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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教育经费管理办法【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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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教育经费管理办法【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doc

    本科教育经费管理办法【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专业建立与治理方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的需要,促进学校办学规模、构造、质量、效益的协调进展,加强对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建立和治理,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学校的专业建立,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构造。 第三条 学校的专业建立,要有规划扩展外延,着力充实内涵,坚决不移地为国防、地方经济和社会进展效劳,坚持稳定提高理学、工学、治理学等门类专业办学水平,积极进展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类专业的原则。 二、专业设置和调整 第四条 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适应国家经济建立、科技进步和社会进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别与一般的关系。 第五条  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要听从和效劳于我省经济建立和社会进展的实际以及高等教育整体进展的要求,要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构造和布局,提高总体效益,确保教育质量; 有利于学校形成专业优势,办出特色;有利于增加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建立和社会进展的力量,促进高等教育协调进展。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拓宽专业效劳方向或共建、合作办学等途径,能根本满意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设置专业。 第六条 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一般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目及有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专业修业年限也应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 学校设置新专业和调整必需具备以下要求: (一)符合学校进展规划。在新设或调整专业时,须仔细做好人才需求猜测,要充分论证新设或调整的专业对本校、本地区人才培育工作和学校可持续进展所产生的影响。 (二)有学科专业建立进展规划、符合专业培育目标的教学规划和其它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规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帮助人员。 (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试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教室等办学根本条件。 (五)新设专业一般应有已设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第八条  新设专业应有肯定的规模效益,每年专业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特别专业如艺术类专业除外); 第九条学校的本科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掌握。年度增设专业不超过3个。 各院(系)在充分论证、调研的根底上可向学校申报新专业,但每次不得多于一个。专业名目中被教育部归并的专业原则上不允许申报。近几年已批准建立新专业的各系,原则上必需待学校对其已批准的新专业评估通过前方可申报新专业。 连续3年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校平均水平的院(系),其新增专业数要严格限制。同时,学校要对本校就业率偏低的专业进展调整、停办、直至申请撤消。院(系)每主动申请撤消一个已设专业,可在年度新增专业中相应多设一个专业。 第十条 学校以设置理、工、治理专业为主,以形成优势和特色,非理工管专业数应掌握在学校专业总数的40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社会特别需要及自身优势和特点,可在现设专业范围内适时调整专业方向。 第十二条 校学术委员会依据国家、部门和地方的人才需求、现有专业布点状况、申报专业的设置条件,对拟申报设置或调整的专业进展评议,为学校供应决策询问意见。 第十三条 专业设置或调整每年进展一次。其程序为: (一)学校每年视需要组织校内本科专业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各院(系) 应于每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将下一年度新设专业有关材料根据教育部掌握专业一式10份、其他专业一式5份的数量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按学校专业进展规划及增设本科专业的根本原则与要求,对各院(系)的申报材料进展初审,初审合格者报校学术委员会审批。 (二)6月2025日校学术委员会于对申报材料进展审查,经批准同意增设的本科专业,由教务处于6月30日前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第十四条  新设置和调整专业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学校申请新增专业的正式文件,附“高等学校新增一般本科专业备案表”;(二)学校学科专业建立进展规划;(三)需备案或审批专业的“申请表”;(四)专业人才需求论证报告,说明设置或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和其它状况;(五)需审批专业的人才培育方案;(六)对申请表栏目中教师根本状况和办学条件等的补充说明材料,其中教师根本状况根据附件3的格式填报,学校需供应表中所列教师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申报学校公章予以证明),原件备查;(七)增设专业数超过3个的理由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上述书面材料,第(一)、(二)项每所学校只需提交2份; 第(三)至(七)项按第十三条要求的份数供应。 第十五条  名目外新专业的论证应着重对设置该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展说明,学校除了要提交第十四条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专家论证报告和专业介绍。专家论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拟设专业名称的科学性、标准性分析;(二)对拟设专业人才需求的分析;(三)拟设专业与国内外相关或相近专业比拟分析;(四)拟设专业的培育目标、根本要求(主要指学问、力量、素养构造)、主干学科(或主要学科根底)、主要课程、修业年限、授予学位;(五)拟设专业的人才培育方案;(六)拟设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析;(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和状况。 三、专业建立内容与标准 第十六条 专业建立要制定建立规划,要重在充实内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充分发挥优势,努力形成特色。 第十七条 专业建立的内容包括培育目标、人才培育规划、师资队伍、学科建立、课程建立、教学大纲、教材建立、教学讨论与教学改革、试验室与实习基地建立、图书资料及教学文件建立等。 第十八条 培育目标。确定专业培育目标是制订教学规划的前提条件,必需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要面对现代化、面对世界、面对将来”的指导思想,依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人才培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表达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要求,表达学校的培育特色。 第十九条 人才培育规划。人才培育规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育规格的重要文件,是专业建立的根本内容之一。人才培育规划应在国家教育部宏观指导下,依据学校定位、人才培育目标以及人才培育模式,由学校组织专家制订,并可依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进展,适时地进展调整和修订。 其次十条 师资队伍建立。通过体制改革,落实规划,层层负责,引进与培育相结合,在职与脱产培训结合,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养优良、构造合理、教学科研相结合的相对稳定的教学梯队。要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育提高,注意选拔培育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要发挥学术造诣深、教学阅历丰富的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培育优秀青年教师充实教学第一线。 其次十一条 学科建立。要科学规划专业的学科构造体系,拓宽专业口径,扩大专业根底,增加学生适应性。要稳定和提高根底学科水平,形成根底与应用学科的互补; 要重视进展应用学科,培育复合型人才;要更新传统学科,适度进展新兴学科、穿插边缘学科;要发挥学校优势,办出特色。要注意依据学科与社会进展,适时进展专业方向、培育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 其次十二条 课程建立。明确课程建立总体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制订建立规划,进展有规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的系统建立。要以建立精品课程为目标,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改革。要重视系列课程建立,改革专业的课程构造体系。要把重点课程建立和精品课程评比作为一项整体工作,坚持评建结合,以建为主。 在课程建立中,要制订并完备日常的教学根本文件,包括教学日历、学期教学总结等,加强试题库建立。 其次十三条 教学大纲。每门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制定教学大纲应参照国家教育部提出的课程教学根本要求,依据学校制(修)订教学大纲的原则规定,组织有关教师编写。要努力贯彻正确的指导思想,表达改革精神,符合培育目标要求,听从课程构造及教学安排的整体需要,防止单纯追求局部体系的完善。教学大纲经院(系)认定,批准施行。 其次十四条 教材建立。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教材建立规划,加强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视听教材的建立规划工作。采纳推举教材或自编教材及其它帮助教材、教学参考书时,要注意质量。鼓舞选用国家优秀教材,并结合教学内容改革与课程建立,依据教学大纲抓好自编教材的建立。要做好教材质量评估和优秀教材评奖,不断提高教材质量。 其次十五条 实践教学基地建立。坚持校内外结合,全面规划试验室与实习基地建立。试验室建立要与学科建立、课程建立相匹配,留意集中力气建立好公共的根底性试验室,加强检查验收,防止分散配置与治理、低水平重复的低效益建立方式; 要做好试验室的规划治理、资产治理和经费治理,改良安排和设备投资方法,提高投资效益,提高设备利用率。要改善实习条件,健全实习治理规章制度,努力使校内实习基地成为可进展综合教育训练的课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同时要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努力把实习与担当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互利互惠,以取得校外实习单位的支持。 其次十六条 图书资料建立。学校努力保证每年图书资料费占事业费的3-5 ,以保证有足够的最新图书资料。图书资料建立应适度向新设置专业倾斜。 其次十七条 教学讨论与教学改革。学校支持各专业面对新世纪进展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的改革,通过实施教学讨论立项制度和教学成果嘉奖制度,鼓舞教师和治理人员进展教学和治理讨论,并对成绩显著者予以表彰和嘉奖。 其次十八条 学校加大投入,努力采纳电化教学、多媒体帮助教学等最新教学手段,促进专业建立。 四、专业建立的措施 其次十九条专业方向与特色。学校在专业建立的过程中要加强宏观调控,整体上把握专业建立方案,对不同类型的老专业与新专业、以及专业设置都要有不同的实施规划。每一个专业必需结合社会经济进展需要,找准定位,把握进展方向。同时努力拓宽专业口径,形成专业特色。 第三十条明确培育目标,改革人才培育模式,全面设计人才培育方案。仔细探究高等教育进入群众化阶段的质量标准,深入讨论社会经济进展对各类人才需求的趋势,以培育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力量为动身点,以学生的可持续进展为根本要求,明确应用型创新人才培育目标,改革传统人才培育模式,构建与社会进展和学校特色相适应的人才培育方案。 第三十一条专业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课程建立是专业建立的重要内容,要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的布局,依据大学科门类统一规划,建立科学的专业课程体系,本着重视根底课程,加强主干课程,扩大选修课程,突出专业特色,加强专业课程体系的建立。同时,开展与各有关课程配套的教学大纲、教材建立工作,尽快将本学科新的优秀学术成果反映到教学内容中去。 第三十二条专业师资队伍建立。院(系)均应制订教师队伍建立规划,层层负责,抓好落实。完善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制度,以形成学问构造合理、梯队明显、具有进展潜力的师资队伍为目标,鼓舞教师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与科研力量。通过在职与脱产培训结合,引进与培育相结合,以老带新的机制,提高教师的整体素养。 第三十三条专业试验室和校内外实习基地建立。改革试验室治理体制,构建立体型实践教学体系; 更新试验教学内容,增加综合性、设计性试验工程。加强专业实践基地建立,既要重视基地的教学功能,又要考虑基地的科研功能,以基地为根底,建立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实践力量与创新力量。 第三十四条教学根本文件建立。学校要依据学科进展趋势与专业定位不断调整教学根本文件内容,准时修订教学规划、教学大纲; 要在教学内容上充分表达专业特色与人才培育特色,寻求专业突破口,将教学内容与学科专业进展趋势严密结合,充分反映学科前沿及专业进展动态。 第三十五条教学讨论、改革与实践。加强高教讨论工作,依据进展需要和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一些高层次具有前瞻性、探究性的规划类工程讨论,扩大讨论范围,提高讨论层次,力求在讨论内容与水平上有新的突破,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各院(系)在宏观层面上要深入讨论各自的定位与规划,在微观层面上要不断探究各专业的人才培育模式,开展关于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与实践。要加强对教学改革的总结,形成一些针对性强、目的明确、指导意义重大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教学改革成果,并加强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第三十六条专业建立的详细实施 (一)加强对专业建立工作的领导。学校应成立专业建立领导小组,各院(系)制订具体专业建立规划,各专业制订专业建立实施规划。要充分贯彻“加强根底性专业,进展优势与特色专业,开拓新兴穿插专业”的原则,实施特色专业建立。 (二)要对专业建立进展立项治理,实行责任制,加大对专业建立的投入(包括硬件投入与软件投入),特殊是专项建立经费的投入和相关政策的配套。专业建立的投入包括试验室、实习基地等根底设施建立投入,同时包括课程建立、教材建立、专业教学改革与建立投入。 (三)强化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队伍建立,设立师资培育专项经费,加大学术梯队的培育与引进力度,全面启动“名师名课”工程。建立与完善特聘教授制度; 抓紧抓好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人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育工作;鼓舞中青年教师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和参与较高层次的专业进修。要实行各种有力措施,培育和造就一批有较高教学水平与学术造诣的学科专业带头人。 (四)建立专业建立的评估与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各专业建立的进展状况,对传统专业、新兴专业、优势与特色专业核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并配套相应的鼓励措施,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 五、专业的评估与治理 第三十七条教务处是学校专业建立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学校专业建立规划提出建议; 拟定学校现设专业的整体建立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各专业建立状况进展进展指导、检查与评估;提出增设或调整专业的建议,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开展增设或调整专业的申报工作。 第三十八条 学校不单独设立专业设置与建立评议委员会,其职能由校学术委员会行使。校学术委员会受学校托付,依据国家、部门和地方的人才需求、现有专业设置状况、学校进展需要,对学校拟申报增设或调整的专业以及专业建立中的重大事项进展评议,为学校供应决策、询问意见。 第三十九条专业建立以各院(系)为主,学校进展指导、规划和统筹。学校在专业建立的过程中要加强宏观调控,整体上把握专业建立方案。专业建立是各院(系)的中心任务之一。各院(系)应依据学校专业建立规划和专业建立治理方法,制定本院现有专业的建立规划及拟设专业的筹建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第四十条专业建立实行负责人制度,各院系专业总负责人由专业所在院(系)的院长担当,对校长负责。专业负责人由专业所在院(系)确定,专业建立负责人对院长负责,其根本职责是:制定现有专业建立规划,全面组织实施现有专业的建立; 提出专业方向的调整建议;制定拟设(调)专业的筹建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协作学校有关部门进展申报工作。 第四十一条 学校组织专家组将对新设专业的建立状况适时进展检查和评估,对于评估达不到要求的专业,将视状况予以通报、停顿招生、限期改正、直至撤销专业。 (一)对于人才需求量大、办学条件好、就业形势好的专业,对于在本科专业建立评估中排名前10%的专业,在专业建立软硬件条件上赐予大力扶持并适度扩大招生规模。 (二)对疏于建立和治理、社会需求量小、就业状况不好的专业、本科专业建立评估中排名后10%的专业,准时进展整顿、改良和建立,适当压缩招生规模、实行隔年招生。 (三)对于办学条件差、学生就业困难的专业、本科专业建立评估中排名在后5%的专业,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论证,可以停顿招生。 (四)对于新申报专业在7年内未能完成目标的赐予停办,专业所在院(系)3年内不得再申报新专业,同时在招生人数上适当压缩。 第四十二条学校对重点建立专业和特色专业赐予重点扶持和动态治理,加强与重点学科相匹配的特色与优势专业建立。 第四十三条学校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根本思路,完成专业的进一步重组和优化。 (一)学校积极推动按各院(系)专业招生,低年级打通培育,高年级分专业方向培育。 (二)对于极个别同一专业归属不同各系的,必需进展归并,各系之间严密合作,重新整合师资等优质教学资源。 (三)依据人才市场变化,准时调整已有专业的方向和人才培育规划。 六、附 则 第四十四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方法解释权在教务处。 (附1:专业水平评价规定; 附2:专业建立验收目标) 专业水平评价规定 经过近多年来的快速进展,学科、专业不断增加,学校的学科专业构造与布局趋于多元、综合。而专业建立水平的凹凸的直接关系到学校的进展和稳定,直接关系到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提高和人才培育目标的实现。在任何状况下,是否把培育人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是否表达以教学为中心,是专业建立的关键问题。为了促进学校各级重视专业建立,加强专业教学根本条件建立,推动教学改革,改善教学治理,整体提高教学质量,参照江西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评审指标体系,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建立专业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一)通用性原则:指标体系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专业。 (二)科学性原则:指标体系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等级标准及评价方法,力争较精确、完整地供应专业建立整体状况信息,有利于促进专业建立工作。各评价要素不是用简洁的量化方法,而是采纳等级评定法,即每一条要素都采纳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三)导向性原则:指标体系实行目标、过程、条件、效果评价相结合,从专业建立定位与规划、师资队伍建立、专业教学建立与改革、教学效果和特色工程五个方面对专业进展水平评价。通过评价加强学校对专业建立工作的治理和指导,促使各专业所在部门改善办学条件,明确专业建立思路、规划和措施,加强教学根本条件建立,提高专业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四)可行性原则:指标体系参照了教育部“一般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按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主要观测点等三级设立评价工程,简便、可操作。指标体系力求既要正确地表达教改的进展方向和专业建立的一般规律,又要使各项指标成为学校和专业对专业建立工作进展自检的详细尺度。 二、评价结论与标准 本指标体系共四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40个主要观测点。评价结果用状态方程VaA+bB+cC+dD表示。其中a、b、c、d分别表示评价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的权重数值之和。 结果标准如下: 优秀:d0、a70;或d5、a80。 良好:d0、ab70; 或d10、ab80。 合格:abc80。 不合格:d20。 三、专业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 要 观 测 点 参 考 权 重 A级标准 C级标准 评价等级 A B C D 专业建立定位与规划 (20%) 专业建立思路 专业建立思路与措施 4.0 有明确的专业建立思路,建立工作坚持重在改革、重在创新的原则,始终把提高人才培育质量作为建立的核心。 专业建立思路根本明确,建立工作有肯定的改革与创新; 能把提高人才培育质量作为建立的核心。 专业定位 专业 定位 2.0 定位精确,人才培育目标明确。 定位根本精确,人才培育目标明确。 专业设置依据 3.0 专业符合国家经济建立对人才培育的需要,具有稳定的、足够数量的人才需求。专业符合科技进展趋势的要求,并与学校的进展规划和进展目标相适应,有相应的学科作依托。 专业根本符合国家经济建立对人才培育的需要,具有较稳定的、肯定数量的人才需求,有肯定的学科作依托。 专业建立规划 专业建立规划与措施 4.0 专业各项改革和建立均有详细规划,落实措施得力。 专业各项建立有规划,落实措施一般。 专业建立保障措施 领导 重视 2.0 专业所在部门领导班子重视专业建立。 专业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比拟重视专业建立。 配套 政策 2.0 有支持专业建立的配套政策。 有肯定的支持专业建立的配套政策。 资金投入 3.0 配套经费的投入充分 ,预算外收入用于专业建立经费占教学业务费比例20%。 配套经费的投入较充分,预算外收入用于专业建立经费占教学业务费比例10%。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22%) 师资 水平 生师比 3.0 有省(部)级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或骨干教师; 有一支水平高、力气强的教学队伍,教学队伍规模满意教学要求,生师比小于30。 有一支教学队伍,教学队伍规模根本满意教学要求,生师比小于36。 教学 水平 3.0 教学评价优良率90%; 近三年有省级以上教学讨论课题;三年公开发表教研论文5篇以上。 教学评价合格率为100%; 近三年有院级以上教学讨论课题;三年发表教研论文3篇以上。 学术 水平 3.0 年人均发表科研论文2篇以上; 或年人均科研经费10000元以上。 年人均发表科研论文1篇以上; 或年人均科研经费5000元以上。 队伍构造 整体 构造 3.0 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学缘构造合理,进展趋势良好,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大于40%。 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学缘构造根本合理,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大于30%。 讨论生学位比例 2.0 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50%。 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30%。 主讲教师 主讲教师资格 2.0 主讲教师中,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大于95。 主讲教师中,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大于85。 青年 教师 2.0 青年教师(35岁)比例在30%左右; 有确定的进展方向;开过两门以上的课程,教学效果好。 青年教师(35岁)比例40%或20%; 教学效果尚好。 师资培育 青年教师导师制 2.0 青年教师导师制落实好。 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 师资建立规划 2.0 师资建立目标明确、规划合理、措施得力,效果好; 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高快,成长快速。 师资建立有规划,有肯定措施,效果一般; 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有提高。 专 业 教 学 建 设 与 改 革 (28 %) 图书 资料 状况 图书及 利用 4.0 年图书文献资料增量文科2册生,理科1册生,能满意全系教学与科研的需要,且利用率高。 年图书文献资料增量根本能满意全系教学与科研的需要且利用率较高。 试验 实习 基地 状况 试验实习基地状况 3.5 校内外实习基地完善; 设施满意因材施教的实践教学要求。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大于5000元(文科3000)。 试验室、实习场所面积到达教育部规定;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大于4000元(文科2023元);能满意教学根本要求。 试验实习基地建立 2.0 试验室、实习基地建立目标明确、规划合理、措施得力、责任落实,完成执行状况好。 试验室、实习基地建立有规划,有肯定措施,完成执行状况一般。 人才培育规划 人才培育规划 3.5 教学规划和人才培育模式符合培育目标的要求,表达德、智、体全面进展,有利于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提高以及与实践力量、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的培育; 执行状况好。 根本能反映培育目标要求; 执行状况一般。 课 程 建 设 教学内容与体系改革 4 课程体系改革力度大,课程群建立、课程整合有成效。有省、部级成果奖。 主要根底课、专业根底课的 课程建立工作取得成效。有院级成果奖。 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3.0 积极改革教学方法,有省级以上教改工程,成效显著; 必修课应用多媒体授课的课时不低于15%,并有肯定数量自行研制开发的多媒体课件,教学效果比拟好。 留意改革,有院级教改工程,取得肯定成效; 多媒体教学技术有肯定使用面。 双语 教学 1.5 8%,效果好。 有肯定比例。 教材 建立 1.5 有规划,有措施; 有获省部级以上奖的教材;积极选用优秀教材并引进先进适用的原版教材;有科学的教材编写、评估和选用制度。 主要课程选用获省部级以 上奖或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 实 践 教 学 实践教学体系 2.0 留意内容更新,体系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培育目标要求,制造条件使学生较早参与科研和创新活动,效果好。 根本符合培育目标的要求试验开出率到达教学大纲的90%。 有综合性、设计性试验课程 1.5 80%,效果好。 50%60%,效果较好 试验室开放 1.5 试验室开放时间长,开放范围及掩盖面广,开放率50%。 有开放性试验室。 教 学 效 果 (30%) 学生根本理论与根本技能 主要根底课(含专业根本课)测试水平 3.0 考试质量评价合格率90%,学生把握状况良好,成绩及格率90%。 考试质量评价合格率为75-80%,成绩根本呈正态分布,成绩及格率80%。 英语四级通过率 2.0 累计通过率80%,一次通过率50%。 累计通过率50%,一次通过率30%。 计算机等级通过率 2.0 通过率100%。 通过率95%。 学生创新与实践力量 学科 竞赛 2.0 各类学科竞赛工程的参与率为100%,参加人数多,有院级以上竞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各类学科竞赛的工程参与率为80%以上 科技文化作品 1.5 有肯定数量的获校级以上(不含校级) 的科技文化作品。 有获校级以上的科技文化作品。 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1.5 选题符合培育目标要求,联系实际的题目占70%以上。 选题根本符合培育目标要求,联系实际的题目占50%以上。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2.0 毕业设计条件有保障,教学要求明确,治理标准、严格。选派指导教师符合要求。 毕业设计条件符合要求,教学要求明确,治理根本标准,选派指导教师根本符合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3.0 质量好,抽样评价吻合率90%。 符合要要求,抽样评价吻合率75%。 社会声誉 生源 质量 2.0 新生录用第一志愿率高,生源好。 新生录用第一志愿率较高,生源较好。 学生满足率 2.0 学生满足率90%。 学生满足率75%。 学生毕业率 2.0 95% 85% 学生获学位率 2.0 获学位学生数/应届毕业学生数85% 获学位学生数/应届毕业学生数75% 就业率 5.0 85% 70% 专 业 特 色 专业特色是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本专业特有的优质风貌。专业特色应当对优化人才培育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作用大,效果显著。专业特色有肯定的稳定性并应在社会上有肯定影响得到公认。专业特色可能表达在不同层面:(1)表达在专业办学观念、办学指导思想上; (2)表达在专业教学模式、人才培育特色上;(3)表达在教学过程上的特色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及解决教改中的重点问题等;(4)表达在教学治理上的特色科学先进的教学治理制度、运行机制等。 专业建立验收目标 一、新增专业建立内容及目标 1.制订出科学的专业建立规划 (1)专业建立指导思想清楚。 (2)专业定位明确(目标定位、类型定位、层次定位、规模定位、学术定位、效劳面对定位)。 (3)专业建立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得到有效实施和推动。 (4)各种详细规划完整,实施得力(师资建立规划、课程建立规划、教材建立规划、教学建立与教改规划、科学讨论规划、试验室、实习基地规划)。 2.开展人才培育规划的讨论 (1)制定出一份科学并切合实际的人才培育规划。 (2)有人才培育规划调研的相关材料。 (3)有人才培育规划的讨论成果(实现人才培育规划的详细安排、讨论报告)。 3.教学根本条件建立 (1)根本教学资料建立(有一套较完整的教学参考书)。 (2)制定了课程教学大纲。 (3)编(修)写或选用了符合实际的试验、实习指导书。 (4)学位课程有课件制作及试题建库建立。 (5)建成完整、标准的教学档案。 (6)有教学资源网络建立 (7)开展有规划的教学讨论活动,活动有内容,有实效,记录保存完整。 4.按专业要求的全部试验工程建立. (1)有试验指导书、教师试验报告。 (2)有实习基地建立文件(协议、指导书、教师指导教案、教学试验报告)。 (3)有针对专业办学特色的试验、实习工程开发。 5.教学讨论与教学改革 (1)有针对本专业的教学讨论课题立项1-2项。 (2)有针对本专业的教学讨论论文发表1-2篇。 二、校级重点建立专业建立内容及目标 在新专业建立目标的根底上,另加建立目标: 1.高级职称教师占本专业教师总数的30%,80%的主讲教师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讨论生学历的教师占本专业教师总数的40%以上。 2.建成一项针对本专业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 3.有一项针对本专业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讨论立项课题。 4.在建立到期时,本专业80%以上教师授课质量评价为优良。 5.专业必修课程都拥有综合性、设计性试验。 6.建成一门本专业的校级精品课程或省级精品课程。 7.建成一项针对本专业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多媒体课件奖。 8.完成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培育质量的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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