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docx
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阳宗海工商分局仔细贯彻落实总局、省市工商局和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牢牢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积极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改革的重要抓手,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本钱,着力优化准入环境和营商环境,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制造力,改革红利得到了充分释放,为区域经济进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立供应新动能,为群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一、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状况 (一)全力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提请管委会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并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启动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登记手续及要件,改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制度。改革中,遵循便利注册和标准有序的原则,根据云南省市场主体住宅(经营场所)登记治理方法(云政办发2023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住宅(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宅(经营场所)资源。强化“效劳为先、同频共振、依法行政”工作理念,加强和标准窗口建立,充实人员力气,完善设施配备,优化登记流程,实行领导带班、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今年5月下旬,安装并通过视频系统对登记窗口实时监控,提高工作效率和效劳质量。 (二)着力推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去年6月以来,我们仔细贯彻落实李总理视察工商总局时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安排部署,将“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列为2023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点改革内容之一,于 6月10日进行了全区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启动暨首张“一证三号”营业执照颁发仪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后,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升级改造业务系统,9月29日全区启动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打造便利化准入效劳平台。 (三)深入推动“先证后照”改革。2023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打算,准时领悟把握上级精神,第一时间对外公布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名目(14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仅保存34项),对改为后置的许可审批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先照后证”改革在我区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形成管委会主导、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和创业创新制造宽松公平、优质高效的准入环境。 (四)探究推动“放管服”改革。一是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2362号)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工作的指示要求,提请区党工委、管委会讨论并经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等标准性文件,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了“照后证前”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全都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二是依据国发202362号文公布的186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工程以及市政府各部门的权责清单,2023年5月上旬,提请管委会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23年度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理清了监管责任,初步建立了登记、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相互连接、权责明确、透亮高效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三是履职到位、宽进严管、放管结合,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另一方面做好对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双告知”工作,保障市场主体准入与后续监管无缝对接。 (五)依法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市场主体进展信用监管、落实“宽进严管”的根底性工作,市场主体年报率也是衡量本地区市场活泼度及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去年初,我们充分熟悉年报公示在商事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良监管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集全局之智、举全局之力积极做好2023、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完善年报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保持较高的年报率。截至2023年6月30日年报完毕,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23年度企业年报完成559户,年报率达89.44%,2023年度企业年报完成673户,年报率达88.67%;个体2023年报完成1996户,年报率为88.67%,个体2023年报完成2252户,年报率为86.72%;农夫专业合作社2023年报率达85.19%。 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全区市场主体增长快速,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底,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343户;新登记市场主体资本总额202341万元。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727户,其中:企业1011户;个体工商户3680户;农夫专业合作社36户,新设市场主体保持较快增长。 二、存在的突出冲突和主要问题 根据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改革系列工作的总要求,全区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旧存在一些冲突和问题,集中表达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市场主体的进展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经济社会进展的根本力气,是市场经济进展的助推器。市场主体能否安康进展,直接影响区域经济的进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立。当前,我区市场主体进展不够、总量小、规模以上企业少,特殊是非公有制经济进展不充分、中小企业活力不强,仍是制约区域经济超常规、跨越式进展的突出问题。截止目前,全区共计有市场主体4727户,仅为全市65万余户市场主体的0.7%。其中:私营企业863户,仅为全市19万余户私营企业的0.4%;个体工商户3680户,仅为全市43万余户个体工商户的0.8%。因此,促进市场主体总量较快进展对于阳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立和“三园驱动战略”实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行政效劳的效能还不够高。一是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后,各类市场主体井喷式进展,行政审批业务量和询问量激增,效劳窗口的人员配备、效劳力量还不能很好的满意市场主体和审批业务的增长需求。二是窗口工作人员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载状态,消失办事群众排长队、预约等待时间过长现象。三是效劳设施简陋。由于办公环境狭窄,短缺叫号机、自动查询柜员机等便捷的现代化办公设备,人员拥挤、申请挨次混乱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碍效率和形象建立。 (三)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待增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倒逼机制肯定程度上掣肘于监治理念转变和监管机制建立,有的职能部门仍旧习惯于以审批代监管、以惩罚代监管,重审批、轻监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还存在执法不公、缺失疏漏、监管不到位、制度建立不完善问题,运用大数据手段和信息化技术加强市场监管还处于前期摸索阶段,监管的现代化水平不够高。 (四)部门连接和信息互联共享还不够充分。商事制度改革是系统工程,由于改革中新状况、新问题不断消失,也不行避开的在个别环节上存在连接不够顺畅问题,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还不够充分,表现为存在信息孤岛。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化建立各自为政,形成一个个互不相连的“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严峻制约了政府效能的提升,给创业创新造成极大不便。 (五)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托管区域地跨两市三县,总体经济进展相较于经开区、高新区、度假区有所滞后,市场主体总量小,构造不合理,企业进展参差不齐,全区上规模、上档次、效益好的优质企业不多,监管效劳对象大多为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对新的监管执法方式不甚理解、支持,肯定程度制约了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动简政放权、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有力抓手,持续推动便利化改革向纵深进展,进一步增加放权的协同性。要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着力点,围绕注册登记便利化目标,加强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放松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放宽市场准入,便捷市场退出,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打算性作用,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泼进展。要持续做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深化“先照后证”改革,仔细贯彻执行云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名目和“双告知”要求,积极推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探究讨论企业简易注销制度。亲密关注便利化改革进展,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即时沟通,准时回应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健全相关配套措施,统筹推动改革,不断稳固和扩大便利化改革成果。 (二)健全完善新型政府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要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状况,积极推动监管重心后移,健全完善以信息归集共享为根底、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全面推开和细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建立企业信用联合鼓励与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的效能。要加快推动“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立,努力构建企业监管“大数据中心”,搭建面对公众的“公示平台”和面对监管部门的“业务平台”。要仔细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持续做好“双随机”抽查,大力推动协同监管,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政主管相互连接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联合惩戒,推动齐抓共管。要探究审慎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既支持创新进展,激发活力,又合理有效监管,防范风险。 (三)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效劳平台,进一步强化效劳的便捷性。要依托“互联网+政务效劳”,多渠道提升政务效劳的共享参加水平,以效劳手段的现代化推动效劳过程的便捷化。要加强效劳窗口的建立和治理,改良完善窗口效劳,推动窗口作风转变,不断提高效劳质量,提升效劳层次,为企业群众打造便捷、优质、高效的效劳平台。要仔细落实扶持小微企业进展改革任务,加快推动小微企业名录建立。要持续开展改革状况讨论分析,充分开掘数据信息价值,为管委会领导决策及推动改革实施供应有力的信息支撑。 (四)加强考核评估和监视检查,进一步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到位。要对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改革措施的落实、改革取得的成效进展准时、科学的评估,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机制,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到事前充分调研、事后分析研判,避开改革过程中消失上下不连接、左右不匹配现象。要建立完善常态督察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重点针对登记注册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效劳效能等工作持续跟踪督察,协调解决改革推动过程中消失的各类问题,确保改革成果落地生根,以政府减权限权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制造力的发挥,持续将“放管服”改革引向深入,让更多改革红利惠及企业和群众。 (五)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大量涌现、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状况,要坚决落实李总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指示要求,做到法定职责必需为、法无授权不行为,根据法律授权和事权划分履行好监管执法职责,积极探究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不断强化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以良币驱除劣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正的营商环境,为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构造转型升级供应保障。一要在企业注册登记等方面引入“负面清单”治理模式;二要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三要进一步推动“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四要进一步强化信用归集共享;五要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效劳监管平台;六要建立市场主体经营特别名录和严峻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七要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八要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九要加强社会监视,强化市场主体自律治理。 放管服改革工作状况汇报二: 依据xx州2023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州政府放管服工作详细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动民政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进展,*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标准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视,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状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状况 1.调整、取消和新增局部行政审批事项。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标准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建立殡仪效劳站、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立殡仪馆审批;建立公墓审批;跨省运送尸体、骨灰审批),保存原有行政许可3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立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取消行政审批3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2.精简审批环节。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打算”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7月31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5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变更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4家,变更4家。二是将临时救助金下放到各县,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经由县民政局审批后,直接发放临时补助金,准时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落实,上半年已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 3.优化效劳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动社会组织法人信息治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工程,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准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按时向省民管局上报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状况。从3月1日起,组织全州年检工作,全州81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4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8个。应参检730个,实检617个,未参检113个。经过年检,432个合格,20个不合格,74个需要注销,由我们直接登记治理的全州性社会组织185个,应参与年检的154个,全州参检率84.52%,合格率70.02%。 4、稳步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置效劳。已协作州财政局制定出台本级担当政府购置效劳社会组织名目,整理出需要购置的工程8项,即社会组织治理规划、询问及宣传效劳,社会组织进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治理,社会组织治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社会组织孵化效劳,社会组织“枢纽化”治理效劳,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供应注册帮助、力量建立、进展指导效劳和社会组织年检、撤销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效劳。 二、下步工作准备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效劳效率。推行“互联网 政务效劳”,依托省州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长。 2.严格依法治理,加强对社会组织治理者的业务培训,催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组织治理效劳队伍的建立,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立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效劳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