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XINHUA MEDIA CO., LTD.)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27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11,000 万股 每股面值:1.00 元 发行日期: 2010 年 1 月 5 日 发行后总股本:91,000 万股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华控股(本次发行前持股比例 87.01%)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股东新华文轩(本次发行前持股比例 7.79%)承诺:自发行人成立之日起 4 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上述两个期限的截止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的截止时间为准。 3、公司其他发起人股东(本次发行前持股比例合计 5.20%)承诺:自发行人成立之日起 3 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上述两个期限的截止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的截止时间为准。 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公司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0 年 1 月 8 日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1、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华控股(本次发行前持股比例 87.01%)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股东新华文轩(本次发行前持股比例 7.79%)承诺:自发行人成立之日起 4年内, 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上述两个期限的截止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的截止时间为准。 公司其他发起人股东(本次发行前持股比例合计 5.20%)承诺:自发行人成立之日起 3 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上述两个期限的截止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的截止时间为准。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公司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2、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 ,经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 (财教20091024 号)的批复,本次发行 A 股 11,000 万股后,发行人国有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将所持有的9,959,522 股和 148,803 股发行人股份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其转持义务由其国有出资人承担,国有出资人按其现有持股比例,乘以新华文轩应转持股数 891,675 股,再乘以皖新传媒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等额现金,在皖新传媒上市后一次性上交中央国库。若皖新传媒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低于本次发行的上限 11,000 万股,则发行人上述国有股东的转持数量按照实际发行股份数的 10%计算。 3、根据 2009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如公司于 2009 年内成功发行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全体股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 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我国从 2001 开始对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实行招投标试点,安徽省是第一期和第二期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试点地区。在过去的两期招标过程中,本公司凭借完善的发行网络体系、高效的物流保障能力、丰富的教材发行经验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连续赢得了两期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全部品种的总发行权。 本公司在前两期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中连续中标,积累了丰富的投标经验,为今后参与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投标市场竞争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随着教材发行招标工作的全面推开, 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 如果本公司在未来的投标过程中, 不能充分拓展自身优势,仍然存在落标的风险;中标以后,由于存在一定的发行折扣,仍将对本公司的业务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教材销售和一般图书销售仍是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其中教材销售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均超过或接近 50%。随着教材发行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如果发行人不能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网络优势、人才优势、信息优势;不能在优化业务结构,实施业态创新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上取得突破,一旦发行人在未来教材发行投标过程中落标,将失去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使发行人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 5、 从 2005 年开始, 我国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材。就安徽省而言,从 2008 年春季学期开始,在继续执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投标政策的同时, 政府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提供免费教材。 本公司作为招标确定的 2009年春季安徽省中小学教材的唯一总发行单位,已按照国家“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 2009 年春季免费教材的采购与配送工作。 2006 年秋季至2007 年春季、2007 年秋季至 2008 年春季、2008 年秋季至 2009 年春季,发行人通过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取得安徽省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的发行权,中标的发行折扣分别为 3.6%、3%、0.6%。 政府实行教材发行招投标和免费提供教材, 将可能对本公司教材发行业务带来如下不利影响:第一,由于免费教材实行政府统一采购,采购条件和程序将更加严格,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存在一定的发行折扣, 因此可能挤压本公司教材发行业务的利润空间;第二,免费教材政策的实施,延长了本公司的销售回款周期,增加了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第三,部分免费教材实行循环使用后,可能导致中小学部分循环使用教材年度采购量有所下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教材发行收入。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 6、2006 年秋季至 2007 年春季、2007 年秋季至 2008 年春季、2008 年秋季至 2009年春季,发行人通过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取得安徽省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的发行权,中标的发行折扣分别为教材码洋的 3.6%、3%、0.6%,逐步恢复至全国各省区免费教材发行折扣的平均水平。 免费教材发行折扣由省教育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免费教材采购领导小组,每学年通过与发行人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 如果未来发行人中标的免费教材发行折扣出现上升情况,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 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88 号)的规定:在 2005 年底以前,本公司县(含县级市)及其以下网点销售的出版物, 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办法。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53 号)的规定:自 2006 年1 月 1 日起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下属县及县以下网点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1 号) 、 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2 号) 、 关于公布第二批不在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和新增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财税200736 号)等文件的规定: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下属专业子公司和 17 个市级子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第 34 号)和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第 105 号)的规定,本公司享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延长 5 年,至 2013 年 12月 31 日。2013 年以后,本公司存在不能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增值税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在 20%左右,本公司所得税免税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在 25%以上,税收优惠占本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较高,具有行业特点。 本公司原享受的县及县以下网点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已于2008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根据中央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办理新一轮增值税优惠政策。由于新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尚未正式出台,自2009年1月1日起本公司县及县以下网点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按13%的税率暂计缴增值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 税。本公司享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尚存在不确定性。 8、自 2008 年春季学期开始,由于免费教材政策的全面实施,本公司教材发行收入的结算模式发生了变化,回款周期延长,有可能增加本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 在实行免费教材政策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免费教材发放到各学校后,由各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将实际发放教材的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进行逐级汇总核对,本公司根据双方核对无误的信息向省教育主管部门收取教材款。根据与安徽省教育厅签订的安徽省免费教材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约定,付款期限为省教育厅验收合格后15 天内全额付款。报告期内各期免费教材款的实际到款时间如下: 期 间 到款日期 期 间 到款日期 2006 年秋季 2007 年 07 月 10 日 2007 年春季 2007 年 10 月 25 日 2007 年秋季 2007 年 12 月 28 日 2008 年春季 2008 年 08 月 25 日 2008 年秋季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春季 2009 年 06 月 29 日 由于本公司需要垫付前期大量教材发行费用,而且汇总核对教材信息的时间较长,其间需要经过学校上报信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逐级汇总核对信息、中央财政拨款、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付款等过程,回款周期较以前明显延长,因此将增加本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8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13 第二节 概览. 15 一、发行人简介 . 1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 16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6 四、本次发行情况 . 18 五、募集资金用途 . 1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1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9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20 三、预计发行上市的时间表 . 23 第四节 风险因素. 24 一、中小学教材发行体制改革带来的风险 . 24 二、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 2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 28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 28 五、免费教材回款周期延长导致流动资金紧张的风险 . 29 六、跨区域发展的风险 . 29 七、市场竞争不规范的风险 . 30 八、持续提升创新能力的风险 . 30 九、新营销模式带来的风险 . 31 十、大股东控制风险 . 31 十一、内部控制风险 . 31 十二、专业人才不足的风险 . 32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3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33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33 三、发行人的独立运营情况 . 35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9 四、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资产重组情况 . 36 五、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43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 44 七、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 . 48 八、主要股东情况 . 56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 62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64 十一、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66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67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 67 二、出版物发行业的基本情况 . 68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84 四、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 89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02 六、特许经营权和商标 . 106 七、技术情况 . 108 八、质量控制情况 . 108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10 一、同业竞争 . 110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111 三、关联交易 . 111 四、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的说明 . 113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 113 六、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 113 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11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116 一、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与选聘情况 . 116 二、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 120 三、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120 四、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 120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0 五、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 121 六、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 121 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122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 . 122 九、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情况 . 122 十、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三年的聘任及变动情况 . 122 第九节 公司治理. 125 一、概述 . 125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依法运作情况 . 125 三、发行人近三年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134 四、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及发行人对关联方的担保情况 . 135 五、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说明 . 135 六、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报告 . 135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136 一、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及财务报表 . 136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44 三、报告期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48 四、发行人适用的主要税项 . 157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 158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158 七、公司主要资产状况 . 159 八、公司主要债项 . 164 九、股东权益变动表 . 166 十、现金流量情况 . 167 十一、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167 十二、发行人财务指标 . 171 十三、资产评估情况 . 173 十四、历次验资情况 . 177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78 一、财务状况分析 . 178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1 二、盈利能力分析 . 192 三、现金流量分析 . 202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 203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趋势分析 . 205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209 一、发行人发展战略与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 209 二、制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210 三、面临的主要困难 . 210 四、确保实现发展战略拟采取的方式、方法、途径 . 211 五、业务发展战略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211 六、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对实现发展战略的作用 . 211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213 一、预计募集资金规模及运用 . 213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21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审批、环保审批情况 . 214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214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 215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245 一、股利分配政策 . 245 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 245 三、利润共享安排 . 246 第十五节 其它重要事项. 247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负责人 . 247 二、重大合同情况 . 247 三、对外担保情况 . 248 四、诉讼和仲裁事项 . 248 五、行政处罚事项 . 249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253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 25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55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2 发行人律师声明 . 256 审计机构声明 . 257 验资机构声明 . 258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259 土地评估机构声明 . 260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261 一、备查文件 . 261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 . 26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3 第一节 释 义 股份公司、本公司、皖新传媒、发行人、公司 指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指 本公司前身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更名前的安徽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新华控股、控股股东、控股公司 指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新华文轩 指 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出版 指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鸿国实业 指 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京师国教 指 京师国教(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浙商投资 指 安徽浙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连锁公司 指 安徽新华图书音像连锁有限公司 教辅公司 指 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音像出版社 指 安徽新华音像出版社 传播公司 指 安徽华仑新媒体传播有限公司 华仑文化投资 指 安徽华仑国际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新龙图 指 安徽省新龙图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华仑瑞雅 指 安徽华仑瑞雅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华仑置业 指 安徽华仑置业有限公司 黄山商贸 指 黄山市新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宣城贸易 指 宣城新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子公司 指 连锁公司、教辅公司、音像出版社、传播公司 市级子公司 指 本公司下属合肥等十七家省辖市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11,000万股面值为1.00元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4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普会计师事务所 指 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码洋 指 图书或音像制品产品的定价乘以数量所得出的金额 实洋 指 图书或音像制品产品的实际售价乘以数量所得出的金额 租型造货 指 本公司与原创出版单位签订租型合同或代理合同,本公司经授权拥有在授权区域的发行权利 免费教材 指 政府统一采购,免费提供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的教材 “三网”工程 指 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畅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物流体系、信息化建设项目;e网工程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 “五化” 指 “市场化” 、 “网络化” 、 “信息化” 、 “集约化” 、 “多元化”经营方式 报告期 指 2006年、2007年、2008年及2009年1-6月 省政府 指 安徽省人民政府 省财政厅 指 安徽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指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省委宣传部 指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省新闻出版局 指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5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XINHUA MEDIA CO., LTD 法定代表人: 倪志敏 注册地址: 合肥市长江中路 279 号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本次发行前) 经营范围:图书、教材、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销售及信息服务,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禁止的除外) ,物业管理,经营管理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房屋租赁,仓储,物流配送咨询服务,图书租型造货咨询服务。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出版物的批发、零售;文体用品零售;音像出版;广告传媒。 本公司是经安徽省委、省政府同意,经安徽省委宣传部皖宣办字20084 号关于同意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和安徽省财政厅财教200851 号关于同意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 由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28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00 万元。 目前,本公司是安徽省规模最大的文化企业,是我国中部地区最大的出版物发行企业。2007-2008 年,公司连续入选“中国 500 家最大服务企业” ,名列 208 位;2009年公司继续入选“中国 500 家最大服务企业”并列发行行业第 2 位。2008 年,在中宣部组织的全国文化企业 30 强评选中,本公司名列全国新闻出版发行行业第 6 强,发行行业第 2 强。2008 年 4 月,本公司被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 。 2009 年 8 月, 本公司被中宣部、 文化部等单位评为 “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企业” 。2009 年 5 月,公司还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 本公司是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上市的重点文化企业。中共中央宣传部于 2008 年 6 月 18 日以中宣办发函200852 号关于同意安徽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6 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整体首发上市的函,同意本公司整体首发上市。新闻出版总署于 2008 年 4 月 11 日以新出发2008370 号关于同意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整体上市的批复,同意本公司整体上市。 本公司拥有安徽新华图书音像连锁有限公司、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安徽新华音像出版社、安徽华仑新媒体传播有限公司和全省 17 个市级子公司及其所属 63个县级分公司;拥有覆盖全省城乡、较为完整的图书音像等出版物的分销、零售终端网络和物流体系,在安徽省内的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 近年来,根据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公司面对国内出版物发行市场扩大开放、引入竞争的局面,解放思想,抢抓机遇,转换机制,以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培育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逐步建立市场化评价体系,打造拥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市场竞争主体,为国有文化企业探索出了一条改革与发展新路。 作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本公司经过近几年的改革与探索,行业地位和竞争实力不断增强,各项经济指标快速增长。2006 至 2008 年,本公司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209,917.04万元、 218,488.36万元和241,361.96万元; 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5,650.96万元、21,169.92 万元和 25,227.81 万元。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30 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80,000 万元。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 279号。 其股东为安徽省人民政府。经营范围:产业项目研发、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投资、租赁,酒店管理。 本次发行前,新华控股持有本公司 69,608 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87.01%。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安徽省人民政府。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2007.12.31 2006.12.31 流动资产 1,706,909,134.61 1,696,481,227.52 1,338,371,999.39 1,390,470,157.48长期股权投资 - 36,778,119.00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7 固定资产 657,870,902.42643,175,659.32559,124,533.46 667,991,797.81无形资产 322,449,961.06328,451,484.55336,095,249.22 395,904,245.23资产总额 2,713,762,240.73 2,702,693,804.92 2,335,869,485.57 2,568,549,195.78流动负债 930,605,569.03984,134,731.09869,989,126.92 993,385,407.29长期负债 - -负债总额 930,605,569.03984,134,731.09869,989,126.92 993,385,407.29股东权益 1,783,156,671.70 1,718,559,073.83 1,465,880,358.65 1,575,163,788.49(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营业收入 1,046,360,933.052,413,619,637.832,184,883,605.96 2,099,170,368.69 营业利润 114,350,030.48261,672,249.32230,978,615.97 160,937,587.90 利润总额 112,133,555.65252,296,210.87211,733,014.11 156,528,400.95 净利润 112,300,129.24252,278,086.54211,699,241.44 156,509,600.50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540,934.12404,322,038.3989,991,567.02 175,488,347.9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56,941.95-63,349,222.83-95,786,934.42 -150,241,834.2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609,091.53-50,730,569.6313,543,463.51 8,841,369.5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11,215.46290,242,245.937,748,096.11 34,087,883.18(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09 年 1-6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流动比率(倍) 1.83 1.721.54 1.40速动比率(倍) 1.62 1.521.35 1.2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3.42% 27.23%29.35% 32.25%资产负债率(合并) 34.29% 36.41%37.24% 38.67%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68 9.418.58 9.11存货周转率(次) 2.84 7.377.15 6.89每股净资产(元股) 2.22 2.141.83 1.9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1 0.510.11 0.22每股现金流量(元股) 0.02 0.360.01 0.0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0.35% 0.45%0.55% 0.3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499.1431,584.5027,633.78 21,517.21 利息保障倍数 财务费用为负,不适用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8 四、本次发行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数量:11,000 万股 (四)每股发行价格:11.80 元 (五)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以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六)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募集资金用途 经本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三个项目: (一)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48,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估算为 40,000 万元。 (二)畅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物流体系、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8,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估算 7,000 万元。 (三)e 网工程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15,2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估算为 13,200 万元。 上述三个项目合计总投资额为 71,200 万元,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来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公司拟将富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实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1.00 元人民币; (三)发行股数:11,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2.09%,发行后总股本91,000 万股; (四)每股发行价:11.80 元; (五)发行市盈率:42.5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0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 (六)发行前和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2.22 元(按 2009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32 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本次发行后的净资产为 2009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 ; (七)发行市净率:3.56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八)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以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九)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十一)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8,639,453.23 元; (十二)发行费用:承销及保荐费 42,440,000.00 元,律师费 1,268,498.77 元,审计及验资费 7,197,598.00 元,资产评估费 2,265,600.00 元,路演、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 5,647,850.00 元,发行登记费 541,000.00 元。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0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XINHUA MEDIA CO., LTD 法定代表人: 倪志敏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279 号 联系电话: 0551-2661323、2661237、2669071 传真: 0551-2661323 联系人: 穆耀 网址: http:/ 电子信箱: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国元大厦 联系电话: 0551-2207998 传真: 0551-2207991 保荐代表人: 傅贤江、王晨 项目协办人: 甘宁 项目经办人: 许颖竹、刘传运、盛巍、武军、叶跃祥、汪艳、雒迪 (三)副主承销商 名称: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住所: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联系电话: 021-50934063 传真: 021-50934083 联系人: 陈立浩 朱亮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1 (四)分销商 名称: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雷建辉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国联大厦 8 层 联系电话: 021-58778616 传真: 021-58879867 联系人: 岳远斌、宋明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电话: 010-85130998、010-85130228 传真: 010-85130542 联系人: 杨继萍、乔翔 (五)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陶修明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金融街中心南楼六层 联系电话: 01066523388 传真: 01066523399 经办律师: 李敏、李荣法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肖厚发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 2 号成铭大厦 C21 层 联系电话: 010-66001391 传真: 010-66001391 经办会计师: 朱宗瑞、占铁华、熊明峰 (七)主承销商法律顾问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2 名称: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张云燕 住所: 中国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15 层 联系电话: 0551-5609815 传真: 0551-5608051 经办律师: 张云燕、李鹏峰、孙庆龙 (八)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煜林 住所: 安徽合肥文采大厦 7 楼 联系电话: 05512623369 传真: 05512623419 经办资产评估师: 徐应琼、金社群 (九)土地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安徽地源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蒋雪松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 1 号嘉华中心 B 座 1301、1302 室 联系电话: 0551-4220865 传真: 0551-4220865 经办资产评估师: 蒋雪松、钟峰、万立宏、王金蝉、胡良、唐若镜、苏淼、戴涛 (十)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联系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十一)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3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