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docx
民政局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效劳,提倡移风易俗,推动殡葬改革,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效劳,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优质效劳、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清明节文明安全祭扫工作部署,建立协调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平安、和谐、文明、有序,进一步稳固xx的文明城市建立成果。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文明安全祭扫保障工作,从推动生态文明建立和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高度,坚固树立为民效劳和安全防范意识,坚决克制麻痹思想,切实担当起促文明、保平安的治理责任。要仔细讨论制定文明安全祭扫工作方案,落实效劳保障、应急处置、值班值守、检查报告等措施。要准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岗位责任,提出详细工作要求。 (二)强化舆论引导,开展文明祭扫。要紧紧抓住清明节社会高度关注殡葬工作的契机,紧紧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这个主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殡葬改革政策,弘扬提倡文明祭扫新风,鼓舞文明低碳祭扫。同时,要准时公布祭扫场所、道路交通等相关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要组织殡葬效劳单位、居(村)委会开展网上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祭扫、寄语祭扫、集体共祭等文明祭扫活动,使文明节省新风走进千家万户。 (三)加强安全管控,确保祭扫平安。要针对清明祭扫活动“时间短、空间小、密度高”等特点,周密安排效劳保障工作,切实做好安全风险预防,重点防范踩踏和火灾。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殡仪馆、公墓、散坟安葬区等祭扫场所进展检查,重点检查效劳和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完善,道路引导、防火警示标识和消防用具等是否完备齐全,准时发觉问题,堵塞漏洞。清明节期间全部祭扫场所、周边道路要增派警力和工作人员,加强人员车辆疏导,防止发生拥堵现象和踩踏事故。 (四)细化工作措施,提升效劳水平。要持续深化殡葬效劳提升年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仔细对比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效劳、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缺乏,催促和指导殡葬效劳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消失“生、冷、硬、推”的效劳态度,强化人员素养,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效劳水平;不得消失脏乱差的效劳环境,改善效劳条件,提升干净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工程、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治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正交易,提升诚信失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效劳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效劳公开透亮水平;不得刻意削减中低档殡葬效劳和殡葬用品供给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效劳水平;不得消失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效劳事故,强化效劳全流程治理,提升效劳标准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 (五)严格执法检查,标准殡葬市场。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和丧事活动的源头治理,积极开展整治行动。对批发市场、经营商户、流淌摊贩逐一检查,发觉制造、运输、销售冥纸、冥币、纸钱及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坚决予以没收并准时销毁;对黑中介、非法运尸车、炮车等违法违规的殡葬行为予以严峻打击;对阻碍执法行为根据治安治理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四、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3月19日25日) 1.组织召开“清明节祭扫工作协调会”。 2.成立清明节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5日至7日)安排专人值班。 3.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做好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举措的宣传。 4.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xx市2023年清明节祭扫观看点设置表(附件2)的要求,把各祭扫观看点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市清明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3月26日4月10日) 1.3月26日至4月2日,市民政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检查观看点安全治理和效劳状况,对辖区内制造、运输、销售烧纸冥币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和棺木的网点,进展集中清理,从源头制止烧纸等现象的发生。 2.3月30日起,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踩踏大事发生。各部门要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预案,各殡葬效劳单位要建立清明节期间祭扫效劳接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单位的接待效劳工作。市民生保障效劳中心成立清明节工作协调组,协调落实各相关单位、观看点工作状况。 3.4月5日至7日,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祭扫活动,有条件的街道、社区要设立公祭堂,组织居民集中开展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文明祭祀活动。要提示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和祭扫活动监测,加大信息宣传报送力度,妥当处理群众投诉意见,收集整理本地各观看点数据,按时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上报信息精确。4月5日至7日每天13时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清明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xx市2023年清明节观看点祭扫状况日报表(附件3),并主动报送清明节期间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为上级部门科学决策供应依据。 (三)总结汇总(4月8日10日) 1.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要准时对清明节祭扫工作进展总结,将有关状况于4月10日前报市清明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市民政局和有关单位要对清明节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赐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赐予通报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