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VS兼营行为.docx
混合销售行为or兼营行为?引言:简单来说,纳税人是否只发生了一项应税销售行为?是否针对同一客户发生的?经济业务实质是否只为一 笔?合同标的是否只为一项?货物和服务是否具有关联从属关系?如果是一项应税销售行为则是混合销售,否则即为兼营行为。什么是混合销售?一、税法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 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 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补充:混合销售一般可以分开计税,不能分开按混合销 售处理。)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 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二、满足条件(混合销售):-1.必须使一项销售行为混合销售(满足条件)-2.模式:货物+服务销售货物:生产、批发、零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销售服务:其他,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交通适榆服务建筑隈务(不打抵:销售自产货物(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的同时提供的建筑、安装服务)金融保险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朦务现代筷务生活服务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三、特殊情形:只要是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都是混合销售,除了与建筑服务有关的两种情况:1 .建筑企业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 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 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 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 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也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四、混合销售一常见情形:1公司销售货物为主并负责运输所售的货物,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以到货价确认收入,适用税率13%歌舞厅收取的门票费,同时销售烟酒及取得点歌费,按销售生活服务类,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6%4 建筑公司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工程作业,按建筑服务类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9%4混合销售。r兼营一对比案例:4.1 小张去家门口商场逛街,看中一台最新款的空调,商场还提供空调上门安装服务。商场既提供销售电器的行为,又提供上门安装服务。不论这个服务是收费还是免费,服务和货物具有关 联从属关系,归属一项应税销售行为,所以他是混合销售。4.2 还是小张,商场也逛了,空调也买到了,就顺便在商场里吃个午饭。商场既销售商品,又提供餐饮服务,很明显,商场提供餐饮服务,不以销售商品为前提条件,你不买东 西,也可以来商场里花钱吃饭,也就是说,这两种业务面对的是不同的客户群体,属于独立的应税销售 行为,因此,该应税销售行为是兼营行为。5适用税率-案例:5.1 某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也向她主提供车位租赁、入户维修服务、日常生活物品销售等其 他服务。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将这些服务分开核算,那么应该从高适用税率;如果物业公司分别核算销售应税服务、 货物、劳务的销售额。其中,提供车位租赁,按照出租不动产缴税;销售生活用品按照销售货物缴税; 提供维修服务的,按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缴税。5.2 某汽车美容店,提供汽车打蜡服务的同时,也伴随着车蜡的销售行为。首先判断该汽车美容店是否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很明显不是。这家 汽车美容店提供打蜡服务同时销售车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应按生活服务缴税。6特殊情形(建筑服务)一案例某门窗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签订了一份铝合金门窗销售并包安装的合同,铝合金门窗为该公司自 产货物,但是合同中仅约定了总价款,未就该笔合同的业务进行分别核算。说明:该公司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属于兼营门窗生产销售和安装服 务,应当分别核算货物和服务的销售额。如果没有分别核算销售额,则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所以, 该公司不能按建安服务缴税,而应当按货物销售缴税。6.1 某机器设备销售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机器设备销售。签订了一份机器设备销售并包安 装合同,合同中销售设备和安装服务已做了清晰的费用约定,设备为该公司外部采购,且就这笔合同的 业务进行分别核算。说明:该公司销售外购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认定为兼营 行为。什么是兼营行为?一、税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 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 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附件2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 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也就是说,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项目,通常情况下(除了混合销售)是兼营,对于兼营的要求是分开 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二、满足条件:销售货物1.经营多种业务2.模式:货物+2类及以上销售劳务(专指:加工修理修纪)销售服务(指除劳务以外的,其他的提供劳动以满足他人需要的行为。)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补充:如果一个公司的经营行为涉及到上逑两类及以上的业务, 就可以称为兼营。货物+销售不动产货物+销售无形资产货物+劳务货物+上述两类及以上三、判断方法:1 .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进口货物如果不是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的,属于兼营行为。即纳税人经营的业务中,有两项或多项销售行为,但是这二项或多项销售行为没有直接的 关联和从属关系,业务的发生互相独立;.增值税征税范围中只有货物与服务的组合才可能是混合销售,其他组合方式,如销售货物与销售不动产不属于 混合销售。即混合销售是一项销售行为,虽然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但二者之间有直接关联或互为从属关系。如何确定适用税率?1 .兼营行为:首先需要判断是否将货物和服务分别核算?如果分别核算,则按不同应税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征 收率;如果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则从高适用税率和征收率。2 .混合销售:需要判断纳税人是否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如果是,则适用按照 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如果否,则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