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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运输承包合同(十七篇)煤炭运输承包合同篇一 乙方:石嘴山市伟源物流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自愿、公正、诚恳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详细状况,甲方打算将本公司全部外购和输出的运煤业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全都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概况: 1、 2、运输单价:以当地实际运输市场价为依据,每吨增加4元计算。(含税价)。 3、合同期限:月月 4、油料以及其它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担当。 二、运输款结算方式: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运输车辆根据甲方的要求从指定装饰运至指定卸点,每天运输后,由乙方指定的统计人员持甲方的结算单据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核对签字认可后,到甲方财务办理结算。 三、甲、乙方双方应担当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必需保证甲方公司全部运输业务交由乙方拉运。 2、如乙方车辆进入煤场后,超过24小时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和日期开工运输,或者因甲方的缘由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输等,其损失由甲方担当。 3、乙方的责任:乙方全部进场车辆必需做到安全文明运输,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及甲方公司治安治理条例,如消失交通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担当。 4、在甲方合理安排下,乙方车辆必需听从治理和调度,乙方全部车辆必需根据甲方指定的路线正常行驶,因乱倒乱卸、倒买倒卖、丧失等行为,如对甲方造成损失,扣提煤单、煤票根据相关手续签字生效。否则按公司规定市场价惩罚。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需擅盖篷布削减损耗,每车损耗掌握规定为100公斤以内,如超出局部按市场价折扣运费,精煤按一批次的平均损耗为准,超出局部按精煤价折扣运费。 四、其它条款: 1、运输期间,因运输内容变更;公里变更、单价变更、工期变更、增减数量,以运输变更规划单结算为依据,双方共同协商定量定价,不在重新签订合同。 2、在甲、乙双方合同生效后,乙应积极的根据甲方派车单的期限调动车辆准时进场。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商定双方不准以哄骗、欺诈的方式给对方签订合同,违约方应担当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各自遵守,如一方违约;按本合同总数量总价格的3%惩罚,赔偿给守约方。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煤炭运输承包合同篇二 托运方: 承运方: 依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详细包括: 一、甲方根据每车价格360.00元记,截至目前共拉106.3吨,共计38268.元,大写(叁万捌仟贰佰陆拾捌元整)。 二、未按合同规定配车发运,承运方应担当全部违约责任,赔偿托运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要保持货物的完整,每车需采样化验、司机签字、煤样留底,如消失丧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等,按换煤处理,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煤价、税费、包装费、运杂费等)赔偿托运方。 四、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由承运方担当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从20xx年9 月1日起至20xx年4 月1日止生效,双方应遵守执行上述协议不得无故违约。 六、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托运方住宅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2 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盖章生效。 托运方(签字): 承运方(签字): 20xx年九月一日 煤炭运输承包合同篇三 出卖方:榆林市同兴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yltx20xx-007 签订地点: 榆林 买受方: 签订时间: 20xx年5月10日 双方就出卖方为买受方有偿供应煤炭事宜进展了协商,双方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签订本合同,详细条款如下: 1. 标的物名称、产地、单位、数量、价格(含税)、合同金额: 1.1名称:动力煤 1.2 产地:陕西 1.3 计量单位:吨 1.4数量: 月供6000 吨。 1.5单价:750元/吨(不含税)。 1.6合同金额:约计 万元(按大卡计,单价 元/吨)。 2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3、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给与回收:散装、无包装物。 4、交货地点:买方指定黄骅货场。 5、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买受方负责。 6、验收标准、方法、出卖方提出异议的期限及解决方法:验收标准执行本合同 2 7、结算数量、方式及期限:买受方预付全月货款10%的保证金,货到结算。按买受方汽车衡计量为准,货到结算80%出具17%煤炭增值税检验合格后结清; 8. 假如出卖方供应煤炭质量到达商定标准,依照实际发热量与商定价格单车结算。 9、供货时间:20xx年5月10日6月10 日, 6月10日前交货数量不少于5000 吨。收到货款保证金后5日内第一批货到场,数量不少于300吨。 10、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0.1 出卖方如不能按期交货,买受方有权终止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或因买受访不能准时结算,出卖方有权停顿供货。 10.2 因不行抗力(不含运输车辆和煤矿停产缘由)使得合同履行无实际意义的,合同可以解除。 11 违约责任:出卖方如不能根据商定时间、商定数量、商定质量交货致使合同解除的出卖方自负,如出卖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买受方据不付款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方担当。 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为主。以15个工作日为限,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买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合同的生效: 14.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收到货款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受方执两份,出卖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含传真对签)。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运输承包合同篇四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依据_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三、甲方的义务: 2.?根据双方商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根据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消失此类问题,应担当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详细标准根据运单商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展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给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状况准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缺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根据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_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来回差旅费等)。 八、消失合同第七条状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担当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_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_委员会按其_规章进展_。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年?月?日?装运时间:?年?月?日 签发地点:?省?市?区?路?号?装运地点:?省?市?区?路?号 发货人:?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承运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煤炭运输承包合同篇五 需方: 供方: 一、 供货数量准时间: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供货量 吨。 二、 交货地点: 三、 质量标准: 1低位发热量:50005800大卡/公斤,高于5800大卡时,按5800大卡计算; 2挥发分:在12%-20%之间; 3全水分:7%; 4硫:1.5%; 5焦渣特征:3 6以细煤为准,最大颗粒直径不超过8厘米; 四、 运输方式及费用担当: 供方负责汽车运输并担当运输费用。 五、 价格核算方法: 1 、完成合同供货量,挥发分在12%-20%之间(含12%),执行含税价 元/大卡; 2、价格随市场变化而变。 六、违约责任及处理方法: 1、 收到低位发热量5000大卡以下或挥发分12%以下拒收,若连续两天发热量低于5000大卡或挥发分低于12%,则第三天等化验结果合格前方可卸车,不合格则退货,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2、对于卸车局部,需方从善意动身,价格执行如下标准: 挥发分在12%-20%之间(含12%),且热值在4600大卡5000大卡之间时,价格执行如下标准: a、热值在5000大卡4800大卡之间时(含5000大卡)执行 元/大卡; 热值在4800大卡4600大卡之间时(含4800大卡)执行 元/大卡; 热值低于4600大卡,价格执行 元/大卡。 3、收到全水分大于7%时,水分每超1%,从价款中扣除1%(按化验加过,单车扣除); 、硫含量在指标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 元/吨。 4、若认为弄虚作假,当批原煤扣除不结算,另按当批原煤价格的三倍罚款,并取消供货资格。 5、供方需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证、煤炭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需方签订选购合同后,到财务备案。凡发觉供方供应的证件或发票又一次虚假(含使用假公章)或不合格,由供方担当一切法律责任和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取消供货资格。 6、若所供原煤中煤矸石较多或煤块直径超过8厘米,则按此局部的实际重量进展折吨扣除。 7、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若不能按期完成供货量,应按本合同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或从货款中扣除。 七、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按本合同第三条款执行; 2、以需方按国家规定标准进展取样化验的结果为准。若供方对需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应在24小时内提出,双方可共同现场取样,若煤已用完或已打堆,可取小样进展复测,以技术监视部门化验结果为准,费用由供方负担; 3、数量以需方实收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八、结算方式: 实行一票制(全部为增值税发票),票据齐全后可结算,承兑汇票各占50%。每月结算一次。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其他商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需方供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合同签订单位、出具票据单位、收款单位必需全都。 3连续三个月不完成供货合同,取消供货资格。 需方: 供方: 全称: 地址: 电话: 法人: 托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煤炭运输承包合同篇六 编号: 甲方(托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承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托付乙方以20mt iso tank 的大路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的液体产品,根据公平互利、协商全都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依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属性: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效劳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其次条:甲方权力、义务 2.1 保证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2.2 负责供应精确的提货资料及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2.3 负责按要求预备好待运货物,并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特别状况双方另议。 2.4 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展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2.5 甲方享受乙方确认的发运地至收货地的优待运价。 2.6 货物发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发出变更运输指令,但必需在货物未运至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必需担当实际造成的额外费用。 2.7 按 20mt iso tank标准装载货物,否则甲方需担当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费用和损失。 2.8 对由于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发货人缘由,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出运或准时送达而引起的滞箱费用,由甲方担当(收费标准见附件)。假如发生货损、货差、灭失等大事,根据 3.5条款处理。 第三条:乙方权力、义务 3.1 乙方承受甲方的托付,为其供应货物门到门的运输效劳。 3.2 乙方及其承运工具必需具备合法营运资格。 3.3 乙方相关人员必需承受甲方的相关业务培训,以保证根据要求完成运作。 3.4 甲方下规划(或传真托付书)给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收到后,乙方必需派出车况良好清洁洁净、各类证件齐全、防护材料齐全的货车及有关装载设备,在商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装车;因乙方缘由不能完成此次运作任务的,因此重新调车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担当,并且每车担当当车次运费的30%作为违约金,因此影响厂方生产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累计三次不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5 乙方应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发觉缺少、被盗、被抢、雨淋、灭失、污染、交通意外等造成的货物损失,则乙方按货物实际价格赔偿给甲方,如整车货物灭失,甲方不支付乙方该车次运费。 3.6 乙方应将承运的货物根据商定的要求送达甲方指定的门点,假如发生未经甲方通知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卸货并导致甲方受到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本次经济损失。 3.7 由于自然灾难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需准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由于未准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乙方担当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3.8 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物,若经发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支付已经发生的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4.1 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货物运输结算价格表 4.2 结算方法为:每月15日前核对上月1日至31日期间的运费,乙方须交付正式运输发票和甲方签收的回单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若有需扣除的款项,在运费中扣除。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因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方缘由造成乙方无法送达或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假如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赐予赔偿;对由于甲方备货不准时等缘由造成乙方派出车辆放空,则甲方应补偿乙方放空费为人民币800元/柜。 5.2 乙方自甲方处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甲方把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乙方;乙方对承运途中发生的货物缺少、残损、污染和事故损失负责,需照3.5条赔偿。 5.3 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需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送达的,按本合同5.4条处理。假如造成货物误收而丧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5.4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逾期到达,超过货物运输结算表上所双方商定时间,每逾期1天,每票货物乙方需支付给甲方相当于当车次运费5%的违约金;超期到达三天,则本次运费甲方不支付给乙方。由于以下状况除外:1、自然灾难或气象、水文缘由;2、参与水上救助或发生海损事故;3、政府命令或军事行动; 5.5 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全部费用。 第六条:变更与终止 6.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全都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担当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6.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必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纠纷及其仲裁 7.1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准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第八条:非竞争性条款 8.1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与甲方给乙方承运的客户发生与甲方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否则甲方有权不结付乙方已发生的运费。 第九条:文本准时效 9.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需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托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托付书原件。 9.2本协议为试用合同,合同期内,如乙方的运输力量、运输质量要求达不到甲方营运治理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自负。在试运作期间,假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担当违约经济责任。 9.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9.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隐秘,双方均有责任保守隐秘。 9.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运输承包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依据_以及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有偿原则,在良好的信誉、互利互且的根底上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以下条款: 一、乙方承运甲方托运的货物(见“出货单”或“托运单”),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指定的收货仓库。 二、乙方须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精确、完整无损、安全地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交给收货人,并办理好货物的交接手续。 三、一般状况下甲方需在托运前一天通知乙方,若遇甲方紧急出货或需加急到达,乙方仍应保证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指定收货人。 四、货物的交接 1、在起运地办理货物交接时,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货物的交接工作。 2、甲方使用的出货单是货物治理责任交接的必要依据文件。 3、在起运地装货时,双方应共同清点货物件数,在确认出货单所记载的物件精确无误后,乙方应在甲方的出货单的承运栏上签名,承运司机之签名视为乙方之签章,由此产生之责任由乙方担当。 4、乙方在甲方的出货单上签字后,货物治理责任即由甲方转给乙方,从即时起至货物到达目的地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与装卸到指定的收货仓库止,乙方对此期间所造成任何货物损失都负有完全的赔偿责任。 5、假如甲方供应托运货物的包装不完好或不符合运输要求的,乙方应不予装载与出货,否则应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所托运货物的包装状况完好无损。 6、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乙方应与收货人共同在场办理点件交接手续,收货人确定无误后,应在乙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出货单或托运单)签字,如发觉有货损,双方当事人应查明状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甲方的“到货特别报告书”上批注说明货物损失状况,并由承运司机签字确认。如乙方不能供应有收货人签字的运费结算凭证,则视为货物丧失,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货物的全部货款、该批货物的运费以及甲方需要向收货人担当的违约金。 7、甲方在客户处每月会有客诉机器或不良品,需要从客户处带回甲方厂内及修整,乙方应积极协作带回,费用按零担方式计算,在甲方通知乙方时间最晚3天内要派车去客户处装退货,如有延迟根据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运输损失 运输损失认定:依据收货人及乙方承运司机共同签字确认的书面损失记录;双方无法认定或意见不全都的,共同托付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损,费用由乙方担当。货物在运输途中,如因自然灾难线路断阻或其它客观缘由而不能按时到达,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并实行有效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六、运输_及运输时间 1、为防止货物损坏,乙方所用_必需是安全防水等合格货车,车箱长度需符合双方协定要求,若乙方供应_不能符合双方协定的要求使实际装载货物未能到达应有的装载量,则少装局部应扣除相应运费。 2、从起始地到目的地,乙方应在双方协定的承运时间内到达目的地,超出时间为违约。 七、运输费用 1、运输费由双方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起运地至目的地运价,并签定“运输协协商价目表”为合同附件,乙方不得任意调高运价,若遇特别状况,乙方需调整运价,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说明调整运价缘由,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共识后,始可调高运价,市场运输价格降低时,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并相应调低运价,若乙方有意隐瞒且被甲方核实时,甲方有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合同期内最低运价结算运费。 2、货物到达由收货人点收完毕后,若货物无损失,收货人应在司机随车携带的产品送货单上签收,若货物到货有损失,收货人应填定“到货品质特别报告书”说明物品损失状况,并由承运司机签字确认,由甲方向乙方收取赔偿金额,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赔偿,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运费。 3、乙方在装货后在次月10日前供应可抵扣之运费发票,同时甲方财务在15日前收到发票及请款单的,以月结三个月付款,乙方若因发票等资料不全延误,则甲方可延后一个月付款。 4、乙方依据合同应付的违约金,必需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之前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运费。 5、在每次承运前,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有关装货数量信息,乙方收到装货信息后合理安排_至甲方装货,最晚2天内需要安排_来甲方装货,如有延迟根据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八、违约与赔偿 1、乙方逾期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收货人,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该次运费的20%违约金。 2、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收货仓,由乙方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收货仓,由此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按本条第1项处理。 3、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目的地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时止,乙方应对货物的破损、雨淋、污染、缺少、灭失等各种损失状况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4、如因逾期、错运、毁损等状况,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价款、运费损失、向第三方担当的逾期或不能交货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5、若是甲方同意乙方拼车时,乙方应保证甲方托运货物的安全,若造成甲方货物受损时,乙方应担当赔偿责任;若是缺少、灭失等损失状况之赔偿根据樱花卫厨广州分公司市场正常销售单价进展全额赔偿,若是因破损、雨淋、污染等损坏导致收货人不收货的根据广州分公司市场销售单价的5折进展赔偿。 6、甲方将每月对乙方进展综合评价,连续两月评分在80分以下,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应依诚恳信用与甲方从事商务往来,不得有与甲方相关人员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经查实如有发生,乙方以全部余款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担当违约责任。 8、乙方不得有私下宴请甲方相关人员之情事,经查实如有发生,乙方以当月运款的5%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担当违约责任。 9、甲方相关人员如有谋私利向乙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有关主管反映。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所承揽事项交第三方处理。 11、无论乙方为何种形式的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均需按法律法规规定招用员工,因乙方违法招用员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担当,因乙方所雇司机(含装卸人员)缘由造成甲方、第三人或其自身损害的,由乙方担当全部责任。 12、附件中报价单,价格为包含_的价格,消失任何货物损坏由乙方担当,合同生效后需购置全年_。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十、本合同若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据实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煤炭运输承包合同篇八 托运人: _,地址: _, 电话: _,联系人: _, 承运人: _, 地址: _, 电话: _, 联系人: _, 收货人: _,电话: _, 依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重 公斤,价值:人民币 元。 其次条 货物起运地点:_市 街 号 货物到达地点: 市 街 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_年_月_日,货物运到期限 :_年6_月_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需保证货物无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马上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展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状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 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_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需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当保管货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供应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 第三条商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状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g_年_月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市 区 路(街) 号 煤炭运输承包合同篇九 甲方(承运方):_ 乙方(托运方):_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书: 一、甲方自 _年 _月 _日至 _年 _月 _日为乙方供应 _车 _部,从_省_市承运_到 _省 _市 _县 _乡(镇),本次包车业务中, 部为来回运输,运价为 _元/部,小计 _元, 另 _部为单程运输,运价为 _元/部,小计 _元;运费全额为 _元。每部车预交定金 _元,定金交款日为 _年 _月_ 日, _年 _月 _日前运费全额交清。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 按商定的时间和金额收取定金和全额运费,如无乙方违约状况发生,定金冲减运费总额,如发生乙方未按商定时间和金额足额交清运费,甲方有权拒绝退还定金。 (2) 如发生乙方责任造成的超过商定起止点、或超过商定人数、或超过商定的单程运输车数、或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违约的状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议追加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连续运行。 2、义务 (1) 甲方在按商定收取全部运费后,必需按商定的时间、起运点、车型、车数供应完好的车辆,并安全运行。 (2) 一旦发生甲方责任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的状况,必需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积极抢救伤员,按交通事故处理机关的载定,准时对乙方乘客进展经济赔偿。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 在按商定交清全部运费后,有要求甲方按商定将乙方乘客安全运输的权利。 (2) 一旦发生甲方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乘客伤亡和滞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积极抢救伤员和连续安全疏运被滞留的乘客,并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载定,准时对乙方乘客进展经济赔偿。 2、义务 (1) 按商定准时足额交清定金和全额运费。 (2) 严格按商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乘客上、下车,维护好发车现场秩序,如发生超过商定起止点、或超过商定人数、或超过商定的单程运输车辆、或造成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责任的违约状况,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并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商准时追加运费。 四、详细包车的时间和车次安排以起运前两天双方协议的运输规划为准,此运输规划文字和表格形式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涉及的相关经济内容履行终结为止。 六、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甲方报公司备案壹份。 1、包车规划壹份。 2、乙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甲方代表:_乙方代表:_ 身份证号码:_身份证号码: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煤炭运输承包合同篇十 托运方(甲方) 签订时间: 承运方(乙方):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大路运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根据公平、公正、自愿、诚信原则,制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货物名称、发货地点、数量、到达地点、到达时间、收货人、运费 1、 乙方根据合同商定的运输量,合理调配车辆,不行以变动、倒换承运货物。如违反本协议造成损失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2、 乙方必需根据甲方所购煤炭的装车地点进展装运,并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确保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煤炭热值不低于 大卡/公斤,每削减 大卡/公斤,扣除乙方运费 元/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由乙方担当。 3、 乙方为甲方托运货物时应了解甲方货物特性,并以合理方式装卸、运输,如在装卸、运输过程中,造成甲方货物毁损、灭失或货物质量发生变更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 乙方在货物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因其他任何缘由给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担当全部的赔偿责任。 5、 甲方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每收到货物两万吨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90%的运费,余款在甲方收到乙方供应的发票后全部结清。 6、 如甲方未能根据合同商定支付乙方运费,乙方有权催告甲方支付并有权拒绝承受甲方其他货物的托运,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拘留托运货物,如乙方违反此商定给甲方造成损失,则应由乙方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7、 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商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输至到达地点,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8、 乙方将货物运至到达地点后,如因故未完成交货,则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并应妥当保管该货物,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保管费用。如因乙方未尽妥当保管义务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