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ppt
第八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本章要点:消费者的定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状况,消费者权利与权益保护和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一、消费和消费者消费,通常是指人们消耗物质资料以满足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指的消费含义主要是指生活消费。从我国农民的现实情况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规定:农民购置、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置、使用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接受经营者所提供的效劳的市场主体。二、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国家、经营者和消费者三者之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我国十分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一大批保护消费权益的法律、法规。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与权益保护一、消费者的权利 1、保障平安权。2、知悉真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依法结社权。7、求教获知权。8、维护尊严权。9、监督批评权。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1、立法机关的保护。2、行政机关的保护。3、司法机关的保护。二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消费者组织的保护。2、新闻媒介的保护。第三节第三节 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的义务一、依法定或约定履行的义务一、依法定或约定履行的义务1、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效劳,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2、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效劳,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而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成心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二、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二、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三、保障人身、财产平安 1、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效劳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平安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平安的商品和效劳,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效劳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2、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效劳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效劳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平安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四、不作虚假宣传 1、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效劳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2、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效劳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3、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4、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5、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五、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效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或者效劳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效劳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六、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效劳1、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效劳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效劳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置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效劳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2、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说明商品或者效劳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效劳的实际质量与说明的质量状况相符合。七、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1、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2、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八、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殴消除费者,不得以任何借口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第四节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一、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民事责任二、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二、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政责任法的行政责任三、经营者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三、经营者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刑事责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刑事责任任本章小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标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加强对商品和效劳质量的监督,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开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状况,消费者权利与权益保护和经营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