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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规划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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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规划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docx

    城乡规划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城乡规划行政强制 履行行政打算催告书 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责令停顿建立打算书/责令限期撤除违法建立打算书/责令限期撤除临时建筑打算书(行政打算名称、文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打算名称、文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发出催告书,请你(单位)根据以下要求履行(行政打算名称、文号): 1、自收到本催告书 日内履行(行政打算名称、文号): 2、履行方式: 你(单位)有权进展陈述和申辩。无正值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打算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实施强制执行。 (机关印章) 年月日 说 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打算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以下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物业经理人:.pmceo.Com 篇2:城乡规划责令限期撤除临时建筑打算书 城乡规划行政强制 责令限期撤除临时建筑打算书 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经查,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条款内容)的规定,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条款内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之前自行予以撤除。逾期未撤除,将依法强制撤除。 若不服本打算,可在收到本打算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 人民政府或 (上级主管部门)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说 明 (一)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展临时建立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立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撤除。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立单位或者个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撤除,可以并处临时建立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展临时建立的;(二)未根据批准内容进展临时建立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撤除的。 (二)留意事项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撤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撤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诉讼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撤除。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限期撤除违法建立或临时建筑打算应当在被执行人居住区域公告。 篇3:城乡规划责令限期撤除违法建立打算书 城乡规划行政强制 责令限期撤除违法建立打算书 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经查,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四十三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方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条款内容)的规定,无法实行改正措施消退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方法第五十九条(条款内容)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之前自行予以撤除。逾期未撤除,将依法强制撤除。 若不服本打算,可在收到本打算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 人民政府或 (上级主管部门)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说 明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展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立的,建立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三条:建立单位应当根据规划条件进展建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方法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展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立的,建立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一条:建立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根据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展建立。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方法第五十九条:未取得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根据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展建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顿建立,;无法实行改正措施消退影响的,限期撤除,不能撤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立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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