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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品)第二章 船舶碰撞 plus.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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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品)第二章 船舶碰撞 plus.ppt

    第二章第二章 船舶碰撞船舶碰撞Ships Collision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 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 船舶碰撞的概念船舶碰撞的概念船舶碰撞的概念船舶碰撞的概念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 船舶碰撞损害的责任归属船舶碰撞损害的责任归属船舶碰撞损害的责任归属船舶碰撞损害的责任归属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 船舶碰撞损害的确定船舶碰撞损害的确定船舶碰撞损害的确定船舶碰撞损害的确定第五节第五节第五节第五节 船舶碰撞损害诉讼特别程序船舶碰撞损害诉讼特别程序船舶碰撞损害诉讼特别程序船舶碰撞损害诉讼特别程序第一节第一节 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法律与司法解释法律与司法解释法律与司法解释法律与司法解释 19921992年年海商法海商法 20002000年年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19951995年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规定件财产损害赔偿规定(19951995年司法解释年司法解释)20082008年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82008年司法解释年司法解释)国际公约国际公约19101910年碰撞公约年碰撞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with respect to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with respect to Collision between vessels,1910)Collision between vessels,1910)*19521952年船舶碰撞中民事管辖权方面某些规定的年船舶碰撞中民事管辖权方面某些规定的国际公约国际公约*19521952年船舶碰撞和其他航行事故中刑事管辖权年船舶碰撞和其他航行事故中刑事管辖权方面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方面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CMICMI 1977 1977年统一船舶碰撞民事管辖权、法律选择、年统一船舶碰撞民事管辖权、法律选择、判决的承认和执行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草案判决的承认和执行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草案*CMI*CMI19871987年船舶碰撞损害赔偿国际公约预案年船舶碰撞损害赔偿国际公约预案(Preliminary Draft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Preliminary Draft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Assessment of Damage in Maritime CollisionsAssessment of Damage in Maritime Collisions)()(“里里斯本规则斯本规则”)()(Lisbon RulesLisbon Rules)第二节第二节 船舶碰撞的概念船舶碰撞的概念海商法海商法海商法海商法 第第165165条: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条: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前款所指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前款所指船舶,包括与本法第船舶,包括与本法第3 3条所指船舶碰撞的任何其他条所指船舶碰撞的任何其他非用于军事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艇。非用于军事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艇。第第170170条:船舶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条:船舶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是使其他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是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适用本章的规定。的,适用本章的规定。第第3 3条: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条: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20总吨以下的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小型船艇除外。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19951995年司法解释年司法解释年司法解释年司法解释第第第第1616条条条条 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两艘或者两艘以上的船舶之间发生接触或者没有直两艘或者两艘以上的船舶之间发生接触或者没有直接接触,造成财产损害的事故。接接触,造成财产损害的事故。19101910年碰撞公约年碰撞公约年碰撞公约年碰撞公约 第第1 1条:公约适用于条:公约适用于“海船与海船或海船与内河船海船与海船或海船与内河船发生碰撞,致使有关船舶或船上人身、财产遭受损发生碰撞,致使有关船舶或船上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害。”第第1111条:对船舶范围的限定,条:对船舶范围的限定,“本公约不适用于军本公约不适用于军用船舶或专门用于公务的政府船舶用船舶或专门用于公务的政府船舶”。第第1313条:本公约扩大适用于一船由于进行或不进行条:本公约扩大适用于一船由于进行或不进行某种操纵,或由于不遵守规则,而给他船、或任一某种操纵,或由于不遵守规则,而给他船、或任一船上的货物或人员造成的损害的赔偿,即使碰撞实船上的货物或人员造成的损害的赔偿,即使碰撞实际上未曾发生。际上未曾发生。结结 论论法律、司法解释和公约从适用的范围来定义船舶碰法律、司法解释和公约从适用的范围来定义船舶碰撞;撞;限于船舶与船舶之间的碰撞;限于船舶与船舶之间的碰撞;不包括船舶触碰(不包括船舶触碰(allisionallision),),与保险法意义上的与保险法意义上的船舶碰撞范围不同;船舶碰撞范围不同;限于海船与海船、海船与内河船之间碰撞限于海船与海船、海船与内河船之间碰撞 不包括内河船与内河船之间的碰撞;不包括内河船与内河船之间的碰撞;不包括涉及用于政府公务或者军事的船舶;不包括涉及用于政府公务或者军事的船舶;船舶与船舶之间发生接触(船舶与船舶之间发生接触(contactcontact),),但扩大适但扩大适用于间接碰撞;用于间接碰撞;浪损(浪损(wave damagewave damage)、)、一船与第三船之间碰一船与第三船之间碰撞、为避免碰撞而搁浅、触礁、触碰等;撞、为避免碰撞而搁浅、触礁、触碰等;碰撞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碰撞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船舶碰撞法的核心:损害赔偿。船舶碰撞法的核心:损害赔偿。第三节第三节 船舶碰撞损害的责任归属船舶碰撞损害的责任归属责任主体责任主体不负赔偿责任的碰撞不负赔偿责任的碰撞负赔偿责任的碰撞负赔偿责任的碰撞 单方负赔偿责任的碰撞单方负赔偿责任的碰撞 双方负赔偿责任的碰撞双方负赔偿责任的碰撞(完全的完全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一、责任主体一、责任主体“船舶船舶船舶船舶”的含义的含义的含义的含义 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船舶所有人对船舶碰撞负有责任,船舶被光船船舶所有人对船舶碰撞负有责任,船舶被光船租赁且依法登记的除外。船舶经营人或者管理租赁且依法登记的除外。船舶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对船舶碰撞有过失的,与船舶所有人或者光人对船舶碰撞有过失的,与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承担连带责任,但不影响责任主体之船承租人承担连带责任,但不影响责任主体之间的追偿。间的追偿。船舶所有人是指依法登记为船舶所有人的人;船舶所有人是指依法登记为船舶所有人的人;船舶没有依法登记的,指实际占有船舶的人。船舶没有依法登记的,指实际占有船舶的人。20082008年司法解释年司法解释第第4 4条条 船舶碰撞产生的赔偿责任由船舶所有人承担,船舶碰撞产生的赔偿责任由船舶所有人承担,碰撞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并经依法登记的,由碰撞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并经依法登记的,由光船承租人承担。光船承租人承担。二、不负赔偿责任的碰撞二、不负赔偿责任的碰撞海商法海商法海商法海商法第第第第167167条条条条:“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不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者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者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互相不负赔偿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责任。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碰撞属于意外事故,碰撞属于意外事故,1910 Collision 1910 Collision Convention Convention 中称为中称为“accidentalaccidental”,但不但不一定是一定是“意外事故造成的碰撞意外事故造成的碰撞”;第三者原因造成;第三者原因造成;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不一定是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不一定是“无过无过失的碰撞失的碰撞”。三、负赔偿责任的碰撞三、负赔偿责任的碰撞单方负赔偿责任的碰撞单方负赔偿责任的碰撞单方负赔偿责任的碰撞单方负赔偿责任的碰撞 海商法海商法海商法海商法第第第第168168条条条条:“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一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一船的过失造成的,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船的过失造成的,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过失的通常表现形式过失的通常表现形式违反航行规章违反航行规章违反良好船艺(违反良好船艺(good seamanshipgood seamanship)的要求;的要求;其他:管理船舶过失、没有谨慎处理导致舵机其他:管理船舶过失、没有谨慎处理导致舵机失灵或其他及其故障、故意行为。失灵或其他及其故障、故意行为。单方负责实例:在航船碰撞锚泊或停泊船,实践单方负责实例:在航船碰撞锚泊或停泊船,实践中少见。中少见。违反违反违反违反 COLREGSCOLREGS的的的的通常表现形式通常表现形式通常表现形式通常表现形式没有保持正当了望(没有保持正当了望(proper look-outproper look-out),包括正确使用),包括正确使用雷达;雷达;没有以安全航速(没有以安全航速(safe speedsafe speed)航行;航行;没有正确显示号灯(没有正确显示号灯(lightslights)、)、号型(号型(shapesshapes););没有对碰撞危险及时作出正确判断;没有对碰撞危险及时作出正确判断;让路船没有及时正确地采取避碰行动;让路船没有及时正确地采取避碰行动;直航船在紧急情况下没有采取最有利于避碰的行动;直航船在紧急情况下没有采取最有利于避碰的行动;违反能见度不良情况下航行(雾航)的要求违反能见度不良情况下航行(雾航)的要求;违反狭水道或者通航分隔制的航行要求;违反狭水道或者通航分隔制的航行要求;紧急情况下没有背离规则等。紧急情况下没有背离规则等。双方负赔偿责任的碰撞:互有责任(双方负赔偿责任的碰撞:互有责任(双方负赔偿责任的碰撞:互有责任(双方负赔偿责任的碰撞:互有责任(both-to-blameboth-to-blame)的碰撞的碰撞的碰撞的碰撞 海商法海商法海商法海商法第第第第169169条条条条:船舶发生碰撞,碰撞的船舶:船舶发生碰撞,碰撞的船舶互有过失的,各船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互有过失的,各船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过失程度相当或者过失程度的比例无法判定的,平过失程度相当或者过失程度的比例无法判定的,平均负赔偿责任。均负赔偿责任。“过失程度过失程度”:过失对碰撞发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过失对碰撞发生的实际影响程度;“比例比例”:以:以5%5%为最小单位。为最小单位。“比例无法判定比例无法判定”:以相碰船舶均存在过失为前:以相碰船舶均存在过失为前提提 互有过失的船舶,对碰撞造成的船舶以及船上货互有过失的船舶,对碰撞造成的船舶以及船上货物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依照前款规定的比例负赔物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依照前款规定的比例负赔偿责任。碰撞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的,各船的赔偿责任。碰撞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的,各船的赔偿责任均不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比例。偿责任均不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比例。民法中共同侵权负连带赔偿责任原则的背离;民法中共同侵权负连带赔偿责任原则的背离;航海过失免责的适用航海过失免责的适用美国普通法:连带责任原则美国普通法:连带责任原则 Both-to-blame Collision ClauseBoth-to-blame Collision Clause纪要纪要纪要纪要:“第三人财产损失,是指除互有过第三人财产损失,是指除互有过失的船舶上所载货物或船员、旅客或船上其他失的船舶上所载货物或船员、旅客或船上其他人员的物品外,由于船舶碰撞事故所直接造成人员的物品外,由于船舶碰撞事故所直接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的其他财产损失。”“第三人财产损失第三人财产损失”的赔偿:直接因果关系原的赔偿:直接因果关系原则;则;问题:船舶承租人的租金或运费损失、因碰撞问题:船舶承租人的租金或运费损失、因碰撞堵塞航道导致港口经营人或其他船舶所有人的堵塞航道导致港口经营人或其他船舶所有人的营运损失能否得到赔偿?营运损失能否得到赔偿?互有过失的船舶,对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伤亡,互有过失的船舶,对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负连带赔偿责任。一船连带支付的赔偿超过本负连带赔偿责任。一船连带支付的赔偿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的,有权向其他有过失的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的,有权向其他有过失的船舶追偿。船舶追偿。20082008年司法解释年司法解释年司法解释年司法解释:“第三人的人身伤亡,第三人的人身伤亡,包括碰撞当事船舶上的船员、旅客和其他人包括碰撞当事船舶上的船员、旅客和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员的人身伤亡。”是否包括有过失的船员?是否包括担任是否包括有过失的船员?是否包括担任船员并具有过失的船舶所有人?船员并具有过失的船舶所有人?美国普通法中有关船舶碰撞的特殊原则美国普通法中有关船舶碰撞的特殊原则及其发展及其发展法律推定过失原则法律推定过失原则法律推定过失原则法律推定过失原则:“宾西法尼亚规则宾西法尼亚规则宾西法尼亚规则宾西法尼亚规则”(Pennsylvanian Rules)(Pennsylvanian Rules)1874 Supreme Court in“Pennsylvanian”v.“Mary 1874 Supreme Court in“Pennsylvanian”v.“Mary Troop”off New Jersey Troop”off New Jersey;违反法定的航行规章,即视为过失违反法定的航行规章,即视为过失(contributory fault)(contributory fault),而不论违反规则与碰撞而不论违反规则与碰撞之之间是否有因果联系,除非违反规则的一方证明违间是否有因果联系,除非违反规则的一方证明违反规则不是并且不可能是碰撞的原因;反规则不是并且不可能是碰撞的原因;目的:强化航行规则的遵守。目的:强化航行规则的遵守。起源于英国普通法起源于英国普通法,19101910年公约年公约明确废除,英明确废除,英国在国在1911 Maritime Convention Act1911 Maritime Convention Act中废除。中废除。互有过失责任相等原则互有过失责任相等原则 相碰船舶均有过失,不论过失程度比例,平均承相碰船舶均有过失,不论过失程度比例,平均承担责任(担责任(50%50%:50%50%);例外:一船的过失明显);例外:一船的过失明显远大于另一船,则该船单方承担责任;远大于另一船,则该船单方承担责任;与法律推定过失存在内在联系;与法律推定过失存在内在联系;1975 Supreme Court in United States v.Reliable 1975 Supreme Court in United States v.Reliable Transfer Co.,Ltd.Transfer Co.,Ltd.(US Sup.Ct.1975 A.M.C.541;US Sup.Ct.1975 A.M.C.541;1975 2 Lloyds Rep.2861975 2 Lloyds Rep.286)判决中改变:按过失判决中改变:按过失程度比例。程度比例。紧急情况下的过失原则紧急情况下的过失原则紧急情况下的过失原则紧急情况下的过失原则 (The Principle of Fault The Principle of Fault in Case of Emergencyin Case of Emergency,Rules of Agony of the Rules of Agony of the Moment Moment)一船过失使另一船突然处于紧迫情况下一船过失使另一船突然处于紧迫情况下 ,另一船,另一船对碰撞不承担责任;对碰撞不承担责任;违反违反COLREGSCOLREGS第第2 2条:要求船员承担因条:要求船员承担因“特殊情况可能要求任特殊情况可能要求任何戒备上的疏忽而产生的各种后果的责任何戒备上的疏忽而产生的各种后果的责任”,以及为避免紧迫危险而要求背离规则的责任。以及为避免紧迫危险而要求背离规则的责任。第第1717条第条第2 2款:要求直航船在款:要求直航船在“发觉本船不论由发觉本船不论由于何种原因逼近到单凭让路船的行动不能避免于何种原因逼近到单凭让路船的行动不能避免碰撞时,也应采取最有利于碰撞的行动碰撞时,也应采取最有利于碰撞的行动”。尚未最终废除:尚未最终废除:“The Regina D”The Regina D”案(案(1992 1 1992 1 Lloyds Rep.p.543Lloyds Rep.p.543)最后避让机会原则(最后避让机会原则(最后避让机会原则(最后避让机会原则(Last Clear Chance RuleLast Clear Chance Rule)英国普通法中曾有的英国普通法中曾有的“最后机会原则最后机会原则”(Last Last Opportunity RuleOpportunity Rule)1842 Davis v.Mann(Donkey case)1842 Davis v.Mann(Donkey case);一船过失形成碰撞紧迫危险,另一船完全能够一船过失形成碰撞紧迫危险,另一船完全能够察觉,并有充分机会采取避碰措施,但没有采察觉,并有充分机会采取避碰措施,但没有采取措施,则单独承担责任;取措施,则单独承担责任;该原则会给形成碰撞紧迫危险的一方提供不合该原则会给形成碰撞紧迫危险的一方提供不合理的免责;理的免责;已被英美法废除。已被英美法废除。第四节第四节 船舶碰撞损害的确定船舶碰撞损害的确定一、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一、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一、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一、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恢复原状(恢复原状(restitutiorestitutio in in integrumintegrum)原则原则赔偿全部损失原则赔偿全部损失原则19951995年司法解释年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二条:“赔偿应当尽量赔偿应当尽量达到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折价赔偿。达到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折价赔偿。”赔偿直接损失原则赔偿直接损失原则损失与碰撞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损失与碰撞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direct direct causationcausation)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规定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规定第一条第一条:“请求人请求人可以请求赔偿可以请求赔偿船舶碰撞或者触碰所造成的船舶碰撞或者触碰所造成的财产财产损失,船舶碰撞或者触碰后相继发生的有关费损失,船舶碰撞或者触碰后相继发生的有关费用和损失,为避免或者减少损害而产生的合理用和损失,为避免或者减少损害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和损失,以及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费用和损失,以及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受害人尽力减少损失原则受害人尽力减少损失原则减损义务(减损义务(obligation to mitigate lossobligation to mitigate loss)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规定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第一条第二款:“因请求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或者使损失扩大的因请求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或者使损失扩大的部分,不予赔偿。部分,不予赔偿。”合理标准合理标准二、船舶损害赔偿二、船舶损害赔偿 船舶全损的赔偿船舶全损的赔偿船舶全损的赔偿船舶全损的赔偿 船舶价值损失;船舶价值损失;以船舶碰撞发生地当时类似船舶的市价确定;以船舶碰撞发生地当时类似船舶的市价确定;碰撞发生地无类似船舶市价,以船舶船籍港类碰撞发生地无类似船舶市价,以船舶船籍港类似船舶的市价确定,或者以其他地区类似船舶似船舶的市价确定,或者以其他地区类似船舶市价的平均价确定;没有市价,以原船舶的造市价的平均价确定;没有市价,以原船舶的造价或者购置价,扣除折旧价或者购置价,扣除折旧(折旧率按年折旧率按年4%-104%-10)计算;折旧后没有价值的按残值计算。计算;折旧后没有价值的按残值计算。船舶被打捞后尚有残值,船舶价值应扣除残值。船舶被打捞后尚有残值,船舶价值应扣除残值。未包括在船舶价值内的船舶上的燃料、物料、备未包括在船舶价值内的船舶上的燃料、物料、备件、供应品,渔船上的捕捞设备、网具、渔具等件、供应品,渔船上的捕捞设备、网具、渔具等损失;损失;船上渔具、网具的种类和数量,以本次出海船上渔具、网具的种类和数量,以本次出海捕捞作业所需量扣减现存量计算,但所需量捕捞作业所需量扣减现存量计算,但所需量超过渔政部门规定或者许可的种类和数量的,超过渔政部门规定或者许可的种类和数量的,不予认定;渔具、网具的价值,按原购置价不予认定;渔具、网具的价值,按原购置价或者原造价扣除折旧费用和残值计算;或者原造价扣除折旧费用和残值计算;船员工资、遣返费及其他合理费用。船员工资、遣返费及其他合理费用。船舶部分损害的赔偿船舶部分损害的赔偿船舶部分损害的赔偿船舶部分损害的赔偿 合理的船舶临时修理费、永久修理费及辅助费用、合理的船舶临时修理费、永久修理费及辅助费用、维持费用,但应满足下列条件:维持费用,但应满足下列条件:船舶应就近修理,除非请求人能证明在其他地船舶应就近修理,除非请求人能证明在其他地方修理更能减少损失和节省费用,或者有其他方修理更能减少损失和节省费用,或者有其他合理的理由。如果船舶经临时修理可继续营运,合理的理由。如果船舶经临时修理可继续营运,请求人有责任进行临时修理;请求人有责任进行临时修理;船舶碰撞部位的修理,同请求人为保证船舶适船舶碰撞部位的修理,同请求人为保证船舶适航,或者因另外事故所进行的修理,或者与船航,或者因另外事故所进行的修理,或者与船舶例行的检修一起进行时,赔偿仅限于修理本舶例行的检修一起进行时,赔偿仅限于修理本次船舶碰撞的受损部位所需的费用和损失。次船舶碰撞的受损部位所需的费用和损失。船舶其他损害的赔偿船舶其他损害的赔偿船舶其他损害的赔偿船舶其他损害的赔偿 合理的救助费,沉船的勘查、打捞和清除费用,合理的救助费,沉船的勘查、打捞和清除费用,设置沉船标志费用;设置沉船标志费用;问题:搜寻费用、监护费用问题:搜寻费用、监护费用 拖航费用、本航次的租金或者运费损失、共同海拖航费用、本航次的租金或者运费损失、共同海损分摊;损分摊;碰撞导致期租合同承租人停租或者不付租金碰撞导致期租合同承租人停租或者不付租金的,以停租或者不付租金额,扣除可节省的的,以停租或者不付租金额,扣除可节省的费用计算。费用计算。因货物灭失或损坏导致到付运费损失的,以因货物灭失或损坏导致到付运费损失的,以尚未收取的运费金额扣除可节省的费用计算。尚未收取的运费金额扣除可节省的费用计算。合理的船期损失;合理的船期损失;期限:船舶全损的,以找到替代船所需的合期限:船舶全损的,以找到替代船所需的合理期间为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船舶理期间为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船舶部分损害的修船期限,以实际修复所需的合部分损害的修船期限,以实际修复所需的合理期间为限,其中包括联系、住坞、验船等理期间为限,其中包括联系、住坞、验船等所需的合理时间;渔业船舶,按上述期限扣所需的合理时间;渔业船舶,按上述期限扣除休渔期为限,或者以一个渔汛期为限。除休渔期为限,或者以一个渔汛期为限。标准:一般以船舶碰撞前后各两个航次的标准:一般以船舶碰撞前后各两个航次的平平均净盈利均净盈利计算;无前后各两个航次可参照的,计算;无前后各两个航次可参照的,以其他相应航次的平均净盈利计算。以其他相应航次的平均净盈利计算。渔船渔汛损失,以该渔船前三年的同期渔汛平渔船渔汛损失,以该渔船前三年的同期渔汛平均净收益计算,或者以本年内同期同类渔船的均净收益计算,或者以本年内同期同类渔船的平均净收益计算。计算渔汛损失时,应当考虑平均净收益计算。计算渔汛损失时,应当考虑到碰撞渔船在对船捕渔作业或者围网灯光捕渔到碰撞渔船在对船捕渔作业或者围网灯光捕渔作业中的作用等因素。作业中的作用等因素。三、船上财产的损害赔偿三、船上财产的损害赔偿船上财产的灭失或者部分损坏引起的贬值损失船上财产的灭失或者部分损坏引起的贬值损失船上财产的灭失或者部分损坏引起的贬值损失船上财产的灭失或者部分损坏引起的贬值损失 货物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货物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货物灭失的,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即以货物货物灭失的,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即以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加请求人已支付的货物保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加请求人已支付的货物保险费(险费(CIFCIF)计算,扣除可节省的费用;)计算,扣除可节省的费用;货物损坏的,以合理的修复所需费用,或者以货物损坏的,以合理的修复所需费用,或者以货物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和可节省的费用计算;货物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和可节省的费用计算;由于船舶碰撞在约定的时间内货物迟延交付所由于船舶碰撞在约定的时间内货物迟延交付所产生的损失,按迟延交付货物的实际价值加预产生的损失,按迟延交付货物的实际价值加预期可得利润与到岸时的市价的差价计算,但预期可得利润与到岸时的市价的差价计算,但预期可得利润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的期可得利润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的1010。鱼货、渔具、网具灭失或者损坏:鱼货、渔具、网具灭失或者损坏:鱼货、渔具、网具灭失或者损坏:鱼货、渔具、网具灭失或者损坏:船上捕捞的鱼货灭失,以灭失的鱼货价值计算;鱼货船上捕捞的鱼货灭失,以灭失的鱼货价值计算;鱼货损坏的,以完好鱼货的价值扣减出售价值之差计算。损坏的,以完好鱼货的价值扣减出售价值之差计算。鱼货价值参照海事发生时当地市价,扣除可节省的费鱼货价值参照海事发生时当地市价,扣除可节省的费用;用;船上渔具、网具的种类和数量,以本次出海捕捞作业船上渔具、网具的种类和数量,以本次出海捕捞作业所需量扣减现存量计算,但所需量超过渔政部门规定所需量扣减现存量计算,但所需量超过渔政部门规定或者许可的种类和数量的,不予认定。渔具、网具的或者许可的种类和数量的,不予认定。渔具、网具的价值,按原购置价或者原造价扣除折旧费用和残值计价值,按原购置价或者原造价扣除折旧费用和残值计算;算;旅客行李、物品旅客行李、物品旅客行李、物品旅客行李、物品(包括自带行李包括自带行李包括自带行李包括自带行李)的损失:的损失:的损失:的损失:属本船旅客的损失,依照属本船旅客的损失,依照海商法海商法规定处理;规定处理;属他船旅客的损失,可参照旅客运输合同中有关属他船旅客的损失,可参照旅客运输合同中有关旅客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规定处理。旅客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规定处理。旅客的货币、金银、珠宝、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旅客的货币、金银、珠宝、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损失重物品的损失:承运人与旅客书面约定由承运人保管承运人与旅客书面约定由承运人保管:依依海海商法商法第第116116条规定处理,否则不予认定;条规定处理,否则不予认定;船员、其他人员个人携带的货币、金银、珠宝、有船员、其他人员个人携带的货币、金银、珠宝、有船员、其他人员个人携带的货币、金银、珠宝、有船员、其他人员个人携带的货币、金银、珠宝、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损失:不予认定。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损失:不予认定。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损失:不予认定。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损失:不予认定。船员个人生活必需品的损失船员个人生活必需品的损失船员个人生活必需品的损失船员个人生活必需品的损失:按实际损失适当予以赔偿;按实际损失适当予以赔偿;船上其他财产的损失,按其实际价值计算。船上其他财产的损失,按其实际价值计算。合理的船上财产救助、打捞和清除费用,共同海损合理的船上财产救助、打捞和清除费用,共同海损分摊。分摊。四、船舶触碰造成设施损害四、船舶触碰造成设施损害 设施的全损设施的全损设施的全损设施的全损 合理的重新建造的费用,扣除已使用年限的折合理的重新建造的费用,扣除已使用年限的折旧费;旧费;合理的收益损失;合理的收益损失;期限:从停止使用至合理重建完成之时或者期限:从停止使用至合理重建完成之时或者合理估计的重建完成之时,扣除其中本应常合理估计的重建完成之时,扣除其中本应常规检修的期间;规检修的期间;标准:实际减少的净收益,即按停止使用前标准:实际减少的净收益,即按停止使用前三个月的平均净盈利计算。三个月的平均净盈利计算。设施的损坏设施的损坏设施的损坏设施的损坏 合理的修复费用;合理的修复费用;设施修复前不能正常使用所产生的合理的收益损设施修复前不能正常使用所产生的合理的收益损失。失。期限:以实际停止使用期间扣除其中本应常期限:以实际停止使用期间扣除其中本应常规检修的期间为限;规检修的期间为限;标准:实际减少的净收益,即按停止使用前标准:实际减少的净收益,即按停止使用前三个月的平均净盈利计算;部分使用并有收三个月的平均净盈利计算;部分使用并有收益的,应当扣减。益的,应当扣减。五、其他损失五、其他损失船舶碰撞碰造成第三人财产的损失船舶碰撞碰造成第三人财产的损失船舶碰撞碰造成第三人财产的损失船舶碰撞碰造成第三人财产的损失 按其实际价值计算。按其实际价值计算。其他合理费用其他合理费用其他合理费用其他合理费用 事故处理费、船舶检验费、损失评估费、律师费、事故处理费、船舶检验费、损失评估费、律师费、保全费、诉讼或者仲裁费等。保全费、诉讼或者仲裁费等。利息损失利息损失利息损失利息损失 船舶价值的损失利息,从船期损失停止计算之日船舶价值的损失利息,从船期损失停止计算之日起至判决、裁决或者调解书中指定的应付之日止;起至判决、裁决或者调解书中指定的应付之日止;其他各项损失的利息,从损失发生之日或者费用其他各项损失的利息,从损失发生之日或者费用产生之日起计算至判决或调解指定的应付之日止。产生之日起计算至判决或调解指定的应付之日止。利息率:按本金性质的同期利率计算。利息率:按本金性质的同期利率计算。六、船舶碰撞造成的人身伤亡六、船舶碰撞造成的人身伤亡六、船舶碰撞造成的人身伤亡六、船舶碰撞造成的人身伤亡见:第七章见:第七章 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第五节第五节 船舶碰撞损害诉讼特别程序船舶碰撞损害诉讼特别程序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八章第八章“审判程序审判程序 ”第一节第一节“审理船舶碰撞案件的规定审理船舶碰撞案件的规定”主要内容:证据与举证:主要内容:证据与举证:原告在起诉时、被告在答辩时,应当如实填写原告在起诉时、被告在答辩时,应当如实填写 海事事故调查表海事事故调查表(第(第8282条);条);海事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或者答辩状时,不附海事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或者答辩状时,不附送有关证据材料(第送有关证据材料(第8383条);条);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完成举证。当事人完成举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完成举证。当事人完成举证并向海事法院出具完成举证说明书后,可以申请证并向海事法院出具完成举证说明书后,可以申请查阅有关船舶碰撞的事实证据材料(第查阅有关船舶碰撞的事实证据材料(第8484条);条);当事人不能推翻其在当事人不能推翻其在海事事故调查表海事事故调查表中的陈述中的陈述和已经完成的举证,但有新的证据,并有充分的理和已经完成的举证,但有新的证据,并有充分的理由说明该证据不能在举证期间内提交的除外(第由说明该证据不能在举证期间内提交的除外(第8585条);条);船舶检验、估价应当由国家授权或者其他具有专业船舶检验、估价应当由国家授权或者其他具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承担。非经国家授权或者未取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承担。非经国家授权或者未取得专业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所作的检验或者估价结得专业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所作的检验或者估价结论,海事法院不予采纳。论,海事法院不予采纳。审限:审限:海事法院审理船舶碰撞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一海事法院审理船舶碰撞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一年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年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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