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施方案.docx
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我镇成庄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扎实高 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根据地质灾害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成 庄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地 质灾害治理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生态 恢复以及人居环境整治相统筹,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积极 推进,减轻或减缓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的威胁,保障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二)工作原则1、坚持明确职责、分级负责。按照省、市、县要求, 由成庄村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治理搬迁工作。2、坚持自愿搬迁、尊重民意。工作中要充分听取群众 意见,了解和照顾群众的利益诉求,尊重群众意愿。对成庄 村地质灾害治理范围的群众,先动员其搬迁,动员未果的领 导组要采取措施,促使其搬迁避让。3、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原则。第一步 先解决因灾房屋受损严重户;第二步解决对搬迁安置没有争 议户;第三步解决剩余户。二、目标任务2023年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成庄村地质灾害影响范围 内群众的搬迁工作。三、搬迁对象、标准、程序和方式(一)搬迁对象成庄村向县国土局上报的搬迁户且符合国家政策,认定 搬迁户。搬迁户必须是有本村户籍,且在村有住房,常住在 村的村民。二。二一年七月十一日后分户和迁入户,不认定 为搬迁户。(二)搬迁的补偿标准和方式根据地质灾害治理搬迁规划(20182023年)文件 要求,地质灾害村庄搬迁工程资金主要由省、市、县各级政 府和个人共同分担。全省地质灾害村庄搬迁户均12.08万 元,按照省级50% (户均6.04万元)、市级20% (户 均 2. 416万元)、县级 20% (户均 2. 416 万元)、个 人10% (户均1.208万元)的比例分担。1 .房屋补偿。房屋按规定每户补偿60平米,超出60 平米以外的面积,按市场价格,由搬迂户承担。按规定先拆 后补、如同意上述条款与村委签订协议,即刻生效,其协议 受法律保护。2 .货币补偿。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每户搬迁补 偿费用12.08万元(其中省级50%,市县各20%,个 人自筹10%),除去个人自筹部分,每户可得补偿基数为 10.872 万元。3 .其他事宜经公开审议后另行制定。一户在本村有两套及以上房屋的,都应交由村集体处置。 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后,由成庄村委负责拆除房屋,按照协 议并经工作组同意进行房屋补偿或货币补偿,然后再统一复 垦。四、资金安排上级部门下拨的搬迁安置资金主要用于搬迁安置。治理 搬迁规划编制、动员宣传等工作经费由镇政府向上级申请专 项资金。五、组织机构为了确保搬迁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 治理搬迁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组 长:常务副组长:副 组长:成 员: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地质灾害治理是关系到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的民生工程。成庄村及搬迁 工作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真抓实干,确保 搬迁治理工作圆满完成。(二)严守安全底线。成庄村委要与搬迁农户签订协议, 在搬迁户完成搬迁后,及时将原住房拆除,严防搬迁户回迁; 对于个别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经反复动员工作无效,可以 采取强制手段实施搬迁避让。(三)深入宣传,广泛动员。成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开展地质 灾害治理搬迁的目的和意义、主要任务和相关政策,充分调 动受灾群众搬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自筹资金按时到位。(四)及时拆除房屋搬迁前,成庄村委要与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明确各自 的权利和义务。搬迁户搬迁后,原搬迁户居住的房屋,由成 庄村统一拆除,原土地、房产手续缴回原发证机关注销,宅 基地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