台天的罚款。假如因没有准时回收而丧失的,对回收单位按原值的1至2倍罚款,另对单位责任人处200元/台的罚款,全部罚款从该队当月工资总额中扣除。 第三十条 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部件一并收回。否则按50元/件进展惩罚。有标志牌(治理牌板)的必需将标志牌一并收回,否则按50元个进展惩罚。 第三十一条 设备使用单位(或矿指定的回收单位),应按机电科下发的设备回收单按期回收,超过期限按50元/台天计罚。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回收的设备推到大巷口车场后,要准时通知机电队、调度室将设备运至井底车场,设备在大巷口或大巷中存放两天以上时,对机电队罚款30元台天,直至设备升井为止。 第三十二条 对井下更换的坏设备、附件要准时升井进展检修。发觉工作面存放有坏设备、附件时罚使用单位50元件,当班损坏更换的除外。发觉备用设备丧失时,对使用单位按原价进展惩罚。 第三十三条 工程施工完毕后,不需要的设备应由原使用单位(维护单位) 准时撤除升井。各使用单位应在工程完毕接到设备撤除通知后,在要求期限内将设备升井,交指定位置维护保养。超过书面撤除通知单要求期限仍没有升井或升井后未将设备运到指定地点的单位,除按超用设备提取租赁费外,另罚该单位机电队长100元/人 。 第六章 井下电气设备及防爆电器治理 第三十四条 全部机电设备(包括低值易耗品中的小型电器)的入井、按以下方法执行: 1、各队设备治理员持设备出库单(或调拨单)到机电科办理防爆设备入井许可证,办理完毕将入井证井口联交机电队当班井口负责人,井口负责人按程序检查无误前方准设备入井。 2、特别状况下急需入井的机电设备,可经机电科值班人员检查无误后,报请当天值班矿领导同意并由值班调度员签字批准后,方可入井。但使用单位必需在其次天到机电科防爆检查组补办入井许可证。否则,罚使用单位设备治理员或经办人50元台天。 3、各单位设备治理人员应集中妥当保存设备入井许可证,以便上级领导及矿设备检查组的检查核对。设备入井许可证在该台设备升井后或在设备检查中被设备检查组认定不得连续使用时,书面通知该设备使用单位,该入井许可证自动失效。 4、矿防爆检查组应对每台入井的机电设备进展登记入册。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入井设备使用状况,发觉无有效许可证的设备,对使用单位和责任人罚款100元台。由检查组对该设备检查后确定补办许可证或停用。 5、电焊机等非防爆设备确需入井时,凭当日有效的井下使用电气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入井,否则,拒绝入井该设备。 第三十五条 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包括本安电器),各使用单位要加强治理维护,确保其隔爆性能良好,一经发觉失爆,每处赐予责任单位10000元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各加罚100元。 第三十六条 井下电气治理严格执行三大爱护细则,否则,经检查发觉以下状况进展惩罚。 1、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台台上架,间距符合标准;小型电器应上板,否则,罚款50元台。 2、电气设备直接患病淋水、流水侵蚀而无爱护措施的罚款50台。 3、接地爱护装置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300元,缺少接地线的一惩罚款300元。接地螺栓锈蚀每惩罚款50元。 4、设备标志牌填写不清晰的罚款50元/处。 5、擅自甩掉检漏爱护,发觉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另罚责任人100元。 6、检漏爱护装置不起作用的,一台罚款500元。 7、不按时做检漏试验或记录填写不仔细的,发觉一次罚款50元。 8、因甩掉检漏爱护而发生触电事故的,按重大事故追究。 9、擅自转变设备机电爱护整定值的,发觉一惩罚款100元。整定值内外不符的每惩罚款50元。 10、甩掉或短接继电爱护的一惩罚款500元,对于因甩掉或短接爱护而造成电机烧坏或其它电气损坏的按原值赔偿,并对事故单位的队长及维护人员各处100元罚款。 11、发觉使用不合格熔体的每惩罚款100元,用金属丝代替熔体的按失爆论处,将不同额定电流的熔体并联使用的每惩罚100元。 12、不经过机电科审批私自增加设备负荷的罚款500元/台,对主管队长、直接责任人每人罚款100元。 13、井下无规划停电,发觉一次罚款50元(试验检漏除外),不根据停送电制度停送电的罚款500元。 14、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电气设备的发觉一次罚款50元,擅自操作外单位电气设备的发觉一次罚款50元,造成设备损坏和人身事故的按重大事故追究。 15、机电硐室值班人员不仔细填写记录、撕记录,发觉一惩罚款50元。 16、机电硐室供电系统图与实际不相符的,一惩罚款50元。 l7、机电硐室设备卫生差的,一惩罚款50元。 18、带电移动电气设备的,发觉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并按未遂事故追究。 19、设备电机被物料等埋住底部的,发觉一次罚款50元/台,电机被埋一半及其以上的,发觉一次罚款100元/台并责令马上整改。 20、电气设备不完好的,一惩罚款100元,电气仪表不指示或指示不精确的罚款50元/处。 21、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的,发觉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按重大事故追究。 22、电气设备的联锁装置应齐全完整、使用牢靠,否则罚责任人500元。 23、接线工艺不合格的每惩罚款50元。 第七章 大型固定设备运行治理 第三十七条 大型固定设备包括:主提升皮带、副井提升机、主扇、压风机、瓦抽泵、主排水泵、主变压器、锅炉等。 第三十八条 操作司机人员固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 设备运行期间每班配备两名专职司机,对设备进展巡回检查。 第三十九条 设备运行机房内必需标准悬挂有以下相关规章制度:司机岗位责任制、司机操作规程、检修工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包机责任制和质量标准化规定的相关图标制度。缺少一种制度罚使用单位分管副队长100元。 第四十条 每部设备设置有运转记录、事故记录、检查检修记录、电器设备检查检修记录和安全爱护试验记录并由相关人员仔细填写。缺少一种记录罚分管副队长50元。记录漏填、填写不仔细,发觉一次惩罚责任人50元。 第四十一条 每部设备都应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巡回检查制度。 第四十二条 设备运行期间,巡回检查人必需对设备运行状况进展仔细地检查,准时把握设备各局部运转状况。发觉问题要准时实行措施妥当处理,做到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 第四十三条 设备运转期间消失重大机械、电气故障或其它特别问题时,司机或巡检人员要马上实行适当措施停机,准时将状况向队跟(值)班人员和矿调度室汇报,并针对所发觉问题实行必要措施进展处理。 第四十四条 设备、电气开关以及小型电器检查检修及质量治理,要根据包保责任制挂牌。无挂牌、名不符实的罚分管副队长50元。 第四十五条 大型固定设备均实行年检制,有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进展年检;新安装或经大修的大型固定设备在完成调试和试运转后,必需经过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设备检验周期为: 1、主要通风机,空气压缩机:三年 2、提升机:三年 3、主运输皮带机:三年 4、瓦斯抽放泵:二年 5、高压供电设备、电缆:一年 6、主排水泵:一年 7、提升钢丝绳:半年 8、锅炉:一年 第四十六条 探伤检验:提升机主轴、主要通风机主轴,每年进展一次探伤检验,发觉有伤准时实行措施处理,并上报永贵公司。 第四十七条 加强设备润滑治理,严格执行安顺煤矿润滑治理制度,适时对设备进展注油,和清洗换油。 第四十八条 采纳6KV高压双回路供电核相合格,满意使用热备要求;空压机和锅炉可采纳低压供电,但必需满意双回同相序热备要求。 第四十九条 各机房均应有足够照明、良好通风、道路通畅,不得存放配件、材料,工具齐全摆放整齐。 第五十条 大型固定设备均为矿重点装备。矿、科、队、等各级治理人员应按“干部上岗检查制度”规定对其适时检查,重点爱护,并有记录。 第五十一条 主扇风机每月倒换运行一次,倒换前,由机电科组织对机械、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等全面检查一次,并有记录。 第五十二条 主扇供电必需双回分段分列运行,其中一条运行,一条热备用,保证在10分钟内完成倒换操作。 第五十三条 每年五月份前,“主排水泵”完成一次全面内部检修和联合运行,运行效率和排水量到达设计要求,水仓完成清挖,为雨季防讯防突水做好预备。 第五十四条 每年五月份前对主排水泵防水闸门进展加油使其开关敏捷,封闭严密。 第五十五条 瓦斯抽放泵和锅炉严防缺水运行,必需使用软化水,水的硬度应在0.02mg/L以下。 第五十六条 软化水装置应保持干净正常运行,泵水水压在2MPa以上,每三天清洗周密过虑器一次,工业盐采纳颗粒状,防止堵塞。 第八章 矿灯治理 第五十七条 新矿灯的领用 (1)新矿灯在投用前,机电队应对其进展编号、充电,然后发放使用。 (2)矿属单位职工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机电队办理领灯手续;外援单位在安顺煤矿矿施工需用矿灯的,凭劳资科出具的证明到机电队办理领灯手续。 第五十八条 矿灯的治理 (1)机电队负责灯房的日常治理工作,灯房对矿灯实行编号治理、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并划分责任区到班到人。 (2)使用矿灯人员要爱惜矿灯,严禁摔打和私自拆卸矿灯,值班人员收灯时检查矿灯完好状况。假如发觉局部损坏或不完好的罚款50元,报废的按原值罚款。 (3)下井职工领到矿灯后应具体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如发觉不完好应准时交值班人员修理或更换。 (4)无故将矿灯丧失按原价赔偿。 (5)职工上井后应准时交回矿灯,灯房对当班超过4小时仍没有交回矿灯的,应向机电队汇报联系催交,并将名单报调度室。经调度室核实后,对私自存放矿灯的,除交还矿灯外,另罚款200元。拒不交还超过5天的按丧失罚款。充灯工不登记,不汇报没交灯人员的,发觉一次对机电队罚款50元。 (6)矿灯使用人员,发觉使用的矿灯红灯时要准时通知矿灯维护人员进展修理,并向机电科、调度室汇报。 (7)矿灯丧失需补办矿灯时,由所在单位出据证明到财务科交纳200元补灯款,凭交款收据机电队方可发灯。灯房私自补灯的,发觉一次罚款200元。 (8)灯牌丧失后,应马上到灯房挂失,灯房负责人要通知各班,此灯牌作废,以防矿灯丧失。如挂失前灯已被领取,按丧失矿灯罚款。挂失后,矿灯被领取造成丧失,对灯房发灯人员罚款200元。 (9)灯牌丧失需补办灯牌时,由灯房负责人出据证明,方可补发新灯牌。 (10)灯房值班人员不按号发灯或交接班不清造成矿灯丧失时,由值班人员按规定赔偿矿灯。 (11)旧矿灯处理按安顺煤矿废旧物资处理方法执行。 第五十九条 灯房治理 机电科每月对灯房进展次不定时检查,发觉问题按以下规定赐予惩罚: (1)矿灯闭锁损坏罚款100元/盏,灯线破损罚款50元/条。 (2)红灯罚款50元/盏。 (3)矿灯无考勤记录或记录不完善每次罚款50元。 (4)灯架及矿灯不洁净,一惩罚款50元,灯房内卫生不好罚款50元处。 (5)记录缺少罚款50元/本。 (6)对上次检查问题不处理、不整改的加倍惩罚。 第九章 设备配件规划治理 第六十条 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配件规划的汇总、审批、上报工作,供给科负责配件规划的组织、落实及信息反应工作。 1、各队要设专职或兼职配件治理人员或材料规划员,主要负责本单位设备及配件规划的制定、申报以及配件的领用、核算、回收、返修等治理工作。 2、各队必需于每月18日前将下月所需的设备及配件规划文字及电子版各一份交到机电科规划治理员,不按时报送的单位,对其主管领导及配件治理员进展惩罚,每迟报一天罚款50元。各单位所报配件规划既要全面也要实事求是,凡因各单位规划不周全或月底前未上报而影响生产的,由该单位担当责任。 3、各单位报到机电科的配件规划,要注明配件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主机型号。如因标注不明而造成选购的配件不合格,由申报单位负责并视损失状况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机电科规划治理员依据各单位规划上报状况,结合井下工作实际将规划分“A、B、C”三类汇总完毕,交机电矿长审批后报矿供给科和永贵公司。 5、因生产规划变更或其他因素急需的配件,可经机电矿长审批后交供给部门组织选购,供给科应准时跟踪配件落实到位状况,并准时向相关部门反应信息。 第六十一条 配件到矿后,配件规划员、保管员要按规划验货、入库。 第六十二条 各单位所报的规划必需结合本单位设备及工作实际照实申报并有规划的领取,做到精确、适量,否则按造成损失程度,追究相关规划治理员的责任。 第十章 采掘设备治理 第六十三条 耙斗装岩机治理制度 1、每班必需检查支腿是否坚固,支腿支撑不合格的罚款100元。 2、司机开车前必需检查防护栏固定是否牢靠,护栏不合格的罚款200元。 3、每班必需检查导绳轮是否转动状况,绳轮固定螺栓护套磨损不超限,否则罚款100元/处。 4、电机、减速机要常常清理,其上部不能有矸石和其它杂物,否则发觉一次罚款50元。 5、滚筒及操作系统必需转动敏捷,不得有卡阻、少油、少销等现象。否则每发觉一惩罚款100元。 6、钢丝绳每个捻距内断丝数超过10必需更换,否则罚款200元。 7、钢丝绳不准有接头,否则罚款200元。 8、耙装机停用后,必需撤除操作手柄并停电闭锁,否则罚款200元/次。 第六十四条 喷浆机治理制度 1、减速箱内的润滑油油位要符合标准,质量合格,否则罚款100元。 2、密封板压力要适宜,不得漏气,否则罚款100元。 3、电动机外表必需保持清洁,不得被喷浆料埋住,否则罚款100元。 4、风水管路不得有漏风、漏水现象,否则每惩罚款50元。 5、筛子及整体设备卫生必需保持清洁,否则每惩罚款50元。第六十五条 调度绞车治理制度 1、绞车必需在完好状态下工作,做到零部件齐全完整,否则罚款100元/处。 2、刹车带厚度小于2mm时应更换新刹车带,正常运转时刹车带的温度不得超过70C,否则罚款100元。 3、操作手柄少定位销罚款100元,销子用螺栓等代替的每惩罚款50元。 4、绞车无护板罚款200元,护板固定不坚固罚款100元。 5、声光信号、红灯闭锁不齐全的罚款100元。 6、电机少风叶或少风叶罩的罚款100元。 7、电机上不得有杂物,否则罚款50元。 8、绞车要有良好的润滑,油量、油质必需符合要求,否则罚款100元。 9、绞车固定要用混凝土根底或四柱两戗安装并坚固牢靠,点柱和戗柱用直径不小于16公分点柱,否则罚款100元。 10、斜巷一坡三档和阻车器必需按标准安设、使用正常,否则罚款200元。 11、钢丝绳断丝超限不准时更换的罚款500元。 12、钢丝绳钩头不符合规定或消失死弯每惩罚款200元。 第六十六条 局部通风机治理制度 1、安装地点不能有淋水,否则罚款50元。 2、风机要6个月定期更换,检修、电机清洗加油。 3、必需要有消音器。 4、风机进风口四周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 5、风机要按规定上架或按措施作业规程要求进展吊挂。 6、风电闭锁及瓦斯电闭锁要正常使用,否则罚款500元。 7、各接合处严禁漏风,否则罚款100元。 第六十七条 小水泵治理制度 1、阀门开启和关闭应敏捷牢靠,否则每惩罚款100元。 2、盘根磨损老化后应准时更换,消失漏水成线的罚款100元。 3、压力表、真空表消失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罚款100元。 4、水仓容积太小不能满意正常排水要求的罚款200元/处。 5、泵体及阀门管路要防腐良好,严禁消失漏水现象,否则每惩罚款100元。 6、潜水泵不按规定进展吊挂,泵坑中淤泥多,影响水泵正常运转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第六十八条 综掘机治理制度 1、液压系统油量适宜、油质合格,运转平稳无异响,否则罚款100元。 2、各润滑部位使用合格的润滑脂,润滑良好无异响,否则罚责任人50元/处。 3、电机、减速机外表要常常清理,其上部不能有矸石和其它杂物,否则发觉一次罚款50元。 4、截齿磨损超限要准时更换,截齿损坏不得超过5把,否则罚款200元。 5、履带板、销子损坏要准时更换,销子严禁用螺栓等代替,否则罚款100元。 6、耙爪要转动敏捷,耙爪与铲板间隙正常,否则罚款100元。 7、各油管及接头消失漏油现象罚款100元,U型卡用铁丝等代替罚款100元。 8、喷嘴雾化要良好,内外喷雾畅通,管路接头不准消失漏水现象,否则罚款100元。 9、严禁用水冲方式清理设备主体,发觉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10、严禁掘进机强行割岩石,发觉一次罚责任队1000元,另罚跟班队长200元、责任人500元。 第六十九条 电牵引采煤机治理制度 1、液压系统和传动系统油量适宜,油质合格运转无异响,否则罚100元。2、各润滑部位使用合格的润滑脂按安顺煤矿润滑治理制度要求,适时加油,清洗换油润滑无异响,否则罚100元。3、截割电机,电控箱外表每班清理、无杂物,否则罚100元。4、截齿磨损超限(合金钢头磨完)要准时更换,每个滚筒截齿损坏不得超过5把,否则罚200元。5、电缆和水管与H型电缆卡固定坚固,不得磨损、挤伤、拉动、不得拉死弯、不得掉在溜子道内和地上,已经发觉按事故追究。6、各油管水管消失泄漏现象罚款100元,U型卡用非专用卡代替,罚100元。7、喷雾良好,内外喷雾畅通,否则罚100元。 8、严禁采煤机强行割硬岩。 9、割煤牵引速度,不得超过6米/分钟,割顶底软岩(泥砂岩)速度不得超过2米/分钟。 第七十条 液压钻机、注浆泵治理制度 1、液压钻机液压站各油管及油管接头漏油,罚款50元/处。 2、液压站回油不经冷却器和回油滤芯直接回到油箱,罚款100元。 3、液压站油箱注油口没有滤网、滤网烂或注油口螺丝松动,罚款50元/处。 4、安全阀失灵及压力不按规定调整罚款200元。 5、液压油老化或往液压油里面加水罚款100元。 6、在搬迁过程中拆下的油管要盘绕整齐,全部接头用专用堵头或破布包裹严实否则罚款50元。 7、操作台上操作阀要敏捷牢靠,否则罚款50元。 8、压力表不回零、无指示、损坏,固定不牢罚款50元。 9、设备上存放工具等杂物罚款50元。 10、液压钻机停用或存放中严格根据检修保养制度进展保养,否则罚款50元。 11、注浆泵护罩不上螺丝或螺丝松动罚款100元。 12、注浆泵减速箱端盖及变速箱渗油罚款50元。 13、正常打钻时冷却器不用罚款100元。 第七十一条 泥浆泵治理制度 1、护罩损坏、固定不坚固,罚款50元。 2、安全阀组敏捷牢靠,否则罚款100元。 3、排水装置齐全牢靠,否则罚款100元。 4、滴油装置要畅通无阻,否则罚款100元。 5、整机各联接紧固件要坚固、牢靠,否则罚款100元。 6、有漏油、漏水现象,罚款50元。 7、外露运动零件外表清洁,否则罚款50元。 8、压力表不回零、无指示、损坏、固定不牢,罚款50元。 第十一章 综合治理制度 第七十二条 设备指标 (1)大型固定设备完好率:100% (2)固定设备完好率: 100% (3)采掘移动设备完好率: 90% (4)机电科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设备的完好率每下降1,罚该单位1000元。 第七十三条 设备损坏、丧失按以下规定罚款 1、电动机烧毁,按每千瓦50元罚款。 (1)电机损坏属以下状况的对使用单位免予惩罚: (2)局部匝间短路; 2、电机本身质量问题的。 (1)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气设备必需在24小时之内进展检修,分析后责任属检修单位的对检修单位惩罚,责任在使用单位的对使用单位惩罚,惩罚金额按上述规定执行。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特别状况经机电科同意可延长时间)。 (2)烧坏开关本体:30A、80A、120A开关每台罚款2023元;200A开关每台罚款3000元;200A以上开关每台罚款5000元。 (3)野蛮装卸造成设备损坏的,对责任单位按设备原值进展罚款,并由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按对单位罚款的10%对其另行惩罚,严峻的加倍惩罚。损坏电机、开关喇叭嘴的每个罚款500元。 (4)机电设备及设备附件丧失按原价赔偿。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少小件,否则,按缺少件的原值赐予惩罚。 (5)设备使用单位在使用期限内领取开关、启动器、电机、减速机、耙装机、水泵、滚筒等设备,所损坏的设备,除罚款外另按设备的原值进展惩罚。 (6)设备随机爱护失灵或不使用,罚使用单位500元次。设备无标志牌,一惩罚款100元,设备编号损坏、涂抹一惩罚款50元,标志牌内容与实际不符一惩罚款50元。 第七十四条 机电科和矿检查出的问题,通知责任单位一次不处理的加倍惩罚,通知二次仍不处理的,每天加罚50元,直处处理合格为止,并对责任单位分管队长、罚款100元,影响安全的对其严厉处理。 第七十五条 设备、配件强制性检修、更换制度: 对长期连续不连续运转的设备(如局扇),使用频率较高的配件(如继电器、盘型闸),小绞车的钢丝绳、制动闸,采掘设备等仔细对比安顺煤矿机电设备检修细则实行定期强制性检修、更换,否则按检修细则相关内容进展处理。 第七十六条 各队备用设备应妥当保管,备用设备应有固定存放地点。地面应尽量存放在室内,无条件时,露天存放必需上面遮盖,下面支垫。井下备用设备的存放,应放在无淋水的地方,并摆放整齐,常常检查设备的正常使用性能,以备急需时使用。 第七十七条 机电科每月依据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组织一次评比,评比采纳记分制,评分到达国家二级(90分以上)的予以嘉奖,低于85分的予以惩罚。 第十二章 设备安装治理 第七十八条 供电设备 1、全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开工前均需编制供电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2、供电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的机电技术人员进展编制,经施工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后报机电科。机电科组织安检科、生产科、矿调度室等有关单位进展初审,然后报矿机电副总进展审批。采区整体供电设计及综采作业规程等较大的供电设计,由机电副总组织会议争论后,报公司机电部审批。 3、供电作业规程必需在用电设备开头安装前十天报机电科。 4、如的确因工程需要,所用设备与作业规程有较大的改动时,应准时作变更联系单,报机电科审批。 5、编制供电作业规程的详细要求: (1)设备安装地点(采区)自然条件概况、采区地点、工作面的长度、走向长度、煤层厚度、煤层倾角、可采期限、瓦斯等级和通风方式等。 (2)供电说明书。 (3)电气安全技术措施。 (4)供电系统图及技术要求:主要要求标出设备型号,设备的容量、电缆型号、敷设方式和电缆走向;标出各短路点及两相短路电流值;开关编号;标出开关爱护继电器的整定值。 (5)设备布置示意图:标出设备所在巷道的位置及各设备之间的关系。 (6)设备名细:标出全部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等。 (7)所用机电设备技术特征:主要标明各种设备的台数,每台设备的电机台数以及电机的额定容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功率因数等。 (8)变压器技术参数表。 (9)短路爱护分级一览表。 (10)需用电缆一览表:标明所用电缆的型号、长度,最大安全运行电流,实际负载电流等。 (11)相关的计算:变压器选型计算;短路电流计算;电压损失计算。 6、供电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参考技术治理的相关技术要求。 第七十九条 其它设备 1、采掘设备的安装、撤除应编制专项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注明设备的型号、数量及使用地点,并严格按综采、综掘设备安装撤除及日常使用维护治理方法执行。 通风设备、提升设备、排水设备等安装工程均应编制在相关作业规程中,并注明各类设备的型号、数量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