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报表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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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报表目录.docx
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报表目录一、部门自评报告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1.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2. 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表3. 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表2021年度环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环县人民法院2022年1月30日目 录一、基本情况.1(一)部门主要职能.1 (二)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概括.1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2(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管理情况.2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3(一)部门决算情况.3(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3(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4(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11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12 (一)项目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13 (二)项目2业务费.16(三)项目3法庭运维费.21五、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分析.25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25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26一、基本情况(一)部门主要职能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民商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依法受理和审查各类申诉、依法审判由上级人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依法办理人民法院间的协助事项。开展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对本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接待、处理涉诉信访。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二)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概况 环县人民法院下设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庭)、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室)、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等8个内设机构和洪德人民法庭、虎洞人民法庭、木钵人民法庭、合道人民法庭、毛井人民法庭。 环县人民法院编制人数76人,其中,政法编制67人,工勤编制9人。截至2021年12月,我院实有行政在职人员74人,其中政法编制公务员63人,工勤人员11人。此外,我院实有省聘书记员29人,退休32人(其中2018年上划以后退休人员15人),遗属4人。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管理情况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1)8号文件精神,按照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的要求,我院全面开展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1、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自评责任我院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把绩效管理作为深化机关效能、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院主要领导亲自听取汇报,分管院领导对绩效自评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同时成立院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落实责任分工,分解细化指标,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绩效自评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2、明确方向,理清绩效评价思路我院多次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会议,认真结合预算项目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会同院机关相关处室及基层人民法庭对绩效自评指标进行完善修正,确保绩效自评客观公正、真实准确。3、认真开展,严把绩效自评质量严格按照“谁支出、谁自评”、“谁分配、谁审核”的原则,对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核、整理、分析、评价,对绩效自评表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在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年度总体目标,对纳入自评范围的1家单位和4个预算项目,通过座谈、收集资料,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年度实际完成情况真实、完整、合理的进行打分评价,做到科学量化、如实反映。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一)部门决算情况2021年度,环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21万元,项目支出426万元。经调整,单位全年预算数资金总额为239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4.12万元,项目支出630万元。根据年末单位支出预算,我单位于年内实际支出239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4.12万元,项目支出630万元。单位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年末项目结转结余资金为0.00万元。(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经综合评价与分析,环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为96.6分,评价结果为“优”。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中各项指标得分情况如下所示。1、整体支出情况2021年度,环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21万元,项目支出426万元。经调整,单位全年预算数资金总额为239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4.12万元,项目支出630万元。根据年末单位支出预算,我单位于年内实际支出239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4.12万元,项目支出630万元。单位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年末项目结转结余资金为0.00万元。该部分总分10分,得分10分,得分率为100%。2、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得分情况(权重)一级指标权重得分得分率部门管理2019.296%履职效果5049 96 %能力建设109.494%服务对象满意度109 90%合计9086.6 94%预期目标:1、目标一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科技手段,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实际完成情况: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快捷化解矛盾,方便群众诉讼。创新“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模式。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运行。增强扫黑除恶打击力度,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2、目标二预期目标: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培训、新闻宣传、文化建设、审判执行工作等装备建设。实际完成情况: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部门管理根据2021年环县人民法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一级指标部门管理之下共设置6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合计20分,自评得分17.1分,得分率为90.9 %。各指标得分情况如下图所示: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权重得分得分率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100%100%2 2100%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100%100%2 2100%“三公经费”控制率100%75%2 2100%结转结余变动率0%10%2 2100%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健全健全2 1.890%资金使用规范性规范规范2 1.890%政府采购规范性规范规范2 1.890%资产管理规范性规范规范2 1.890%在职人员控制率100%100%2 2100%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健全健全2 2100%合计2019.296%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该指标反映基本支出实际数占预算数的比值,2021年度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1764.12万元,实际支出数1764.1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该指标分值2 分,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分 2分,得分率为100%。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该指标反映项目支出实际数占预算数的比值,2021年度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630万元,实际支出数63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 100%,该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 分,得分率为 100%。“三公经费”控制率:该指标反映三公经费实际数占预算数的比值,2021年度我院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对“三公”经费进行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数72.96万元,实际支出数54.3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4.52%,低于控制率100% ,该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结转结余变动率:该指标反映本年度结转资金相比上年度结转资金的增减程度,2020年度结转结余资金175.5万元,2021年度结转0.00万元,2021年财务管理制定了多个相关财务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开支有完备的审批流程和管控手续。大额资金均由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使用。在预算执行、事项支出、会计核算以及重大事项支出程序等方面不存在不规范现象,无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情况。指标权重2分,自评得分2 分,得分率为100%。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单位制定了环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规定、自行采购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等共4个资产管理办法该指标权重2分,按评价标准自评得分1.8分,得分率为90%。资金使用规范性:该指标反映部门资金支出是否规范,20210年我院资金支出总体上审批程序合规、手续齐全,支出内容符合省财政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指标权重2分,自评得分1.8 分,得分率为90%政府采购规范性:2021年我院采购实际执行情况与采购计划安排基本无差异。采购事项严格执行相关标准,采购业务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指标权重2分,自评得分1.8分,得分率为90%。资产管理规范性:2021年我院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环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账务和资产卡片数据相符,资产卡片与实物相符,各类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满分。指标权重2分,自评得分1.8分,得分率为90%。在职人员控制率:该指标反映单位实际人数占编制人数的比重,本年在职人员 74人,编制人员76人,人员未超编,人员管理较为规范,单位整体的财政供养人员规模能够有效控制。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 %,该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该指标反映单位重点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长效,我院针对重点工作,编制环县人民院规章制度汇编,共收集整理编制43余项规章制度,涉及党建,培训、总务等各方面,有效推动分院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指标权重2分,自评得分1.8 分,得分率为 90%。2、履职效果一级指标履职效果下设部门履职目标、部门效果和社会影响3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下面将逐一进行分析。(1)部门履职目标部门履职目标根据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的产出而设置,指标权重合计30分,自评得分29分,得分率为96.67%。三级指标年度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权重得分得分率受理各项案件5000件725910 10100%结案率95%98.09%10 10100%案件法定期间办结率=100%100%5 5 100%年度预算控制率=100%100%5 5 100%合计3030100%根据我院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设置各重点业务的产出指标,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各指标具体完成情况分析如下:产出数量指标:与办案相关的必要支出费用得到保障,在执行过程中保障了各类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的各项支出费用及时到位。指标分值10分,按评价标准自评得分为10分,得分率为100%。产出质量指标: 严格法定审限内结案,无积案堆案,结案率达到了98.09%。指标分值10分,按评价标准自评得分为10分,得分率为100%。产出时效指标:满足辖区居民司法诉求,实现法定时间结案。指标分值5分,按评价标准自评得分为5分,得分率为100%。产出成本指标:2021年我院严格贯彻过紧日子方针,通过优化保障管理方式,培养节俭文化,在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的同时,降低各项开支,成本有效控制在预算安排内,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满分。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得分率100%。(2)部门效果目标三级指标年度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权重得分得分率经济效益指标-执行案件结案率118422386 6100%社会效益-人民群众对法院信任度好好4 4100%合计10 10100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效益,因此效益指标主要考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部分。总分值10分,得分10分,得分率100%。经济效益主要为执行案件数和执行金额到位率,社会效益指标下设结案率、法制宣传次数等方面,我院2021年共受理执行案件执结率96.47%。指标分值6分,自评得分4 分,得分率100%。 持续优化人民群众对法院信任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断,聚焦企业发展需求,保持与企业经常性联系,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服务;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力度,鼓励公平竞争、诚信交易。指标分值4分,自评得分4 分,得分率100%。 (3)社会影响社会影响指标包括单位获奖情况和违法违纪情况两个指标。本项指标分值合计10分,自评得分10分,得分率100%。三级指标年度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权重得分得分率单位获奖情况 >=2项24 4100 %违法违纪情况06 6100 %合计1010 100 %单位获奖情况:2021年度,单位获奖2个,个人获奖10人次。该指标分值4分,根据评价标准自评得分4分,得分率100%。违法违纪情况:2021年未出现在国家层面督查或人大审计、监察等监督监察时发现问题被问责的情况,该指标权重6分,自评得分6分,得分率为100%。3、能力建设根据2021年度环县人民法院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一级指标能力建设下设5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合计10分,自评得分 9.3分,得分率为93%。三级指标年度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权重得分得分率中期规划建设完备程度完备完备2 1.890%党建工作开展规律性规律按计划开展2 2100%信息化管理覆盖率100%85%2 1.7 85%人员培训机制完备性完备完备2 2100%档案管理完备性完备完备2 1.890%合计109.3 9.3%中期规划建设完备程度:我院中期规划明确完整、内容全面可行,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安排部署,跟班先进找差距等做法,但与规定还有差距。该指标权重2分,自评得分1.8分,得分率为90%。党建工作开展规律性: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指标权重2分,自评得分2 分,得分率为100%。人员培训机制完备性:我院大力加强短期岗位培训,参加、举办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信访和综合等各类业务培训班40人次;提前完成专项培训任务 ,经过几年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了法院干部队伍的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强化了法官的职业素养,提升了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指标权重2分,自评得分2 分,得分率为100 %。信息化管理覆盖率:落实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安排部署,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开展智慧法庭建设,建成“云上法庭”、远程提审和在线调解等平台;安装审务督察系统,审判全流程监管更加透明。指标权重2分,自评得分 1.7分,得分率为85 %。档案管理完备性:我院档案管理工作完成较好,档案收集、档案保管方面管理到位,并设有档案管理的专职人员。指标权重2分,自评得分 1.8分,得分率为 90%。 4、服务对象满意度 根据2021年度环县人民法院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一级指标服务满意度下设2个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合计10分,自评得分9分,得分率为90%。三级指标年度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权重得分得分率内部干警满意度>=95%96%5 5 100%外部群众>=95%95%54 80%合计109 90%(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绩效目标 设置和完成情况,基本没有偏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推进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坚持预算法“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达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资金管理目标。着力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对相关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进一步科学、有效运用,合理归集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的制定、考核、评价工作,强化预算支出进度管理,落实部门支出主体责任,完善支出进度考核通报和约谈制度,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水平,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监督,强化绩效理念,规范收入分配,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单位依法理财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规范使用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合理计划预算资金,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杜绝浪费资金。同时,紧盯资金指标,落实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将每一项资金落实具体,既保证法院各项事业正常发展,又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同时切实提高资金执行效率。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加强支出管理。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四是希望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人员队伍建设。把绩效作为经费保障工作重点,不断强化绩效理念,培养社会共识,充分发挥财政支出绩效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绩效管理各项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从多方面提高部门绩效评价、绩效监控等工作能力,提高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2021年,我院预算支出项目为3个,当年项目年初预算数421万元,全年预算数630万元,实际支出数630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有3个项目结果为 “优”。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一)项目1-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453万元,全年执行数45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满分10分,得分10分。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自评价得分96分,自评结果为“优”。本项目2021年度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办案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支出。保障了我院2021年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与预期的预算计划完全一致。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甘财绩20205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18号)的要求,项目支出指标设置权重为产出指标为50%,效益指标30%,满意度指标10%: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分值得分得分率数量指标>=5500件57481515100%质量指标>=95%95.8%1515100%时效指标及时及时1212100%成本指标真实有效真实有效88100%经济效益指标规范规范1010100%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高有效提高10880%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增强持续增强1099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满意10990%合计908693%(1)产出指标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四个二级指标。总分值50分,得分48分,得分率96%。数量指标下设受理案件数、结案数、装修完工情况等,均达到了设定的目标值,共受理案件7259件,审执结7120件,结案率98.09%。该指标分值15分,按评价标准自评得分为15分,得分率100%。质量指标下设结案率 、验收合格率,达到预期目标,该指标分值15分,按评价标准自评得分为15分,得分率为100%。时效指标下设相关业务办理及时性、案件法定期限内办结数量、办案经费支出及时性,2021年我院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妥善解决民商纠纷,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法制政府建设;办案经费支出及时。达到预期目标,该指标分值12分,按评价标准自评得分为12分,得分率为100%。成本指标下设装修超是否超预算等指标、资金支出真实有效性,达到预期目标,该指标分值8分,按评价标准自评得分为8分,得分率为100%。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分值得分得分率受理案件数>=5500件72595480%结案数>=5000件712055100%装修完工>=15人(次)4055100%结案率>=90%95.89%55100%培训合格率100%100%55 100%项目验收合格率>=95%100%55 100%相关业务办理及时性及时及时43 75%案件法定期限内办结数量100%100%44100% 办案经费支出及时性及时及时44100% 装修未超预算否否44100%资金支出真实有效性真实有效真实有效44100% 合计5048 96%(2)效益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三个二级指标。总分值30分,得分27分,得分率90%。经济效益下设2个三级,资金使用规范性和财务审核规范性。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分10分,得分率为100%。社会效益下设3个三级指标,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单位获奖情况和个人获奖情况。2021年我院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妥善解决民商纠纷,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法制政府建设;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兑现涉诉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信任度。2021年度,单位获奖2个,个人获奖10人次。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分8分,得分率为80%。可持续影响下设法院公信力、资金管理规范性及长效机制和机构健全性3个三级指标,我院审判执行工作整体水平良好,切实服务群众,保障人民权重利益,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不断增强。积极购买政府服务创新性高,安保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我院狠抓规章制度建设,编制环县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汇编,共收集整理编制43余项规章制度,涉及政务、审判执行、队伍管理、行政后勤、综合管理等各方面,有效推动全院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进一步发挥了制度监督约束效能,规范了管理行为。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分9分,得分率为90%。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分值得分得分率资金使用规范性规范规范55100 %财务审核规范性规范规范55100 %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提高有效提高4375%单位获奖情况>=2433100 %个人获奖情况>=15103267%法院公信力持续增强持续增强4375%资金管理规范性及长效机制规范规范33100%机构健全性健全健全33100%合计302790%(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指相关受益群体的满意度,本次自评满意度指标设置为当事人满意度程度和本院干警满意度。2021年,我院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分管院领导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审判需求为导向、以司法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社会责任为目标,忠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书写了本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通过满意度调查,当事人对法院工作满意,干警对单位工作满意,达到了目标值。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分9分,得分率为90%。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2021年我院使用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合理、合法、合规,保障办案必须支出的相关费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政府等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切实落实支出责任主体,坚持精打细算,厉行勤俭节约,用好每一笔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办公办案条件的改善,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司法坏境。同时,我院积极进行普法宣传,提高了社会对我院的认知度,群众对我院干警的满意度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2021年度我院总体没有偏离绩效目标。(二)项目2- 业务费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业务费全年预算数123万元,全年执行数12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满分10分,得分10分。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业务费自评价得分94分,自评结果为“优”。本项目2021年度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主要用于支付工作人员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差旅费、业务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全年执行率97.57%,保障了办案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与预期的预算计划完全一致。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甘财绩20205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18号)的要求,项目支出指标设置权重为产出指标为50%,效益指标30%,满意度指标10%: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分值得分得分率数量指标>=5500件57481515100%质量指标>=95%95.8%1515100%时效指标及时及时1212100%成本指标真实有效真实有效88100%经济效益指标规范规范10880%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高有效提高10880%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增强持续增强1099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满意10990%合计908490%(1)产出指标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四个二级指标。总分值50分,得分47分,得分率94%。数量指标下设受理案件数、结案数、均达到了设定的目标值,数量指标下设受理案件数、结案数、装修完工情况等,均达到了设定的目标值,共受理案件7259件,审执结7120件,结案率98.09%。该指标分值15分,按评价标准自评得分为14分,得分率为93%。质量指标下设结案率 、装修合格率、验收合格率,达到预期目标,该指标分值15分,按评价标准自评得分为15分,得分率为100%。时效指标下设维修维护完工及时性、案件法定期限内办结数量、办案经费支出及时性,2021年我院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妥善解决民商纠纷,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法制政府建设,办案经费支出及时、维修维护完工及时。达到预期目标,该指标分值12分,按评价标准自评得分为10分,得分率为88%。成本指标下设购买服务成本控制情况、业务费总额控制率,达到预期目标,该指标分值8分,按评价标准自评得分为8分,得分率为100%。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分值得分得分率受理案件数>=5500件725955100%结案数>=5000件712055100%装修完工>=15人(次)4055100%结案率>=90%98.09%55 100%装修合格率100%100%55100%验收合格率>=95%100%55100%完工及时性及时及时43 75%案件法定期限内办结数量100%100%4375% 办案经费支出及时性及时及时44100% 购买服务成本控制情况定额标准内定额标准内44100%业务费总额控制率100%100%44100%合计504894%(2)效益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三个二级指标。总分值30分,得分25分,得分率83%。经济效益下设2个三级,资金使用规范性和财务审核规范性。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分8分,得分率为80%。社会效益下设3个三级指标,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单位获奖情况和个人获奖情况。2021年我院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妥善解决民商纠纷,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法制政府建设;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兑现涉诉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信任度。2021年度,单位获奖4个,个人获奖15人次。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分8分,得分率为80%。可持续影响下购买服务创新性、资金管理规范性及长效机制和机构健全性3个三级指标,我院积极购买卷宗外包服务、保安外包服务、绿化外包服务等,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狠抓规章制度建设,编制环县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汇编,共收集整理编制43余项规章制度,涉及政务、审判执行、队伍管理、行政后勤、综合管理等各方面,有效推动全院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进一步发挥了制度监督约束效能,规范了管理行为。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分9分,得分率为90%。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分值得分得分率资金使用规范性规范规范5480 %财务审核规范性规范规范5480 %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提高有效提高4375%单位获奖情况>=2433100 %个人获奖情况>=20153267%购买服务创新性持续增强持续增强4375%资金管理规范性及长效机制规范规范33100%机构健全性健全健全33100%合计302578.33%(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指相关受益群体的满意度,本次自评满意度指标设置为当事人满意度程度和本院干警满意度。2021年,我院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分管院领导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审判需求为导向、以司法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社会责任为目标,忠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书写了本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通过满意度调查,当事人对法院工作满意,干警对单位工作满意,达到了目标值。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分9分,得分率为90%。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院业务费没有偏离绩效目标。(三)项目3- 法庭运维费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法庭运维费全年预算数54万元,全年执行数5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满分10分,得分10分。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法庭运维费自评价得分94分,自评结果为“优”。本项目2021年度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主要用于本院管辖范围之内的基层人民法庭改善办案办公条件,提供了稳定的经费保障,使基层人民法庭有一个舒适的环境,工作人员安心工作、办案、为更好的维护国家体制、法律的权威、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达到公众认同,当事人满意的效果,确保本年底受理案件审判工作顺利的完成。主要用于支出法庭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取暖费、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与预期的预算计划完全一致。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甘财绩20205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18号)的要求,项目支出指标设置权重为产出指标为50%,效益指标30%,满意度指标10%: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分值得分得分率数量指标>=2000件2133181790%质量指标>=95%95.87%1010100%时效指标及时及时121083%成本指标真实有效真实有效1010100%经济效益指标规范规范1010100%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高有效提高10990%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增强持续增强1099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满意10990%合计908488.89%(1)产出指标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四个二级指标。总分值50分,得分47分,得分率88.89%。数量指标下设受理案件数、结案数、维修维护次数、 均达到了设定的目标值,2021年我院基层法庭受理案件数2133件、结案数2045件、维修维护2次、 ,该指标分值18分,按评价标准自评得分为15分,得分率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