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盘锦市流通领域蓄电池和充电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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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盘锦市流通领域蓄电池和充电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2023年盘锦市流通领域蓄电池和充电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2023年盘锦市蓄电池和充电电池产品质量市级监 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抽查、盘锦市内区县级地方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组织的地方专项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本实施细则内容包括产 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 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及附则。2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2. 1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lo表1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产品编码及名称属性编码及名称分类代码07080101分类名称电工及材料电池电动车动力电池电动车用铅酸蓄 电池分类代码07080102分类名称电工及材料电池电动车动力电池电动车用锂离子 电池分类代码07080200分类名称电工及材料电池锂离子电池/分类代码07080305分类名称电工及材料电池铅酸蓄电池起动用铅酸蓄电 池分类代码07080400分类名称电工及材料电池原电池/2. 2产品种类本细则涉及产品种类:电动自行车电池、原电池、锂离子电池、起动用铅酸蓄电池。2. 3术语和定义本细则中所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3企业规模划分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相关管理办法,确定企业规模。4检验依据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本细则。GB/T 22199. 1-2017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 技术条件GB/T 8897. 1-2013原电池第1部分:总则GB/T 8897. 2-2013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QB/T 2947. 3-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3部分:锂 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GB/T 5008. 1-201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和试验 方法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 量要求5抽样5.1抽样型号或规格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优先抽取企业的 主导产品。5. 2抽样基数及数量表2抽取样品数量/批次序号产品类别抽取样品数检验用样品备用样品1铅蓄电池2组1组1组2原电池36节18节18节3锂离子电池4块2块2块4起动用铅酸蓄电池2块1块1块在市场上抽样,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5.3样品处置5. 3.1对抽取的样品,在封条上分别注明“检验样品”与“备用 样品“,当场对样品密封,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 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封条上至少要有产品名称 和型号、抽样日期、抽样人签字、 被抽查企业代表签字及抽样单位 公章等相关信息。抽取的样品应按运输条件包装好,由抽样人员通过合适的 途径运送至样品检验机构。采用邮寄方式运送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对 样品做好防破损包装,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运送。运输时严防雨淋、日 晒、受潮。装卸时轻搬轻放,严禁掷抛。5. 3.3备用样品及检验结束后的样品应该贮存在阴凉、干燥、避 免阳光直射的安全处。应保证备用样品在整个保存期间签封完整无损。5. 4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 需要被抽企业提供的其他样品信息应注明,并经企业确认。5. 5其他要求可对抽样的关键过程留下影像资料。在进入企业、取样、双方签 字确认等环节时,影像资料要能清晰记录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名称、 被抽样的产品、抽样状态、抽样人员和企业陪同人员等。5. 6样品获取方式5 . 6.1监督抽查所需的检验样品要在受检单位以购买方式获取, 受检单位开具发票。6 .6.2当被抽样生产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需要复检时,应当向受 检单位支付备用样品费用。5. 7抽样注意事项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当认真核实营业执照等被抽查企业的相关信息, 确认受检单位不存在不得抽样的情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且能提供有 效证明的,不得抽样:(1)被抽查企业无监督抽查通知书或者相关文件复印件所列产 品的;(2)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产品是不用于销售的;(3)产品不涉及强制性标准要求,仅按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加 工生产,且未执行任何标准的;(4)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产品为企业用于出口,并且出口 合同对产品质量另有规定的;(5)产品或者标签、包装、说明书标有“试制”、“处理”或者“样品”等字样的;(6)企业提供上级市场监管部门6个月内该种产品的监督抽查 抽样单或者合格检验报告的。6检验要求1检验项目表3铅酸蓄电池GB/T22199. 1-2017的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名称判定依据检验方法1外观GB/T 22199. 1-2017GB/T 22199.1-20172极性GB/T 22199.1-2017序号检验项目名称判定依据检验方法32hr容量GB/T 22199.1-20174低温容量GB/T 22199.1-20175尺寸GB/T 22199.1-20176能量密度GB/T 22199.1-20177快速充电能力GB/T 22199.1-20178恒功率放电能力GB/T 22199. 1-20179耐振动能力GB/T 22199. 1-201710大电流放电特性GB/T 22199. 1-201711阻燃性GB/T 22199. 1-201712蓄电池结构GB/T 22199. 1-201713标志GB/T 22199. 1-2017注:检验项目以实际样品适用项为准。表4原电池GB/T 8897. 1-2013. GB/T表97原-2池3的检验项目序O检验项目名称判定依据检验方法1电池尺寸GB/T 8897.1-2013GB/T 8897.2-2013GB/T 8897.1-20132极端GB/T 8897.2-20133分类(电化学体系)GB/T 8897.1-20134电池电压的可互换性GB/T 8897.1-20135放电性能(MAD的符合 性)GB/T 8897.2-20136尺寸稳定性GB/T 8897. 1-20137放电量GB/T 8897.1-20138安全性GB/T 8897. 1-20139型号GB/T 8897.1-201310标志GB/T 8897.1-2013注:检验项目以实际样品适用项为准。表5锂离子电池QB/T 2947.3-2008的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名称判定依据检验方法1外观QB/T 2947.3-2008QB/T 2947.3-2008注:检验项目以实际样品适用项为准。序号检验项目名称判定依据检验方法2极性标志QB/T 2947.3-20083短路QB/T 2947.3-20084过充电QB/T 2947.3-20085过放电QB/T 2947.3-20086高低温冲击QB/T 2947.3-20087浸水QB/T 2947.3-2008表6锂离子电池GB/T 36972-2018的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名称判定依据检验方法1外形尺寸GB/T 36972-2018QB/T 4428-20122极性标志GB/T 36972-20183外观GB/T 36972-2018412A放电GB/T 36972-20185静电放电GB/T 36972-20186放电过流保护GB/T 36972-20187短路保护GB/T 36972-2018注:检验项目以实际样品适用项为准。表7起动用铅酸蓄电池GB/T 5008. 1-2013的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名称判定依据检验方法1端子尺寸GB/T 5008.1-2013GB/T 5008.1-20132端子极性GB/T 5008.1-20133容量GB/T 5008.1-20134充电接受能力GB/T 5008.1-20135耐振动性能GB/T 5008.1-20136标志GB/T 5008.1-2013注:检验项目以实际样品适用项为准。6.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的检验项目依据的标 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的检验项目依据的强 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 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 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 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脸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检验过程中遇到有样品失效或者其它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时, 必须如实记录即时情况,并有充分的证实材料。当一个检验项目有多个检测方法时,出现可疑结果或不合格结果 (即在有异议)时,应以产品标准中规定方法的测定结果为准。7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 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 合格。8异议处理对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8. 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 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 明。8. 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 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复检项目如有仲裁法需用仲裁法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本细则编写单位: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本细则由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