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档案工作管理规范.docx
学院档案工作管理规范根据教育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校档案管理办法 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档案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第一章档案立卷归档一、按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部门档案工 作实际,认真鉴定各类档案材料归档与不归档的范围。二、坚持文书处理部门和各业务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凡 属文书、科技、会计等各门类档案归档范围内的文字材料、 图表、声像、照片等均由承办部门负责收集,并按有关要求 立卷归档。三、各类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时间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 都要在翌年六月以前立卷归档完毕。四、确保档案齐全完整,保持立卷归档文件材料之间的 有机联系。五、保证立卷归档质量,要求组卷合理、整理规范、编 号准确、字迹整洁美观。各类档案整理均应符合国家档案行 政部门或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业务规范要求。第二章档案管理一、凡属于本单位、部门归档范围内的各类文件材料, 必须按规定向学校档案馆移交,实行统一管理。二、针对文书、科技、财务档案及其他专门档案的特点 及载体的差异,采用不同的保管形式和方法。三、学校档案馆接受档案时,应进行审查,根据案卷目 录查点清楚,及时入库。四、档案库房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防火、防光、 防毒、防盗、防鼠、防高温高湿、防有害气体等工作,确保 档案安全。五、保持库房整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 核对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对破损档案应及时 抢救。六、非档案馆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七、档案有关资料的收集、移交、销毁,必须严格履行 交接手续和审批制度。八、学校档案馆应定期会同各相关单位、部门对超过保 管期限的档案进行审查、鉴定,经过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 的档案提出销毁建议,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销毁。九、对已批准需销毁的档案,必须在归档总目录上予以 注销,并执行两人签字和两人监销制度。十、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设备设 施。十一、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 具。第三章档案利用(借阅)一、档案借阅(一)档案利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查阅人不能随 意离开查阅室,外单位来我校查阅未开放的档案,除须持有 单位介绍信外,还须经我校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 录或借出。学校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非档案馆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能进入档案库房 查找档案材料。(三)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 保密标准耍求办理。(四)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做好档案登记和效果记录, 做好信息反馈、总结经验,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五)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或阅文室)进行,不得改 变档案原始状态,不得在档案文件上划道、涂改、折卷、裁 剪、拍照、撕毁,确保档案的原貌与整洁。特殊情况需借出 的,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必要时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 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需继续使用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所借档案不得转借他人或无关人员 阅读。(六)借阅人员如出差或调动工作,应将所借档案材料 全部归还档案管理部门。(七)借阅档案归档时,档案管理人员应当面核查无误 后,在档案借阅登记表上注销并签字。如发现归还的档 案有缺页缺卷现象,应立即要求借阅人弥补,如有遗失,应 由借阅人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A)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卷 等档案一律不得借出。(九)凡有私下抄录、拍摄、描绘、拆散、册U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追究法 律责任。二、档案的复制(一)普通档案材料应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二)涉密档案一般不得复制。特殊情况需要复制的机 密(含)以下档案,需经拟复制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档案馆 主要负责人、必要时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复制绝密级档案需 经文件制定机关批准。(三)外单位复制档案资料,需持单位介绍信,经批准 后办理。第四章档案保密一、严格遵守保密法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 管理办法。二、不因工作以外的原因打听国家秘密或案件情况。三、不在公共场所,不和家属、子女、亲友谈及国家机 密。四、不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秘密和案件情况。五、不私自抄录、复印秘密文件资料。六、不携带秘密文电和案卷到宿舍和公共场所。七、不用普通电话和无线电话传递国家秘密事项。八、不用传真机传输秘密文件。九、不在个人著作和文章中引用国家秘密。十、发现泄密问题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用补 救措施,防止扩散。第五章档案人员岗位职责一、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 施办法,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二、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 则,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 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业务素质。三、认真收集、鉴定、归档、整理本部门的档案材料。 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服务。四、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提供档案 或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五、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六、忠于职守,确保档案载体和档案机密的完整与安全。第六章附则本规范由档案馆负责解释,规范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