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集装箱运输合同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16篇).docx
海运集装箱运输合同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16篇)海运集装箱运输合同 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篇一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出运 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规划。即甲方应按乙方供应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预备工作。 2.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照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甲方进展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急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担当。 4.甲方有责任掌握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限重 ,否则,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担当。 5.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缘由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准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担当。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 元人民币。 6.在商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缺乏,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赐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此状况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需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转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 元人民币/票,转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其次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马上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规划,以便甲方预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商定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托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担当。 3.乙方依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船舶开航后,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估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根据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依据“货物托运单”明示的地址准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良效劳,促进双方合作开心。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方式为月结,即每月 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全部费用。 2.费用总额以双方商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商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逾期费用总额每天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商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实行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款到乙方银行账号为准。 5.结算实行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第四条 保险条款 1.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担当。如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帮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肯定免赔额,肯定免赔额为 元或定损金额的 %,以两者之中的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需马上要求停顿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开头取证以便理赔。 2.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全部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以下缘由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有意行为或过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货物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5)因参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间接引起的损失。 (7)因任何恐惧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 (8)其他不行抗力。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需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章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月日 年 海运集装箱运输合同 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篇二 甲方(托付方): 乙方(承运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00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甲方应在货物装拆箱前两天,将经过双方事先确认格式和要点的装箱通知书或拆箱通知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乙方,并做好货物装拆箱预备工作。配仓回单及其他关联文件可传真给乙方。 1.02乙方收到甲方的装箱通知书或拆箱通知书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24小时内安排好派车规划,并安排放箱,取单,提箱、验箱、排规划等相关工作。 1.03乙方提箱时,应检查集装箱箱体状况,除非得到甲方允许,否则如因提到坏箱、污箱而造成甲方拒绝装拆箱的,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担当。 1.04装箱时,甲方或其托付人检查箱体是否符合要求后,开头负责货物的装箱、计数及施封,并确认标准装箱单,若甲方托付乙方填写装箱单数据,甲方应在装箱通知书中,明确装箱数据。如甲方未明确装箱数据,则由甲方自行指定装箱人填写数据,乙方不再负责数据的精确性。 1.05拆箱时,乙方或其托付人应在检查箱封是否与原应收箱封全都。签收确认后,方可拆箱,拆箱完成后,箱内如有坏污等状况,甲方或其他托付人应注明。 1.06拆箱时,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箱体、铅封完好,开箱门后,甲方对箱内货物认定有问题,则自行向有关方面交涉,乙方应赐予帮助。 1.07装箱时,乙方应准时将箱封号填在装箱单上,并回传或者邮件甲方,以便甲方核对整个装箱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因乙方缘由导致甲方无法准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乙方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1.08甲方托付乙方的集装箱运输,集装箱内货物必需是合法的,如由国家机关认定箱内有违法货物,由此而引发的责任后果费用都由甲方担当。 1.09因乙方车辆或驾驶员等因素导致集装箱延迟进港,由乙方担当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但遇不行抗拒因素除外。 1.10甲方应向乙方提前告知货物重量,如货物实际重量超过告知重量5,造成乙方车辆被路政、交警部门罚款扣车扣分,以及船公司港区拒绝收箱,由此产生相关费用由甲方担当。 1.11为履行本协议,甲方供应给乙方的各种资料、信息等均为保密资料,无论本协议是否履行,乙方均应做到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人泄漏。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担当赔偿责任。 1.12在集装箱运输作业中,产生双方商定之外的费用,如是乙方责任,则由乙方担当费用;如是非乙方责任,则由甲方根据附件集装箱运输额外费用表担当相关费用。 1.13运输作业中使用的集装箱,除甲方自备箱外,都由乙方出具手续向船公司租借,期间由此发生的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坏污费,非乙方责任的,甲方应实时、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其后,甲方可按船公司的有关政策自行申请办理退款减免等其他事宜。乙方应赐予最大限度的帮助。 2.00费用结算方式 2.01乙方应在当月作业完成后的次月十日前,将月度作业运费帐单递交甲方核对,甲方核对后,运费以及小额代垫费用应在次月收到发票后的30日内全部结清。代垫大额费用须在当月内付给乙方。 2.02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应支付费用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03代垫费中,港杂费,疏港费,超期费,污箱修箱费,如港区船公司不能指定甲方要求抬头,而甲方又需要乙方出具甲方抬头的发票方能结帐,乙方对该类费用可以收取代开票税。 3.00其它事宜 3.01合同所提及的装箱通知书,拆箱通知书,装箱单,集装箱运输额外费用表、发票样式及说明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2装箱通知书,拆箱通知书是甲乙双方确认运输费用的依据,甲方必需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递乙方。额外费用产生后,甲乙双方可由其他方式确认,但发生争议时候,也由电子邮件确认为准 3.03甲方指定收发电子邮件地址为: 乙方指定收发电子邮件地址为: 3.04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解决。 3.05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章友好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3.0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均无异议可自动延长一年,并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托运人)乙方(承运人)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地址:地址: 公司签章:公司签章: 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 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签字: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签字: 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身份证号: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身份证号: 签定合同日期:年月日签定合同日期:年月日 海运集装箱运输合同 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篇三 甲方: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规划。即甲方应按乙方供应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预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照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展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急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担当。 4. 甲方有责任掌握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担当。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缘由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准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担当。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商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缺乏,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赐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需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转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转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承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马上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规划,以便甲方预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商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托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担当. 3. 乙方依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准时通知甲方估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根据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依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准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良效劳,促进双方合作开心。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终一天的全部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全部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全部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商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商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商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实行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实行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帮助甲方供应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担当(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帮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肯定免赔额,肯定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需马上要求停顿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头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全部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以下缘由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有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7)因任何恐惧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行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置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章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海运集装箱运输合同 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篇四 甲方:_ 合同编号:_ 法定代表人:_ 签订地址:_ 乙方:_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法定代表人:_ 本集装箱运输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_年_月_日在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由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集装箱运输一事,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甲方托付乙方利用往、返程空车运输集装箱到甲方指定地点,以到达节省能源,爱护环境之目的。 其次条 甲方责任 甲方托付乙方运输之前应提前通知乙方详细提柜、还柜地点以及最迟还柜时间、集装箱交接单定舱号和这批定舱号的总运量。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结合自身实际运输规划合理安排车辆,填写好承受托付申请并加盖业务章或由贵公司业务员签字,且将承受托付申请传真或直接交与甲方; 2.乙方应负责供应与货物、箱型相适应的集装箱车辆; 3.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按时在甲方指定地点提柜,乙方司机提柜时应负责所提柜完好无损、清洁无味。如因箱体缘由造成码头拒绝收柜等责任均由乙方担当; 4.乙方应遵照甲方和货主商定的装卸时间和地点,同时在操作过程中与甲方保持联系,如发生意外应准时通知甲方,且乙方必需实行补救措施,以保证甲方运输规划的顺当进展; 5.乙方应保证货箱的安全运送,货箱拖运责任以柜交付指定地点时箱体完好无损且收箱单位在集装箱交接单上盖章签收划分。如因乙方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箱损、灭失等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装卸货完毕,应在_天内将附带的集装箱交接单一式两联尽快交予甲方。如因上述缘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在用车顶峰期间,乙方应保障甲方的顺当用车; 8.其中乙方在装卸过程中所产生的闸口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司机在提柜时先垫付,后凭收据向甲方在拖车运费中一起结算; 9.乙方需将所拥有车辆具体资料列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当乙方所拥有车辆有增减变化时,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 10.乙方必需使用本合同附件(略)所列车辆承运甲方托付的集装箱,乙方不得在没有经过甲方同意状况下擅自将运单转交其他运输公司。 第四条 运价 从_至_运价为人民币_元。 第五条 费用结算 费用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 第六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展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实行全部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展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实行全部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商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担当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行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八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集装箱运输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全部费用及担当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担当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1.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全都,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依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全都对本合同进展修改或补充,但应实行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不行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行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担当自己损失,互不担当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有不行抗力致使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本合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行抗力大事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大事状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大事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或拖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行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准时协商处理。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商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_份,具有一样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 授权代理人:(签字)_ 授权代理人:(签字)_ 住址:_ 住址:_ 邮政编码:_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 传真:_ 传真:_ 日期:_ 日期:_ 电子信箱:_ 电子信箱:_ 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 账号:_ 账号:_ 海运集装箱运输合同 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篇五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等 托付货物主要为非危急产品(货物用品、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等内容)将在每批货物发运前以沿海内贸货物托运书的形式予以具体规定,沿海内贸货物托运书由双方签字后视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局部。甲方的货物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其次条 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及货物到达时间要求按沿海内贸货物托运书内填写的详细地点及运输方式为准。 第三条 运输费用 运价依据市场调整而调整,以书面确认为准,乙方应本着长期友好合作的原则给甲方报价。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及操作流程 1、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托运书后,甲方按乙方所通知的船期安排货运,并至少提前一 日通知乙方;接托运通知后,应妥当安排有关货运事宜。 2、由乙方安排货柜到甲方仓库;甲方负责装柜。 3、货到目的港后,依据运输条款,由乙方负责把重柜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负责卸货。 5、乙方在货物从甲方装箱后按托运书上的规定时间发运,如有变更需准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 收货人、接货方式及验收方式 收货人由甲方指定并列出具体地址、电话、传真、负责人。 乙方前往甲方指定地点接货时,须预备一式三份的集装箱货物装箱单,题明件数、总重,经托运方或其他代理人装妥货物,对集装箱进展加封后签字,甲方需留存一份。 第六条 运输费的结算方式 经双方协商打算,运费采纳电汇,付款时结清运杂费(当月的运费次月的5日前双方书面核对完毕,甲方于次月15日前付款)。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权利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需在货物未运至目的地前,提早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让乙方产生的适当费用。 2、 义务 (一) 规定标准进展包装。 (二) 按合同规定支付运费。 (三) 按合同规定的装货限制箱重量。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确保向托运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2、在符合法律和本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如由于发生不行抗力大事(地震、海啸、 火灾、台风、海损等自然灾难),致使货物损失、短缺、损坏的,乙方在事故发生时实行必要的抢救措施以尽量削减损失,并准时将当地公安部所认定的事故状况以电报或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准时供应事故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给甲方,帮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政府出具。 3、双方长期合作的线路,乙方每月月底将船期规划事先通知甲方,同时月底将各线路的运价书面传真报价给乙方。 4、乙方必需遵守甲方和甲方顾客工厂的治理规定(如:凡进入甲方厂区的运输车辆必需配备相应的阻火器)。如有违反,按甲方和甲方顾客公司治理规定进展惩罚。 5、营运过程中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运输单位、运输船舶、船员应具备国家海事治理机构颁发的适任资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具备国家交通治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 6、运输船舶及车辆应按核定的载重量范围内装载货物,严禁超载。 7、在储存、运输、装卸、装载过程中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营运人员应当实行必要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防止危急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以爱护环境、保证货物的安全送达。在储存、运输、装卸、装载过程中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已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存在安全隐患或已经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甲方有权提出整改建议;如逾期仍未为改良的,甲方有权削减运输数量或更换承运商。 三、双方责任划分、货物的交接手续 (一)、货物装箱时,由甲方负责,货物装箱完毕后,由甲方封好封条,风险由乙方担当。 (二)、货物交接原则上按交通部的集装箱运输,以箱体完整、封条完好为准。 (三)、乙方要供应完好的集装箱确保货物的安全,货到目的地后,如箱体、封条损坏,造成箱内货物损坏、削减(装箱货物以双方共同签署的货物清单为准),由乙方负责赔偿。货物卸完后由甲方指定收货人或收货方仓库员签名并盖章。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所装货物超过合同规定的装限额,则应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2、如乙方在无不行抗力大事发生的状况下,未能按甲方要求(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准时将货物送到甲方规定地点,乙方必需担当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3、乙方交货拖延3天内,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交货拖延5天(含)以上的,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4、若发生经济损失或违约状况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运费,或以运费作为经济损失和违约金冲抵。 第九条 如有异议,按交通部颁发的水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规章、水路货物运输规章等有关法规办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实行诉讼方式。 第十条 其他商定事项: 1、双方共同签署的货物清单,托付方发出的货物承运通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交费日期等文件,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 2、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方安全、环保通用要求内容另附,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传真件有效,视同正本。合同期限为20xx年 月 日到20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以往签订合同即刻作废。 托运方(甲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运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海运集装箱运输合同 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篇六 甲 方:_ 乙 方:_ 注册地址: 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 联系电话: 现 住 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公正、诚信、守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乙方自购集装箱运输拖车(包括拖头、拖架),甲方供应企业品牌,并以甲方操作,治理系统赐予乙方支持.乙方在承受甲方制度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为乙方办理车辆正常营运所需的各类证件及代购代缴各项规费,费用由乙方担当。 二、合作期限:期限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车辆信息(可单列清单) 车辆品牌 车辆型号 车辆牌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备注 (车况资料可另附页补充) 四、违约责任 1、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峻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无法连续合作的,可视违约方单方面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追究相应经济责任。 2、乙方不听从甲方治理或违反本协议商定事宜,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且有权停顿乙方一切治理事务的办理直至扣车。 五、协议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满,自动终止。若双方不再连续合作,乙方结清全部款项后,甲方应帮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乙方须于一个月内将车辆全部证件税费等转出甲方名下。乙方要求续约的,须于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5 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转让给他人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如因国家政策调控及不行抗力因素造本钱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办理运输车辆、司机相关证件及批文,费用由乙方担当。 2、代购代缴乙方车辆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等,费用由乙方担当,甲方不予代垫。甲方有义务于上述费用到期前天通知乙方,如因乙方逾期交款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理。 3、代扣代缴乙方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乙方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 %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税,开票之时当即现款交清。 4、向乙方收取行政治理费用每月每车 元人民币。 5、帮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其它安全事务。 6、本协议期满,若不再连续合作,甲,乙双方应对合作期间,因车辆违章,事故等事项作出处理,在结清全部债权,债务后六十日内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所交押金.若风险押金缺乏以抵偿乙方所欠债务时,甲方有权就风险金抵偿后的差额,连续向乙方主见权力. 7、甲方受乙方托付,为其承运货物,乙方在运作月完毕后满 天,支付甲方运费、代垫费用等款项。 8、其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纳下月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及车辆所得税,如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收取税金。乙方所得税由乙方向甲方自觉缴纳,不申报缴纳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担当。 2、供应 辆质量合格的集装箱拖头及车架,自行聘请录用证件齐全、技术合格的司机,并负责车辆安全和司机的治理。 3、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担当车辆运作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流淌资金。 4、乙方应当仔细全面履行本协议,假如甲方发觉乙方躲避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拘留车辆,并要求乙方进展清算;乙方拒绝清算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缺乏抵偿乙方应担当的责任时,甲方有权申请将车辆拍卖,以拍卖价款抵偿乙方所欠债务。 海运集装箱运输合同 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篇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住宅地: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合作经营业务达成全都协议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 1.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为民事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如有劳动关系,另行签订劳动合同. 1.2甲,乙双方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