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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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doc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2 年修订的通知成办发202227 号成都天府区、成都高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 年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 年 3 月 12 日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 年修订为妥当应对重污染天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 年修订修订单的函川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234 号相关要求,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市辖区内可能消灭的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引发的重污染天气除外。二、预警分级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黄色预警:推测 PM2.5 浓度115 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 48 小时及以上,且短时消灭重度污染;推测 AQI除 PM2.5 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 将持续 48 小时及以上,未到达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推测 PM2.5 浓度115 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 72 小时及以上且 PM2.5浓度150 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 24 小时及以上;推测 AQI除 PM2.5 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 将持续 72 小时及以上。红色预警:推测 AQI 日均值200 将持续 96 小时及以上,且推测 AQI 日均值300 将持续 48 小时及以上;或推测 AQI 日均值到达 500。三、应急响应措施依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实行相应的安康防护引导、建议性和强制性减排措施。紧急公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状况下,预警公布当天不实行机动车限行和停课措施,公共交通无优待措施。一三级响应黄色预警 1安康防护引导措施(1)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开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实行防护措施。(2) 一般人群削减或避开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建议实行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3) 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4) 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1)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削减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准时熄火,削减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 加大施工工地、暴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把握力度。(3) 削减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4) 有条件的状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3强制性减排措施(1) 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 22:00 至次日 06:00 冲洗不得少于 2 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别状况外, 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别状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顶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 2时停顿。(2) 全市范围内:制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3) 全市全部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顿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顿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 3 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 6 次。(4) 中心城区、郊区城建成区:易产生扬尘的建材制止露天放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修理绿色钣喷修理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撤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顿作业;施工现场国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5) 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依据“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打算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6) 中心城区、郊区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 24 小时制止通行。(7) 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大路,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 06:00 至22:00 时段:国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制止通行特别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终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8) 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二二级响应橙色预警 1安康防护引导措施(1)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开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猛烈建议实行防护措施。(2) 一般人群避开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猛烈建议实行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3) 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4) 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5) 停顿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1)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削减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准时熄火,削减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 加大施工工地、暴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把握力度。(3) 削减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4) 企事业单位依据空气重污染状况实施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5) 有条件的状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3强制性减排措施(1) 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 22:00 至次日 06:00 冲洗不得少于 2 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别状况外, 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别状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顶峰时段。作业时留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 2时停顿。(2) 全市范围内:制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3) 全市全部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顿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顿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 3 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 6 次。(4) 全市范围内:易产生扬尘的建材制止露天放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修理绿色钣喷修理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撤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顿作业;施工现场国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5) 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依据“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打算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6) 中心城区、郊区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 24 小时制止通行。(7) 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大路,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 06:00 至22:00 时段:国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制止通行特别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终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8) 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且核定载质量 5 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全天 24 小时制止驶入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大路,不含环线内区域;(9) 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大路环线内区域含局部站点在四环路环线以内的线路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待。三一级响应红色预警 1安康防护引导措施(1)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开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猛烈建议实行防护措施。(2) 一般人群避开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猛烈建议实行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3) 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实行停课措施。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未到校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在家自习。(4) 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5) 停顿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1)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削减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准时熄火,削减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 加大施工工地、暴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把握力度。(3) 削减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4)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实施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5) 有条件的状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3强制性减排措施(1) 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 22:00 至次日 06:00 冲洗不得少于 2 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别状况外, 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别状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顶峰时段。作业时留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 2时停顿。(2) 全市范围内:制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3) 全市全部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顿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顿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 3 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 6 次。(4) 全市范围内:易产生扬尘的建材制止露天放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修理绿色钣喷修理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撤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顿作业; 施工现场国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5) 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依据“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打算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6) 中心城区、郊区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 24 小时制止通行。(7) 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大路,不含环线内区域 03:00 至 24:00 时段春节放假期间,国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受限制:国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不 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制止通行特别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终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8) 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且核定载质量 5 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全天 24 小时制止驶入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大路,不含环线内区域。(9) 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大路环线内区域含局部站点在四环路环线以内的线路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待。四名称术语解释1. 中心城区:成都天府区、成都高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郊区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根本具备的地区。2. 安康防护引导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市民实行相应的防护手段用于保护身体安康的措施。3.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提倡公众自发减排,减缓污染物积存。4. 强制性减排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依法对全市机动车、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主要污染源实行强制性减排措施。5. 按机动车号牌最终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星期一限尾号“1” 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6. 按机动车号牌最终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 2、4、6、8、0。7. 特别车辆(1) 警车、消防车、抢救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执法及督查车辆,城市治理执法车辆,执行任务的 和武警部队车辆;(2) 能源汽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3)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4) 持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和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持早餐配送证城区园林绿化专用证的车辆;(5) 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8. 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指生产过程中排放二氧化硫、烟粉 尘、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气体的工业企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 应结合实际生产状况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预案,增加应急污染减排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核实性。9. 大型商业建筑:2 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建筑。10. 外立面改造:建筑外立面使用装饰材料,进展装饰装修的活动。包括成片区外立面改造、整栋楼外立面改造和建筑物局部外立面改造。11. 绿色钣喷修理企业:全面使用水性漆等低挥发性涂料的从事钣金、喷涂业务的汽车修理企业。12. 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涉及城市根底建设、重大产业工程建设等涉及民生、经济进展的重点建设工程。四、应急响应程序一预警批准和公布。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大气办依据空气质量会商推测结果打算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当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攻坚办公布含本区域在内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领导小组启动与省攻坚办相应级别的预警, 并协调生态环境厅开展成都平原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橙色、红色预警由领导小组批准,由市大气办公布;黄色预警由市大气办批准公布。预警原则上提前 24 小时公布。二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应急值守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预警响应联络,保证应急值守系统顺畅。接到预警启动指令后,马上当天紧急启动的状况下两小时内,一般状况下四小时内转发、传达消息,并依据各自应急预案实施专项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预警解除后,准时报告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状况。三预警调整及解除。预警信息公布后,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推测将持续 36 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当监测空气质量已经到达严峻污染,且推测将来 24 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依据实际污染状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当推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到达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当推测或监测空气质量到达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尽早实行升级措施。五、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市大气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一组织、调度和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组织机构,依据本预案准时修订本地区、本部门应急预案或专项方案,并在本预案公布后 20 日内报市大气办备案。预警启动后,准时启动并组织落实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响应措施。二技术保障。市大气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应急专家询问组。相关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应急措施落地落实及监视的软硬件保障工作,按要求向市大气办供给准确的污染源清单及应急减排建议名单。三宣传保障。宣传部门及各成员单位应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学问和有关工作日常宣传报道力度,准时组织转发预警及响应措施。四督查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执行状况纳入目标考核。预警期 间,相关成员单位应大力加强对本地区行业响应措施落实状况的巡查督查,市大气办将对各成员单位执行状况进展督查。五经费保障。相关成员单位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巡查督查工作顺当开展。六、应急预案的修订、解释和实施市大气办负责组织修订本预案,适时对应急预案及响应措施的有效性、可操作性进展评估,准时组织应急减排各项清单的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大气办负责解释。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 年修订的通知成办函202242 号同时废止。附件:1.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责分工附件 1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罗强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田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左正市委常委王平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曹俊杰副市长成员:市政府秘书长、市委联系生态环境工作副秘书长、市委负责目标考核工作分工副秘书长、市政府联系生态环境工作副秘书长、市政府负责目标考核工作分工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政府闻办、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外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 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成都天府区管委会、成都高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大气办成员如有变动,由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附件 2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责分工一、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争辩制定全市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指挥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重大事项。二、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一组织落实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打算,担当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重污染天气。二负责公布黄色预警信息,向领导小组提出橙色、红色预警的公布建议, 经批准后负责公布;负责下达预警解除指令。三负责指挥、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全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督查,催促检查成都天府区管委会、成都高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落实状况。四负责督查成员单位职责落实状况。五联合市经信局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一厂一策”停、限产工业企业名单并准时更。六协作相关部门开展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的宣传教育与培训。七依据各成员单位上报的专项实施方案,建立各类工程信息数据库。八负责向社会供给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查询平台。九负责联系专家询问组。十负责协调省攻坚办相关工作。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应依据本预案第五项“五、保障措施”要求,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组织、技术、宣传、督查和经费方面的保障工作。成员单位其他职责具体分工如下。一市政府闻办1. 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各项应急措施和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学问的科普宣传,加大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闻报道力度。2. 组织协调本地播送、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媒体准时做好预警信息的对外公布工作。3. 协调中心、省级媒体做好相关采访报道工作。二市委网信办负责重污染天气有关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处置和舆论引导,指导处置网络负面信息。三市经信局1. 依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本预案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大气办备案。2. 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一厂一策”停、限产工业企业名单并准时更。3. 按要求做好预警信息接收反响和应对工作报送;接到预警启动指令后马上当天紧急启动的状况下两小时内,一般状况下四小时内转发、传达消息,并启动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依据不同的预警级别应急响应措施要求,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落实工业企业停、限产措施。4. 对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措施落实状况进展督查检查。5. 加强与经济和信息化厅沟通协调,做好周边市州工业企业限产减产 联防联控工作。四市教育局1. 依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本预案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大气办备案。2. 按要求做好预警信息接收反响和应对工作报送;接到预警启动指令后马上当天紧急启动的状况下两小时内,一般状况下四小时内转发、传达消息,并启动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依据不同的预警级别应急响应措施要求,负责准时将相关应急措施通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落实本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安康防护、停顿户外运动以及停课等相关措施;依据各区市县空气质量实时监测状况,协调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机构合理调整教学打算,非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应尽量避开实行停课措施,对在校学生安排室内课程,避开学生直接暴露。3. 对专项方案措施落实状况进展督查检查。五市公安局1. 依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本预案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大气办备案。2. 完善中心城区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协作市生态环境局完善机动车环保标准查询平台。3. 按要求做好预警信息接收反响和应对工作报送;接到预警启动指令后马上当天紧急启动的状况下两小时内,一般状况下四小时内转发、传达消息,并启动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依据预警级别措施要求,通过短信网站通 告、成都市交通播送电台、道路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准时向公众告知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行的交通治理措施,并做好对相应范围内禁行限行监管执法等工作, 加大对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检查执法力度;橙色、红色预警应急期间,做好货车绕行疏导工作。4. 对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措施落实状况进展督查检查。六市财政局依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要求,做好财政保障工作。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 依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本预案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大气办备案。2. 提出本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施工工地名单及矿山露天作业和砂石厂场作业名单并准时更。3. 按要求做好预警信息接收反响和应对工作报送;接到预警启动指令后马上当天紧急启动的状况下两小时内,一般状况下四小时内转发、传达消息,并启动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4. 对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措施落实状况进展督查检查。八市住建局1. 依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本预案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大气办备案。2. 提出本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施工工地名单并准时更;牵头梳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名单,并于每年 10 月底前报市大气办备案。3. 按要求做好预警信息接收反响和应对工作报送;接到预警启动指令后马上当天紧急启动的状况下两小时内,一般状况下四小时内转发、传达消息,并启动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依据不同的预警级别应急响应措施要求,准时落实行业内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市政、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建等工地扬尘防治和停顿土石方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施工工地内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施工现场国含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等措施。4. 对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措施落实状况进展督查检查。九市城管委1. 依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本预案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大气办备案。2. 提出本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施工工地名单并准时更。3. 按要求做好预警信息接收反响和应对工作报送;接到预警启动指令后马上当天紧急启动的状况下两小时内,一般状况下四小时内转发、传达消息,并启动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依据不同的预警级别应急响应措施要求,落实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等措施;牵头组织开展道路遗撒、露天燃烧垃圾和落叶、露天烧烤等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渣土车停运状况进展检查。4.对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措施落实状况进展督查检查。十市交通运输局1. 依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组织制定公共交通优待实施方案,制定秋冬季重点时段应急减排施工名单,本预案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大气办备案。2. 提出本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施工工地名单并准时更。3. 按要求做好预警信息接收反响和应对工作报送;接到预警启动指令后马上当天紧急启动的状况下两小时内,一般状况下四小时内转发、传达消息,并启动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依据不同的预警级别应急响应措施要求,负责准时组织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力度,落实公共交通优待政策,落实行业内交通建设施工等工地扬尘防治、停顿土石方施工及工地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施工现场国含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等措施。4. 对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措施落实状况进展督查检查。十一市水务局1. 依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本预案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大气办备案。2. 提出本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施工工地名单并准时更。3. 按要求做好预警信息接收反响和应对工作报送;接到预警启动指令后马上当天紧急启动的状况下两小时内,一般状况下四小时内转发、传达消息,并启动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依据不同的预警级别应急响应措施要求,负责落实水务、河道治理等涉水工地扬尘防治、停顿土石方施工及工地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施工现场国含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等措施。4. 对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措施落实状况进展督查检查。十二市农业农村局1. 依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本预案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大气办备案。2. 按要求做好预警信息接收反响和应对工作报送;接到预警启动指令后马上当天紧急启动的状况下两小时内,一般状况下四小时内转发、传达消息,并启动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对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等工作进展检查,特别要做好大、小春期间秸秆禁烧工作,并催促落实。3. 对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措施落实状况进展督查检查。4. 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与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沟通协调,做好周边市州秸秆禁烧联防联控工作。十三市公园城市局1. 依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本预案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大气办备案。2. 提出本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施工工地名单并准时更。3. 按要求做好预警信息接收反响和应对工作报送;接到预警启动指令后马上当天紧急启动的状况下两小时内,一般状况下四小时内转发、传达消息,并启动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依据不同的预警级别应急响应措施要求,负责落实城市绿化作业工地扬尘防治、停顿土石方施工及工地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施工现场国含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等措施。4. 对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措施落实状况进展督查检查。十四市卫健委1. 依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本预案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大气办备案。2. 负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对人体安康影响的争辩和防病学问宣传,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等工作。3. 按要求做好预警信息接收反响和应对工作报送;接到预警启动指令后马上当天紧急启动的状况下两小时内,一般状况下四小时内转发、传达消息,并启动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4. 对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措施落实状况进展督查检查。十五市应急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大事应急治理体系”要求,协作相关部门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及响应体系完善工作。十六市市场监管局1. 依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本预案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大气办备案。2. 负责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锅炉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状况进展监视检查。3. 按要求做好预警信息接收反响和应对工作报送;接到预警启动指令后马上当天紧急启动的状况下两小时内,一般状况下四小时内转发、传达消息,并启动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4. 对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措施落实状况进展督查检查。十七市气象局1. 依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本预案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大气办备案。2. 向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供给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与市生态环境局共同进展空气污染预报预警会商。十八成都天府区、成都高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1. 依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修订本地区应急预案或专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在本预案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大气办备案。2. 未界定并公布建成区的市县应抓紧界定、公布,有调整的准时报市大气办备案。3. 提出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名单并准时更。4. 建立名单治理制度,协作市级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本辖区内停产、限产工业企业名单和停工工地名单;负责确定其他停产、限产企业名单,并组织实施。5.按要求做好预警信息接收反响和应对工作报送;接到预警启动指令后马上当天紧急启动的状况下两小时内,一般状况下四小时内转发、传达消息,启动本地区应急预案并做好监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