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昆医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规定.docx
-
资源ID:85632288
资源大小:23.59KB
全文页数:21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明昆医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规定.docx
明昆医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规定 明昆医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客观、公正、精确地考核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养和履行职责的状况,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治理与监视、鼓励与约束,依据*中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中组发19986号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本规定所称的考核工作,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肯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养和履行职责的状况所进展的考察、核实、评价,并以此作为加强对领导班子的治理和领导干部任免、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考核工作必需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客观公正原则; (三)注意实绩原则; (四)群众公认原则。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考核明昆医学院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处级调研员和享受处级待遇的干部)。 任现领导职务不满六个月者,按原任职岗位参与考核; 因工作变动到新单位任职不满六个月的处级干部,参与调职前所在部门的考核。 其次章 考核方式 第五条 对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包括平常考核、任职前考核、定期考核。 第六条 平常考核是党委组织部对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展的常常性考核。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派人参与民主生活会和年度工作总结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状况。 第七条 任职前考核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展。 第八条 定期考核实行党办、院办分别对处级部门党政工作目标治理考核,每年一次;人事处对处级干部专业技术履职考核,每学年度一次;组织部对处级干部个人任职期间述职考核,每两年一次的形式进展。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九条 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严格根据学院对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党群各职能部门和行政机关各处(室)、教学各部、系、专业的年度党政主要工作目标治理考核表内容,逐项进展量化打分,学院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考核,与部门工作目标治理考核同步进展;群众对部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成效、效劳意识、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劳动纪律和对职工的教育与治理方面的状况,通过无记名测评,供应主要考核依据。 第十条 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处级干部任职期间个人在德、能、勤、绩和廉洁自律方面的状况。 (一)思想政治素养 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殊是*理论和*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经济、治理、法律、历史及其他各有关方面学问,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的状况。 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执行党的根本路线、根本纲领,在事关方向、原则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心保持全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学院党委要求仔细开展工作。 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正确行使人民给予的权力,自觉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状况。 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襟怀坦白,公正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虚心慎重,克己奉公,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在精神文明建立中发挥表率作用的状况。 (二)组织领导力量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讨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力量。 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力量。 发觉人才、培育干部、知人善任的力量。 对正处职领导干部,还要重点考核其驾驭全局、处理简单问题的力量。 (三)工作作风 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的状况。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讨论,求真务实的状况。 勇于改革,敢于负责,严格治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状况。 (四)工作实绩 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实行的措施、发挥的详细作用以及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等。 (五)廉洁自律 保持和发扬艰难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中心和省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状况。 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状况。 第十一条 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标准,组织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平常考核,均列为考核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十二条 定期考核的根本程序: (一)考核预备; (二)材料预备; (三)民主测评; (四)个别谈话; (五)调查核实; (六)撰写考核材料; (七)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 (八)反应。 第十三条 考核预备: (一)拟定考核方案; (二)组成考核组; (三)组织考核人员进展学习或培训; (四)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商定考核工作的实施规划。 第十四条 材料预备: (一)年度党、政各部门主要工作目标治理考核表; (二)学院党风廉政建立责任考核表; (三)本单位、本部门年终工作总结; (四)处级干部任职期间的述职报告。 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应依据考核内容要求,汇报领导班子或个人的状况,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更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晰,简明扼要。 工作总结在3000字以内,述职报告在2500字以内。 第十五条 民主测评包括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 民意测验依据考核内容列出评价工程和评价等次,由参评人员填写评价意见。民意测验表由考核组回收,并对参评人员填写的民意测验票分别进展统计后,再进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考核组主持。 参评人员包括本单位和相关部门的人员或工作对象。参评人员中应有正高职人员、教职代会、工会和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代表,有教学任务的部系,还应有学生代表参与评议。 第十六条 个别谈话要选择了解状况的人员,并留意其代表性,详细人选由考核组确定,一般包括: (一)考核对象所在部门的同级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所在党组织以及群团组织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二)考核对象所分管的下级科室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三)考核对象本人; (四)其他熟识和了解状况的人员。 个别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与,并作好谈话记录。 第十七条 考核组依据需要可实行以下方法调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状况: (一)查阅资料。查阅考核对象的人事档案材料、有关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中心学习组学习记录、培训记录、主持制定的文件、重要会议的讲话稿、发表的文章及讨论成果、读书笔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收入申报表等。 (二)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从有关部门采集、核实有关考核对象工作实绩的数据。 (三)审计。托付审计部门对负有经济领导责任的处级干部进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请审计部门供应考核对象的有关审计状况。 (四)实地考察。通过现场观察、访问群众,了解、印证和核实考核对象某一方面的工作状况。 (五)专项调查。对一些群众反映大、状况比拟简单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由考核组进展专项调查,也可责成所在单位党组织进展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六)征求意见。征求上一级分管领导、相关部门、纪检部门和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 (七)理论学习状况测试。通过与考核对象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撰写的工作报告、文件、总结、学习心得等,测试、了解领导干部把握理论学问的状况和运用理论学问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力量,以及口头、文字表达力量。 第十八条 考核组在综合分析的根底上,写出考核材料,与民主测评考核结果同时上报学院党委。 第十九条 对部门工作的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状况,包括根本状况和部门领导班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其缘由; (二)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状况; (三)考核组的评价和建议,包括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调整领导班子和加强领导班子建立的建议。 其次十条 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状况。包括优点和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反映干部的状况; (二)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的状况; (三)考核组对评定等次的建议。 其次十一条 评定等次的建议结果由组织部上报学院党委会打算,形成考核结果。 其次十二条 考核结果应公布,并书面正式通知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其次十三条 对部门工作的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以此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好、较好、一般、差的依据。 其次十四条 好的领导班子:能很好完成部门主要工作目标治理的各项要求,班子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廉洁勤政,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其次十五条 较好的领导班子:能较好完成部门主要工作目标治理的各项要求,班子较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廉洁勤政,有肯定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实绩优秀。 其次十六条 一般的领导班子:能完成部门主要工作目标治理的各项要求,班子根本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廉洁勤政,工作实绩优良。 其次十七条 差的领导班子:不能很好地完成部门主要工作目标治理的各项任务,班子不团结,内耗大,缺乏战斗力;工作实绩平平,群众意见大。 在确认等次时,要留意分清领导干部取得工作实绩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分清班子集体领导与成员个人的工作实绩,注意综合分析,力求客观公正。 其次十八条 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根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调整级别等的重要依据。 其次十九条 评定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要把民意测验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领导干部经考核全部工程到达以下标准者,应评定为优秀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养高; (二)组织领导力量强; (三)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民意测验优秀和称职票得票率一般要到达90%以上,其中得优秀票占40%以上。 第三十一条 领导干部经考核多数工程符合以下标准者,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养较高; (二)组织领导力量较强; (三)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 (四)工作实绩比拟突出; (五)能做到廉洁自律。 评定为称职等次的,民意测验称职和优秀票得票率一般要到达70%以上,不称职票在10%以下。 第三十二条 领导干部经考核多数工程符合以下状况者,应评定为根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养一般; (二)组织领导力量较弱; (三)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缺乏; (四)能根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 (五)能根本做到廉洁自律。 评定为根本称职的,民意测验称职和根本称职票得票率超过60%,不称职票得票率低于20%。 第三十三条 领导干部经考核存在以下状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力量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三)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峻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峻问题; (四)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 (五)工作不负责任,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较大损失; (六)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 评定为不称职的,民意测验不称职票的得票率超过60%。 第三十四条 领导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干部,可作为选择担当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 第三十五条 领导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根本称职的,考核组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良;视详细状况,也可以建议调整其领导职务。 第三十六条 领导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视详细状况按干部治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程序作如下处理: (一)缓聘; (二)不聘; (三)降级别聘任。 第三十七条 在考核中如涉及到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应催促其进展整改,问题严峻的应责令整顿,限期改良,必要时实行组织措施予以调整。如发觉领导干部有违纪问题的,应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进展查处。 第三十八条 考核意见反应后,领导班子应准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判和自我批判,讨论整改措施,并向考核组报告,同时将有关内容在肯定范围内通报。 第三十九条 考核工作完毕时,组织部应就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与被考核的领导干部个别交换意见。还应依据考核结果,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治理与监视。 第四十条 考核工作完毕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材料存入考绩档案。 第六章 考核组 第四十一条 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现职或离退休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考核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并派出,对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考核组组长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委派。 第四十二条 考核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公正正派; (二)熟识或了解组织人事工作; (三)具有胜任考核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学问; (四)具有肯定的综合分析力量和文字表达力量。 第七章 考核的纪律与监视 第四十三条 考核人员要仔细履行考核职责,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精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状况。 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人员要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考核材料和考核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四条 实行考核工作回避制度。回避对象包括: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缘由需要回避的人员。 第四十五条 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照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有关状况。 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客观、负责地向考核组供应真实状况和数据。 第四十六条 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必需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状况; (二)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三)不准泄露考核机密; (四)不准有意夸张、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五)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六)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阻碍考核工作; (七)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供应虚假数据; (八)不准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展批判教育,或赐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无效。 第四十八条 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视;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对考核工作实施监视;支持、鼓舞群众监视,仔细受理干部、群众的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准时进展核查和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过去本院有关规定如有与本规定不全都的,按本规定执行。 篇2:明昆医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 明昆医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 增加党性,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是对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仔细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是领导干部政治素养和纪律观念的详细表达。为使学院处级干部外出请假标准化、制度化,增加学院处级干部外出治理工作的规划性,提高抓工作的时效性,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处级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 一、外出请假报告的范围 学院治理权限范围内的处级领导干部,执行本制度。 二、干部外出报告的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的党政处级主要领导因公或因私离校3天(含3天)以上的,须提前向学院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报告;离校5天(含5天)以上的,须提前报学院党委和行政主管领导批准。 (二)各部门、单位的党政处级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离校外出学习、考察、访问或讲学等,要保证有一位主要领导负责全面工作。若有特别状况确需同时离校,须报学院党委和行政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备案;要合理安排好工作,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当开展。 (三)副处级领导干部、非实职处级干部外出7天以内的,在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请假的同时,要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请假;外出10天(含10天)以上的执行本制度。 (四)附属医院院级领导执行本制度。 三、干部外出报批方式 请假报告,由本人或部门(单位)以电话或口头报告,两个工作日内回复。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度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客观、公正、精确地评价干部政治业务素养、履职尽责状况及工作作风,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立,为干部选任和奖惩供应科学依据,学校党委打算开展2023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从严治党原则; 2.客观公正、注意实绩原则; 3.民主公开、群众公认原则; 4.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 二、考核范围 考核学院(含教学单位和教辅部门)领导班子、党政治理部门班子和全校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外借调的干部只参与测评不用述职,考核结果为称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考核和试用期满干部的考核同年度干部考核一并进展。科级干部和学院院长助理由所在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向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考核内容 (一)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建立。考察领导班子政治方向、全局观念、理论学习、执行民主集中制等状况;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状况。 领导力量水平。考察领导班子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开拓创新、领导改革进展和处理简单问题、应对突发大事等力量。 工作实绩及创新。考察领导班子在教学、科研、治理、人才队伍建立、党建工作等方面取得的突出业绩、工作效果,以及工作创新点和重点突破工程。 党风廉政建立和作风建立。重点考察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状况以及问题整改落实状况。 (二)处级干部考核内容 德,包括政治态度、大局观念、道德品质、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状况; 能,包括政策水平、组织协调力量、业务力量、创新力量等方面内容; 勤,包括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工作投入等方面内容; 绩,包括履行职责成效、解决简单问题等方面内容; 廉,包括廉洁自律、履行廉政职责等方面内容。 重点考察考核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状况和工作创新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缺乏。此外,党群口干部将履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纳入工作职责。 (三)基层党组织书记考核内容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重点考核落实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及工作创新状况。详细内容和方法详见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实施方案。 四、考核实施方法 (一)考核时间 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月12日。 (二)考核方式及程序 1.班子和干部个人撰写总结 撰写处级班子和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基层党组织书记撰写述职发言材料,总结材料于12月20日前完成。处级干部还需填写干部年度考核表。(干部年度考核表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由基层党组织统一收回,交给考核组)。 2.述职测评 中层班子述职述廉。学校组织中层班子集中述职,由校领导、副处级以上干部和教代会代表参与,述职后对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进展集中测评。 处级干部述职述廉。依据工作实际,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以召开处级干部述职会议,由全体教职工对处级干部进展集中测评。如不进展集中述职,在本单位测评前,要将个人总结以肯定形式供应给本单位职工,以便职工客观评价。 3.考核谈话评价 学校成立干部年度考核组,到各单位进展考核谈话并主持民意测评,全面了解班子和干部履职状况、工作表现。谈话完毕后,考核组对中层班子和处级干部进展综合评价。 4.校领导评价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处级干部年度履行职责和工作表现状况进展综合评价。 5.量化考核结果 学院(教学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成绩由四局部构成:本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职工评价,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核组评价,占总成绩的20%;校领导评价,占总成绩的30%;党政治理部门及教辅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评价,占总成绩的20%。 党政治理部门及教辅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成绩由四局部构成:本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职工评价,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核组打分,占总成绩的20%;校领导评价,占总成绩的30%;学院(教学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教代会代表评价,占总成绩的20%。 学院(教学单位)处级干部的考核成绩由四局部构成:本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职工评价,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20%;学校领导对干部评价,占总成绩的30%;党政治理部门及教辅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评价(对二级党组织书记的评价,采纳学校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核组评价,占总成绩的20%。 党政治理部门(含讨论生学院)及教辅单位的干部考核成绩由四局部构成:本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职工评价(出席人员不得少于应参与人员的80%),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20%;学校领导对干部评价,占总成绩的30%;学院(教学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教代会代表评价(对二级党组织书记的评价,采纳学校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核组评价,占总成绩的20%。 6.综合认定 对群众谈话和民主测评结果进展比拟分析,在充分听取纪委、综治办等相关部门意见的根底上,依据测评和谈话状况提出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评定档次建议,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打算。领导班子分优秀、合格、根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干部个人评价分优秀、称职、根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五、考核结果应用及要求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层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以及年终绩效安排、奖惩的重要依据。提拔领导干部应从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和称职的干部中产生。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根本称职的,实施诫勉谈话,对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或调整其岗位。对于连续两年诫勉谈话的干部,确定为不称职格次。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干部,视状况赐予改任非领导职务、降级、开除等处理。班子考核结果作为班子调整的重要依据,对不谋划进展、不顾全大局、不团结、不作为、群众威信不高的班子予以调整。 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要以肯定的形式反应给干部本人,切实发挥考核对干部的帮忙、教育、鼓励和约束的作用。 六、组织领导 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023年度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