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三方租赁合同(15篇).docx
房屋三方租赁合同(集锦15篇)房屋三方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效劳下,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根本状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全部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全部权证书编号(购房合同登记号): ,房屋全部权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已/未)设定了抵押。 其次条 房屋租赁状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居住商业厂房其他 (二)甲乙双方根据房屋所在地相关法规要求,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商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在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上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根据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状况进展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担当的费用。 乙方连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全都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按月季半年年支付。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担当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担当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局部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担当方式 租赁期内的以下费用中, 由甲方担当, 由乙方担当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视实施。 2.帮助各级行政治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展监视、教育、整顿。 3.应按商定为乙方供应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确商定外,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视甲方履行合同商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担当各项税费。 3.应爱惜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担当修复或赔偿责任。 4.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根据三个月租金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2.逾期3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物业等费用的。 3.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商定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缘由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全都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根据三个月租金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缘由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商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商定供应场地或用水、用电等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连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根据商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拖延租金或费用3%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因不行抗力或其他不行归责于双方的缘由,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假如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担当违约责任。 第九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修理、保养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惜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理,费用由乙方担当。 4.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展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 第十条 不行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行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制、不能避开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影响的客观大事,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大事如战斗、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行抗力大事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行抗力的一方应马上将事故状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3天内,供应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临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 续租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展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打算。 第十三条 其他商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年_月_日 房屋三方租赁合同2 编号:XXX-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运营考核期。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及科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定。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丙方,经甲方和丙方同意后,三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一) 租金: XXX标准房屋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 27 元人民币。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在装修期和运营考核期内,租金均为零。考核年度期满,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依据投资合作协议对乙方进展考核,若乙方未完成考核指标,按其差额相应比例缴纳运营考核期内的园区房租,同时终止本协议。 2、在协议签署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向入孵企业、团队等工程收取房屋租金。 3、在乙方未完成考核指标,按其差额相应比例缴纳运营考核期内的园区房租的状况 下,乙方应按时以银行转账汇款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支付方式将租金划入甲方银行帐户。甲方确认租金到账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4、乙方所交租金仅为所租赁房屋的租金,不包括物业治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二)保证金: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协议商定责任及义务的保证,并以此作为乙方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所属物业工程的损害赔偿以及其他基于本协议而对甲方或丙方产生的债务担保。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交足保证金。 3、在丙方开具接房通知单及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将保证金按时划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或收据。 4、租赁期间,如乙方欠交按本合同商定应当由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欠交金额,缺乏局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且在租赁期间,乙方仍需补足保证金。 5、租赁期间,乙方给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正常损耗除外),乙方应马上将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合理的修缮费用,缺乏局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租赁期满或者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将物业完好地归还甲方(正常损耗除外)。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在租赁期间无任何违反本合同商定的行为,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7、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乙方必需供应保证金收据原件,原件遗失保证金将无法退还。 第六条、物业治理及物业治理费: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经了解该房屋的物业治理状况,同意承受该房屋及所在大楼的物业治理,并与甲方、丙方指定的具有必要治理资质的物业治理机构签订物业治理相关合同。 2、租赁期间,乙方无条件遵守甲方、丙方有关物业治理的规定,按时向甲、丙方指定的物业治理机构交纳物业治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费用。上述费用由丙方交付房屋、乙方接收房屋之日起算,至丙方收回房屋、乙方交还房屋时止。 第七条、房屋的转租:乙方不得转租、转借该房屋。 第八条、保险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购置出租房屋的保险,乙方负责购置承租房屋内乙方财产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方和乙方未购置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担当。 第九条、乙、丙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承受丙方的监视和考核,完成乙方运营的孵化器考核指标(参照附件1:投资合作协议); 2、入驻孵化器的企业或团队须承受丙方的复核和监视,复核通过后须与丙方及乙方签订三方入驻协议,此项指标须列入丙方对乙方孵化器考核内容; 3、乙方关于房屋的安装、装修、保养、修理等日常治理,参见第十条相关内容; 4、租赁期间,乙方若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所列行为,甲方有权打算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的,乙方须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支付的违约金缺乏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担当赔偿责任。 5、租赁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按本合同商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楼宇的公共区域及公用部位,不得擅自占用该房屋内设备及系统空间、区域、部位等(包括但不限于新风机房、电井、强弱电桥架等),以上公共区域的治理和使用权归丙方全部,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及使用。 7、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期将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地(正常损耗除外)交还甲方。否则,甲、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担当因此给甲方、丙方造成的损失或一切相关责任。 8、乙方在承租区域内应严格遵守甲方、丙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园区内相关物业治理规定。 (二)丙方责任: 1、丙方整体负责园区的日常运营治理,引入培育创新型孵化器和其他创新创业要素资源。 2、丙方按合同准时、完好地将出租房屋及其设备、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由乙方负责组织入驻企业或团队的评审,丙方对比投资合作协议中的相关内容,对入驻企业或团队的工商税务关系、产业领域等进展符合性复核。复核通过的企业或团队与丙、乙方共同签订三方入驻协议,三方入驻协议最长不超过一年。 4、丙方负责收集和整理乙方运营的孵化器的考核资料,形成该孵化器的季度、年度运营报告,作为高新区管委会对孵化器的考核依据。 5、丙方帮助乙方办理入驻企业或团队的入园等手续。 第十条、安装、装修、改装及保养和修理 1、乙方如需对该房屋进展装修、修建、改装、改建等(含内外墙的标识安装、形象墙安装),或设臵对房屋构造有影响的设备,必需事先征得丙方及物业治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前方可施工,并由乙方自行负责,实施方案不得随便转变。否则,甲、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 2、在装修工程开头前,乙方必需向甲方、丙方或政府有关部门提交全部必要的申请及图纸。在获得甲方、丙方或政府有关部门全部必要的批准前,不得对该房屋进展装修、修建、改装、改建或安装设备等作业。否则,乙方必需对该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单独担当责任。 3、乙方如在承租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丙方或物业的书面同意,并获得相关治理部门的许可,由乙方自行担当相关费用。由于安装上述设备、仪器或机器给甲、丙双方或其他人员等造成危害及损失的,乙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4、由于乙方缘由对该房屋的建筑构造、外墙、设施设备、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装修、设备安装、使用不当、修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担当全部相关责任。 5、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楼宇公用部位,不得在承租房屋外立面和公共部位等非乙方所租赁该房屋内部区域设臵任何物件(如广告牌、标识、标牌等)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否则甲方或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撤除或在不通知乙方的状况下进展撤除。如确有需要,乙方须征得丙方及物业治理公司书面同意且在施工过程中承受丙方或物业治理公司的监视。 6、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或本合同终止的,乙方退租时须将归甲方全部的设施设备完好地移交至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产产权: (1)电梯厅、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 (2)空调多联机与配电设施设备。 7、乙方在租赁期间担当所租赁房屋内全部的设施设备修理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丙三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如要变更或终止合同,应在规划的协议变更日或终止日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各方在1个月内协商确定变更或终止合同事宜。 2、如乙方公司名转变,或发生任何收购、重组、合并、清算等使承租方发生变化的,乙方应赐予甲、丙方书面通知并供应相应的法律证明文件,在乙方及变更后的承租方承诺担当履行和遵守本协议所列全部条件和义务,并与甲、丙方签订相应的变更补充协议的状况下,此等变更不构成违约。 3、租赁期间,甲方或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供应房屋或所供应房屋不符合商定条件,严峻影响使用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峻影响使用的。 4、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或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中途擅自退租的; (2)未经甲方或丙方同意,引进入驻企业或团队的; (3)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4)未经甲方或丙方书面同意,拆转变动房屋构造或损坏房屋的; (5)损坏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在甲方或丙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的; (7)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急物品或进展违法活动的; (8)逾期未交纳按本合同商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或丙方造成严峻损失的; (9)拖欠物业治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各项费用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以上的; (10)超过丙方指定的接收房屋时间15日以上未接收房屋的。 5、租赁期满前,乙方要连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甲方和丙方依据对乙方孵化器的运营状况的考核结果,打算是否将房屋续租给乙方。如乙方通过考核,且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甲方有权依据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租金和其他因使用房屋而须缴付的相关费用,以甲、丙方和物业治理公司公布的相应价格为准。 6、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7、因不行抗力的自然灾难因素和国家政策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二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实地勘察该房屋,已清晰了解并承受该房屋的现状条件,(包括所属楼层、楼栋的内外部可用区域、公共区域)对于所租赁区域内遗留的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乙方自行评估其使用牢靠性并推断是否留用,如乙方需留用的,乙方须自行担当由此导致的后果;乙方不需留用的,则须由乙方自行担当处臵责任,但乙方对该等装修、设施、设备等的处臵须书面告知丙方或物业治理公司。 2、乙方在收到丙方的接收房屋的书面通知后,应在指明的时间内接收该房屋。逾期15日以上未接收房屋的,则甲、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以保证金抵付违约金。 3、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时,或由于乙方缘由导致协议不能连续履行或导致甲、丙方选择终止本协议时,乙方须根据交付标准(参见附件2:XXX房屋交付标准)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后交还丙方。乙方申请不恢复原状的,则须经丙方书面认可并确认房屋交还的状态。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发生改动和损坏,乙方未能恢复原状的,则丙方有权自行或托付第三人进展修理或恢复,乙方须足额偿付该等修理或恢复的全部费用,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偿付的,则视为乙方违约,同时丙方有权通知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项修理费用,保证金缺乏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验收时丙、乙双方共同参加,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推断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主见。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行抗力的自然灾难缘由致使本合同不能连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丙三方互不担当责任。如国家规定有补偿的,所获得的相应补偿分别归各方全部。 2、因国家政策需要收回、改造或撤除已租赁的房屋,给甲、乙、丙方造成损失的,三方互不担当责任。 3、因上述缘由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根据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缺乏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保证金据实结算后,予以退还。 第十四条、通知: 依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乙、丙三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进展;甲、乙、丙三方之间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经本合同第一页所述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专人送至前述地址的,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三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商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各方当事人协商全都,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内容的修改、删减、增加、涂改处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甲 方(盖章):代 表: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 方(盖章): 代 表: 开户行: 帐 号: 丙 方(盖章): 代 表: 开户行: 帐 号: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房屋三方租赁合同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方:北京军港精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全都,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区 小区号楼 单元 号的房屋及其设施(包括家具和电器),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为(商住两用 / 办公 / 居住 / 库房)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总计约为平方米。 二、租赁期 租赁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押金 31 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 32为确保出租房屋及其设施完好以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应交纳相当于个月房租共 元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与甲方共同清点室内设施。并付清本合同以下应交纳的全部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33乙方交纳房屋租金为个月支付一次。付款日期应在每(月、季、半年、年)号之前。付款方式可选择如下: (1)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以现金方式 (3)以支票方式 四、室内设施及费用承租 41租赁期间房屋有关物业费由担当;取暖费由 42电话费收视费按实际费用由乙方担当; 43房屋的冷热水、电、自然气消耗按每月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给相关单位或甲方; 44车位费按有关规定由方支付。 五、出租人责任和义务: 51 甲方须按时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良好状态交付乙方使用。 52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53 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拒绝甲方或其他人骚扰其宁静使用出租房屋。 54 非因乙方与乙方相关联的第三人的责任而致使该房产主要构造、地板、管道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应担当相应的修理费用,并准时通知物业治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 55 甲方可在征得乙方事先同意的状况下,进入该房屋巡察,检查该房屋内部使用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 56 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给予的其它权利。 57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并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出示相关证明。 六、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 62 事先未经甲方和治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构造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屋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撤除。乙方不得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构造和设施为原则。 6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转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制止的危急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担当全部责任,包括因给甲方造成损失而对甲方的赔偿。 64 在承租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所负的一切对外债务也无权及不得以房屋利益交换。 65 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本合同时,原由乙方出资进展的室内装修及其他装备,除有关经营专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其余整体装修局部不得拆卸或损毁(双方另有协议除外) 66 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租用房屋的构造需要重新装修,对甲方原有设施进展转变,必需经甲方认可方可进展。 67 乙方应疼惜使用甲方的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准时修复原状,在无法修复的状况下照价赔偿。 68 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使用该房屋的公共局部与公用设备,并保证完全遵守治理公司制定的治理公约和用户手册上所载内容。 69 因乙方对该房屋使用、治理、维护不当致使人身、房屋或财产受到损害时,乙方应自行担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10 乙方在未违反本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七、违约责任 71 自签约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别状况要求退租必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补偿金,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期租金及保证金;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需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租金及保证金,并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 72 当本合同期满同日,乙方应将该房屋及其设施依约完整(正常磨损除外)交还甲方,不得借故存留个人物品,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全部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73 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租赁押金,则甲方有权通知乙方马上予以缴付。乙方逾期缴付租金或租赁押金,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总额的5%作为滞纳金。 74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 A、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构造或转变用途; B、无故拖欠租金超过十五天(另有协议除外); C、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抵押等。 八、使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 九、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行抗拒的缘由,导致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十、证件审查 在本合同签订之时,甲乙双方均应出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及授权托付书,并附于合同之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争议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连续履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治理方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另一份由丙方监视保存。 十五、丙方在本合同期内有监视本合同执行的义务,若双方发生纠纷,由丙方帮助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授权托付人: 授权托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丙方:北京军港精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3920 经纪人签字: 资格证书号: 公司电话: 代理人电话: 本合同于_年_月_日在北京签订,甲方谨在此确认。 房屋三方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_乙方(承租方)_丙方(居间方)_ 代理人_代理人_代理人_ 身份证号_身份证号_身份证号_ 经丙方介绍,本着满足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北京市_区_小区_室 共计面积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_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_,起租日为_年_月_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_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根底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_元(人民币)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50%。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效劳胜利,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效劳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消失纠纷,双方应根据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担当法律责任,但应积极协作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_乙_方:_丙方:_ 代理人:_代理人:_代理人:_ _年_月_日 房屋三方租赁合同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效劳下,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根本状况 (一)房屋坐落于户型 朝向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全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全部权证书编号(购房合同登记号): ,房屋全部权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已/未)设定了抵押。 其次条 房屋租赁状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居住商业厂房其他 (二)甲乙双方根据房屋所在地相关法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甲方应于商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在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上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根据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状况进展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担当的费用。乙方连续承租的,应提前求,协商全都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赁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月,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担当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担当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局部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担当方式 租赁期内的以下费用中,由甲方担当, 由乙方担当:(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治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修理费、(13)其他 第六条 居间效劳 (一)丙方应当仔细负责地位甲方订立房屋租赁三方合同供应时机或媒介效劳,照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三方合同的事项。 (二)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 (三)本合同签署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扔应向丙方支付上述商定的佣金。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修理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构造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房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治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适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三日内进展修理。逾期不修理的,乙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甲方担当。因修理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削减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间。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理或担当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商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局部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担当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第十条商定支付违约金并单方解除合同。拖延交付房屋抵达十日的;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商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安康的;不担当商定的修理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三)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第十条商定支付违约金并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根据商定日期支付租金达十日的;欠缴各项费用达伍佰元的;擅自转变房屋用途的;擅自拆该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构造的;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转租未经同意的;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阻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其次款商定情形之一的,按月租金的贰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商定情形之一的,按月租金的贰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复原状;守约方并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剩余租期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商定履行修理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商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商定支付租金但未到达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商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每日房屋月租金百分之五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十日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根据本条商定要求违约方担当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商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房屋三方租赁合同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大连房地产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