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宪章文本.pdf

    • 资源ID:86021010       资源大小:736.35KB        全文页数:11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19.9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9.9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宪章文本.pdf

    在立法上,法国在 184C 年就颁布了“历史性建筑法案,1962 年颁布了保护历史地段的 马尔罗法令,而中国却没有一个相关的保护城市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的法规。目前执行的文物保护法只针对单个的文物个体。因此,一些地方的古城全被拆光了。中国推行的城市改造的建设方针,使城市“现代”了,却把优秀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给破坏了。阮仪三:前面讲过了需加快史化遗产保护立法与教育的问题。还有保护理念的问题。以中国的传统历史建筑为例,这些建筑以砖木结构为主,使用寿命就是五六十年,往往因为超负荷使用,年久失修成为了危房。于是它们就在“不破不立”的思维下成为广“城市改造”的目标,拆光旧房建新房,搞得“干城一貌”。这就是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问题。在欧洲,人家是“旧城复兴”或“旧城更新”,而我们是“旧城改造”。国际古迹保护及修复宪章(雅典宪章)二次大战后,针对战后重建问题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下,先后成立了国际文物工作者理事会(简称 ICOM)及保护和修复文物国际研究中心(简称 ICCROM)。1964 年 ICOM 在威尼斯召开会议通过了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著名的威尼斯宪章,强调:“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古迹,饱含着过去岁月的信息留存至今,成为人们 古老的活的见证。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人类价值的统一性,并把古代遗迹看作共同的遗产,认识到为后代保护这些古迹的共同责任。将它们真实地、完整地传下去是我们的职责。古代建筑的保护与修复指导原则应在国际上得到公认并作出规定,这一点至关重要。”宪章提出以下一些重要概念,促成了 60 年代末、70 年代初世界范围内城市历史建筑和遗产保护的国际潮流的出现。历史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这不仅适用于伟大的艺术作品,而且还适用于随时光的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的过去一些较为朴实的艺术品。古迹的保护至关重要的一点在于日常维护,保护与修复的目的旨在把它们既作为历史见证,又作为艺术品予以保护。为社会公用之目的的使用古迹永远有利于古迹的保护。凡传统环境存在的地方必须予以保存,决不允许任何导致改变主体和颜色关系的新建、拆除或改动。古迹不能与其所见证的历史和其产生的环境分离。除非出于保护古迹之需要,或因国家或国际之极为重要利益而证明有其必要,否则不得全部或局部搬迁古迹。作为构成古迹整体一部分的雕塑、绘画或装饰品,只有在非移动而不能确保其保存的唯一办法时方可进行移动。修复过程是高度专业性工作,其目的旨在保存和展示古迹的美学和历史价值,应以尊重原始材料和确凿文献为依据。任何不可避免的添加都必须与该建筑的构成有所区别,并且必须要有现代标记。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修复之前及之后必须对古迹进行考古及历史研究。各个时代为一古迹之建筑物所做的正当贡献必须予以尊重,修复的目的不是追求风格的统一。当一座建筑物含有不同时期的重叠作品时,揭示底层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在被去掉的东西价值甚微,而被显示的东西具有很高的历史、考古或美学价值,并且保存完好足以说明这么做的理由时才能证明其具有正当理由。预先就要禁止任何的重建。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内罗毕建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于 1976 年 10 月 26 日至 11 月 30 日在内罗毕举行第十九届会议:考虑到历史地区是各地人类日常环境的组成部分,它们代表着形成其过去的生动见证,提供了与社会多样化相对应所需的生活背景的多样化,并且基于以上各点,它们获得了自身的价值,又得到了人性的一面;考虑到自古以来,历史地区为文化、宗教及社会活动的多样化和财富提供了最确切的见证,保护历史地区并使它们与现代社会生活相结合是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的基本因素;考虑到面对因循守旧和非个性化的危险,这些昔日的生动见证对于人类和对那些从中找到其生活方式缩影及其某一基本特征的民族,是至关重要的;注意到整个世界在扩展或现代化的借口之下,拆毁(却不知道拆毁的是什么)和不合理不适当重建工程正给这一历史遗产带来严重的损害;考虑到历史地区是不可移动的遗产,其损坏即使不会导致经济损失,也常常会带来社会动乱;考虑到这种情况使每个公民承担责任,并赋予公共当局只有他们才能履行的义务;考虑到为了使这些不可替代的财产免受它们所面临的退化甚至全部毁坏的危险,各成员国当务之急是采取全面而有力的政策,把保护和复原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作为国家、地区或地方规划的组成部分;注意到在许多情况下缺乏一套有关建筑遗产及其与城市规划、领土、地区或地方规划相互联系的相当有效而灵活的立法;注意到大会已通过了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际文件,如:关于适用于考古发掘的国际原则的建议(1956)、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征的建议(1962)、关于保护受到公共或私人工程威胁的文化财产的建议(1972);希望补充并扩大这些国际文件所确定的标准和原则的适用范围;收到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该问题作为本届会议第 27 项议程;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该问题应采取向各成员国的建议的形式。于 1976 年 11 月 26 日通过本建议。大会建议各成员国应通过国家法律或其他方式制订使本建议所规定的原则和准则在其所管辖的领土上生效的措施,以适用以上规定。大会建议各成员国应将本建议提请与保护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有关的国家、地区和地方当局、事业单位、行政部门或机构以及各种协会的注意。大会建议各成员国应按大会决定的日期和形式向大会提交有关本建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一定义 1为本建议之目的:(1)“历史和建筑(包括本地的)地区”系指包含考古和古生物遗址的任何建筑群、结构和空旷地,它们构成城乡环境中的人类居住地,从考古、建筑、史前史、历史、艺术和社会文化的角度看,其凝聚力和价值已得到认可。在这些性质各异的地区中,可特别划分为以下各类:史前遗址、历史城镇、老城区、老村庄、老村落以及相似的古迹群。不言而喻,后者通常应予以精心保存,维持不变。(2)“环境”系指影响观察这些地区的动态、静态方法的、自然或人工的环境。(3)“保护”系指对历史或传统地区及其环境的鉴定、保护、修复、修缮、维修和复原。二总则 2历史地区及其环境应被视为不可替代的世界遗产的组成部分。其所在国政府和公民应把保护该遗产并使之与我们时代的社会生活融为一体作为自己的义务。国家、地区或地方当局应根据各成员国关于权限划分的情况,为全体公民和国际社会的利益,负责履行这一义务。3每一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应从整体上视为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其协调及特性取决于它的各组成部分的联合,这些组成部分包括人类活动、建筑物、空间结构及周围环境。因此一切有效的组成部分,包括人类活动,无论多么微不足道,都对整体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4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应得到积极保护,使之免受各种损坏,特别是由于不适当的利用、不必要的添建和诸如将会损坏其真实性的错误的或愚蠢的改变而带来的损害,以及由于各种形式的污染而带来的损害。任何修复工程的进行应以科学原则为基础。同样,也应十分注意组成建筑群并赋予各建筑群以自身特征的各个部分之间的联系与对比所产生的和谐与美感。5在导致建筑物的规模和密度大量增加的现代城市化的情况下,历史地区除了遭受直接破坏的危险外,还存在一个真正的危险:新开发的地区会毁坏临近的历史地区的环境和特征。建筑师和城市规划者应谨慎从事,以确保古迹和历史地区的景色不致遭到破坏,并确保历史地区与当代生活和谐一致。6当存在建筑技术和建筑形式的日益普遍化可能造成整个世界的环境单一化的危险时,保护历史地区能对维护和发展每个国家的文化和社会价值作出突出贡献。这也有助于从建筑上丰富世界文化遗产。三国家、地区和地方政策 7各成员国应根据各国关于权限划分的情况制定国家、地区和地方政策,以便使国家、地区和地方当局能够采取法律、技术、经济和社会措施,保护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并使之适应于现代生活的需要。由此制定的政策应对国家、地区或地方各级的规划产生影响,并为各级城市规划,以及地区和农村发展规划,为由此而产生的共构成制订目标和计划重要组成部分的活动、责任分配以及实施行为提供指导。在执行保护政策时,应寻求个人和私人协会的合作。四保护措施 8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应按照上述原则和以下措施予以保护,具体措施应根据各国立法和宪法权限以及各国组织和经济结构来决定。立法及行政措施 9保护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的总政策之适用应基于对各国整体有效的原则。各成员国应修改现有规定,或必要时,制定新的法律和规章以便参照本章及下列章节所述之规定,确保对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它们应鼓励修改或采取地区或地方措施以确保此种保护。有关城镇和地区规划以及住宅政策的法律应予以审议,以便使它们与有关保护建筑遗产的法律相协调、相结合。10关于保护历史地区的制度的规定应确立关于制订必要的计划和文件的一般原则,特别是:适用于保护地区及其周围环境的一般条件和限制;关于为保护和提供公共服务而制定的计划和行动说明;将要进行的维护工作并为此指派负责人;适用于城市规划,再开发以及农村土地管理的区域;指派负责审批任何在保护范围内的修复、改动、新建或拆除的机构;保护计划得到资金并得以实施的方式。11保护计划和文件应确定:被保护的区域和项目 对其适用的具体条件和限制;在维护、修复和改进工作中所应遵守的标准;关于建立城市或农村生活所需的服务和供应系统的一般条件;关于新建项目的条件。12原则上,这些法律也应包括旨在防止违反保护法的规定,以及防止在保护地区内财产价值的投机性上涨的规定,这一上涨可能危及为整个社会利益而计划的保护和维修。这些规定可以包括提供影响建筑用地价格之方法的城市规划措施,例如:设立邻里区或制定较小型的开发计划,授予公共机构优先购买权、在所有人不采取行动的情况下,为了保护、修复或自动干预之目的实行强制购买。这些规定可以确定有效的惩罚,如:暂停活动、强制修复和适当的罚款。13个人和公共当局有义务遵守保护措施。然而,也应对武断的或不公正的决定提供上诉的机制。14有关建立公共和私人机构以及公共和私人工程项目的规定应与保护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的规定相适应。15有关贫民区的房产和街区以及有补贴住宅之建设的规定,尤其应本着符合并有助于保护政策的目的予以制订或修改。因此,应拟定并调整已付补贴的计划,以便专门通过修复古建筑推动有补贴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设的发展。在任何情况下,一切拆除应仅限于没有历史或建筑价值的建筑物,并对所涉及的补贴应谨慎予以控制。另外,应将专用于补贴住宅建设的基金拨出一部分,用于旧建筑的修复。16有关建筑物和土地的保护措施的法律后果应予以公开并由主管官方机构作出记录。17考虑到各国的具体条件以及各个国家、地区和地方当局的责任划分,下列原则应构成保护机制运行的基础:(1)应设有一个负责确保长期协调一切有关部门,如国家、地区和地方公共部门或私人团体的权力机构;(2)跨学科小组一旦完成了事先一切必要的科学研究后,应立即制订保护计划和文件,这些跨学科小组特别应由以下人员组成:保护和修复专家,包括艺术史学家;建筑师和城市规划师;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生态学家和风景建筑师;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的专家;并且更广泛地说,所有涉及历史地区保护和发展学科方面的专家;(3)这些机构应在传播有关民众的意见和组织他们积极参与方面起带头作用;(4)保护计划和文件应由法定机构批准;(5)负责实施保护规定和规划的国家、地区和地方各级公共当局应配有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充分的技术、行政管理和财政来源。技术、经济和社会措施 18应在国家、地区或地方一级制订保护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的清单。该清单应确定重点,以使可用于保护的有限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的分配。需要采取的任何紧急保护措施,不论其性质如何,均不应等到制订保护计划和文件后再采取。19应对整个地区进行一次全面的研究,其中包括对其空间演变的分析。它还应包括考古、历史、建筑、技术和经济方面的数据。应制订一份分析性文件,以便确定哪些建筑物或建筑群应予以精心保护、哪些应在某种条件下予以保存,哪些应在极例外的情况下经全面记录后予以拆毁。这将能使有关当局下令停止任何与本建议不相符合的工程。此外,出于同样目的,还应制订一份公共或私人开阔地及其植被情况的清单。20除了这种建筑方面的研究外,也有必要对社会、经济、文化和技术数据与结构以及更广泛的城市或地区联系进行全面的研究。如有可能,研究应包括人口统计数据以及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活动的分析、生活方式和社会关系、土地使用问题、城市基础设施、道路系统、通讯网络以及保护区域与其周围地区的相互联系。有关当局应高度重视这些研究并应牢记没有这些研究,就不可能制订出有效的保护计划。21在完成上述研究之后,并在保护计划和详细说明制订之前,原则上应有一个实施计划,其中既要考虑城市规划、建筑、经济和社会问题,又要考虑城乡机构吸收与其具体特点相适应的功能的能力。实施计划应在使居住密度达到理想水平,并应规定分期进行的工作及其进行中所需的临时住宅,以及为那些无法重返先前住所的居民提供永久性的住房。该实施计划应由有关的社区和人民团体密切参与制订。由于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的社会、经济及自然状态方面会随时间流逝而不断变化,因此,对其研究和分析应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所以,至关重要的是在能够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保护计划并加以实施,而不是由于推敲计划过程而予以拖延。22一旦制订出保护计划和详细说明并获得有关公共当局批准,最好由制订者本人或在其指导下予以实施。23在具有几个不同时期特征的历史地区,保护应考虑到所有这些时期的表现形式。24在有保护计划的情况下,只有根据该计划方可批准涉及拆除既无建筑价值和历史价值且结构又极不稳固、无法保存的建筑物的城市发展或贫民区治理计划,以及拆除无价值的延伸部分或附加楼层,乃至拆除有时破坏历史地区整体感的新建筑。25保护计划未涉及地区的城市发展或贫民区治理计划应尊重具有建筑或历史价值的建筑物和其他组成部分及其附属建筑物。如果这类组成部分可能受到该计划的不利影响,应在拆除之前制订上述保护计划。26为确保这些计划的实施不致有利于牟取暴利或与计划的目标相悖,有必要经常进行监督。27任何影响历史地区的城市发展或贫民区治理计划应遵守适用于防止火灾和自然灾害的通用安全标准,只要这与适用于保护文化遗产的标准相符。如果确实出现了不符的情况,各有关部门应通力合作找出特别的解决方法,以便在不损坏文化遗产的同时,提供最大的安全保障。28应特别注意对新建筑物制定规章并加以控制,以确保该建筑能与历史建筑群的空间结构和环境协调一致。为此,在任何新建项目之前,应对城市的来龙去脉进行分析,其目的不仅在于确定该建筑群的一般特征,而且在于分析其主要特征,如:高度、色彩、材料及造型之间的和谐、建筑物正面和屋顶建造方式的衡量、建筑面积与空间体积之间的关系及其平均比例和位置。特别应注意基址的面积,因为存在着这样一个危险,即基址的任何改动都可能带来整体的变化,均对整体的和谐不利。29除非在极个别情况下并出于不可避免的原因,一般不应批准破坏古迹周围环境而使其处于孤立状态,也不应将其迁移他处。30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应得到保护,避免因架设电杆、高塔、电线或电话线、安置电视天线及大型广告牌而带来的外观损坏。在已经设置这些装置的地方,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拆除。张贴广告、霓虹灯和其他各种广告、商业招牌及人行道与各种街道设备应精心规划并加以控制,以使它们与整体相协调。应特别注意防止各种形式的破坏活动。31各成员国及有关团体应通过禁止在历史地区附近建立有害工业,并通过采取预防措施消除由机器和车辆所带来的噪音、振动和颤动的破坏性影响,保护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免受由于某种技术发展,特别是各种形式的污染所造成的日益严重的环境损害。另外还应作出规定,采取措施消除因旅游业的过分开发而造成的危害。32各成员国应鼓励并帮助地方当局寻求解决大多数历史建筑群中所存在的一方面机动交通另一方面建筑规模以及建筑质量之间的矛盾的方法。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并鼓励步行,应特别重视设置和开放既便于步行、服务通行又便于公共交通的外围乃至中央停车场和道路系统。许多诸如在地下铺设电线和其他电缆的修复工程,如果单独实施耗资过大,可以简单而经济地与道路系统的发展相结合。33保护和修复工作应与振兴活动齐头并进。因此,适当保持现有的适当作用,特别是贸易和手工艺,并增加新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这些新作用从长远来看,如果具有生命力,应与其所在的城镇、地区或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状态相符合。保护工作的费用不仅应根据建筑物的文化价值而且应根据其经使用获得的价值进行估算。只有参照了这两方面的价值尺度,才能正确看待保护的社会问题。这些作用应满足居民的社会、文化和经济需要,而又不损坏有关地区的具体特征。文化振兴政策应使历史地区成为文化活动的中心并使其在周围社区的文化发展中发挥中心作用。34在农村地区,所有引起干扰的工程和经济、社会结构的所有变化应严加控制,以使具有历史意义的农村社区保持其在自然环境中的完整性。35保护活动应把公共当局的贡献同个人或集体所有者、居民和使用者单独或共同作出的贡献联系起来,应鼓励他们提出建议并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因此,特别应通过以下方法在社区和个人之间建立各种层次的经常性的合作:适合于某类人的信息资料,适合于有关人员的综合研究,建立附属于计划小组的顾问团体;所有者、居民和使用者在对公共企业机构发挥咨询作用方面的代表性。这些机构负责有关保护计划的决策、管理和组织实施的机构或负责创建参与实施计划。36应鼓励建立自愿保护团体和非营利性协会以及设立荣誉或物质奖励,以使保护领域中各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能得到认可。37应通过中央、地区和地方当局足够的预算拨款,确保得到保护历史地区及其环境计划中所规定的用于公共投资的必要资金。所有这些资金应由受委托协调国家、地区或地方各级一切形式的财政援助、并根据全面行动计划发放资金的公共、私人或半公半私的机构集中管理。38下述形式的公共援助应基于这样的原则:在适当和必要的情况下,有关当局采取的措施,应考虑到修复中的额外开支,即与建筑物新的市场价格或租金相比,强加给所有者的附加开支。39一般来说,这类公共资金应主要用于保护现有建筑,特别包括低租金的住宅建筑,而不应划拨给新建筑的建设,除非后者不损害现有建筑物的使用和作用。40赠款、补贴、低息贷款或税收减免应提供给按保护计划所规定的标准进行保护计划所规定的工程的私人所有者和使用者。这些税收减免、赠款和贷款可首先提供给拥有住房和商业财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团体,因为联合施工比单独行动更加节省。给予私人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财政特许权,在适当情况下,应取决于要求遵守为公共利益而规定的某些条件的契约,并确保建筑物的完整,例如:允许参观建筑物、允许进入公园、花园或遗址,允许拍照等。41应在公共或私人团体的预算中,拨出一笔特别资金,用于保护受到大规模公共工程和污染危害的历史建筑群。公共当局也应拨出专款,用于修复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坏。42另外,一切活跃于公共工程领域的政府部门和机构应通过既符合自己目的,又符合保护计划目标的融资,安排其计划与预算,以便为历史建筑群的修复作出贡献。43为了增加可资利用的财政资源,各成员国应鼓励建立保护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的公共和或私人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应有法人地位,并有权接受来自个人、基金会以及有关工业和商业方面的赠款。对捐赠人可给予特别的税收减免。44通过建立借贷机构为保护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所进行的各种工程的融资工作,可由公共机构和私人信贷机构提供便利,这些机构将负责向所有者提供低息长期贷款。45各成员国和其他有关各级政府部门可促进非赢利组织的建立。这些组织负责以周转资金购买,或如果合适在修复后出售建筑物。这笔资金是为了使那些希望保护历史建筑物、维护其特色的所有人能够在其中继续居住而专门设立的。46保护措施不应导致社会结构的崩溃,这一点尤为重要。为了避免因翻修给不得不从建筑物或建筑群迁出的最贫穷的居民所带来的艰辛,补偿上涨的租金能使他们得以维持家庭住房、商业用房、作坊以及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和职业,特别是农村手工业、小型农业、渔业等。这项与收入挂钩的补偿,将会帮助有关人员偿付由于进行工程而导致的租金上涨。五研究、教育和信息 47为了提高所需技术工人和手工艺者的工作水平,并鼓励全体民众认识到保护的必要性并参与保护工作,各成员国应根据其立法和宪法权限,采取以下措施。48各成员国和有关团体应鼓励系统地学习和研究:城市规划中有关历史地区及其环境方面;各级保护和规划之间的相互联系;适用于历史地区的保护方法;材料的改变;现代技术在保护工作中的运用;与保护不可分割的工艺技术。49应采用并与上述问题有关的并包括实习培训期的专门教育。另外,至关重要的是鼓励培养专门从事保护历史地区,包括其周围的空间地带的专业技术工人和手工艺者。此外,还有必要振兴受工业化进程破坏的工艺本身。在这方面有关机构有必要与专门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如在罗马的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和国际博物馆协会。50对地方在历史地区保护方面发展中所需行政人员的教育,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长远计划由有关当局提供资金并进行指导。51应通过校外和大学教育,以及通过诸如书籍、报刊、电视、广播、电影和巡回展览等信息媒介增强对保护工作必要性的认识。还应提供不仅有关美学而且有关社会和经济得益于进展良好的保护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的政策方面的、全面明确的信息。这种信息应在私人和政府专门机构以及一般民众中广为传播,以使他们知道为什么以及怎样才能按此方法改善他们的环境。52对历史地区的研究应包括在各级教育之中,特别是在历史教学中,以便反复向青年人灌输理解和尊重昔日成就,并说明这些遗产在现代生活中的作用。这种教育应广泛利用视听媒介及参观历史建筑群的方法。53为了帮助那些想了解历史地区的青年人和成年人,应加强教师和导游的进修课程以及对教师的培训。六国际合作 54各成员国应在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方面进行合作,如有必要,寻求政府间的和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的援助,特别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博物馆协会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文献中心的援助。此种多边或双边合作应认真予以协调,并应采取诸如下列形式的措施:(1)交流各种形式的信息及科技出版物;(2)组织专题研讨会或工作会;(3)提供研究或旅行基金,派遣科技和行政工作人员并发送有关设备;(4)采取共同行动以对付各种污染;(5)实施大规模保护、修复与复原历史地区的项目,并公布已取得的经验。在边境地区,如果发展和保护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的环境导致影响边境两边的成员国的共同问题,双方应协调其政策和行动,以确保文化遗产以尽可能的最佳方法得到利用和保护;(6)邻国之间在保护共同感兴趣并具有本地区历史和文化发展特点的地区方面应互相协助。55根据本建议的精神和原则,一成员国不应采取任何行动拆除或改变其所占领土之上的历史区段、城镇和遗址的特征。以上乃 1976 年 11 月 30 日在内罗毕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十九届会议正式通过之公约的作准文本。特此签字,以昭信守。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华盛顿宪章)(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八届全体大会于 1987 年 10 月在华盛顿通过)序言与定义 一、所有城市社区,不论是长期逐渐发展起来的,还是有意创建的,都是历史上各种各样的社会的表现。二、本宪章涉及历史城区,不论大小,其中包括城市、城镇以及历史中心或居住区,也包括其自然的和人造的环境。除了它们的历史文献作用之外,这些地区体现着传统的城市文化的价值。今天,由于社会到处实行工业化而导致城镇发展的结果,许多这类地区正面临着威胁,遭到物理退化、破坏甚至毁灭。三、面对这种经常导致不可改变的文化、社会甚至经济损失的惹人注目的状况,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认为有必要为历史城镇和城区起草一国际宪章,作为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通常称之为威尼斯宪章)的补充。这个新文本规定了保护历史城镇和城区的原则、目标和方法。它也寻求促进这一地区私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协调方法,并鼓励对这些文化财产的保护。这些文化财产无论其等级多低,均构成人类的记忆。四、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1976 年华沙内罗毕会议关于历史地区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 以及其他一些文件所规定的,“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意味着这种城镇和城区的保护、保存和修复及其发展并和谐地适应现代生活所需的各种步骤。原则和目标 一、为了更加卓有成效,对历史城镇和其他历史城区的保护应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完整组成部分,并应当列入各级城市和地区规划。二、所要保存的特性包括历史城镇和城区的特征以及表明这种特征的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组成部分,特别是:(一)用地段和街道说明的城市的形制;(二)建筑物与绿地和空地的关系;(三)用规模、大小、风格、建筑、材料、色彩以及装饰说明的建筑物的外貌,包括内部的和外部的;(四)该城镇和城区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包括自然的和人工的;(五)长期以来该城镇和城区所获得的各种作用。任何危及上述特性的威胁,都将损害历史城镇和城区的真实性。三、居民的参与对保护计划的成功起着重大的作用,应加以鼓励。历史城镇和城区的保护首先涉及它们周围的居民。四、历史城镇和城区的保护需要认真、谨慎以及系统的方法和学科,必须避免僵化,因为,个别情况会产生特定问题。方法和手段 五、在作出保护历史城镇和城区规划之前必须进行多学科的研究。保护规划必须反映所有相关因素,包括考古学、历史学、建筑学、工艺学、社会学以及经济学。保护规划的主要目标应该明确说明达到上述目标所需的法律、行政和财政手段。保护规划的目的应旨在确保历史城镇和城区作为一个整体的和谐关系。保护规划应该决定哪些建筑物必须保存,哪些在一定条件下应该保存以及哪些在极其例外的情况下可以拆毁。在进行任何治理之前,应对该地区的现状作出全面的记录。保护规划应得到该历史地区居民的支持。六、在采纳任何保护规划之前,应根据本宪章和威尼斯宪章的原则和目的开展必要的保护活动。七、日常维护对有效地保护历史城镇和城区至关重要。八、新的作用和活动应该与历史城镇和城区的特征相适应。使这些地区适应现代生活需要认真仔细地安装或改进公共服务设施。九、房屋的改进应是保存的基本目标之一。十、当需要修建新建筑物或对现有建筑物改建时,应该尊重现有的空间布局,特别是在规模和地段大小方面。与周围环境和谐的现代因素的引入不应受到打击,因为,这些特征能为这一地区增添光彩。十一、通过考古调查和适当展出考古发掘物,应使一历史城镇和城区的历史知识得到拓展。十二、历史城镇和城区内的交通必须加以控制,必须划定停车场,以免损坏其历史建筑物及其环境。十三、城市或区域规划中作出修建主要公路的规定时,这些公路不得穿过历史城镇或城区,但应改进接近它们的交通。十四、为了保护这一遗产并为了居民的安全与安居乐业,应保护历史城镇免受自然灾害、污染和噪音的危害。不管影响历史城镇或城区的灾害的性质如何,必须针对有关财产的具体特性采取预防和维修措施。十五、为了鼓励全体居民参与保护,应为他们制定一项普通信息计划,从学龄儿童开始。与遗产保护相关的行为亦应得到鼓励,并应采取有利于保护和修复的财政措施。十六、对一切与保护有关的专业应提供专门培训。

    注意事项

    本文(宪章文本.pdf)为本站会员(g****s)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