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办法.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办法()_物业经理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 20230711 【实施日期】 2023071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我区人才战略目标,优化事业单位人员构造,建立布满生气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治理的法制化、科学化,杜绝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依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发202378号),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全区财政拨款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初级职称(含相当职务)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职务治理人员、工勤人员(以下称补充工作人员)。 补充工作人员必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展。 第三条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时少数民族、妇女须占肯定比例。复员、转业军人另按有关规定执行。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的分流人员不适用本方法。 第四条 对具有中级职称的急需人才、高级职称人才和硕士学位以上人才可直接调入,并简化相应手续。 其次章 方案制定 第五条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要在自治区核定的编制和增人规划内根据所需岗位的要求和程序进展。 第六条 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规划方案,由用人单位商自治区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同意后打算,并报自治区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备案。(来自:)区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规划方案由用人单位申报,经主管部门商自治区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同意后打算,并报自治区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备案。 第七条 市(地)、县(市、区)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分别负责审定本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规划方案。 第八条 事业单位编报补充工作人员规划方案的内容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编制数、空编数和拟补充人数; (二)拟补充人员岗位名称、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 (三)报考对象、范围及实行考试、考核方式等。 第九条 补充工作人员规划方案审定后,由审定部门、用 人单位实行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考公告。 第三章 报名资格审查 第十条 报考人员,必需具备以下根本条件: (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喜爱祖国、喜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喜爱本岗位工作;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工勤人员可放宽到中专(技工)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安康,年龄适合(由用人单位自定); (五)具有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缴验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籍档案等有关证件材料,并交纳规定的报名考务费。 第十二条 报名工作由规划方案审定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经审查符合考试资格者,由组织考试的部门签发准考证。 第四章 考试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由笔试、面试和操作测试三局部组成。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根底学问、专业学问水平以及其它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养和工作力量。 第十四条 笔试 (一)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学问教育的有关科目内容;专业科目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 (二)区直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笔试由区直各主管部门(单位)组织进展;各市(地)、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笔试由本级政府人事部门组织。 (三)笔试完毕后,由组织考试的部门公布成绩,并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聘请规划与被面试人数的肯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第十五条 面试 (一)面试工作分别由区直各主管部门(单位)或市(地)、县(市、区)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二)用人单位应实行公开、公正、科学、合理的方式制定本单位面试方案,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前方可进展面试。 第十六条 操作测试 补充专业性较强的技能岗位人员,须由组织考试的政府人事部门、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进展实际操作测试。 第十七条 在补充工作人员规划内,确属特别岗位或专业,难以形成竞争的,经规划方案审定部门批准后,可直接实行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或简化考试程序。 第五章 考核 第十八条 对笔试、面试和操作测试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聘请规划与被考核人数的肯定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进展体检和考核。 第十九条 考核主要通过听取被考核者所在单位(毕业院校)和群众意见,对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及业务力量等状况进展全面考核。 其次十条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 部门)组织进展。 第六章 聘用 其次十一条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合同制。经考试、考核和操作测试后,按聘请规划择优确定的聘请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由主管部门签留意见后,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进展合同鉴证。 其次十二条 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聘用合同确定的职务和岗位确定。用人单位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第七章 组织治理及职责 其次十三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主管机关。 其次十四条 自治区政府人事部门在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聘用的规定、方法、细则等政策措施; (二)指导和监视市(地)及以下政府人事部门的考试聘用工作; (三)负责监视、检查区直事业单位补充 人员的考试聘用工作,办理人员调入审批手续和合同鉴证工作; (四)负责区直事业单位特别岗位聘用人员的审定等有关工作; (五)承办国务院人事部门托付的其他有关工作。 其次十五条 市(地)政府人事部门在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依据自治区政府人事部门制定的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有关政策,制定本市(地)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聘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指导和监视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的考试聘用工作; (三)负责本级各类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和聘用合同鉴证工作,办理人员调入审批手续; (四)承办自治区政府人事部门托付的其他工作。 其次十六条 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在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县(市、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聘用规划方案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本县(市、区)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名和笔试、面试工作; (三)负责本县(市、区)的合同鉴证工作,按程序办理人员调入审批手续; (四)承办市(地)政府人事部门托付的其他工作。 其次十七条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治理部门在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负责本级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核,并办理控编手续和列编注册登记。 第八章 违纪和惩罚 其次十八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在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聘请工作中,要主动承受社会的监视,受理群众申诉和控告,按治理权限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进展处理。 其次十九条 未按本方法进入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人事部门不予办理增人规划和核定工资手续。 第三十条 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可视情节轻重分别赐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赐予行政处分的惩罚。 第三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可视情节轻重分别赐予警告和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惩罚。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勤人员参照本方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方法由自治区人事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