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docx
煤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灭火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的实际状况。特制定煤层自燃发火猜测预报治理制度。 一、建立自燃发火观测点,自燃煤层巷道每隔40米设置一个,对矿井的自燃危急区进展系统的观测。观测点应选在:采空区回风侧和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和回风巷中。观测内容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等气体成份。该项工作由通风科瓦检员负责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填写在观测站记录牌板上和防灭火检查记录本上。 二、矿井自然发火猜测预报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详细业务由通风科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报人员必需收集现场一切资料,确保预报的精确性。预报前必需依据资料仔细分析,对其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提前预报必需依据其性质在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安全的前提下进展。预报工作严禁口头说明,必需是书面形式和与其相适应的图纸,并有文字记录。全部资料必需提前由总工程师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预报后必需把握现场资料,一旦发觉与预报状况不符或有其它状况发生,必需准时汇报领导进展补充修改。对于预报的相关资料必需备份存档,以备查阅。 四、回采工作面回采完毕45天内必需全部撤出设备,进展永久性封闭。建立永久性防火密闭必需由通风科进展专项设计,专项设计由总工程师签字后,施工队组严格根据设计进展施工。永久性防火密闭必需预留灭火灌浆及防火观看孔门、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也应按防灭火的要求正确选择位置砌筑。 五、防火密闭的气体、温度,每周进展一次检测,同时对流水温度也要进展测定。防火密闭如消失气体温度上升、有CO消失、水温上升等现象,必需马上报总工程师,并实行措施防止自然火灾的发。 六、教育全体员工了解矿井自然发火的征兆,如发觉自然发火的预兆时,准时向有关领导和调度室汇报。 七、早期发觉煤层自燃发火的初期征兆。煤层自燃的初期征兆,人体感觉气管可以发觉到的现象有: (一)巷道中消失雾气和巷道壁有“出汗”现象; (二)闻到有煤油味、汽油味和焦油味等; (三)出水温度大于25,空气与煤壁的温度骤增,气温较常温高出约10,皮肤有一种热感,周身不适; (四)人感觉有头疼、闷热、憋气、四肢无力和精神疲乏等现; 八、煤层自然发火缘由 依据煤层自燃发火性质,煤的自燃过程实质上是煤氧化渐渐加速的过程,煤急剧氧化放出的热量不能向外散失时,则煤体温度到达着火温度,煤发生自燃。影响煤层自然发火的因素有内在、地质、开采等。 (一)内在因素 煤层自然发火性能主要取决于煤层本身的物理化学性质和成分,与煤的变质程度关系很大,变质程度越低,则煤层自燃性能越强。 (二)地质因素 1、煤层厚度。一般状况下,煤层越厚,自然发火危急性越大。 2、煤层倾角。煤层厚倾角又大时,更易自燃。尤其在急倾斜特厚煤层中,自然发火更为严峻。 3、地质构造。在褶曲、断层带四周,煤层及其顶底板常被挤压、牵引而破裂,煤岩层的裂隙增多,易造成串风供氧,更易发生自燃。 4、含硫量。煤中含硫越多,越简单自燃。尤其在高硫煤中,若煤层的直接顶含硫量很高,则自燃性能更为严峻。 (三)开采因素 1、巷道布置与顶板治理。巷道沿煤层布置时,煤柱多,联络巷多,煤层暴露面积大,封堵困难,易于自燃。采纳充填法和垮落法掌握顶板时,采空区较为严实,漏风小,故不易自燃。 2、漏风条件也直接关系到自燃。漏风大,煤在自热阶段的热量不易积聚,不易进展到自燃; 漏风小,供氧缺乏,即使有自热发生也不易进展到自燃;只有漏风满意煤从自热进展到自燃所需的氧量,又能使氧化过程中产生的热量积聚,这时才易自燃。 九、巡回安全员、瓦检员及工作面现场人员发觉上述自燃发火预兆后,必需现场实行有效措施并报调度室。 十、由通风科负责每月对全矿的总回风道、回风道进展一次具体的自然发火征兆观看,从大范围上分析井下有无自燃发火。 十一、抢救队每天安排专人对井下采煤面的上隅角、回风巷和采空区气体及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进展一次全面观测。观测的参数包括:现场的气体成份(CH4、C02、C0.02)、气温、水温、其他火灾征兆等;在防火墙封闭时间长,温度特别和有自燃倾向的区域内的回风风流中要安设CO传感器,CO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24ppm。 十二、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掘进工作面的迎头、回风流内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进展自燃发火监测。 十三、监控值班员发觉一氧化碳传感器显示值超过临界值时,必需准时通知有关科室及领导,并实行有效措施。 十四、由瓦斯员负责仔细观测自燃发火观测点处的观测内容,并准时填写观测数值。 十五、由通风科负责准时整理和分析观测结果,并绘制变化曲线,一旦发觉某一指标到达临界值,应快速做出预报,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 十六、对于已有发火危急或已消失发火征兆的地点,检查周期缩短到每班一次,准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同时,矿领导应组织特地人员进展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对策。 十七、若消失不按上述制度执行的部门及相关人员赐予惩罚,惩罚金额另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