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丰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docx
源丰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源丰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为保证源丰煤矿各项安全技术审批工作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治理制度规定和肥城矿业集团公司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制定如下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该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地质测量及防治水专业 (一)以下内容报张能公司审查批准 1.矿井年度防治水规划 2.受水威逼的采煤工作面(包括残采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 3.工作面注浆改造设计。 4.申请储量核减的报告。 5.延长水平地质说明书、采区掘进地质说明书应提前两年通知地质部门,在正式设计前3个月提出,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张能公司。 6.矿井补充勘探编制勘探设计,勘探竣工后1-3个月提出补充地质勘探报告,报张能公司审批。 7.对全矿井安全有严峻威逼的地表各类水体下及大范围的条带法开采设计。 (二)以下工程方案设计经张能公司批准,施工设计报张能公司备案。 1.矿井整体防治水方案。 2.大型疏干工程。 3.帷幕截流工程。 4.为采区以上范围效劳的疏排水工程。 5.采区以上范围的疏放水工程。 6.特大型出水点的封堵工程。 7.重大水灾应急救援预案。 8.年度灾难预防及处理规划。 9.申请张能公司补助资金的其他单项工程。 (三)以下建(构)筑物、水体、铁路下及主要井巷的压煤开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行业治理部门认证,该企业已取得压煤开采胜利阅历的,其开采设计经张能公司组织审批。 1.主要井巷及工业用地。 2.工、矿企业专用铁路。 3.村庄(含迁村开采方式)。 4.对采区安全生产有严峻威逼的水体。 5.乡镇工厂、企业、事业单位。 (四)其他方面技术制度或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防治水专业副总、地测科、技术科、安监处等有关科室审批。 二、一通三防专业 (一)以下安全技术措施报张能公司审查批准: 1.回采工作面带采上帮煤措施。 2.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残采工作面通风措施。 3.新水平、新采区开拓串联通风措施。 4.启封火区措施。 5.瓦斯涌出特别地点治理措施。 6.转变矿井通风系统,调整矿井、水平及一翼的通风系统的设计及措施。 以上措施必需提前10天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 (二)以下措施报张能公司备案: 1.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措施。 2.反风演习措施及总结报告。 (三)报张能公司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张能公司副总工程师组织通防处、技术处、安监局等有关处室审批。 (四)其他方面技术制度或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分管副总工程师、通防科、技术科、安监处等有关科室审批。 三、开拓开采专业 (一)以下设计、作业规程及施工措施报张能公司审查批准 1.矿井延深设计,在工程开工前半年报张能公司审查批准。 2.矿井采区设计,在工程开工前半年报张能公司审查批准。 3.矿井水平设计修改补充设计、采区修改补充设计,报张能公司审查批准。 4.放水闸门设计,在工程开工前3个月报张能公司审查批准。 5.确定报张能公司审批的规程,要在开工前10天报张能公司有关科室,审批签字人员包括:一是参与审批的人员;二是各处室负责人。 6.矿井延深设计由张能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分管副总工程师和技术处、 地测处、通防处、安监局等处室审批。 7.实行上行开采程序和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时,其许措施报张能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二)其它采掘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的审批 1.采掘作业规程的审批.集体会审审批后,按集团公司作业规程样本要求打印装订并签字后发到有关单位贯彻执行.规程审批签字人员包括: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通防科调度室、安监处、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各参与审批的人员.作业规程要于开工前7天交施工单位. 2.施工措施的审批。一般措施由矿副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地测、机电、安监等有关部门集体会审:涉及到矿井安全的重大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科室集表达场会审。施工单位技术员依据会审意见编制施工措施,措施编制完成由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和编制人签字后依次送交技术科、地测科、安监处和副总工程师批阅签字,涉及矿井安全的重大措施还要由矿总工程师批阅签字。 (三)评比嘉奖 每半年组织一次优秀设计、作业规程评比嘉奖活动。 四 机电专业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施工工程编写施工措施报张能公司审批: 1.摩擦轮提升绞车更换主提升钢丝绳和平衡尾绳。 2.井筒连续更换罐道、罐道梁。 3.井筒敷设管路、电缆。 4.对主提升绞车主扇风机进展技术改造、安装、撤除。 5.主扇风机检修。 6.供电系统改造及接入、主变电器冲击试验。 7.施工工程连续工作48小时及以上的工程。 8.停产两天及以上的检修、安装和对大型固定设备重点部位进展改造的工程。 (二)重大措施提前10天报张能公司审批: 报张能公司审批的施工措施,由张能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机电处、安监局参加审批。 (三)其它方面技术制度或措施由矿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机电科、安监处等由关科室审批。 五、轨道运输专业 (一)改造矿井主要运输水平、采区主要上下山的运输方式、设计,要在工程开工前3各月,将设计及措施报张能公司审查批准。 (二)平、斜井人车及架空乘人装置投运前1各月报张能公司审批。 (三)凡升降人员(包括混合提升)的斜巷在新安和改装挡车装置晨,提前1各月将措施报张能公司审查批准,方可安装使用。 (四)车辆连接装置试验规划数量的调整要报张能公司审核批准。 (五)以上措施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机电处、技术处和安监局审批。 (六)其它方面技术制度或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分管副总工程师、技术科、安监处等有关科室审批。 六、几点要求 (一)技术资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必需按要求正规打印,内容简洁、正确、符合要求。需要行文上报的资料,要符合行文标准要求。 (二)各单位行文上报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非行文材料上报集团公司时,要由本单位总工程师或分管领导审查并签字盖章。 (三)行文材料按行文报送要求报集团公司;非行文材料由各单位按要求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分管副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