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文化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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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文化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淄博市文化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文化局,淄博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09.11.25 【字 号】淄文发2009118 号 【施行日期】2009.1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淄博市文化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文发2009118 号)各区县文化(旅游)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现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开展好此项活动。附件: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淄博市文化局 淄博市教育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围绕“弘扬民族文化,延续中华文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题,本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娃娃抓起”的理念,传承和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使我市中小学在继承优良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培养师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兴趣,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为广大师生创设优良的人文环境与和谐的发展氛围。经研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激发全市广大师生学习优秀地域文化的热情和积极性,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和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二、活动目标 用 3-5 年的时间,在全市中小学校营造人人知晓“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人热爱“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人学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建设一批文化底蕴深厚、具有淄博市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学校。在此基础上,总结推广,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三、组织领导 为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增强师生对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豪感、荣誉感,培养学生对淄博传统文化的兴趣,更好的传承、弘扬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化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市文化局与教育局决定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宓传庆(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组长:房崇民(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成 员:孙维玲(市文化局文化科科长)田彩虹(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副科长)吕其顺(市群众艺术馆馆长)孙 强(市五音戏剧院院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由孙维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四、职责分工 1、市教育局、市文化局负责牵头成立淄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全面地开展。2、在现代教育导报(淄博专刊)上开辟文化寻踪-非物质文化遗产淄博行专版或专栏,深入采访报道传统文化各艺术形式的艺术特点、文化内涵和艺术传承情况,进行有计划的宣传报道。宣传内容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保护意义;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括;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普查成果、保护措施、取得的成就;我市国家、省、市、区县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介绍;国家、省及我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法规、相关知识和我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的工作动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跟踪报道等相关信息。结合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我市实际编印非物质文化遗产少儿宣传册。3、市文化局、市教育局联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大型公益活动。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讲堂,定期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及学者讲授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定期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校园、进课堂进行技艺传授;不定期举办大型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展览;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戏曲进校园专场演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公益活动由市文化局和市教育局负责。4、与新课程实施相结合,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相结合,各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引导学生接受乡土乡情的教育;组织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习小组,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实效。年终举办一场全市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活动。评选和表彰一批优秀节目、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并及时总结梳理开展活动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工作质量。五、活动安排 从 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三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全面普及,扩大影响阶段(2010 年 1 月至 7 月)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优势,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宣传力度,全面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形成人人知、爱、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局面。1.在现代教育导报(淄博专刊)上开设宣传专题专栏,跟踪报道活动情况,深入采访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特点、文化内涵和艺术传承情况,提高大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的认识。2.全市各中小学精心构筑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氛围,建设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专题栏目,通过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阅报栏等校园文化载体,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现代喷绘等形式,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知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意义、目的和方法,激发师生爱、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营造浓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习氛围。(二)深入推广,创新机制阶段(2010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各中小学要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以及本地文化艺术特色、节庆活动安排,开展活动,真正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要以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点,抓好教职工自身学习和学生的学习。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课堂,组织学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引导学生接受乡土乡情的教育;编写一本少儿宣传册,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知识介绍给学生;组织开展课外学习实践活动。各中小学在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的同时,要根据学校实际不定期的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习展示活动,提交学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三)有效提高,巩固成果阶段(2012 年 1 月至 12 月)举行全市中小学“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成果展示,举办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成果展,评选和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在节日期间,组织学生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参加兴趣活动小组,为未成年人搭建一个交流乡土文化、切磋优秀传统技艺的平台。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是弘扬我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制定长期活动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各区县、高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出台措施,制定相应活动方案。各中小学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列为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各中小学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形式要多样,校内与校外、课内与课外要紧密结合,要注重活动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相结合、与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和兴趣爱好相结合、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2、协调配合,保障到位。进一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公益活动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保证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师资培训、教学等工作,推进该项活动在各中小学的开展;要确保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的经费投入;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与学校其它活动结合起来,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工作取得实效。3、狠抓落实,强化督查。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分析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实施情况。各中小学要按照各阶段活动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将组成考评组,每年对各区县、各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