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产业园区等级划分与评定(T-GLAC 0002—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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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产业园区等级划分与评定(T-GLAC 0002—2020).pdf
ICS 03.120.20 A 00 T/GLAC 00022020 北斗产业园区等级划分与评定 Standard of rating for BDS industrial park 2020-09-23 发布 2020-09-23 实施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发 布 团体标准 T/GLAC 0002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定义.1 4 总则.2 5 等级划分.3 6 评价方法.3 6.1 等级评价方法.3 6.2 评价内容.3 7 评价程序.5 7.1 申请.5 7.2 评定.5 7.3 公示.5 7.4 批复.6 7.5 复核.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北斗产业园区申请评定等级报告样式.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北斗产业园区必备项目评价表.11 附录 C(规范性附录)北斗产业园区评价标准评分表.12 T/GLAC 0002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中位协北斗时空技术研究院、华科咨信(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环球新时空(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冬航,孙京侨,张宓,董力伟,刘志利,杨雪谨 T/GLAC 00022020 1 北斗产业园区等级划分与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斗产业园区等级划分的基本条件、评价方法和计算指标。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已经正式运营的北斗产业园区,并对规划建设中的北斗产业园区具有示范性、指导性作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者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DB31/T 920-2015 产业园区服务规范 3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产业园区 industrial parks 具备统一规划的土地、厂区、楼宇,以发展工业、农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及科技创新为主要功能的经济技术集聚区域。3.2 北斗产业园区 BDS industrial park 具备统一规划的土地、厂区、楼宇,以研发、生产、销售北斗及北斗+产品和技术为主要功能的经济技术集聚区域。3.3 园区管理机构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s 负责对园区土地、厂房、楼宇,从事开发、建设与相关产业经营管理活动,并向入驻客户与园区服务单位提供服务管理的政府派出机构或予具有法人资质的开发公司。T/GLAC 00022020 2 3.4 园区服务单位 service providers 在园区内向客户提供各类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的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园区管理机构设立的功能性服务机构和经营性公司,政府派出的相关管理机构和服务单位,以及社会各类服务性机构和服务类企业。4 总则 4.1 北斗产业园区等级评定基本要求 4.1.1 产业园区的建筑、附属设施设备、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和劳动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4.1.2 各等级划分的基本条件应作为各产业园区申报等级的必备项目评价标准。4.1.3 符合绿色设计、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消费的理念。4.1.4 自产业园区运营之日起,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评定级别后,如产业园区营 运中发生以上事故之一,所获级别将立即失效,相应级别标识不能继续使用。4.1.5 北斗产业园区正式运营二年后可申请评定等级,经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评定后,相应等级标 志牌匾使用有效期为二年。二年期满后应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相应等级标志牌匾可继续使用二年。4.2 北斗产业园区等级评定必备条件:4.2.1 投入运营时间 正式投入运营应至少满两年。4.2.2 建设规模 产业园区总建筑面积(办公、厂房、实验室和配套设施)不少于 20000 m。4.2.3 入驻企业数量 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 10 家且与研发、生产、销售北斗及北斗+产品和技术业务相关的入驻企业不少于 30%。4.2.4 投资、园区管理机构和园区服务单位 土地、规划、建筑等证照齐全,并已设立了健全的园区管理机构、园区服务单位。4.2.5 收费标准 有明确的服务收费标准,具备针对北斗及北斗相关企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能严格执行。T/GLAC 00022020 3 4.2.6 安全生产与应急预案 自产业园运营之日起,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严格按照园区管理机构已制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火灾和爆炸事故、餐饮与食品安全事故、防汛防台处置、社会治安事件、交通事故处置、危险品泄露事件和集访事件等)。5 等级划分 北斗产业园区分为三个等级,即甲级、乙级和丙级。最低为丙级,最高为甲级。依据北斗产业园区评价标准评分表,对北斗产业园区进行评价打分。6 评价方法 6.1 等级评价方法 打分制。总分 120 分。各等级产业园区规定最低得分线:丙级 65 分,乙级 80 分,甲级 95 分。6.2 评价内容 6.2.1 必备条件 a)投入运营时间 正式投入运营应至少满两年;b)建设规模 产业园区总建筑面积(办公、厂房、实验室、配套设施)不少于 20000 m;c)入驻企业 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 10 家且与研发、生产和销售北斗、北斗+产品和技术的业务相关的入驻企业不少于 30%;d)投资、管理机构和服务单位 土地、规划和建筑等证照齐全,并已设立了健全的园区管理机构、园区服务单位;e)收费标准 T/GLAC 00022020 4 有明确的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有关北斗及北斗相关企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能严格执行;f)安全生产与应急预案 自产业园运营之日起,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园区管理机构已制定了安全生产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火灾和爆炸事故、餐饮与食品安全事故、防汛防台处置、社会治安事件、交通事故处置、危险品泄露事件和集访事件等)。6.2.2 产业规划 a)本产业园区有书面的产业发展规划方案;b)产业园发展规划详细完善、定位清晰;c)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实现路径和重点任务;d)符合有关北斗产业发展的政策要求;e)产业园区发展现状与规划相匹配。6.2.3 产业集聚 a)骨干企业在业内发展具有较强水平;b)北斗行业内的上市公司不少于 1 家;c)拥有省级以上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技术中心不少于 1 家。6.2.4 服务绩效 a)有成熟的园区服务单位,基础物业保障服务完善;b)有支撑产业园区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专业化服务不少于 4 项;c)建立有信息数据库;d)周期性开展品牌推广活动,组织年度入园和邀请北斗相关企业展示对接、信息发布和赛事评奖 等方面的专题活动不少于 4 次,并有媒体进行报导。T/GLAC 00022020 5 6.2.5 加分项 a)不少于 2 篇中央或 5 篇地方官方媒体(含报纸、书刊、网络、视频、电视)刊载过的新闻、访 谈和专题等正面报导;b)所在地政府应在发展规划、技术创新、财政政策、政务服务和人才发展等方面有明确支持北斗 产业发展的要求和相应政策;c)所在地政府应在专项资金、产业引导基金和技术改造经费等方面有投入;d)应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园区正向发展,建有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平台。7 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包含申请、评定、公示、批复和复核程序。7.1 申请 申请评定等级的北斗产业园区宜对照标准,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向相应的北斗产业园等级评定机构递交本产业园等级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至少应包括以下组成部分:*北斗产业园区申请评定等级报告、北斗产业园区必备项目评价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文字和图片材料。7.2 评定 接到北斗产业园区等级评定的申请报告后,评定机构应在一个月内委派等级标准检查员前往评定。对评定未予通过的北斗产业园区,等级评定机构应加强指导,待接到园区整改完成并要求重新评定报告后,应于一个月内委派检查员再次进行评定。7.3 公示 评定结果应在等级标准检察员现场评定后的一个月内,在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七日。T/GLAC 00022020 6 7.4 批复 对于经评定达到相应标准且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北斗产业园区,等级评定机构应在一个月内给予批复并授予证书和标志。7.5 复核 获得等级评定的北斗产业园区,在评定二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应向等级评定机构申请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相应等级标志牌匾可继续使用二年,复核未通过则取消已评等级。复核结果将在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官网上予以公示。T/GLAC 00022020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北斗产业园区申请评定等级报告样式 T/GLAC 00022020 8 北斗产业园区申请评定等级报告北斗产业园区申请评定等级报告 产业园区产业园区名称名称 此处请粘贴 申请等级的北斗产业园区外观五寸彩色照片(勿用产业园印刷宣传品或模型照片)T/GLAC 00022020 9 北斗北斗产业园区申请评定等级报告产业园区申请评定等级报告 1、产业园名称:2、法人代表姓名:3、负责人姓名:4、注册地址:5、邮政编码:6、电话号码(包括地区编号):,传真号码(包括地区编号):7、地理位置:位于城市范围 位于城市中心 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 距火车站 km,距飞机场 km,距码头 km,距长途汽车站 km。8、所属经济类型:国有 集体 私营 联营 股份合作 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 其他 9、所有者(股东):(1)(2)(3)(4)10、归属情况:上级主管部门 或归属机构 11、运营日期:正式营业日期 12、投资情况:正式营业前投资总额(RMB)元 第二期投资额(RMB)元 第三期投资额(RMB)元 13、建筑情况:占地面积 m;建筑面积 m T/GLAC 00022020 10 14、园区服务管理情况:自主管理 委托管理 园区服务单位名称:(中文)备注:以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名称进行服务的视同于园区服务单位。根据北斗产业园区等级划分与评价,本产业园区申请等级评定。本产业园区法人代表保证如下:(1)以上各项数据属实,并对此负责。(2)接受相应产业园区等级评定机构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服从产业园区等级评定机构的最终裁决。北斗产业园法人代表签字 北斗产业园法人盖章 日期 T/GLAC 00022020 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北斗产业园区必备项目评价表 北斗产业园区必备项目评价表见表 B.1。表 B.1 北斗产业园区必备项目评价表 序号序号 项项 目目 是否达标是否达标 1 1 正式投入运营时间正式投入运营时间 1.1 满2年 1.2 2年5年 1.3 5年以上 2 2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 2.1 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 m 2.2 总建筑面积在2000030000 m 2.3 总建筑面积在30000 m以上 3 3 投资投资、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和园区服务机构和园区服务机构 3.1 土地、规划和建筑等证照齐全 3.2 已设立了健全的园区管理机构和园区服务机构 3.3 有针对北斗及北斗相关企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执行效果良好 4 4 北斗企业数量北斗企业数量 4.1 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且与研发、生产、销售北斗及北斗+产品和技术的企业业务相关的入驻企业不少于30%4.2 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且与研发、生产、销售北斗及北斗+产品和技术的企业业务相关的入驻企业不少于50%4.3 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且与研发、生产、销售北斗及北斗+产品和技术的企业业务相关的入驻企业不少于60%5 5 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 5.1 自产业园运营之日起,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2 园区管理机构已制定了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火灾和爆炸事故、餐饮与食品安全事故、防汛防台处置、社会治安事件、交通事故处置、危险品泄露事件和集访事件等。总体是否达标结论总体是否达标结论 T/GLAC 00022020 12 附录 C(规范性附录)北斗产业园区评价标准评分表 北斗产业园区评价标准评分表见表 C.1。表 C.1 北斗产业园区评价标准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 一级指标总分 二级指标 总分 三级指标 总分 计分 计分栏 1 基础条件(一级指标)基础条件(一级指标)15 1.1 投入运营时间(二级指标)投入运营时间(二级指标)3 1.1.1 不少于 2 年 1 1.1.2 25 年 2 1.1.3 5 年以上 3 1.2 总建筑面积(二级指标)总建筑面积(二级指标)3 1.2.1 不少于 20000 m 1 1.2.2 2000030000 m 2 1.2.3 30000 m以上 3 1.3 北斗企业入园数量(二级指标)北斗企业入园数量(二级指标)3 1.3.1 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 10 家且与研发、生产、销售北斗及北斗+产品和技术的业务相关的入驻企业30%1 1.3.2 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 20 家且与研发、生产、销售北斗及北斗+产品和技术的业务相关的入驻企业50%2 T/GLAC 00022020 13 表(续表(续 1 1)序号 检查项 一级指标总分 二级指标 总分 三级指标 总分 计分 计分栏 1.3.3 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 30 家且与研发、生产、销售北斗及北斗+产品和技术的业务相关的入驻企业60%3 1.4 投资投资、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和服务单位(二级指标)和服务单位(二级指标)3 1.4.1 土地、规划和建筑等证照齐全,并已设立了健全的园区管理机构、服务单位 3 1.5 服务收费标准与招商政策(二级指标)服务收费标准与招商政策(二级指标)3 1.5.1 有明确的服务收费标准,有针对北斗及北斗相关企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能严格执行 3 1.6 应急预案应急预案 1.6.1 园区管理机构已制定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火灾和爆炸事故、餐饮与食品安全事故、防汛防台处置、社会治安事件、交通事故处置、危险品泄露事件和集访事件等应急预案 10 10 缺 1 项扣 1分 2 产业规划(一级指标)产业规划(一级指标)10 2.1 本产业园有书面的产业发展规划方案(二级指标)本产业园有书面的产业发展规划方案(二级指标)2 2.2 产业园发展规划详细完善、定位清晰(二级指标)产业园发展规划详细完善、定位清晰(二级指标)2 2.3 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实现路径和重点任务(二级指标)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实现路径和重点任务(二级指标)2 2.4 符合有关北斗产业发展的政策要求(二级指标)符合有关北斗产业发展的政策要求(二级指标)2 2.5 产业园发展现状与规划相匹配(二级指标)产业园发展现状与规划相匹配(二级指标)2 3 产业集聚(一级指标)产业集聚(一级指标)20 3.1 骨干企业在业内发展水平(二级指标)骨干企业在业内发展水平(二级指标)8 3.1.1 企业规模、技术和产品等在业内具有一定竞争优势;重点产品列入地市一级相关产品推广目录 4 3.1.2 企业规模、技术和产品等在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重点产品列入省(直辖市)一级相关产品推广目录 6 T/GLAC 00022020 14 表(续表(续 2 2)序号 检查项 一级指标总分 二级指标 总分 三级指标 总分 计分 计分栏 3.1.3 企业规模、技术和产品等在业内具有绝对竞争优势;重点产品列入国家相关产品推广目录 8 3.2 北斗行业内的上市公司数量(二级指标)北斗行业内的上市公司数量(二级指标)4 3.2.1 1 家 2 3.2.2 2 家 3 3.2.3 3 家 4 3.3 研发机构数量(二级指标)研发机构数量(二级指标)6 3.3.1 拥有省级以上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技术中心1 家 3 3.3.2 拥有省级以上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技术中心2 家 4 3.3.3 拥有国家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技术中心1 家 6 4 服务绩效(一级指标)服务绩效(一级指标)55 4.1 基础服务保障(二级指标)基础服务保障(二级指标)5 4.1.1 有园区服务单位但机构设置合理性一般,建立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标准但缺项较多,服务管理质量一般 2 4.1.2 有机构设置完善的园区服务单位,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程序标准较为完整但有缺项,服务管理质量较好 3 4.1.3 有机构设置完善的园区服务单位,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标准成体系,服务管理质量一流 5 4.2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级指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级指标)20 4.2.1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尚不健全,可提供工商财税、知识产权、法律、科技金融、创业投资、技术咨询、政策解读、人才引进、现代物流、保险、科技成果交易和产品检测等专业化服务4 项 6 T/GLAC 00022020 15 表(续表(续 3 3)序号 检查项 一级指标总分 二级指标 总分 三级指标 总分 计分 计分栏 4.2.2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良好,可提供工商财税、知识产权、法律、科技金融、创业投资、技术咨询、政策解读、人才引进、现代物流、保险、科技成果交易和产品检测等专业化服务6 项 10 4.2.3 已建成支撑产业园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具备综合的服务能力,可提供工商财税、知识产权、法律、科技金融、创业投资、技术咨询、政策解读、人才引进、现代物流、保险、科技成果交易和产品检测等专业化服务10 项 20 4.3 数据库建设(二级指标)数据库建设(二级指标)15 4.3.1 建有园区信息数据库 6 4.3.2 建有园区信息数据库,且入园企业、产业、产品、项目和需求等信息较为完整 10 4.3.3 园区信息数据库中企业、产业、产品、项目和需求等信息完整且更新及时 15 4.4 开展品牌性活动(二级指标)开展品牌性活动(二级指标)15 4.4.1 年度组织入园北斗相关企业展示对接、信息发布和赛事评奖等方面的专题活动4 次,有地方性媒体进行报导 6 4.4.2 年度组织入园北斗相关企业展示对接、信息发布和赛事评奖等方面的专题活动6 次,特色鲜明,具有一定效果,获得省级媒体报导 10 4.4.3 年度组织入园北斗相关企业展示对接、信息发布和赛事评奖等方面的专题活动8 次,主题鲜明,效果突出,获得中央级媒体报导 15 5 加分项加分项 10 5.1 不少于不少于 2 2 篇中央或篇中央或 5 5 篇地方官方媒体(含报纸、书刊、网络、视频和电视)刊载篇地方官方媒体(含报纸、书刊、网络、视频和电视)刊载过的新闻、访谈、专题等正面报导过的新闻、访谈、专题等正面报导 2.5 5.2 所在地政府在发展规划、技术创新、财政政策、政务服务和人才发展等方面有明所在地政府在发展规划、技术创新、财政政策、政务服务和人才发展等方面有明确支持北斗产业发展的要求和相应政策确支持北斗产业发展的要求和相应政策 2.5 5.3 所在地政府在专项资金、产业引导基金和技术改造经费等方面有投入所在地政府在专项资金、产业引导基金和技术改造经费等方面有投入 2.5 T/GLAC 00022020 16 表(续表(续 4 4)序号 检查项 一级指标总分 二级指标 总分 三级指标 总分 计分 计分栏 5.4 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机制,对园区发展有重要作用,建有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机制,对园区发展有重要作用,建有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平台平台 2.5 总分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