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审计组织体系.pptx
第二章审计组织体系n审计组织体系n又称审计组织形式或审计模式,是指担负着不同审计任务的审计组织之间结成的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的整体审计系统n从国内外审计的历史和现状看,审计按不同主体划分为政府审计、内部审计、民间审计,形成了三类审计组织机构,共同构成审计监督体系。第一节政府审计一、什么是政府审计由国家审计机关实施的审计,又称为国家审计。政府审计的主体是中央一级和地方各级的审计机关。(定义在教材53页)二、政府审计机构的设置(一)我国政府审计机构的设置中央:国务院设审计署,在总理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审计工作,对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厅(局),在政府行政领导人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审计工作。双重领导重点地区:派出机构派出审计局和特派员办事处第一节政府审计(二)外国政府审计机构的设置(教材12页)立法模式:隶属于议会或国会如美国的联邦总审计署加拿大的审计公署司法模式:审计具有与法庭相似的司法职权如法国和德国的审计法院行政模式:隶属于政府行政部门如瑞士的联邦审计局专职监督模式:隶属于财政部门如瑞典的国家审计局三、政府审计机关的职责(31页)政府审计机关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客体的范围,对各单位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计监督。(按审计客体分)第一节政府审计从审计内容来看,政府审计工作可分为(54页):财政收支审计是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同级审和上审下财务收支审计是对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组织、国家建设项目和社会保障基金等机构的财务收支进行的审计。财经法纪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严重侵占国家资财、严重损失浪费和其他严重损害国家经济利益等违法乱纪行为进行的专案审计专案审计。经济效益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和效益性所实施的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关对国家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的监督和评价。第一节政府审计四、政府审计机关的权限五、有关法律责任(一)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行为及法律责任(二)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国家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四)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六、我国政府审计的相关规范(一)宪法的有关规定(二)审计法的有关规定(三)政府审计的审计准则审计准则是指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审计人员从事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审计人员必须恪守的最高行为准则审计工作必须执行的规范审计准则是衡量审计工作质量的尺度或标准1、一般准则2、作业准则3、报告准则4、审计报告处理准则第一节政府审计七、政府审计的特征(一)审计监督的强制性宪法赋予国家审计机关独立的审计监督权,国家审计是具有强制性的国家经济监督活动,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二)审计机构设置的系统性(三)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机构独立、经费独立(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工作独立单向独立:只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四)审计范围的广泛性与国有资财有关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活动,都在政府审计的范围内。(浏览审计署网站)(案例)第一节政府审计第二节内部审计一、什么是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由各部门、各单位内部设置的专职审计机构或人员实施的审计,又称为部门和单位审计(定义54页)。内部审计主要监督检查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二、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一)我国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1、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各部门,建立的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的专职审计机构,负责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审计业务受同级政府审计机关指导,向本部门负责人和同级政府审计机关报告工作。(审计署在民委有派出机构,浏览教育部网站)第二节内部审计2、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在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的专职审计机构,负责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审计业务受上一级部门审计机构指导,向本单位负责人和上一级部门审计机构报告工作。(二)外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13页)1、直接受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受董事会下面的监事会或相关类似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的领导,通过监事会向董事会或股东代表大会汇报工作3、受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代表总经理执行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各职能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工作4、受公司财务部门的领导,主要对会计记录、核算及会计报表的正确性进行监督第二节内部审计三、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按审计内容分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营审计,管理审计,内部控制评审等。四、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五、内部审计的相关规范(一)审计法的规定第29条(二)审计署颁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网(三)内部审计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实务指南第二节内部审计六、内部审计的特征从总的情况来看,内部审计与政府审计的性质接近,即审计具有强制性和相对独立性,但内部审计还有(一)审计服务的内向性加强本部门、本单位的管理控制,使其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内部审计的结果只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对外不起鉴证作用,并对外界保密。(二)审计业务的多样性(审计范围的广泛性)(三)审计效果的显著性(案例)作业一:我国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出台了哪些规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如何加强审计委员会的作用?针对审计委员会的设置,我国出台了哪些相关规定?调查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委员会在我国企业中的设置情况。第三节民间审计(阅读注会教材第一至五章)一、什么是民间审计民间审计是由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成立的民间审计组织所实施的审计,又称独立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二、民间审计机构(一)会计师事务所 1、西方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n独资、普通合伙制、有限责任公司制、有限责任合伙制(四大)2、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n普通合伙制n有限责任公司制(有5名以上的股东;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财政部2005年第24号令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三节民间审计n据统计,截至2001年底,全国共有事务所4287家,其中实行合伙制的只有606家,占总数的14%,实行有限责任公司制的有3681家,占总数的86%,全国超过100个注册会计师的事务所有27家,全部为有限责任事务所。从总的情况看,实行合伙制的事务所执业要比有限责任事务所谨慎,目前发现的在上市公司审计中造假的事务所基本上都是有限责任事务所。第三节民间审计n目前,我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最低注册资本是30万元;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风险基金及事业发展基金也只需不低于200万元。陈信元等(2003)指出:与大多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合伙人的个人财富对投资者由于注册会计师过错导致的损失承担无限责任不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选择了一种宽松的有限责任形式。这意味着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所承担的最大损失不超过200万元,只相当于中天勤6000万元审计收入的一小部分,而且远远小于银广厦投资者因虚假信息遭受的损失。低风险、责任有限的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极易诱发注册会计师激进的商业动机和行为,有时甚至会为个人利益而置公众利益而不顾第三节民间审计n国际“四大”毕马威、普华永道、安永、德勤n根据2004年美国审计100强的数据计算,四大合伙人人均收入为238万美元,其余96家事务所合伙人人均收入为130万美元,前者为后者的1.83倍n在中国,2002年最大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中,四大合伙人人均收入为210万元人民币,而非四大96家事务所合伙人人均收入为31万元人民币,比值为6.5倍第三节民间审计n“四大”就象一头大章鱼,把触须伸向任何可能的角落。早在20世纪90年代,有人就提出,在中国,“国际四大”几乎无处不在,在中国内每一个重要商业城市中都可以找到至少一家属于“国际四大”的事务所或代表处。“国际四大”的业务收人不仅都跻身于我国会计事务所收入排行榜的前列,而且我国所有境外融资的所有公司及境内融资的大公司均是它们的客户。而且,近年来,“国际四大”在我国会计市场上兼并的速度加快,将一些国内拥有一定实力和市场占有率的会计师事务所收归摩下第三节民间审计n我国”十大”n北京京都n岳华n上海立信长江n浙江天健(已被德勤收购)n深圳鹏城n毕马威华振(四大国内合作所)n安永大华n普华永道中天n安永华明n德勤华永第三节民间审计(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1、法律规范注册会计师法是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重要法律2、政府监督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还接受民政部的监督指导。3、行业自律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履行行业自律性管理职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地方性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节民间审计n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1.对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政管理(1)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设立与登记;(2)对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常自律性行为的管理;(3)对协会的业务指导2.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组织与其成员关系的行政管理(1)行政管理上确定,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必须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否则不能执业;(2)对协会的惩戒有异议事项进行监督和裁定第三节民间审计3.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1)事务所(包括分所)的设立审批;(2)对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3)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事务所进行行政处罚4.对注册会计师的行政管理(1)检查监督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2)对违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职业道德准则等规范的注册会计师进行行政制裁,实施行政处罚5.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权利的保护和救济6.事务性行政管理第三节民间审计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即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n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二)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三)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第三节民间审计n(四)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违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五)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六)组织和推动会员培训工作;(七)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八)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九)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十)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际交往活动;(十一)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十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n作业二:简述中国和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的变革并简要评述。第三节民间审计三、民间审计的业务范围(一)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的规定1、审计业务(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制度: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国有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各类公司(公司法要求各类公司依法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企业设立、变更注册资本时(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合并、分立财务报表和清算财务报表(4)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第三节民间审计2、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代理记账、代为编制会计报表、税务代理、担任常年会计顾问等(二)2006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报表审阅(除特殊情形外,中报不需审计,可以对中报、季报进行审阅;与审计相比,实施以询问和分析为主的程序,只能获取支持有有限保证限保证的证据。)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之外的鉴证业务: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我国从2001年将强制披露IPO盈利预测改为自愿披露)内部控制评审n作业三:介绍国际“四大”及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并简单比较。第三节民间审计四、民间审计的特征(一)受托有偿审计(二)审计内容依审计业务约定书而定(三)审计结果为审计报告第三节民间审计五、我国民间审计的相关规范(一)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颁布)注册会计师的人员资格、业务范围和规则、会计师事务所的成立条件、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等给以规定。(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1、鉴证业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包括:(1)审计准则(2)审阅准则第三节民间审计(3)其他鉴证业务准则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之外的鉴证业务(内部控制鉴证应遵循)2、相关服务准则代编财务信息等3、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三)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1996年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2002年发布浏览中注协网站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一)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1、独立原则独立: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实质上的独立:指注册会计师在发表意见时其专业判断不受影响,公正执业,保持客观和专业怀疑。形式上的独立:指会计师事务所或鉴证小组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形,使得拥有充分相关信息的理性第三方推断其公正性、客观性或专业怀疑受到损害。威胁独立性的情形及防范措施威胁独立性的情形及防范措施作业四:影响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因素有哪些?如何提高我国民间审计的独立性?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审计是在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时形成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前提下产生的,审计关系源于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理论上典型的审计关系应该是注册会计师接受审计委托人的委托对被审计人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托人报告工作和收取费用.财产所有者(审计委托人)注册会计师(审计人)经营管理者(被审计人)委托审计汇报责任履行情况并收费委托经营汇报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配合审计图1正常的审计关系图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n我国目前审计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审计委托关系也扭曲为注册会计师接受经营管理者的委托对经营管理者进行审计,并接受经营管理者支付的审计报酬,审计关系发生了扭曲,稳固的三角关系被破坏n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02年1月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n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8月颁布的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企业社会中介审计等机构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图2扭曲的审计关系图财产所有者委托经营汇报责任履行情况经营管理者(审计委托人、被审计人)进行审计、汇报情况并收费委托并配合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人)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n由于事务所的非审计收入比例不断增高,人们对审计独立性越来越表示怀疑n安达信2000年从安然公司得到的收入中有一半为非审计收入n毕马威2002年从通用电气公司得到的审计收入仅为2390万美元,而咨询服务费却有7970万美元n摩托罗拉向毕马威支付6200万美元的计算机服务和其他服务咨询费,而同期审计费用为400万美元n在如此巨大的收入面前很难避免利益冲突,所以SEC主席Levitt说:“如果审计收入只占事务所总收入的30%,后者怎么能够独立?”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2、客观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3、公正原则公平正直,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二)专业胜任能力和技术规范(三)对客户的责任(四)对同行的责任(五)其他责任作业五:比较国际四大与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的标准和依据,以及收费差距。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一)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该准则旨在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适用于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业务。针对的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面质量控制,它是会计师事务所全部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的直接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制定质量控制制度,以合理保证: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的规定;(2)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即合理保证审计质量。质量控制制度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在该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合理保证审计质量是会计师事务所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赢得社会信任的重要措施(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银广厦事件)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应当包括七项要素:n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层、主任会计师在质量控制上的责任)n职业道德规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控制)n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考虑客户的诚信、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等)n人力资源(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制定招聘、业绩评价、薪酬、晋升等方面的政策程序)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n业务执行(指导、监督与复核,咨询、处理对业务问题的意见分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n业务工作底稿n监控(监控质量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不断修订和完善)(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主要针对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的质量控制,即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它体现了对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的具体要求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n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项目负责人)n职业道德规范n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n项目组的工作委派n业务执行n监控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三、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1、违约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当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违约责任。2、过失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具有的合理的谨慎。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失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违约责任。a普通过失(一般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对注册会计师则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b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事务不加考虑,满不在乎。对注册会计师则是指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3、欺诈n又称注册会计师舞弊,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就是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明知委托单位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n作案具有不良动机是欺诈的重要特征,也是欺诈与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的主要区别之一。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种类注册会计师因违约、过失或欺诈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可能被判负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这三种责任可单处,也可并处。n利害关系人可以理解为委托人或依赖已审计会计报表的第三人。n行政处罚对注册会计师个人来说,包括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对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撤销等。n民事责任主要是赔偿受害人损失;n刑事责任主要是按有关法律程序判处一定的徒刑。n一般来说,因违约、过失可能使注册会计师负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因欺诈可能会使注册会计师负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n(三)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n1、民事责任n(1)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n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n(2)证券法的规定n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n(3)公司法的规定n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2、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1)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n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一)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二)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三)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n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n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二)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三)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四)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n(2)证券法(2006)的规定n第二百零一条为股票的发行、上市、交易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n第四十五条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n第二百零七条违反本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n第七十八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n第二百二十三条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n第二百二十五条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未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n(3)公司法(2006)的规定n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八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n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一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n(4)刑法(1997)的规定n第二百二十九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作业六:我国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现状资料,数据和案例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四)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我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审计准则规定: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n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n由于审计的固有限制(内部控制的局限性、审计抽样、职业判断),不能苛求注册会计师绝对保证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但这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对未能查出的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没有任何责任,关键要看未能查出的原因是否源自注册会计师本身的过错。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n西方国家注册会计师涉及法律诉讼增加的原因:nA报表使用者在被审计单位发生经营失败时指责审计失败(没有遵循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部分原因是他们不了解注册会计师的责任B深口袋现象(是指当被审计单位出现财务危机或破产后,不论是信息使用者还是法官,都倾向于从有支付能力的注册会计师身上获得赔偿,而不管错在哪方。西方事务所一般都投保了高额的职业保险。)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n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但是,多年来保险领域一直是一片空白。n深圳市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办法,是由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过三年的探索,先后九次修订,并于2000年7月24日正式推出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保以后,若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因过失行为未尽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造成委托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发生诉讼赔偿,将由保险公司依据保额进行偿付。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五)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诉讼要避免法律诉讼,就必须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尽量减少过失行为,防止欺诈行为。1.注册会计师减少过失和防止欺诈的措施(l)增强执业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生命。(2)保持职业谨慎;(3)强化执业监督。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2.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1)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要求;(2)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3)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4)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选择正直的被审计单位对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尤为注意(5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6)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7)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n比较政府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