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微机管理制度.docx
学生公寓微机管理制度_物业经理人 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须事先向本院系院团总支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宿舍自备微机治理协议,并报请校学生处、学生公寓中心批准前方可使用(经批准使用的微机需粘贴统一编号)。未经申请和批准,计算机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不予开具物品出门证;出门证一经开出后,即取消该计算机在宿舍内的使用资格(临时修理或校外存放需特殊说明,保存使用资格),再次进入宿舍时须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二)学生宿舍经批准使用的计算机用于学习、课程设计和符合学校规定的适当消遣活动,须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对计算机信息治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谋利(如向其他同学供应有偿上机等),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电子嬉戏、看黄色碟片和上黄色网站。遵守互联网道德,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反动、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拥有者应妥当保管好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计算机供应便利,计算机全部者与使用者要共同担当责任。 (三) 如接入国际互联网,须严格遵守网络效劳机构的各项规定,不扫瞄、下载反动、淫秽等不安康内容,不使用他人账号上网;制止私自跨宿舍连机联网。 (四)摆放计算机及拉接电源须做到整齐、安全,制止乱拉乱扯电线、制止私自跨宿舍进展计算机联网或在公共通道上私拉乱接。使用计算机时,不得阻碍他人学习和休息。计算机不用时,应将其关闭并切断电源。 (五)经学生公寓中心同意使用计算机的宿舍可适当增加用电电流,但超过用电指标的电量需交费。每个宿舍计算机的总数一般不超过2台,计算机专业不超过4台。 (六)假期期间自行保存本人计算机。丧失、损坏自负。 (七)执行安全用电标准,宿舍楼可能消失电压特别波动甚至断电等现象,盼望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的学生自行配置牢靠的电源稳压爱护装置,并留意用电和使用安全。学校不担当因上述缘由可能造成的各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