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招标文件.docx
2022年新媒体宣传推广工程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序号工程内.容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 标供应商仅递交了 “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a.开标后,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 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 “备份投标文件”的, 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 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 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那么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C.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 “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流程文件签章1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2 .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3,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1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8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第一章采购公告19开标程序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 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缺乏3家的,不得 开标。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30分钟 内完成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那么系统自动结 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异常处理:如供应商在开标时因遗失CA或其他原因导致解密不成 功时,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 “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67序号工程内.容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解密;3 .商务技术文件开启后30分钟内,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 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文件第 七局部)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 说明:不填写或未按规定发出邮件的,视同默认不存在确认声明书 中的相关违规情形。4 .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 流程。5 .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20资格审查1 .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 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及特定 资格条件进行审。2 .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及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 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3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 原因。4 .合格供应商缺乏3家的,不再评标。21评标程序1 .符合性评审: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审查内容见评标方法“无效投标的认 定”。2 .商务技术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文件充分 审核、讨论及评议后,独立评分。3 .商务技术评分汇总。4 .商务技术结果公布: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 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局部得分情况。5 .开启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文件后,方可查看序号工程内.容各供应商报价情况。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 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那么视为 无异议)。6 .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及报价的合理性、 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7 得分汇总8 .结果公布:供应商可通过在线平台查看评审结果。注: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 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 规定。22询标澄清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组长将问题汇 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组长发起询标澄清 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加盖供应商电子 签章后上传提交(或通过平台上传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扫 描件)。逾期答复的,供应商自行承当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 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那么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2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缺乏有效期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标。2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2. 5%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接收人:合同甲方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后结 束。履约保证金退还:有效期限满后,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如有) 后20日内无息退还9序号工程内.容25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26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 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 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工程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27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 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8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不厌其烦的阅读本采购文 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补充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 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那么,针对采购文件中第三局部用户需 求、第四局部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 写响应偏离表。(2)本工程中标公示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 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 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 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27、28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 (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序号工程内.容(4)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 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为:以中标通知书中 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2011) 534号)63折收费(如收费标准发生变更,按 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缺乏3000元按3000元收。以上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 清。收款人(全称):30节能环保要求针对本工程的相关规定:本工程不适用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 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 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 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那么无效。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 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 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 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011序号工程内.容认证证书,31进口产品投标针对本工程的相关规定:本工程不适用1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 外的产品。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 行审核管理。2 .集成工程中局部设备拟采购进口产品的,假设进口设备为该集成项 目的关键核心局部,或进口设备的采购金额到达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或占集成工程总金额50%以上的,该局部设备应履行政府采购进口 产品审核手续。3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0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口本工程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口本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3转包与分包L本工程不允许转包;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工程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 将中标工程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 明分包承当主体,分包承当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 分包。34支持中小企业一、说明1、企业类型(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 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 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工程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 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序号项目内.容业人员。可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 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当法律责任。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开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 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价格扣除有关政策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 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 3号规定,对于经主管 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工程,以 及预留份额工程中的非预留局部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工程 为10%、工程工程为5%)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 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12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序号工程内.容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工程为3%、工 程工程为2%)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 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针对本工程的相关规定L政府采购目录类别:服务类。2 .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报价分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 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 .本工程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计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方法(浙财采监2012H3号),所称的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 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 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 方式。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 s:/zfcg. czt. zj. gov. cn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35供应商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 中 国政府 采购网 (sdf. Ikjccgp. gov. 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 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那么: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将不作变动。13一、总那么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接受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1 .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工程。1. 2本工程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1.3投标须知为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如通用条款与前附表、用户需求、合同条款等特 定条款不一致的,请按特定条款执行。2 .定义“采购人”系指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1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2.2 “监督管理部门”系指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2.3 4“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的独立法人。2.4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供应商须承当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 ”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文件条款前标注标识的条款。2.6 电子签章:本文件所提及电子签章系指各供应商通过CA锁对投标文件中对应内容 进行签章,说明签名人认可其中的内容。2. 8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3. 9官方指定网站公示的内容视为书面告知。3.合格的供应商及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3.1 合格的供应商,详见采购公告第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经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通过的。3.2 对供应商的限制3. 2.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 2. 2为本工程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工程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工程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工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143. 2.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 2. 4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工程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 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5. 相关说明6. 1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当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 负任何责任。4.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 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当法律责任。4. 3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5. 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当法律责任。6. 5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 发现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承当 相应的法律责任。二、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构成5.1 本采购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5.2 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 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5.3 采购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 约束力,凡不遵守采购文件规定或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 效标处理。5.4 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采购 文件进行解释。6 .采购文件的澄清6.1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假设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 流,应于法律规定的时间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或发电子邮件至 (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15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6.2 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或邮件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6.3 所有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答疑内容与补充内容以更正(澄清)公告 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7 .采购文件的修改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 少15日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缺乏15日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澄清)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 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工程的公告信息。7.3 在更正(澄清)公告发布后,如果供应商认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充分的,必须 在公告发布之日的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那么,视同供应商有充足时间编 制投标文件。7 . 4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局部。当采购文件与采 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 清)公告为准。8 .6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 此以外的发布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局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 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中各 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当。8.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形式及效力8.1 语言及计量单位8.1.1 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 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 同未提供。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 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8.1.2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16法定计量单位,否那么视同未响应。8 . 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8.1 .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工程采购-电子招投 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8.2 . 2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未按时解密,视为投标文件撤回。9 .投标文件构成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具体 内容如下:9.1 资格文件如下为资格证明材料所需内容:(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 不提供)a.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 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 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 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当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参考格式见本文件第六局部)17特别说明:已完成信用修复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不包含在承 诺函第3点所述情形内(属于重大违法纪录情形的除外)。C.商业信誉:(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页查询记录为准)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截至本工程开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撤消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分的,其投标无效,无效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工程 材料的组成局部。说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按财库20223号文件规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 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所对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开展管理方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 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在填写声明函前,须先自查本企业是否满足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 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如有)供应商如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 141号)政策规定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特定资格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无。9.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 履约能力相关证明材料;(3) 工程案例情况一览表;(4) 供应商应提供针对工程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18(5) 商务/技术偏离说明表;(6) 知识产权承诺(7) 廉政承诺书(8) 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9) 关于对采购文件商务、合同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9. 3报价文件(10) 投标响应函(11) 投标(开标)一览表(12) 投标报价明细表(13) 本钱测算依据(14) 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5) 供应商认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10 .投标函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和投标相关附件。10.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 诺。11 .投标报价11.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规定填写报价相关表单;11. 2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应包含各项本钱支出(如差旅 费用、人工薪酬等)、保险、交通、利润、应由中标人承当的各种税费、其它需中标人承 担的费用及潜在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完本钱工程服务所涉及的一律费用由供应商承当。费用清单可详细列明,不详细的部 分采购人有权按最好效果、最高标准执行。供应商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报价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 要求增加任何费用,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12. 3本工程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关本钱支出由供应商自 行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计取标准见前附表。1L4本工程只允许一次报价,不允许以开标后调整的报价作为评标的依据(但按本采 购文件投标须知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或经供应商确认同意的除外)。1913. 5其它需在报价中考虑的因素:(1)采购需求中明确的需供应商承当的费用均应含在投标总价中;(2)采购文件未明示但供应商认为可能产生的潜在费用支出均需自行考虑并计入投 标总价中;(3)对于没有填报的工程,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并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内。12 .投标货币供应商用人民币报价。13 .投标保证金13.1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 商应当承当赔偿责任。14 .投标有效期14. 1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有效。1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 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 或信件等。供应商可 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 许修正其投标。14 .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5 .投标文件的式样15.1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 采购工程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5.2 投标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 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 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 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 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 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 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4)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局部内容。15.3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采购文件格20式要求,否那么投标文件无效。说明: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盖公章的局部,采用电子签章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 上传的,均视为符合要求。15 . 4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工程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 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那么评标 委员会在评审时会提示供应商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产生的评分影响由供 应商自行承当。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 局部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 .投标文件的递交16.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 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标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16.2 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 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a.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 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 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并加 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b.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截止期17.1 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方式上传、递交投标文件。17.2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 此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8 .迟交的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2119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领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 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19.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19.3 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 商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0 .开标20.1 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假设采购人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 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20.2 开评标期间,供应商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 供应商代表不参加开标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20.3 开标程序详见前附表序号第20项。21 .评标详见采购文件第五局部“评标方法”。22 .串通投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工程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3 .废标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 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缺乏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 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24 .电子交易活动中止24.1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 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平安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平安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平安的情况。24 . 2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 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 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25 .中标人确实定25.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 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 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 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应公开采购工程的开标记录和供应商未 中标情况说明。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应包括投标供应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或未被推荐为中 标(成交)候选人的理由等事项。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5.2 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23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 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5.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 中标。25.4 中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必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浙 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方法(浙财采监字2009 28号)的相关规定, 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26 .合同授予26.1 本工程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4.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6.2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 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 府采购活动。27 .签订合同27 . 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 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 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关于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的通讯录作为合同附件。28 .2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 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和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 同时采购人可根据25. 2的原那么另行选择中标人;29 .3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局部。30 . 4政府采购合同依法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后2个工作日内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并报同级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