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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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研究.docx
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研究摘要:在依法治校的过程当中,高校和学生之间的诉讼纠纷越发频繁出现,这显示了在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当中的存在的法律问题,体现了高校的行政管理职权和学生受教育权利之间的冲突。这就要求高校在学生管理的过程中,更新管理模式,加强管理风险预防机制,以求法治化管理学生,尽可能减少和学生之间的法律纠纷。本文将对高校学生管理中出现的法律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相关的对策。关键词:学生管理法治法律风险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高等学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任务,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拓展,而学生管理是实现人才培养的基本抓手之一。但是在百度词条中输入学生状告学校,一共可以搜索出1440000条,可见这些案例所受到的社会关注度十分普遍,这也表现了高校的内部管理行为开始进入司法审查的视野,体现了社会法治理念的提升更体现了我国大学生维权意识的增加,也彰显了我国高校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因此作为学生管理者,如何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加强和改进学生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提升高校管理者法律意识,加强高校法律风险预防,是函需解决的问题。一、高校与其学生法律关系的定位我国高校实质上具有双重角色: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教育教学组织管理,与以上相对应,高校的法律定位就是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故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依据包含宪法依据、行政法依据、民事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高校是由国家法律授权专门行使教育行政权力和公共管理权力的组织,在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学生颁发学位证书、进行学籍管理、奖励处分的时候,与学生之间形成的是行政法律关系。而高校与学生之间主要存在民事财产关系和民事人身关系两大民事法律关系,在平时日常的学生管理中,如高校在安排住宿、餐饮、安全、活动、教学设施时与学生之间就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高校管理者应该依据相应的法律关系做好自己的管理定位,提前做好风险的预测和责任承担的分配。另一方面,高校管理权是行政管理权,依据高校管理权所作的行为,有的是内部行政行为,这是一种基于国家赋予学校自主办学的法定的自治权力,有的是外部行政行为,这是基于国家授权而行使的公权力。高校依据法定的授权制定管理学生行为的校纪校规,只要这些校纪校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中,学生就应该服从。研究清楚这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助于后面对于法律风险的类型及对策的分析。二、高校学生管理中加强法律风险存在的现状及原因随着高校教育活动将面临越来越多的司法审查,依法治校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作为管理者要提升法律意识,要学会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协调、处理好校内外的各种关系及利益,在法律的指导下规范高校的各种管理,加强高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减少法律纠纷。而这些都需要我们分析目前在学生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成因。1.从立法角度来讲,相关法律依据缺位,现有的法律内容上较为原则化,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制度是我们从事学生管理的法律和制度依据,我们所依据的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如果不完善、不合法,尤其是行政教育立法滞后,出现法律风险是必然的。2.高校订立的校纪校规不健全或者某种程度上存在违法成分,权利与义务失衡。我国大部分的高校在制定校纪校规的时候基本原则是重视学校的权力,大量存在的是禁止性和义务性规范,而较少的是对于学生权利的规定,更甚至很多学校的校规的规定比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更为严格,有的还会和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特别是高校在进行行政管理的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较大,也会产生与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情况。3.高校在进行学生管理的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忽视学生的程序性权利,对于学生的违纪处理程序存在瑕疵,比如不遵守国家的处分程序,学生的申辩权、陈述权、知情权得不到保障。4.高校和学生法律关系定位不准确,双方对于管理认识错位,高校行政管理色彩较浓导致侵权现象频发,其实高校作为民事主体在日常学生管理中,双方构成地位平等的合同关系,而大部分高校认为对于学生的管理属于自己的内部行政工作,定位不准确就会侵犯学生的权利。5.传统的高校管理模式本身就缺乏法治,也存在漠视学生权利的情况,将行政管理意识带入到教育管理中。相对应的目前大学生自我意识、权利意识增强,大学生对自己的权利的关心度远远超过了他们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方面知识的掌握,在发生矛盾的时候容易导致法律纠纷,学生将学校推上被告席,更多地是从自身民事权利的角度考虑,而置存在的行政法律关系于不顾。6.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较少,学校以内部规则的方式限制学生基本权利,而且对这种限制,学生有忍受的义务,其中很大一部分权利限制是没有法律救济途径的,而在目前的体制下,申诉和行政复议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多数学生只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很多的起诉还会被法院以“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予以驳回。三、高校的学生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的类型1.学校处分违纪学生时的法律风险,分成两个部分,一是处分所依据的规章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特别是高校自己制定的校纪校规中本着从严治校的方针会出现与法律法规相背离的规定,内部的管理规则失范,包括更改处分设置种类、增强处分力度、部分条款违法等;二是处分程序不当而导致,法律法规赋予学生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诉权,但对于怎样行使这些权利则没有具体程序性规定,高校在处分学生过程中,学生的以上权利及救济途径难以充分实现。2.高校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比如学校设施存有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或学生履行请假手续离校发生意外,或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发生安全问题,都容易引起相关法律纠纷。3.高校侵犯学生人身权的情况。一是生命健康权,校园内的学生人身伤害大致有四种情况:第一,学生斗殴致人伤害,校方无管理瑕疵的,由加害人承担责任;第二,学校雇员致人伤害,应由雇主承担责任;第三,学生在学校被校外人员打伤,如果有证据证明校方未尽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校方应承担责任;第四,建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伤害,或悬挂物搁置物及树木等伤人的,产权人或管理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承担责任。二是学生的名誉权与隐私权受到侵犯,学校在加强管理的过程中可能会对于学生不分场合的批评、将处分通知書、成绩单张贴,在网络上进行管理的时候,强制检查短信、查看通信记录等强制性措施,就会侵犯到学生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三是学生的署名权受到侵犯,这会发生在帮老师进行项目研究进行成果发表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