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学制度3篇.docx
医院药学制度3篇【第1篇】人民医院药学技术人员培训制度 第三医院药学技术人员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及培训时间:培训对象为新分配入院工作的药学专业大中专毕业生,总培训时间为3个月(特殊情况除外)。 2.培训目标:通过规范化的系统培训,使药学技术人员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比较全面的掌握药学基础知识、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熟练的药学实践技能。 3.培训方法:由1-2名高年资药师人员担任带教老师,负责新到人员的指导工作。 4.培训内容及要求:培训内容着重于基本功训练,要求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培养其综合素质,提高其组织协调、独立开展工作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5.考核:在培训结束时,由所在科室对药学技术人员实施考核。考核内容为药学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础知识。另外,在各班组轮转培训结束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2篇】南丰医院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人民医院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1、岗前培训: (1)新员工在上岗之前,接受医院规定的培训周期培训,培训结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自学后再考核。 (2)新员工在上岗之前,接受科室给予的医院药事管理制度、药剂科管理制度、部门工作制度和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的教育。 2、继续教育和培训: (1)新员工在参加部门值班之前,在该部门参与工作1-3个月,以熟悉和掌握该部门的制度和操作规程,结束时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1-3个月后再考核。 (2)每位员工应按要求取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3)科室组织本科室成员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 (4)每位药师职称以上人员应按要求完成每年1次科内小讲课,授课资料提前报临床药学室。 3、进修、实习、培训、参加学术会议: (1)科室根据需要安排员工进修、培训和参加学术会议,并报医院批准。 (2)员工根据个人情况提出进修、培训和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需取得科主任同意并报医院批准。 (3)员工外出进修、参加培训和学术会议由临床药学室登记。 (4)员工外出参加会议资料交临床药学室登记存档。 (5)外来进修人员及实习生情况由临床药学室登记存档。 4、学历继续教育:(参考本院规定) 5、按照科室员工水平考核体系,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重点不同的考核。 6、科室对年度考核成绩优秀者、或论文发表在二级刊物以上者,给予奖励。 【第3篇】医院药学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度 医院药学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度 一.药剂科实行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四级技术岗位负责制。 二.上级药师承担下级药师(士)的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并有计划地对下级药(士)进行技术培训。 三.对初级职称中,青年药学人员,应按其任职要求,要加强基础理论学习和基本操作训练有计划地进行岗位培训或选送外出进修,争取在510年内达到中高级职称水平。 四.药剂科(部)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有计划地选送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五.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应有高年资药师负责教学工作,带教的药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习(进修)教学内容最后给学生写出评语。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