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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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docx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平安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工作,切实 保障广大师生平安,维护学校持续健康稳定开展,根据关 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平安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关 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方法的通知、关 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平安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 神,经研究同意,特制定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依法办学和依法管理,运用法治 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综合改革、破解关键问题,建立系统科 学、切实有效的学校平安风险防控体系,营造良好教育环境 和社会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基本原那么1 .坚持社会协作,综合施策。始终把学校平安作为公共 平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配合,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作用,运用 法律、行政、社会服务、市场机制等各种方式,综合施策、 形成合力。2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将可能对学生身心健康和 生命平安造成影响的各种不平安因素和风险隐患全面纳入教体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七)实施自然灾害排查整治工程。教体部门要会同自 然资源、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对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 的巡排查和监测预警,尤其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和遥远山区学 校要对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环境、地质、地理条 件进行经常排查。建立和完善教育与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 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关注天气、隐患点动态变化,对存在潜 在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区域和路段,设立 明显的提醒标志,加强宣传教育,并及时上报政府请求整改, 提高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县 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气象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A)实施平安校园建设工程。住建、自然资源、教体 等部门要坚持平安优先、勤俭节约原那么开展校园建设。学校 建设规划、选址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地质灾害、 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估。落实中小学校舍 平安保障长效机制,保证学校的校舍、场地、教学及生活设 施等符合平安质量和标准,校舍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抗 震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校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责 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保障措施-10 -(一)建立学校平安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教体部门要 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区域性学校平安风险清单,依托大数据战 略行动计划,充分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完善动 态监测和数据、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平安风险预 警提示,指导学校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建立台账制度, 定期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平安风险隐患,确定整改 措施和时限,在出现可能影响学校平安的公共平安事件、自 然灾害等风险时,要第一时间通报学校,指导学校予以防范。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教体局、县公安、县司法局、 县市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 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二)构建社会协作网络。教体部门要健全对校园内发 生的侵害学生人身权利行为的监督机制和举报渠道,建立规 范的调查处理程序。有关部门要与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 家长加强衔接配合,共同构建对受伤害学生和涉嫌违法犯罪 学生的心理疏导、安抚救助和教育矫正机制。共青团组织要 完善未成年人维权热线,提供相应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 妇联组织要积极指导家长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开展未成年 人家庭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落实对未成年人家庭保 护的法律规定。支持和鼓励律师协会等法律专业组织和单位, 设立未成年学生保护的公益性组织,利用和开展未成年人保 护志愿律师网络,为学生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责 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县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教体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和 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学校平安工作负总责,依法维护学校 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创立学校平安工作 保障体系,健全学校平安预*机制,全面落实平安工作责任 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平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定期研究涉及学校平安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结合 实际,把学校平安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开展规划,加大人、 财、物方面的投入力度,为学校平安提供坚实保障。(责任 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落实部门责任县委政法委:协调、指导、催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抓 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 平安校园创立工作;将校园及周边环境平安保卫工作长效机 制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严格落实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县教体局:落实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置要求,指 导、监督学校健全完善平安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 案体系,完善学校平安工作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平安知识12 - 培训;定期组织平安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协调其他相 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平安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履行好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县公安: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平安保卫工作,加强学校 及其周边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危害学生人身平安的违 法犯罪行为;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平安管理,依法在学校 门前道路设置交通警示和限速标识、施划人行横线,在交通 复杂路段学校的上学、放学时段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 校车及驾驶人员的平安管理和监督检查;协助学校开展治安 防范和交通平安知识教育。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防火工作,对学 校履行法定消防平安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催促学校规范 消防平安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消防平安知识 教育。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 境,依法对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校园周边危及学校师生人身平安及财产平安的违 法违规行为。县卫健局: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 指导,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饮用水卫生平安、教学和生活环 境卫生平安等的监督检查。对于学校出现的疫情或者学生群 体性健康问题,及时指导教体部门或者学校采取措施,保障-13 -县市管局:加强对学校食品平安教育的指导,对学校的 食品平安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为学校及学生提供食品 的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对学校食堂和学校采购的用于学 生集体使用的食品要加强监督检查,保障食品符合相关标准 和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规范 校园周边业主经营行为,对在校门前及其两侧200米范围内 摆摊设点及店外经营、无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行为 进行整顿和查处。县自然资源局:配合教体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其周 边进行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复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 患,配合教体部门催促学校等相关责任单位设立警示标识, 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管理 台账。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划定危险 区,由县政府予以公告。对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需工程治理 或搬迁避让的,要及时协助教体部门做好工程申报工作。县水务局:校园周边的水域管理者要按照规定做好水域 平安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危险区域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 识。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大气、土壤、水 体环境平安的监管,防止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 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和电磁波辐射等污染源对学校、学生造14 成污染。对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的,应当催促有关单位采 取措施处理;对造成严重污染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县住建局: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管,加强对学 校建筑施工的监管,发现平安事故隐患,要依法责令整改, 立即消除隐患。加强对学校工程施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 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的,应责令纠正。依法查处校园及周边房屋市政工程施 工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及学校和学生平安的行为,以 及依傍学校围墙搭建建(构)筑物等情况。县文旅局:完善对校园及周边的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定,依法查处在中小学校园周边 200米范围内设立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 网服务营业场所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营业性场所;配合公 安等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禁止黄、赌、 毒、污秽音像的播放和经营以及在夜间、中午超时经营歌舞 娱乐场所,维护师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环境。县应急局:充分发挥平安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依法对校 园平安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交通局:加强对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 业的监管,综合考虑学生出行需求,合理规划城市公共交通 和农村客运线路,为学生和家长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提供平安、15 - 便捷的交通服务。团县委、县妇联和县司法局、县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 局监管组:加强与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家长衔接配合, 共同构建对受到伤害学生和涉嫌违法犯罪学生的心理疏导、 安抚救助和教育矫正机制。共青团组织要完善未成年人维权 热线,提供相应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县妇联要积极指导 家长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开展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相关法律 法规宣传,组织落实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法律规定。县司 法局要支持和鼓励律师协会等法律专业组织和单位,设立未 成年学生保护的公益性组织,利用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志愿 律师网络,为学生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银保监局监 管组要加强对涉及学校的保险业务的监督和管理,会同教体 部门依法规范保险公司与学校的合作。县金融服务中心要加 强对学生网络贷款等金融知识的宣传。(五)落实学校管理责任。学校要严格落实平安生产“党 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承当 起校内平安管理的主体责任,对校园平安实行校(园)长负责 制,健全校内平安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 教育和管理责任,狠抓校风校纪,加强校内日常平安管理, 做到职责明确、管理有方。要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 控机制,依法积极开展学校体育运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 炼,增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预防和防止体育运动伤害事故-16 - 的发生,但不得以减少体育运动的作法规避体育运动风险。 学生在校期间,对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并根据条件在校门 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阻止人员、车辆等非法进入校园。 各类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以学生为主要对象的各类培训机 构,由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承当平安监管责任, 催促举办者落实平安管理责任。教体部门、公安机关要指导、 监督学校依法健全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和平安应急机制。(责 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六)落实学校学生平安区域监管责任。深化校园周边 综合治理,落实学校周边学生平安区域制度。依法分别作出 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禁止设立上网服务、 娱乐、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平安隐患的场所 等相关要求。在学生平安区域内,公安机关要健全日常巡逻 防控制度,加强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完善高峰勤务机 制,优先布设视频监控系统,增强学生的平安感;交管部门 要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有条件的地方要 积极探索在校门口设立即停即走通道。(责任单位:县教体 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各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七)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发生造成师生伤亡的平安事 故,有关部门要依法认定事故责任,学校及相关方面有责任 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学校无责任的,要澄清17 - 事实、及时说明,防止由学校承当不应承当的责任。县司法 局要加强案例指导,引导社会依法合理认识学校的平安责任, 明确学生监护人的职责。积极利用行政调解、仲裁、人民调 解、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等方式,通过法律途径和方式处理 学校平安事故,及时依法赔偿,理性化解纠纷。(责任单位: 县委政法委、县教体局、县公安、县司法局、银保监局监管 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8 - 防控范畴,科学预防、系统应对、不留死角。3 .坚持依法治理,立足长效。突出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和 重要性,依据法治原那么和法律规定,做好顶层设计,依法明 确各方主体权利、义务与职责,形成学校平安风险防控长效 机制。4 .坚持分类应对,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不同 区域以及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实际,区分风险类型和特点,有 针对性地构建平安风险防控机制,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社会 关注的校园平安问题。5 .坚持属地管理,一岗双责。按“谁主管、谁负责“原 那么,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 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业务必须管平安、管生产经营 必须管平安”要求,按业务职责落实学校平安工作主体责任。(三)工作目标。针对影响学校平安的源头性问题、突 出问题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和完善相关 制度机制,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深入改革 创新,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 法治保障、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平安风险 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努力实现学校无重大事故和责任事 故、无刑事案件、周边秩序好、校园和谐稳定、师生家长满 意的工作目标。二、工作任务(一)全面落实学校风险防控基础建设主体责任。贯彻 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平安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 意见精神,按照“党委政府领导、各级平安办牵头、公安 教育互动、校园社会联动”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 由教体、公安、应急、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住建、交通、 消防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学校平安监管的主体 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建设完善学校平安风 险防控体系。(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教体局、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县司法局、县市管局、县文旅局、县 卫健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自 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全面落实学校风险防控的法律责任。根据学校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要求,全面落实政府及 其部门法定职责,指导、监督学校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支持 学校依法妥善处理各类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引导学生及 其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合理认识学校的平安责任、切实履行法 定义务。引导学生及其父母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处理,理性 化解纠纷。对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干扰学校正常教育 教学秩序等“校闹”行为,公安机关要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教体局、县公安、县司法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全面落实人防体系建设。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加 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平安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关于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平安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 按照“政府招聘、公安培训、教育使用”和中小学、幼儿园 保安工资由政府财政支付的要求,设置内部平安保卫组织。 学校要与社区、家长合作,有条件的建立学校平安保卫志愿 者队伍,在上下学时段维护学校及校门口秩序。(责任单位: 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县教体局、县卫 健局)(四)全面落实物防技防体系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 园平安工作防范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平安 围墙建设,学校食堂、实验室、计算机室等重点部位、区域 安装防盗门、防盗窗等“三铁”建设,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率 到达100%。完善学校平安技术防范系统,在校园所属区域要 安装覆盖全区域的数字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安装一键式紧急 报警系统,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要将校园重点部位视频监 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体部门的监控或报 警平台,并与公共平安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对接,逐步建 立校园平安网上巡查系统。(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 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五)全面落实平安法治教育演练职责。贯彻落实“谁 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具有执法主体的行政机关分批 分级负责对学生的普法工作,继续加大对学校派驻法治副校 长、法治辅导员力度。加强对学校师生、家长的法治宣传教 育,在处理涉校涉生事故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 要加强对当事人、监护人、家属等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 和法律法规讲解,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 纷。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 组织开展消防、洪涝转移、防震减灾、反恐防暴等应急疏散 演练,实现应急疏散演练常态化,提高师生的应急避险能力。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县司法局)(六)全面落实学校平安事故的应对和处置。学校发生 重特大平安事故,涉及镇街和相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启动相 应的应急处理预案,统一领导,及时发动和组织救援,开展 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及善后处理,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 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平安事故,应当优先组织对受影响学 校开展救援。教体部门应当指导学校建立平安事故处置预案, 健全学校平安事故的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在校内及 校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平安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教职 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的人身平安。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七)全面落实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 学校举办者按规定为学生购买校方责任险及校方无过失责 任险,积极探索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平安、校外集体 活动、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化 解学校平安风险方面的功能作用。大力增强师生和家长的保 险意识,引导家长根据自愿原那么购买保险,分担学生在学校 期间因意外而发生的风险。(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银保监 局监管组)(八)全面保障平安经费的投入。教体部门要按省市有 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教体系统实际,对学校专职保安、宿 管员及校医配备,物防、技防设施设备添置,平安隐患整治, 平安文明校园创立,平安先进个人表彰等方面合理规划、科 学测算、专题报告。财政部门要列出平安经费,专项用于教 育系统平安管理,切实保障经费投入,有效降低平安风险, 杜绝平安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体局)三、重点工作(一)实施学校警务室(治安岗亭)提质升级工程。进一 步加强学校警务室建设,全面提升学校警务室规范化建设, 筑牢学校平安的第一道防线。县公安要进一步完善与维护校 园平安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设置形式和警力配置,加强学校及 周边警务室建设,定期派出经验丰富的民警加强学校平安防 范工作指导。(责任单位:县公安、县教体局,各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二)实施“护校安园”工程。县公安要进一步深化“护 校安园”专项行动,建立学校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机制,严厉打击校园周边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平安的流氓团伙、黑恶 势力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校园周边暂住人口、流动人口、 出租房和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要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 逻,尤其是加大学生上下课和晚自习时段重点路段和易发案 件地点的巡逻力度,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要加强校园周边刑 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及对社会不满、扬言报复社会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坚决防止严重 精神障碍患者针对师生的肇事肇祸重大恶性案件发生。要加强校园欺凌、强校园欺凌、泰力行为和性侵学生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教体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生欺凌、暴力行为和性侵学生的预防以及应对措施。学校要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责任,责任,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性侵、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进行 规范管理。建立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实施训诫等制度,对实 施暴力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县公安、县司法局 要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那么,指定专门机构或 者专门人员依法处理,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 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办,形成积极正面的教 育作用。认真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加强对未成 年学生预防性侵教育和教职员工管理,严厉打击校园性侵害 犯罪,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学生的黑手。改革完善专门教育 制度,健全专门学校接收学生进行教育矫治的程序,完善专 门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县公安、县教体 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三)实施“平安文明校园”建设工程。综治、教体、 公安要认真组织开展平安文明校园创立活动,通过以评促建、 以评促改,全面提升学校平安管理的能力。每年创立不低于 5所县级平安文明校园、3所市级平安文明校园、1所省级安 全文明校园。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平安 文明校园创立工作。(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教体局、 县公安、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实施净化文化环境工程。公安、市场监管、文旅、 综合执法等部门要依法依规清理校园周边200米以内非法、 违规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歌舞 娱乐场所、棋牌室、音像书刊点等场所。要加强校园及周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手机网络运营商的管理,及时处 理严重影响学校平安稳定的网络有害信息和手机短信,依法 打击开办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黄色网站等非法行为。要加 强出版物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各类含有反动、淫秽色情、暴 力等国家法律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及违法文化经营活动。严 厉打击校园及周边传销活动。(责任单位:县公安、县教体 局、县市管局、县文旅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五)实施交通平安工程。落实校车平安管理校 车平安管理规定和校车服务方案要求,公安、教体、 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非经营性校 车和经营性校车的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平安管理制度。要加 强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排查 整治,坚决取缔非法运营学生车辆。要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 通管理,规范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等各类 交通平安设施。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黑面的”“黑摩的”“黑 校车”以及其他非法运营车辆,确保学生交通平安。(责任 单位:县公安、县教体局、县交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六)实施消防平安工程。公安、消防、教体、住建等 部门要加强校园校舍消防平安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建 筑物消防设施、平安疏散设施等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要 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催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防火安 全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平安工作,定期开展防火平安 检查,严格执行防火巡查制度。要将消防平安纳入教学计划, 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平安教育培训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要强 化师生火灾防范意识,坚决杜绝在校园校舍内存放易燃易爆 物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用火用电等行为。要加大对 校园周边群租房、歌舞娱乐、餐饮住宿等场所隐患排查整治, 确保绝对平安。(责任单位:县公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