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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会区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表.doc

    • 资源ID:85100960       资源大小:131KB        全文页数: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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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会区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表.doc

    新会区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表填报单位: 新会区司法局 填报期限: 2016年5月16日 序号违法行为量化标准行政处罚依据违法 程度违法情节认定处罚种类及幅度1基层法律工作者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一)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曾担任法官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在离任不满二年内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的诉讼案件的代理人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三)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同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四)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业务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五)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明知委托人的要求是非法的、欺诈性的,仍为其提供帮助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六)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滥用代理权,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七)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8基层法律工作者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中,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代理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八)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9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遵守与当事人订立的委托合同,拒绝或者疏怠履行法律服务义务,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九)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0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代理、法律顾问等执业活动中压制、侮辱、报复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十)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1基层法律工作者故意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十一)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影响案件审判、仲裁或者行政裁定结果为目的,违反规定见有关司法、仲裁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向其请客送礼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十二)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或者向委托人索要额外报酬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十三)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活动中收受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与其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十四)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干扰或者阻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十五)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十六)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故意协助委托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十七)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8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有关司法人员、仲裁人员或者行政执法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向其行贿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十八)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9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以处罚的其他行为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60号)第五十五条第(十九)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0基层法律服务所超越业务范围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59号)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1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业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名目乱收费的行政处罚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59号)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2基层法律服务所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59号)第四十二条第(三)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3基层法律服务所伪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执业证书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59号)第四十二条第(四)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4基层法律服务所未经核准登记变更本所名称、法定代表人、职业场所和章程,擅自分立、合并或者设立业务接待站(点)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59号)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5基层法律服务所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通过年度检查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59号)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6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本所资产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59号)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7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不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承办业务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59号)第四十二条第(八)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8基层法律服务所放纵、包庇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法违纪行为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59号)第四十二条第(九)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9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混乱,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59号)第四十二条第(十)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0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以处罚的其他行为轻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059号)第四十二条第(十一)项一般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1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较轻初次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初次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2003385号)第二十七条严重两次以上(含两次)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或经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后并没有在限期内改正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32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较轻律师初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初次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2003385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严重律师两次以上(含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两次以上(含两次)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擅自终止法律援助造成严重后果的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33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较轻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2003385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严重律师收取财物价值较大或主动向当事人索取财物的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责令退还,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34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较轻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初次以律师名义非法执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主席令2012年修正64号第五十五条严重非法执业经责令后仍继续非法执业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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