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门锁通用技术条件(T-SZS 4005—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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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门锁通用技术条件(T-SZS 4005—2019).pdf
ICS 03.080.99 A 02 深 圳 市 深 圳 标 准 促 进 会 团 体 标 准深 圳 市 深 圳 标 准 促 进 会 团 体 标 准 T/SZS 40052019 智能门锁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s of Intelligent Door Locks 2019-09-10 发布 2019-09-20 实施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发布发布T/SZS 40052019 I 目目 次次 前 言.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分级和代码.3 5 技术要求.4 6 试验方法.12 7 检验规则.20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2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智能门锁安装孔位图.25 附录 B(资料性附录)指纹模块“误识率”的测试方法.28 附录 C(资料性附录)人脸识别模块测试集采集方法.34 附录 D(资料性附录)缩略语.36 T/SZS 40052019 I 前前 言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广东汇泰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好易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捷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德施曼机电(中国)有限公司、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威欧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漫斯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深圳零匙科技有限公司、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涛涛集团有限公司、云丁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松下电气机器(北京)有限公司、三星信息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唯品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苏宁智能终端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国泰尔实验室、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莱茵技术监护(深圳)有限公司、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念文、肖向荣、侯芳、杨庆星、胡鑫、陈海艳、姜锋、李伟凡、李乐言、白静国、颜建国、白国强、陈鸿填、黄飞挺、王伟进、祝志凌、陈晓建、林飞和、詹显光、王伟志、周小军、支崇铮、汪雪彬、陈彬、马振元、金珊、欧阳艳珣、姜腾达、李睿、陈瑞东、邓文焕、朱宝、李进发、路晔绵、孙娟萍、吴晓莹、路建彬、任军、冯丙金 T/SZS 40052019 1 智能门锁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门锁的术语和定义、分级、代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及商用建筑入户门上的智能门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 GB/T 2423.3 电子电工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二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Ea 和导则:冲击 GB/T 2423.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二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Ed:自由跌落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Fc:振动(正弦)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Ka:盐雾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 16796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级别保护基本要求 GB/T 2844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级别保护测评要求 GB/T 34975 信息安全技术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 GB/T 35273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 36627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级别保护测试评估技术指南 GB/T 36920 锁具 术语 GA 374 电子防盗锁 GA 701 指纹防盗锁通用技术条件 GA/T 73 机械防盗锁 GA/T 893 安防生物特征识别应用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3692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T/SZS 40052019 2 3.1 智能门锁 Intelligent door locks 在本体上以电子方式识别并处理生物特征、电子信息、无线遥控编码、网络通讯等信息,控制机械执行机构实施启闭及远程信息传输的门锁。3.2 移动应用 Mobile application 针对移动智能终端开发的、向用户提供服务功能的应用程序。包括通过网站、应用商店等移动应用分发平台下载、安装和升级的应用软件,以及以第三方应用软件为平台开发的公众号、小程序等。3.3 管理平台 Management platform 为智能门锁提供接入、绑定、查询等管理服务的信息系统。3.4 远程交互 Remote interaction 通过移动应用或管理平台对智能门锁进行控制或查看状态的过程。3.5 密钥 Secret Key 用来控制智能门锁进行启闭的信息或信息载体。包括数字钥匙、PIN 钥匙、生物钥匙。3.6 数字钥匙 Digital key 用来控制智能门锁进行启、闭所使用的包含数字编码信息的载体。3.7 差异交换数 Interval change 在同一规格型号和规定的级差前提下,任意两个锁头牙花编码的相异位个数。3.8 密钥量 Key quantity 在统一规格型号中,锁具中钥匙、密码、卡片等载体的组数。3.9 事件记录 Event record 智能门锁终端对开锁、用户添加、用户删除、报警信息等各种事件的记录。T/SZS 40052019 3 记录在智能门锁内或管理平台中,包括用户标识、开锁时间、开锁方式的信息。3.10 拒真率 False Reject Rate 将来自真实人的测试样本误认做冒充者拒绝比率。FRR=被系统拒绝的真实人测试样本数/总的真实人测试样本数100%3.11 认假率 False Accept Rate 将来自冒充者的测试样本误认做真实人的比率。FAR=被系统接受的冒充者测试样本数/总的冒充者测试样本数100%3.12 防伪率 Spoof Accept Rate 是指对于非真实使用者身份的欺骗接受率。3.13 安全级别 Security grade 智能门锁按其技术指标的不同及自身防破坏能力的程度所划分的等级。3.14 防技术开启 Professional opening resistant 抵抗锁具专业技术人员使用专用工具,运用操作手法非破坏性打开锁具的能力。3.15 固件 Firmware 是写入EPROM(可擦写可编程只读存储器)或EEPROM(电可擦可编程只读存储器)中的程序,是指设备内部保存的设备驱动程序。3.16 远程固件升级 FOTA Firmware Over-The-Air 移动终端的空中下载软件升级,指通过云端升级技术,为具有连网功能的设备:例如手机、平板电脑、便携式媒体播放器、移动互联网设备等提供固件升级服务,用户使用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取智能终端系统升级包,并通过FOTA进行云端升级,完成系统修复和优化。3.17 高级加密标准 Advanced Encryption Standard 高级加密标准(英语缩写 AES),是美国联邦政府采用的一种区块加密标准,国际对称密钥加密中最流行的算法之一。T/SZS 40052019 4 3.18 国密 SM 国密即中国国家密码局认定的国产密码算法,即商用密码。4 分级和代码 4.1 分级 4.1.1 安全级别:按锁舌伸出长度、部件的强度、锁芯的保密度及防钻、识别方式的安全、通信安全、功能安全,将产品从低到高分为 A 级基础级,B 级增强级。4.1.2 环境适应性等级:按环境试验的严酷等级,将产品由低到高分为 I、II 两个等级。4.2 代码 产品代号:用 ZNMS 表示智能门锁 安全级别:采用字母 A、B 代表级别 环境适应性:采用罗马数字、代表级别 产品型号:由生产企业自行定义 ZNMS /产品型号 环境适应性级别 安全级别 产品代号,智能门锁用汉语拼音首字母 示例:产品型号为 A1 型、安全级别为 B 级、环境适应性等级为级的智能门锁,其产品代码应为 ZNMS-B-II/A1。5 技术要求 5.1 外观 智能门锁表面应无明显的变形、裂纹、褪色,也不应有毛刺、砂孔、起泡、腐蚀、划痕、涂层脱落等缺陷。锁具的商标标志应清晰。5.2 主锁舌伸出长度 当呆舌作为智能门锁的主锁舌时,锁舌伸出长度A级应不小于14mm,B级应不小于20mm;当钩舌/爪舌为主锁舌时,锁舌伸出长度A级和B级应均不小于14mm;当斜舌为主锁舌时,锁舌伸出长度A级应不小于14mm,B级应不小于20mm。5.3 外壳防护等级 T/SZS 40052019 5 智能门锁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208中IP52等级的规定。5.4 功能 5.4.1 信息保存 A 级智能门锁在断电 24h 后锁内保存的个人信息不应丢失,B 级智能门锁在断电 168h 后锁内保存的信息不应丢失,电源恢复正常后,智能门锁应能正常进行启闭。5.4.2 使用权限管理 智能门锁应具有用户使用权限管理功能,在添加或删除用户过程中,应具有相应的授权机制。5.4.3 输入错误报警 采用未授权的密钥在 5min 内连续错误输入次数达到制造商文件中规定的次数时(次数范围:1-5),智能门锁应能给出报警提示和/或发出报警信息,同时智能门锁自动进入无效输入状态,且无效输入状态应至少持续 90s。5.4.4 防拆报警 当拆除智能门锁防护面时,应能给出报警提示和/或发出报警信息。5.4.5 事件记录 5.4.5.1 应能在智能门锁本体上对开锁、用户添加或删除等操作生成相应的事件记录,并应能对事件记录进行查询,记录内容至少应包含时间、用户、事件类型等信息,且 B 级智能门锁在开锁记录信息中,还应包含密钥的唯一信息。5.4.5.2 事件记录的存储数量 A 级应不小于 32 条,B 级应不小于 500 条。5.4.6 信息上传 智能门锁应能将本体上产生的输入错误报警、防拆报警及事件记录等信息上传至远程终端。5.4.7 计时误差 智能门锁宜具有与远程终端进行时钟校准的功能,且 24h 内计时误差应不大于 5s。5.4.8 使用时限设置 应能设置智能门锁的密钥使用时限,在使用时限内密钥应能正常开锁,超过使用时限的密钥应不能控制开锁。5.4.9 访问控制 在访问智能门锁的远程终端时,应具有相应的身份认证方式(如采用用户名、口令或生物认证方式),且应能对操作权限进行设置。5.4.10 胁迫报警 具有胁迫报警功能的智能门锁,在本体上输入胁迫信息后,应能向远处终端发出胁迫报警信息,同时在本体上不应有报警提示,且应能正常开锁。5.5 编码组合数 T/SZS 40052019 6 采用数字钥匙和/或 PIN 钥匙控制开锁的智能门锁,其编码组合数应不小于 106。5.6 强度 5.6.1 锁壳强度 锁壳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在承受2.65J的冲击强度及110N的静压力试验后,不应产生明显的变形和损坏。5.6.2 主锁舌强度 5.6.2.1 呆舌/斜舌主锁舌抗轴向静压力 呆舌或斜舌作为智能门锁的主锁舌时,在承受表1规定的轴向静压力后,锁舌回缩量应不大于5mm,且智能门锁应能正常工作。表表 1 1 呆舌呆舌/斜舌抗轴向静压力斜舌抗轴向静压力 安全级别安全级别 轴向静压力(轴向静压力(N N)A 级 1000 B 级 3000 5.6.2.2 呆舌/斜舌抗侧向静压力 呆舌或斜舌作为智能门锁的主锁舌时,内装式锁体或外装式锁体的主锁舌在承受表 2 规定的侧向静压力后,智能门锁应能正常工作。表表 2 2 呆舌呆舌/斜舌抗侧向静压力斜舌抗侧向静压力 安全级别安全级别 侧向静压力(侧向静压力(N N)A 级 2000 B 级 6000 5.6.2.3 钩舌/爪舌强度 当钩舌/爪舌作为智能门锁的主锁舌时,在承受表 3 规定的载荷后,智能门锁应能正常工作。表表 3 3 钩舌钩舌/爪舌强度爪舌强度 安全级别安全级别 钩舌钩舌/爪舌侧向静压力爪舌侧向静压力(N N)钩舌轴向拉力(钩舌轴向拉力(N N)钩舌抗脱出力(钩舌抗脱出力(N N)A 级 2000 2000 2000 B 级 4000 4000 4000 5.6.3 手动部件强度 对闭锁后位于防护面的手动部件施加 1600N 的静拉力及 A 级 25Nm、B 级 50Nm 的扭矩时,智能T/SZS 40052019 7 门锁不应开启,手动部件不应产生变形或损坏。5.6.4 锁扣盒(板)强度 锁扣盒(板)在分别承受轴向 A 级 3000N、B 级 5000N 的静压力和侧向的 A 级 3000N、B 级 5000N静压力试验后,应能正常使用。5.6.5 识读装置强度 具有键盘盒和/或人体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和/或读卡器等识读装置的智能门锁,在识读装置上施加110N 的静压力,作用 60s 后不应产生永久性变形和损坏。5.7 主锁舌灵活度 手动部件操作主锁舌的转动扭矩应不大于 3Nm,主锁舌启、闭应无阻滞现象;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智能门锁,用机械钥匙操作主锁舌的转动扭矩应不大于 1.5Nm,主锁舌启、闭应无阻滞现象。5.8 钥匙 5.8.1 数字钥匙抗静电 在磁卡、IC 卡、TM 卡等数字钥匙上任意点与地之间施加 1500V 静电电压,电子钥匙的性能不应受到影响。5.8.2 机械钥匙强度 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智能门锁,其机械钥匙的强度应符合 GA/T 73 中 5.2.6 的规定。5.9 耐久性 智能门锁在额定电压和额定负载电流的情况下,进行 10000 次锁具启、闭操作,试验后不应有电气部件或机械部件的损坏或失效,且应能正常工作。5.10 防技术开启 5.10.1 防强电场技术开启 智能门锁应具有抵抗强电场干扰能力,选择 40Khz、6Mhz、12Mhz、27 MHz、50MHz、150MHz、470MHz七个频点,场强覆盖 50V/m、100V/m、200V/m、500V/m、1000V/m 施加电磁场干扰,不能出现开启和异常命令执行的现象。5.10.2 防强磁场技术开启 正常工作的智能门锁在规定的强磁场 5000Gauss 的作用下,不应出现开启现象。5.10.3 防机械技术开启 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智能门锁,由专业技术人员采用技术手段实施机械方式技术开启,A 级智能门锁在 5min 内不应被开启,B 级智能门锁在 10min 内不应被开启。5.11 应急机械防盗锁头 5.11.1 防钻 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智能门锁,其机械防盗锁头被破坏、被打开的净工作时间应不少于:AT/SZS 40052019 8 级 15min,B 级 30min。5.11.2 差异量 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智能门锁,其机械防盗锁头的差异量应符合 GA/T 73 中 5.7.1 的规定。5.11.3 理论密钥量、实际可用密钥量和互开率 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智能门锁,其机械防盗锁头 A 级理论密钥量应不少于 6104种,差异交换数为 1 个;B 级理论密钥量应不少于 3104种,差异交换数为 2 个。实际可用密钥量,应不少于理论密钥量的 40%。A 级互开率应不大于 0.03%,B 级互开率应不大于 0.01%。5.12 电源 5.12.1 供电方式 智能门锁应采用低电压直流电源(如干电池)或交流电网电源转直流低电压方式进行供电。5.12.2 电池容量 使用电池供电时,电池容量应能保证智能门锁连续正常启、闭 3000 次以上。5.12.3 欠压指示 使用电池供电时,应能给出欠压指示,给出欠压指示后的智能门锁应还能正常启、闭不少于 50 次。联网型智能门锁宜能将电池欠压信息上传至远程交互终端。5.12.4 电源电压适应范围 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 85%110%范围内变化时,智能门锁不需要作任何调整应能正常工作。5.13 环境适应性 5.13.1 气候环境适应性 按表 4 的规定对智能门锁进行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状态改变,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盐雾试验后智能门锁的金属零部件外露面不应有锈蚀(外露面,门关闭后可见的锁具表面)。表表 4 4 气候环境适应性气候环境适应性 项目项目 试验条件试验条件 I I IIII 试验条件试验条件 持续时间持续时间 状态状态 试验条件试验条件 持续时间持续时间 状态状态 高温 温度:(552)C 4h 工作状态 温度:(702)C 4h 工作状态 低温 温度:-(103)C 4h 工作状态 温度:-(253)C 4h 工作状态 恒定湿热 温度:(402)C 相对湿度:(933)%48h 工作状态 温度:(402)C 相对湿度:(933)%48h 工作状态 T/SZS 40052019 9 项目项目 试验条件试验条件 I I IIII 试验条件试验条件 持续时间持续时间 状态状态 试验条件试验条件 持续时间持续时间 状态状态 盐雾 盐 溶 液 浓 度:(50.1)%温度:(352)C 喷雾时间:每隔 45min喷雾 15min 盐 雾 沉 降 量:1.0mL/(h80cm2)2.0mL/(h80cm2)48h 非工作状态 盐 溶 液 浓 度:(50.1)%温度:(352)C 喷雾时间:每隔 45min喷雾 15min 盐 雾 沉 降 量:1.0mL/(h80cm2)2.0mL/(h80cm2)96h 非工作状态 5.13.2 机械环境适应性 按表 5 的规定对智能门锁进行机械环境适应性试验,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且智能门锁内的各机械零件、部件无松动,外壳无变形和损坏。表表 5 5 机械环境适应性机械环境适应性 项目项目 试验条件试验条件 状态状态 正弦振动 频率范围:(10-150)Hz 加速度:5m/s2 振动方向:X、Y、Z 三个轴向 扫频速率:1oct/min 扫频周期的数目:1 工作状态 冲击 加速度:150m/s2 脉冲持续时间:11ms 冲击脉冲波形:半正弦 冲击轴向数:6 每轴向上的脉冲次数:3 工作状态 自由跌落 跌落高度:1m 几何面数:4 各个面跌落次数:1 次 是否带包装:是 非工作状态 5.14 电磁兼容 5.14.1 静电放电抗扰度 静电放电抗扰度限值应符合 GB/T 17626.2 中试验等级 4 的规定,试验中智能门锁不应有误动作,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5.14.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限值应符合 GB/T 17626.3 中试验等级 3 的规定,试验中智能门锁不应有误动作,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磁卡、IC 卡、TM 卡等电子钥匙不应失效。T/SZS 40052019 10 5.14.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的智能门锁,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限值应符合 GB/T 17626.4 中试验等级 2 的规定,试验中智能门锁不应有误动作,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5.14.4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 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的智能门锁,进行 70%UT、25 个周期的电压暂降及 0%UT、250 个周期的短时中断试验,试验中允许功能或性能暂时丧失或降低,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5.14.5 浪涌(冲击)抗扰度 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的智能门锁,浪涌(冲击)抗扰度限值应符合 GB/T 17626.5 中的规定,AC电源端口:线-线等级 2、线-地等级 3;信号线端口:线-地等级 1。对于实际使用长度小于 10m 的数据电缆可以不进行试验。试验中智能门锁不应有误动作,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5.15 一般安全 5.15.1 抗电强度 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的智能门锁的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抗电强度应符合 GB 16796 中 5.4.3 的规定。5.15.2 绝缘电阻 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的智能门锁的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 GB 16796 中 5.4.4 的规定。5.15.3 泄漏电流 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的智能门锁工作时的泄漏电流应符合 GB 16796 中 5.4.6 的规定。5.15.4 阻燃 智能门锁外壳的非金属部件的阻燃应符合 GB 16796 中 5.6.3 的规定。5.16 稳定性 智能门锁连续通电 168h,每天进行不少于 30 次的启、闭操作,不应出现误动作、电气故障或机械故障。5.17 识别方式安全 5.17.1 信息识别卡安全 A 级:智能门锁信息识别卡鉴别信息可存储于信息识别卡加密区块或非加密区块,若存储于非加密区块,应在说明书中或通过语音告知用户可能存在被读取和复制的安全风险。B 级:智能门锁信息识别卡鉴别信息须存储于信息识别卡加密区块,应采用口令或密码算法对信息识别卡鉴别信息数据区块进行访问控制,绑卡和认证操作需要对信息识别卡的鉴别信息数据区块进行读写和校验。5.17.2 指纹识别安全 指纹门锁按指纹认假率和拒真率要求分为A级和B级。指纹识别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T/SZS 40052019 11 a)智能门锁应满足最新版本固件下,可以识别感应区域上方存在的异物和结构性破坏特征,并防止该类特征在使用过程中自学习至模版数据中,引起误识别。b)智能门锁应能识别指纹识别模块的移除或替换,并防止模块替换引起的非法开启。c)指纹识别认假率及拒真率应满足表6要求:表表6 6 指纹认假率指纹认假率FARFAR和拒真率和拒真率FRRFRR要求要求 项目项目 要求要求 A A级级 B B级级 认假率 0.033%0.001%拒真率 3%3%5.17.3 人脸识别安全 人脸识别系统安全的拒真率(FRR),认假率(FAR)指标和防伪率(SAR)指标应满足表7要求。表表7 7 人脸识别认假率人脸识别认假率FARFAR、拒真率、拒真率FRRFRR、防伪率要、防伪率要求求SARSAR(1 1:N N,N N1000 1000)安全级别安全级别 拒真率拒真率FRFRR R 认假率认假率FARFAR 2 2D D防伪率防伪率SARSAR 3 3D D防伪率防伪率SARSAR A级 1%0.001%5%20%B级 0.01%0.00001%0%4%5.17.4 密码逻辑安全 a)A级:智能门锁数字密码长度不少于6位,提供虚位密码功能的A级智能门锁应限制数字密码输入长度不大于32位。b)B级:B级智能门锁数字密码长度不少于6位且不允许使用连续数字和相同数字密码,提供虚位密码功能的B级智能门锁应限制数字密码输入长度不大于20位。5.18 通信安全 5.18.1 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智能门锁终端、移动应用和管理平台各执行主体在收集个人信息时需经用户授权同意,个人信息范围见 GB/T 35273。5.18.2 网络安全 A 级:管理平台应满足相当于国家网络安全级别保护二级要求。B 级:管理平台应满足相当于国家网络安全级别保护三级要求。5.18.3 数据传输安全 智能门锁终端、移动应用和管理平台各执行主体之间的数据传输时,包括不限于蓝牙、WIFI、NFC、Zigbee、Z-wave、NB-IOT、TD-LTE、FDD-LTE 等,应满足以下要求:T/SZS 40052019 12 a)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A级:智能门锁应使用支持加密的通信协议进行加密通信;B级:智能门锁应在数据链路加密的基础上对个人敏感信息和门锁服务数据加密,且加密密钥应满足一机一密,数据传输应具时效性,应具备抗重放攻击能力。加密机制应符合国际、国内密码标准,相当于AES128、国密SM1。b)采用不同通信协议时,应采用相应的技术以防止中间人攻击,例如采用蜂窝通信时,应支持双向鉴权能力。5.19 功能安全 5.19.1 固件安全 固件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具备固件升级功能;b)固件升级应校验固件文件的签名信息;c)若通过硬件接口形式进行固件升级,需在说明书中明示,若以 OTA 方式升级,则升级操作需经用户授权同意;d)固件代码应进行反逆向保护。5.19.2 信息保存功能 在智能门锁电源断电或更换电池后,要求:智能门锁内已保存的鉴别信息、事件记录信息和时间信息不应丢失,当电源恢复正常后,智能门锁应正常工作。5.20 移动应用 智能门锁移动应用应满足GB/T 34975对应用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以防御篡改攻击。5.21 锁体安装孔位尺寸 5.21.1 智能门锁的锁体安装孔位尺寸宜符合附录 A 中 1 号、2 号、3 号的其中一种。5.21.2 智能门锁要能适应门厚 40mm100mm 的安装使用。5.22 外形设计及安装要求 5.22.1 外形设计安全要求 智能门锁在进行外形设计时,应考虑智能门锁使用时开门和关门场景的消费者使用安全:a)可触及部件应无尖点、利边,倒圆半径最小不得低于 0.5mm,以免对消费者造成划伤或割伤;b)面板及手柄设计时,应考虑手和门框的距离,确保消费者打开或者关闭时不会被门框挤压或者刮擦。5.22.2 天地钩联动要求 天地钩是入户门场景的一道安全保障,智能门锁应考虑到与防盗门天地钩的匹配。拆除天地钩应告知消费者。T/SZS 40052019 13 5.22.3 自动反锁要求 通过按压斜舌触动自弹实现自动反锁类型的智能门锁,对于门的缝隙偏大(8mm)的门,智能门锁在设计与安装时应不应出现锁舌弹不出现象。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环境温度:1540;相对湿度:15%90%;大气压强:86kPa106kPa。6.2 外观 采用实物核对、目测的方法进行试验,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1 的要求。6.3 主锁舌伸出长度 采用精度为 0.02mm 游标卡尺测量锁舌的伸出长度,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2 的要求。6.4 外壳防护等级 按GB/T 42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3的要求。6.5 功能 6.5.1 信息保存 按制造商文件规定的安全级别,将受试电子防盗锁断电,按 5.4.1 规定的断电持续时间进行测试,然后恢复供电,检查锁内保存的信息是否丢失,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4.1 的要求。6.5.2 使用权限管理 在受试电子防盗锁上进行添加、删除用户的操作,同时验证不同权限等级的用户是否具有不同的操作功能,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4.2 的要求。6.5.3 输入错误报警 在受试电子防盗锁上采用未授权的密钥,按制造商文件规定的次数连续进行多次错误输入操作(含密钥以组合方式进行错误输入操作),用秒表测量并记录无效输入状态的持续时间,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4.3 的要求。6.5.4 防拆报警 使受试电子防盗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通过普通机械手工工具拆卸电子防盗锁的防护面,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4.4 的要求。6.5.5 事件记录 按制造商文件规定的安全级别,多次进行开锁、添加或删除用户操作,检查受试电子防盗锁上是否存储有锁具开启(不包括机械应急防盗锁头开锁)、添加或删除用户等事件记录及生成记录的数量,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4.5 的要求。T/SZS 40052019 14 6.5.6 信息上传 在受试电子防盗锁的远程终端上查看上传的信息,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4.6 的要求。6.5.7 计时误差 检查受试电子防盗锁的校时方式,并将电子防盗锁与北京时间进行同步(精确到 1s),连续工作 24h后,与北京时间比对后记录时间误差,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4.7 的要求。6.5.8 使用时限设置 在受试电子防盗锁的远程终端上设置密钥的使用时限,在使用时限内和使用时限外采用密钥对电子防盗锁进行操作,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4.8 的要求。6.5.9 访问控制 检查访问受试电子防盗锁远程终端时的身份认证方式及其操作权限的设置,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4.9 的要求。6.5.10 胁迫报警 在受试电子防盗锁上输入胁迫信息,检查电子防盗锁的状态及远程终端上是否接收到相应的报警信息,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4.10 的要求。6.6 编码组合数 按制造商提供的编码方式,计算数字钥匙和/或 PIN 钥匙的编码组合数,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5的要求。6.7 强度 6.7.1 锁壳强度 锁壳防冲击试验:将受试智能门锁外侧表面平放,用一直径为 50.8mm(质量为 540g 的钢球),从0.5m 的高度垂直自由落下,冲击在外壳表面(读卡器、密码键盘、指纹采集器等识读装置除外)上,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6.1 的规定。锁壳静压力试验:将受试智能门锁外侧表面平放,用直径为 50mm 的圆形压头,对准锁壳薄弱部位(读卡器、密码键盘、指纹采集器等识读装置除外)逐渐施加压力并达到规定值,保持 1min,卸载后检查锁壳的塑形变形情况,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6.1 的规定。6.7.2 主锁舌强度 6.7.2.1 主锁舌抗轴向静压力 将受试智能门锁固定在拉力试验机工作台上,如 GA/T 73 附录 A 中图 A.3 所示,主锁舌伸出到完全锁定位置,对主锁舌顶端逐步施加至 5.6.2.1 中表 2 规定的轴向静压力并保持 60s,卸载后测量锁舌回缩量并进行启闭操作,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6.2.1 的要求。6.7.2.2 主锁舌抗侧向静压力 将受试智能门锁固定在拉力试验机工作台上,如 GA/T 73 附录 A 中图 A.2 所示,主锁舌伸出到完全锁定位置,在距锁舌面板 3mm 处对主锁舌施加至 5.6.2.2 中表 3 规定的侧向静压力并保持 60s,卸载后T/SZS 40052019 15 进行启闭操作,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6.2.2 的要求。6.7.2.3 钩舌/爪舌强度 按 GA/T 73 中 6.2.2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进行启闭操作,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6.2.3的要求。6.7.3 手动部件强度 手动部件拉力试验:将受试智能门锁固定在试验门上,如 GA/T 73 附录 A 中图 A.6 所示,在距手动部件轴心处逐步施加至 5.4.3 规定的拉力并保持 60s,卸载后检查智能门锁的操纵件的状况,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6.3 的要求。手动部件扭矩试验:将受试智能门锁固定在试验门上,如 GA/T 73 附录 A 中图 A.7 所示,用扭力扳手夹住手动部件施加规定扭矩,卸载后检查智能门锁的操纵件的状况,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6.3 的要求。6.7.4 锁扣盒(板)强度 锁扣盒(板)轴向静压力试验:将受试智能门锁固定在试验夹具上,如 GA/T 73 附录 A 中图 A.8所示,在锁扣盒(板)端部逐步施加至规定的轴向静压力并保持 60s,卸载后检查锁扣盒(板)的内腔状况,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6.4 的要求。锁扣盒(板)侧向静压力试验:将受试智能门锁固定在试验夹具上,如 GA/T 73 附录 A 中图 A.9所示,在锁扣盒(板)侧面逐步施加至规定的侧向静压力并保持 60s,卸载后锁扣盒(板)应无明显变形并不影响使用,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6.4 的要求。6.7.5 识读装置强度 在键盘盒和/或人体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和/或读卡器等识读装置的外壳表面上,放置一直径为 177mm的钢质半球,球面朝下,相当于 110N 的力,作用时间持续 60s,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5.6.5 的要求。6.8 主锁舌灵活度 对手动部件、机械钥匙分别施加 5.5 规定的相应扭矩,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7 的要求。6.9 钥匙 6.9.1 数字钥匙抗静电 在电子钥匙上任选 3 点,施加 1500V 静电放电电压,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8.1 的规定。6.9.2 机械钥匙强度 按 GA/T 73 中 6.2.6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8.2 的规定。6.10 耐久性 对受试智能门锁施加额定电源电压,连续进行 10000 次的启、闭操作,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9的规定。6.11 防技术开启 6.11.1 防强电场技术开启 T/SZS 40052019 16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按照 5.18.1 的试验条件施加正弦波电磁干扰,每个频点的电磁场施加时间为30 秒,试验过程中检查智能门锁状态,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10.1 要求。6.11.2 防强磁场技术开启 受试智能门锁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用表面磁感应强度不小于 5000 高斯的磁性材料在锁具周围任意滑动,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10.2 的要求。6.11.3 防机械技术开启 按 GA/T 73 中 6.6.6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10.3 的要求。6.12 应急机械防盗锁头 6.12.1 防钻 按GA/T 73中6.6.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1.1的要求。6.12.2 差异量 按GA/T 73中6.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1.2的要求。6.12.3 理论密钥量、互开率 按GA/T 73中6.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1.3的要求。6.13 电源 6.13.1 供电方式 对受试智能门锁供电方式进行检查,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12.1 的规定。6.13.2 电池容量 在电池在满电量情况下,对受试智能门锁连续进行 3000 次启、闭操作,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12.2的规定。6.13.3 欠压指示 对受试智能门锁连续进行多次启、闭操作期间,当出现欠压指示时,继续进行启、闭操作,记录受试智能门锁仍能连续启、闭的次数,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12.3 的规定。6.13.4 电源电压适应范围 将供电电压分别调整至额定电压值的 85%、100%、110%进行试验,每次试验时间为 10min,受试智能门锁不应出现拒开、误开现象,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12.4 的规定。6.14 环境适应性 6.14.1 气候环境适应性 在进行环境适应性试验时,除非另有规定,受试智能门锁不应加任何防护包装。试验中改变温度时,升温和降温速率不应超过 1/min。T/SZS 40052019 17 6.14.1.1 高温 试验设备和程序一般应按照 GB/T 2423.2 试验 Bb 的规定及以下程序进行:a)受试智能门锁应在无包装的状态下,放入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使受试智能门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尽可能放在试验箱中央,以使受试智能门锁的任何部分和箱壁之间有尽可能多的空间;b)箱温按(0.71)/min 的平均速度(指每 5min 的平均值)上升,逐渐升温至表 5 的规定值。当受试智能门锁达到温度稳定后,使受试智能门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持续时间为 2h;c)试验时间达到规定时间后,立即进行锁具的启、闭试验,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 5.13.1 的要求。6.14.1.2 低温 试验设备和程序一般应按照 GB/T 2423.1 试验 Bb 的规定及以下程序进行:a)受试智能门锁应在无包装的状态下,放入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使受试智能门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尽可能放在试验箱中央,以使受试智能门锁的任何部分和箱壁之间有尽可能多的空间;b)箱温按(0.71)/min 的平均速度(指每 5min 的平均值)下降至表 5 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