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docx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_物业经理人 解决房屋纠纷的方式有协商、调解、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仲裁和诉讼几种。协商是发生纠纷的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和谐的原则进展协商,整个过程全由双方参与并自主解决,一般纠纷不大,冲突也简单解决的问题都实行这种方法。调解是在他人主持下,冲突双方经过谈判条件、讲明目的,达成共识。协商和调解处理纠纷的好处是,双方能心平气和地进展对话,最终意见达成全都时,双方也能积极执行,而且消退了误会,削减了日后冲突的发生。协商和调解中没有什么特殊的法律程序。因这两种方式比拟简洁,本节不作重点争论,下面主要谈谈仲裁、申请行政机关处理和通过诉讼解决的方式。 一、仲 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仲裁,是指房地产所在地仲裁机构依据争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设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经当事人申请,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当事人争吵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依照仲裁法和其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作出裁决的活动。房地产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特地行为,这种行为不是司法行为,却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它既不属于人民法院对房地产纠纷案件进展审理的活动,也不属于房地产行政治理机构对房地产的治理活动,而是处于当事人之间的居中地位,为解决当事人房屋租赁纠纷所进展的仲裁活动。因此,仲裁机构在机构设置、仲裁程序以及其行为效力方面都具有准司法的性质。 依据有关规定,对以下房屋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结的;(2)涉外房屋租赁纠纷;(3)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屋租赁纠纷;(4)房地产治理部门为一方当事人;(5)法律和法规规定由政府部门受理的;(6)违反房产治理法律、法规、规章,应作行政处理的;(7)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8)超过诉讼时效的。 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需符合以下条件:(1)被申请人必需明确。被申请人是指房地产纠纷的对方当事人。处理房屋纠纷,当事人双方都必需参与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假如被申请人不明确,纠纷也就无法解决。(2)恳求要详细明确。只有这样,对方当事人才能辩论。仲裁机构也才能查明事实,从而顺当解决纠纷。(3)申请的同时必需供应证据。证据是仲裁机关作出裁决的根本事实依据,证据缺乏,或供应虚假证据,必定会影响裁决的质量和效果,甚至无法作出裁决。(4)属于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5)必需是没有向法院起诉。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后,是选择仲裁还是选择审判方式解决纠纷,是当事人的权利,假如已经起诉,仲裁机构就无权受理了。(6)无论是依据租赁合同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还是发生纠纷后双方所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都应当提交房屋租赁纠纷仲裁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根本状况(姓名或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假如是托付代理人申请的,还要提交托付人签名盖章的授权托付书);案由;案情;证据;详细恳求事项;等等。 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预交仲裁案件的受理费,案件仲裁完毕后,连同其他办案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若双方当事人互有胜败,以上费用按双方责任大小分担,假如纠纷经调解解决,由双方协商负担。 二、申请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行政主管机关是房屋租赁的主管部门。我国实行国家统一领导,分级治理的原则。其机构的详细设置是: 国家建立部设房地产业司。全国的房地产业归国家建立部治理,内部设有房地产业司。司下设立:综合处、住宅进展处、房地产综合开发处、房地产市场治理处、房地产治理和房屋修理处。建立部同时还设有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室内设有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处和住房制度协调处。 地方政府设立地方房地产业治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的房地产业政策。按行政机构的设置相应设立如下房地产业治理机构:(1)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建委(建立厅)下设房地产治理局。(2)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及自治州人民政府建委设房地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