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范本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书填写(6篇).docx
-
资源ID:85576063
资源大小:46.09KB
全文页数:5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技术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范本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书填写(6篇).docx
技术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范本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书填写(6篇)技术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范本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书填写篇一 甲方: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电话:_ 乙方: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电话:_ 甲乙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供应技术决窍进展合作生产。甲方供应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供应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工程投入。合营公司由甲方单独经营治理,乙方承包所使用的技术,以确保合营公司产品到达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供应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以_ 的方法作为补偿。 其次条定义 2.1“产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有用型专利权的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意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方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 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名目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帮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名生产和进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详细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水及来回差旅费由乙方担当,在合营公司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应对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供应更有效的技术帮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点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良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良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良的技术,其全部权属改良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协定时间供应的技术信息应是精确的、完整的和清楚的,并且由乙方供应的有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到达国际(或国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技术和商标。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展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一样。乙方有权实行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到达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供应的使用技术系在(地区)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供应在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恳求,在可能的状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 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供应的技术,使乙方获得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根据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_(地区)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权 合营公司若发觉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害专利或商标时,应马上通知乙方。 虽然,仅乙方独家拥有对第三方伪造的产品、侵害专利或商标的行为实行追究甚至是诉讼(或实行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状况而提出的各种建议,应赐予充分考虑。为此,乙方可以合营公司名义作原告或双方联合作原告,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供应的技术及帮助赐予补偿费。 5.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后_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销售额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依据该产品的_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年以后,每年递减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年_月_日起,在合同期限内每年 每季度后的天内向乙方供应季度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项数额。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财务主管签署。 5.5合营公司依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应付款项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合同,乙方应向公司供应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供应培训:_产品的制造、进展、销售和使用; 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 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供应与制造、销售或修理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供应乙方对第三方担当有保密义务工程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治理人员至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人员进展无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 全部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与并完成由乙方供应的培训规划者,自培训完结后_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需优先购置和使用_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效劳,在费用、时间和效劳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需优先同_签订承包和技术效劳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需优先购置和采纳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供应的货物和效劳。 第八条保密 合营公司成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供应的技术系属隐秘。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年。 第九条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企业登记治理方法规定连续为期_年的延长,但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连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技术和商标。 第十条仲裁 10.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章进展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连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一条不行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掌握的大事或状况应视为不行抗力大事,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斗、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患病不行抗力 大事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行抗力大事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患病不行抗力大事影响的一方马上用电话或传真将发生不行抗力的大事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发生不行抗力大事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行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不全都的,以中文为准。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_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所列的上述地址寄出后_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 授权代表(签字):_授权代表(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技术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范本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书填写篇二 技术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甲方: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电话:_ 乙方: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电话:_ 甲乙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供应技术决窍进展合作生产。甲方供应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供应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工程投入。合营公司由甲方单独经营治理,乙方承包所使用的技术,以确保合营公司产品到达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供应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以_?的方法作为补偿。 其次条?定义 2.1?“产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有用型专利权的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意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方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名目及信息等。 2.4?“_”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_为准。 2.5?“技术帮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名生产和进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详细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水及来回差旅费由乙方担当,在合营公司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应对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供应更有效的技术帮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点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良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良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良的技术,其全部权属改良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协定时间供应的技术信息应是精确的、完整的和清楚的,并且由乙方供应的有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到达国际(或国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_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技术和_。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展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一样。乙方有权实行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到达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供应的使用技术系在(地区)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供应在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恳求,在可能的状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供应的技术,使乙方获得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根据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_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_在_(地区)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权 合营公司若发觉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害专利或_时,应马上通知乙方。 第五条?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供应的技术及帮助赐予补偿费。 5.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后_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销售额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依据该产品的_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年以后,每年递减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年_月_日起,在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的天内向乙方供应季度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项数额。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财务主管签署。 5.5?合营公司依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应付款项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合同,乙方应向公司供应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供应培训:_产品的制造、进展、销售和使用;?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供应与制造、销售或修理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供应乙方对第三方担当有保密义务工程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治理人员至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人员进展无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与并完成由乙方供应的培训规划者,自培训完结后_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需优先购置和使用_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效劳,在费用、时间和效劳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需优先同_签订承包和技术效劳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需优先购置和采纳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供应的货物和效劳。 第八条?保密 合营公司成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供应的技术系属隐秘。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年。 第九条?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企业登记治理方法规定连续为期_年的延长,但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连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技术和_。 第十条?_ 10.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_委员会,根据申请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规章进展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_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非另有规定,_不得影响合同双方连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一条?不行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掌握的大事或状况应视为不行抗力大事,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斗、_、_、传染病及瘟疫。若患病不行抗力?大事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行抗力大事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患病不行抗力大事影响的一方马上用电话或传真将发生不行抗力的大事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发生不行抗力大事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行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不全都的,以中文为准。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_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 授权代表(签字):_授权代表(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技术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范本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书填写篇三 第一条约因 _有限公司,遵照_法律注册的_公司(简称_),地址_为甲方与_有限公司,遵照_法律注册的_公司(简称_),地址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供应技术诀窍进展合作生产。甲方供应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供应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工程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单独经营治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到达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供应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方法作为补偿。 其次条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有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意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名目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帮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进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来回差旅费由乙方担当,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供应更有效的技术帮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良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良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良的技术,其全部权属改良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供应的技术信息应是精确的、完整的和清楚的并且由乙方供应的有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到达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展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一样。乙方有权实行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到达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供应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供应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恳求,在可能的状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供应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根据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害 合营公司若发觉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害专利、或商标时,应马上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害专利或商标时实行追究或屡次诉讼或实行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状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赐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供应的技术及帮助赐予补偿费。 5.2.依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依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年,以后,每年递减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年_月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供应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依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供应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供应培训:_产品的制造、进展、销售和使用;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供应与制造、销售或修理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供应乙方对第三方担当有保密义务工程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治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展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与并完成由乙方供应的培训规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需优先购置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效劳,在费用、时间和效劳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需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效劳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需优先购置和采纳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供应的货物和效劳。 第八条保密 合营公司成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供应的技术系属隐秘。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年。 第九条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治理方法规定连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连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仲裁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吵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相互信任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举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吵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吵时,仲裁员应依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吵,并将争吵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吵并提交仲裁的争吵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连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不行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掌握的大事或状况应视为不行抗力大事,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斗、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患病不行抗力大事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行抗力大事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患病不行抗力大事影响的一方应马上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行抗力的大事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行抗力大事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行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乙方:_ 姓名:_姓名:_ 职务:_职务:_ 电传:_电传:_ 电挂:_电挂:_ 见证人:_ 姓名:_ 职务:_ 日期:_ _ 注:中外合作经营是一种敏捷的经济合作方式,双方供应合作条件、权利和义务并共同商定。双方供应的合作条件作为投资,而收回投资的方法是以加速折旧、增加利润幅度或以产品分售及采纳提成费等方法来实现。合作期满后财产不再作清算安排,详细处理方法依双方所签契约中明文规定实施。合作经营、分工经营、托付一方经营或托付第三方经营治理,取何种方式视契约中规定的条款付诸实施。 *有用型专利权系指在学术、技术、工艺等领域中具有制造性的创造并能解决实际问题,创造者供应图纸、模型及技术说明书等资料,经申请批准后可受到爱护者,通称有用型(utilitymodel)专利。 技术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范本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书填写篇四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甲方: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电话:_ 乙方: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电话:_ 甲乙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供应技术决窍进展合作生产。甲方供应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供应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工程投入。合营公司由甲方单独经营治理,乙方承包所使用的技术,以确保合营公司产品到达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供应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以_ 的方法作为补偿。 其次条定义 2.1“产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有用型专利权的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意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方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 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名目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帮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名生产和进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详细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水及来回差旅费由乙方担当,在合营公司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应对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供应更有效的技术帮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点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良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良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良的技术,其全部权属改良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协定时间供应的技术信息应是精确的、完整的和清楚的,并且由乙方供应的有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到达国际(或国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技术和商标。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展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一样。乙方有权实行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到达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供应的使用技术系在(地区)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供应在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恳求,在可能的状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 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供应的技术,使乙方获得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根据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_(地区)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权 合营公司若发觉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害专利或商标时,应马上通知乙方。 虽然,仅乙方独家拥有对第三方伪造的产品、侵害专利或商标的行为实行追究甚至是诉讼(或实行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状况而提出的各种建议,应赐予充分考虑。为此,乙方可以合营公司名义作原告或双方联合作原告,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供应的技术及帮助赐予补偿费。 5.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