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第三方采购合同范本.docx
委托第三方采购合同范本托付第三方选购合同范本1 xxx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同xxx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于20_年_月_日在乙方公司就双方20_年进一步合作的方式及相关事项进展了会谈,在公正公正、公平友好的气氛下双方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了以下共识: 第一条 总则 本合同为框架协议,其条款适用于依据本合同所签订的全部选购订单(以下简称“订单”)。本合同及其附件(订单格式)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选购订单组成甲、乙双方之间唯一的、完整的合同。假如本合同的条款与订单存在不全都,应以订单为准。订单未规定的内容以本合同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放弃均须有书面记录,并且有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 其次条 产品范围 (以甲方供应的产品名目为准) 第三条 交易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选购条件一样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选购。 第四条 本协议按以下原则确定产品价格 双方原则按框架协议协商全都的价格执行。因市场因素导致该价格浮动超过3%,甲乙双方对产品价格进展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 第五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 质量标准按 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企业标准( )。 标准、编号和标准名称。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选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假如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担当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担当相应责任。 第六条 支付方式按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选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展结算。 2.每月20日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选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展结算后,并由乙方开具相应发票后,甲方于次月20日前付款。 3.每月20日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选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展结算后,并由乙方开具相应发票后,甲方于90个自然日后滚动付款。 第七条 标的物的交付时限 1.原则上自甲方将订单交付乙方起,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将订单所属物品送至协议或订单商定的地点进展交付。 2.加急订单自甲方将订单交付乙方,且乙方承受订单后48小时内送至本协议商定的地点进展交付。 第八条 标的物的运输方式 常规订单由乙方托付第三方物流或自行送至协议商定的地点。 第九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全部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及全部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商定时间、商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担当,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担当。 2.拖延交付的,由造成拖延交付的一方担当拖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展检验。 2.验收方式:按 执行。 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展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马上通知乙方。 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展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商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担当;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担当。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 执行。 1.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 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展 小时的技术培训。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权利包括: 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选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选购相应产品。 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取货款。 2.双方义务包括: 指定特地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选购的详细联络、规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 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 第十四条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 20_年 _月_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_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全都,本协议可以解除。 3.如甲方无法便利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依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供应,乙方不得在任何状况下终止本协议。 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全都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全都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实行书面形式。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行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一方拖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六条 不行抗力 1.“不行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制的客观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掌握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开的类似大事。 2.由于不行抗力的缘由,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行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局部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行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状况下马上通知对方,并在不行抗力发生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行抗力大事终止或消退后,受不行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马上通知对方, 发生不行抗力大事终止或消退后 七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行抗力大事的终止或消退。 4.假如不行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一个月,受不行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本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该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对违约行为做出补救,则守约方可以马上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仍有向违约方求偿和其他法律允许的权利主见的权利。 2.乙方未按期交付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标的货款金额0.1%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十五日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商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标的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商定的质量,甲方有权拒收和/或要求更换和/或终止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担当赔偿责任。在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内,如标的消失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因标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担当。 5.甲方未按期付款,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将未付款项所发生的利息付给乙方。 6.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担当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向甲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局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全都,以本合同为准。 4.保密: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5.安全规定:乙方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安全治理规定,因违反安全治理规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担当责任。 6.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托付第三方选购合同范本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进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其它法令,法规,甲、乙双方公平友好协商,经双方协商全都,特制定本协议,详细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须供应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产品名称、原厂编号、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等,如下列图:所选购配件详细状况 其次条: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别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5. 乙方应当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商品标识便于识别,标识样式、内容及产品编号按甲方的要求为准。 6.乙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以甲方月度订货传真或单据要求为准 ,本协议所指交货期限指乙方在甲方仓库交货的时间,逾期交货或提前交货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承受货物和违约造成的损失,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运托手续,按甲方指定交货点的有关托运手续办理,乙方办妥托运手续视为产品已交付;如在运输过程中消失产品毁损、短缺问题,由运输公司或承运方负责赔偿,甲方对此概不负责,但甲方可帮助乙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五条:乙方收到货品后,按外观是否完整或是否短缺验收,若有异议在收货时马上提出,以便准时向运输公司索赔。 第六条:甲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甲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需在收货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紧急状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产品检验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若产品检测出质量问题,乙方应准时免费更换不合格产品。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在本协议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第八条:甲方应在每月的10号前向乙方书面供应下一个月订货规划单,以便甲方组织生产。甲方临时追加订货规划,交货日期由甲、乙双方临时协商再定。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行抗力的缘由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准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局部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在大事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准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并依据状况可局部或全部免予担当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局部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妥甲、乙双方全都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的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一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托付第三方选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