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重点渔港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四定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
资源ID:85995219
资源大小:141.91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14.9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重点渔港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四定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重点渔港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四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5.16 【字 号】北政办201191 号 【施行日期】2011.05.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重点渔港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四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191 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北海重点渔港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四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北海重点渔港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四定”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实施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 2011 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北发201112 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北海重点渔港消防设施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如期完成,特制定本“四定”实施方案。一、北海重点渔港消防设施建设领导机构 成立北海重点渔港消防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北海重点渔港消防设施建设的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陈玉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庞天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庞许明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 员:陈 红 市发展改革委书记 唐凤珍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全彪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支队长 李松山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纪委书记 时连奎 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政委 龙雪津 海城区副区长 林炳腾 银海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主 任:庞许明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副主任:陈全彪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支队长 成 员:卢兴国 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副支队长 杨永桓 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副支队长 蔡小春 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计财科科长 林祥军 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港管科科长 陈 猛 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外沙大队大队长 梁家禄 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外沙大队大队长 黄建议 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电建大队大队长 杨华松 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电建大队教导员 蒋雪明 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港管科副科长 何 琳 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财务科副科长 王大宇 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工作人员 刘 燕 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工作人员 二、项目“四定”工作分工及实施计划 (一)人员和职责安排。项目总负责:庞许明 建设单位责任领导:陈全彪;分管责任领导: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职责:卢兴国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出现的问题;杨永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出现的问题;陈猛负责协调外沙港区工作;梁家禄负责协调地角港区工作;黄建议负责协调电建港区工作;杨华松负责协调电建港区工作;蔡小春负责项目前期经费和项目资金的追踪落实;林祥军负责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标,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证;蒋雪明协助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标,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证;何琳负责项目前期经费和项目资金的追踪落实,以及项目的帐册建立和完善工作;王大宇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与市政府项目办联络;刘燕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与市政府项目办联络。(二)时间和进度安排。2011 年 1-2 月,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追踪项目前期经费。分管领导: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陈猛、梁家禄、黄建议、杨华松、蒋雪明、何琳。3 月,召开环评论证会,进行环评报批,追踪项目前期经费。分管领导: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陈猛、梁家禄、黄建议、杨华松、蒋雪明、何琳。4 月,完善可研报告评估,追踪项目前期经费。分管领导: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陈猛、梁家禄、黄建议、杨华松、蒋雪明、何琳。5 月,上报自治区发改委审批。分管领导:陈红、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何琳。6 月,跟踪落实项目审批。分管领导:陈红、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7 月,批复可研,准备勘察设计。分管领导:陈红、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陈猛、梁家禄、杨华松、蒋雪明、何琳。8 月,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分管领导: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陈猛、梁家禄、杨华松、蒋雪明、何琳。9 月,项目委托项目初步设计。分管领导: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陈猛、梁家禄、杨华松、蒋雪明、何琳。10 月,初步设计报批。分管领导: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蒋雪明。11 月,委托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分管领导: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蒋雪明。12 月,开展施工及监理招标。分管领导:卢兴国、杨永桓;责任人:林祥军、蔡小春、陈猛、梁家禄、杨华松、蒋雪明、何琳。三、项目保障措施 (一)建立定期汇报机制。加强项目工作领导和协调力度。每月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例会,听取项目进展汇报,研究解决项目进展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建立项目督查机制。每月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将督查情况报告责任领导。四、问责的情形和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启动问责:(一)不认真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有关政策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关于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部署的,或者执行上级的工作部署不力的;(二)在工程招投标和材料设备的采购上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的;(三)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吃、拿、卡、要行为的;(四)不如实上报项目建设情况,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五)擅自将项目资金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的;(六)其他影响扩大内需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行政过错行为。对项目负有过错责任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程序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