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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五年计划实施方案(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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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五年计划实施方案(2023年).docx

    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五年计划实施方案(2023) 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3)有关的物业治理文本,关于印发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五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376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 关于印发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五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37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争论通过,现将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五年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仔细贯彻执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五年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实现市党代会提出的“打造精巧城市,建立强富美高新常熟”总目标,保障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居住安全、治安安全、环境安全,推动精巧城市、文明城市建立,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遴选原则为:1.城区建立委员会职责边界范围以内,1998年以前交付使用;2.消防安全、居住安全、治安安全、环境安全设施较差;3.房屋、道路、绿化、雨污水排水系统、易涝片区和环境等问题比拟突出,影响居民根本生活;4.未列入第一轮整治规划、无征收规划的住宅小区。 经街道办事处统计共有125万平方米,其中80万平方米较为迫切,规划列为其次轮综合整治,估计整治费用4.77亿元。 优先整治消防安全、居住安全、治安安全、环境安全和市政根底设施差,群众参加度较强,支持率达90%以上,已组建业委会(物管会)的住宅小区。 二、目标要求 依据整治区域不怜悯况实施分类整治,以群众需求为动身点,保根本,保安全,以“三张清单”为整治内容,通过五年整治,到达“完善安全设施,保障居住安全;完善根底设施,便利生活需要;落实长效管护,稳固整治成果”的目标要求。 三、工作原则 1.创新机制,共同参加。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充分调动居民群众的积极性,参加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全过程,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 2.把握重点,因地制宜。结合整治区域实际,以完善老住宅小区市政配套设施为重点,吸纳民意,科学合理制订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方案。 3.注意长效,治管并举。推行业主自治治理模式,在实施整治前,必需先完成“三合一”和群租房消防隐患整治,并由所属社区组织全体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无条件成立业主大会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牵头成立业主小组或住宅区综合治理委员会,作为开呈现场整治的前提条件。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小组或住宅区综合治理委员会要全程参加综合整治工作,要对整治后治理的方式达成全都意见,选聘物业效劳企业,履行缴付物业费用义务,实现后续治理的专业化、常态化,提升居民群众的满足度和幸福感,保障整治成果。 四、整治内容 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以“根本清单”为根底、以“提升清单”为补充、以“自选清单”为自愿的原则,结合消防安全、居住安全、治安安全、环境安全的建立要求,重点整治安全、环境、市政等配套设施。 (一)根本清单 完善安全设施:主要是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畅通消防通道;完善居住安全设施:增设管道自然气,完善水、电配套设施,完善路灯系统,整修破旧道路,消退积水区域,整修破损屋面;完善治安安全设施:增设治安技防,增设秩序管护、无障碍设施;完善环境安全设施:完善环卫设施,推动雨污分流,收集生活污水。 提升小区容貌:补植缺失绿化;梳理归并架空线缆,清理废旧、私拉线杆;标准临街立面,整修破损墙面和楼道门窗。 落实长效管护:制订完善住宅小区治理标准,强化常态化治理,制定社规民约,引导群众主动参加,共同维护美妙家园。 (二)提升清单 强化便民效劳:因地制宜整治闲置地块,有条件区域增设停车场所、电瓶车充电设施,配建治理用房和快递用房;实施综合执法整治。 (三)自选清单 满意居民共性化需求,由街道牵头协调,居民筹资,担当相应费用。并积极探究有条件区域尝试通过第三方投资建立立体车库和净菜配送设施。 五、整治费用 根本清单和提升清单所涉整治费用由市财政和街道共同担当。虞山、琴川街道辖区内整治经费由市财政全部负责,莫城、常福街道辖区内整治经费由市财政和街道各半担当。自选清单所涉整治费用由受益居民分摊担当。 六、长效治理 各街道要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住宅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综合整治完毕后,移交属地政府落实长效治理,属地街道要构建住宅区应急联动处置机制,要引导小区引入物业效劳,健全小区治理各项制度,同时通过政府贴一点,业主收一点的方式逐步建立老小区长效治理机制,培育业主主动交纳物业效劳费的意识,逐步过渡到市场化治理模式,保障老住宅小区整治成果。 七、职责分工 住建局:牵头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综合整治的规划、整治方案的拟定、审核;负责协调、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催促施工企业抓好质量安全。 街道办事处:负责催促社区工作人员做好整治过程中成立业主委员会、征求居民意见、调查相关状况、宣传以及调解居民邻里之间冲突等居民政治思想工作。 发改委:负责协调指导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的立项审批工作。 财政局:负责落实整治经费。 规划局:负责落实专人指导综合整治方案的制定。 政法委(综治办):参加小区治安防控指导。 公安局:负责协调小区技防(门禁、车辆抓拍、人脸识别系统、周界报警、监控)消防、停车位及小区交通组织的改造,以及小区周边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相关事宜。 水利局:负责指导小区雨污分流及相关排水防涝整治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对雨污分流整治工程跟踪监视,参加工程验收。牵头制订易涝片区改造规划,并落实责任单位。 城管局:负责在职能范围内协作开展老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 安监局:参加联合检查和指导。 消防大队:负责老住宅小区消防水源系统、消防栓设备改造和畅通消防通道的指导检查,参加老住宅小区消防联合检查和指导。 绿委办:负责指导小区绿化调整方案、绿化工程的实施,对绿化工程进展质量跟踪监视。 邮政治理局:负责制定小区邮政信报箱整修、调整方案。 信访局:负责小区综合整治过程中来信来访的处理,并帮助相关部门做好纠纷的调解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影响综合整治工程的供电线路调整、整理的设计方案审核,协调调整整理的相关工作,并对最终调整后的供电线路及设备进展验收、投运。 城投公司:负责小区内自然气管道的铺装、设施设备的安装,并担当相应的经费。 国兴置业:负责办理立项、托付专业部门设计和方案论证、方案报批等相关手续,并根据方案及序时进度组织实施。 水投公司:负责协调小区内供水设施实施一户一表和防冻保暖改造,并担当相应的经费。 江苏有线:负责广电线路入地工程的设计及广电线缆工程的实施,并担当相应的经费。 电信、移动、联通:负责小区内通讯线路入地工程的设计及线缆工程的实施,按时完成通讯线路入地工程,并担当相应的经费。 八、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属地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改委、财政、住建、规划、公安、政法委、水利、城管、安监、消防大队、电信、邮政、江苏有线等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整治提升工作。 (二)加强资金监管。财政、审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三)健全各项制度。建立会审制度,整治方案和规划征求业办法见后,报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实施方案进展论证,审定后的方案,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审批手续;方案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便更改。建立资金监管和工程治理制度,各项整治工程工程必需实行招投标,并全过程进展监理,各项工程费用根据国家预算标准执行,决算必需经审计机构审计;建立工作责任制,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目标任务,必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在综合整治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对工程工程的进度、质量进展考核,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或工作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其限期整改达标,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建立综合验收制度,综合整治工程竣工后,由各实施部门进展初验,到达要求后,上报申请综合验收,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综合整治工程进展综合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由治理单位接收。 (四)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掩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整治成效,切实做到网络上有内容、电视上有图像、播送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领导重视、社会支持、群众参加的深厚气氛。 附件: 1.城区老住宅小区五年综合整治实施规划表 2.城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职责部门联系表 3.城区老住宅小区五年综合整治实施明细表 附件1 城区老住宅小区五年综合整治实施规划表 年度 建筑面积(平方米) 楼幢数(幢) 户数(户) 概算金额(万元) 2023 131100 69 1300 7866 2023 256676 169 2757 15401 2023 158569 141 1963 9514 2023 127073 117 1222 7624 2023 121485 80 1426 7289 合计 794904 576 8668 47694 附件2: 城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职责单位联系表 序号 单位 姓名 职务 1 住建局 钱建平 党委书记、局长 刘顺根 党委委员、房管处副主任 2 绿委办 钱新锋 绿委办主任 仇正华 绿委办副主任 3 城投公司 杨世怡 副总经理 4 国兴置业 朱国青 副总经理 5 虞山街道 朱卫东 党工委副书记 陆文华 建立治理条线负责人 6 莫城街道 须文胜 规划建立办公室主任 王利康 规划建立办公室副主任 7 琴川街道 蔡晓军 副书记 盛晓明 建立办副主任 8 财政局 章一帆 副局长 李韧、王艳 副科长、科员 9 规划局 徐雪峰 副局长 许杰 科长 10 市政法委 柯志刚 市综治办副主任 顾逸枫 综治科副科长 11 公安局 庞学海 党委委员 钱霞 人口治理大队大队长 12 水利局 皇甫建国 副局长 马晓峰 给排水治理所副所长 13 城管局 周政 副局长 陆旻丰 城建科科长 14 安监局 翁建康 党组成员 金献忠 科长 15 消防大队 杜巍巍 大队长 郝亮 监视科科长 16 邮政治理局 郝磊 局长 付利 业务监管科副科长 17 信访局 张英 副局长 张一鸣 接访科副科长 18 水投公司 王勇庆 中法水务副总经理 陆雪华 中法水务管网部经理 19 江苏有线 刘强 副总经理 吴建锋 工程技术部主任 20 供电公司 严伟佳 副总经理 张健兵 运检部主任 21 常熟移动 袁新龙 总经理 殷卫平 技术业务支撑中心经理 22 常熟电信 朱建宏 副局长 江海 主任 23 常熟联通 周锋 副总经理 平辉 建维部经理 - end - 篇2:常熟市关于成立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2023) 常熟市关于成立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316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为了落实小区自治活动监视主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小区的和谐稳定,依据中共中心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江苏省物业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经讨论打算,就成立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改良社区物业效劳治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为社区)对业主自治和物业效劳的指导和监视,破解小区治理难题,解放思想,创新治理,依据我市实际状况,成立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履行物业治理委员会职责,进一步确立小区治理不等于物业治理的理念,推动全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格局。 二、成立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成立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 1.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 2.具备成立条件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为属地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 3.业主委员会未完成换届选举,经属地政府指导后仍未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4.业主委员会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经属地政府指导后调整未成的。 三、成立步骤 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详细成立步骤为: 1.申请。由10人以上的业主或社区、建立单位向属地政府提出申请。 2.成立筹备小组。属地政府牵头成立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筹备小组详细负责筹建工作,筹备小组组成人员由属地政府商定,主要由属地政府相关职能科室、社区等组成。 3.制定实施方案。依据各小区的实际状况,制定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明确成立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背景和依据;制定操作程序;确定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的构成、人数、资格条件;对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拟任委员资格审核;确定召开成立大会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4.征求业办法见。张贴告业主书,将筹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状况在小区内进展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推选业主代表。由业主自荐或他人推举产生候选业主代表,筹备组应参照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条件核查候选业主代表资格,并组织推举产生业主代表名单,产生后在小区内公示7天。 6.召开成立大会。由社区组织召开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产生小区综治委主任、副主任、委员等。委员由社区、社区效劳机构、建立单位、业主代表、社区民警、社区城管等组成。人数为5至11名的单数,主任一般由社区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当,业主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综合治理委员会人数的半数。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承受社区的指导和监视。 7.公告。由社区将成立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在小区内公告7天。 8.备案。由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将组建资料报属地政府申请备案,属地政府通过备案后发放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备案表,并抄送市住建局(房管处)。 9.刻章。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备案后,至公安部门指定窗口刻章。 四、主要职责 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主要是对小区重大安全隐患、小区综合改造、选(解)聘物业效劳企业等进展决策,催促物业效劳企业履行职责。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不再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负责指导和催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效劳企业履行职责,促进小区自治治理。 五、相关要求 1.属地政府应高度重视住宅小区业主自治建立,立足主动,制订组建工作规划,落实工作措施,完善细化综合治理委员会组建和备案流程,指导催促社区开展组建工作,使具备成立条件的小区均能准时组建综合治理委员会,促进小区建立良好的小区治理秩序。 2.属地政府、社区应主动牵头辖区公安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仔细听取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小区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实施综合治理,消退小区公共安全隐患、协调解决小区纠纷冲突,将冲突第一时间化解在基层。 3.市住建局(房管处)应做好成立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工作,帮助属地政府开展工作。 4.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后,要积极推动业主委员会的组建,促进小区依法自治治理。 特此通知。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篇3: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嘉奖补贴方法(2023) 印发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嘉奖补贴方法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31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经市政府2023年第4次市长办公会议争论通过,现将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嘉奖补贴方法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3日 常熟市城区老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嘉奖补贴方法 为建立老小区长效治理机制,做好文明城市建立等工作,加快推动“精巧常熟”建立,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治理工作的意见(常政发202325号)等文件,制定本方法。 一、嘉奖补贴对象、范围和时限 1.嘉奖补贴对象:承接老住宅小区(老住宅小区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不包括纯别墅老住宅小区)物业效劳的物业效劳企业;住宅小区内“二低一特”等困难家庭(“二低一特”困难家庭指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特困职工)。 2.嘉奖补贴范围:三环路以内。 3.嘉奖补贴时限:老住宅小区补贴嘉奖时限为三年。 二、嘉奖补贴内容和标准 (一)承接老住宅小区物业效劳的物业效劳企业 1.物业效劳补贴。补贴基数为0.20元/平方米月,与收费率和考核结果相挂钩,补贴额度=补贴基数小区总建筑面积12月。 2.考核嘉奖。嘉奖经费标准为100万元/年,与考核结果相挂钩。 (二)“二低一特”困难家庭物业效劳费补贴 老住宅小区“二低一特”困难家庭物业效劳费赐予全额补贴,每户家庭每年只补贴一处。 三、嘉奖补贴条件 (一)老小区补贴条件 享受财政补贴实施“准物业效劳”的老小区,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街道办事处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效劳企业; 2.业主委员会(物业治理委员会)自行选聘物业效劳企业; 3.原建立单位选聘物业效劳企业。 “准物业效劳”收费标准为:经老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后的小区收费标准不低于120元/年,未实施老住宅小区综合改造的小区收费标准不低于80元/年。小区未开征收取物业效劳费的不享受嘉奖补贴。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宣传和引导,通过务实举措提高老住宅小区物业费收缴比例,收费率不低于70%。 (二)考核嘉奖条件 街道办事处对老小区物业效劳实施考核,考核到达良好或优秀的赐予肯定嘉奖,考核合格及以下的不得嘉奖。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街道办事处负责并组织辖区范围内老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工作的考核。 五、嘉奖补贴经费的使用 1.补贴资金用于小区物业效劳工作,嘉奖资金用于小区考核嘉奖,不得挪作它用。 2.小区补贴和考核嘉奖经费的拨付应与收费率和考核结果相挂钩,由街道办事处制订详细方法。 3.业主委员会(物业治理委员会)自行选聘物业效劳企业和原建立单位选聘物业效劳企业治理的老小区,补贴资金的50%直接拨付物业效劳企业,剩余50%由街道办事处依据小区物业治理考核结果及物业效劳企业对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应急工作协作完成状况拨付。 六、嘉奖补贴经费的拨付 嘉奖补贴经费由市级财政担当,市住建局(房管处)对考核结果进展审核后报市财政,财政部门依据审核状况拨付资金。 七、其他要求 1.市住建局(房管处)要指导和催促街道办事处在老住宅小区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物业治理委员会)或组建小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并将其作为新实施老住宅小区综合改造的前提条件。 2.街道办事处在新一轮物业效劳企业招标时,将加强群租房、“三合一”、电动自行车的日常巡查、发觉、报告机制纳入物业效劳治理内容。 八、本方法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常熟市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嘉奖补贴暂行方法(常政办发20236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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