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11篇.docx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范文第1篇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 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 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学生宿舍纪律1、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寝室长的领导。2、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定员定位居住,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3、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 秩序。宿舍每晚23: 30关门,23: 00熄灯,熄灭灯后不得谈笑,不得照电筒, 不得听收音机呼3, mp4等,不得发出任何声音。4、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需持班主任证明,经管理员 同意后方可进入;晚归者须登记,方可进入宿舍;多次无故晚归者,给予通报批 评或纪律处分。5、爱护公物,寝室用的设备和门、窗、床、门锁不得损坏,墙壁不得粘贴。 损坏者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受处分。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贵重物品不带到学校来,暂时不用的钱可交班主任 保管。除家长外,不带外人进入宿舍。寝室钥匙不要交给外寝室的人;看到校外 的人擅入宿舍、寝室,同学都有责任查问;离校必须关好门窗。7、保持宿舍安静。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或播放大音量的音响,午休 时间与晚上熄灯后,不准开放音响与吹奏乐潴。不准在宿舍楼内打篮球和踢足 球.十八、本规定由学校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十九、本规定自20xx年九月开始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范文第4篇生活老师实行24小时负责制,负责学生宿舍生活管理工作:1、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2、每天定时检查学生宿舍,负责学生宿舍的纪律、卫生、安全检查,加强 防治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3、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体健康,了解学生关心的问题 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4、经常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反映学生生活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 作,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5、负责宿舍的公物管理。为了维护国际本科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的财物及学生的人身安 全,制定如下制度:1、凡住宿学生必须按照宿舍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房、调床。2、学生公寓实行半封闭式管理。非本项目住宿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男 女生不得互串宿舍,来访人员需经管理老师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不得将宿 舍门钥匙交给外人,违者给予警告处分;宿舍内不准留宿异性,违者按情节严 重给予勒令退学处分。3、分配给学生个人使用的房间内一切固定物品,请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 不得私自调用或借给他人使用。离校时须退还家具、房间门和柜门钥匙,如有 丢失或人为损坏照价赔偿。4、爱护公共设施,不准用脚踢门,不得毁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不得擅自 挪动消防器材。造成公共设施损坏者需加倍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处分。5、节约水电,管理制度本科学生宿舍生活管理制度。随手关灯,严禁 私自安装、接并电线和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如电暖气、电炉等,用水后要关好 水龙头。如因私自移动学校的电器设备或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而发生意外,一 切责任由学生自负。6、保持室内整洁,不准将垃圾堆放在室内。被褥、书籍、用具要摆放整齐, 墙壁上不准乱写、乱画和张贴各类字画,不准在宿舍内饲养小动物。7、严守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早上7: 15前离开宿舍,晚上2 2: 00前必须返回宿舍休息,如遇特殊情况需外宿学生提前请假并得到家长认 可。夜不归宿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两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次给予勒令退学 处分。8、严禁在宿舍抽烟。严禁学生在楼道或宿舍内使用明火点火、烧纸、做饭 以及保存易燃、易爆和有异味的物品。如因学员用火、吸烟等原因造成火灾的, 肇事学员除开除学籍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9、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喝酒。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弹拉乐器或进行其 它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10、严格遵守宿舍楼值班室的有关管理规定,配合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工作, 注意安全,离开宿舍关窗锁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宿舍内实行卫生检查制度:1、室内空气要清新,不准存放有异味的物品;2、床上物品要整洁干净,床上不得留有其他物品;3、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纸痕、无污物等;4、同学之间应该团结友爱,珍惜他人劳动成果;每月评出先进宿舍,颁发 流动红旗。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秩序,共同遵守以下各项:1、宿舍楼内严禁打球、踢球、溜冰;2、午休或晚休熄灯后,不得在楼内大声喧哗和进行打牌、下棋、开音响、 打电脑游戏等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同学们应共同维护宿舍楼内公共环境卫生,做到以下各项:1、室内垃圾、剩饭菜倒入指定的垃圾筒;2、不向窗外、门内泼水,不乱扔杂物,不得将个人物品、自行车停放在宿 舍楼道内;3、不在宿舍及楼内墙壁上刻画、涂写及张贴或散发各种字报、启事、标语 传单等;4、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公益劳动。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范文第5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 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 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 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 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 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第三条 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一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 生工作的负责同志一辅导员一班长、团支书一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 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 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 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 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第五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 (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 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 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 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第六条 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一一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 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 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 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第七条 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 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 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 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第八条 在山东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 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 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 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 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 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 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 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 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 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 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 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 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 宿管理规定的情况。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 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 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 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 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 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 吸烟、燃烧纸张杂物。第十三条 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 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 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第十四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 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第十五条 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 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第四章秩序管理第十六条 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 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 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 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 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 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进行统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 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 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 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第十七条 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 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 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 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 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 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第十九条 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泗、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 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 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 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第二十条 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 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假。第二十一条 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 门窗,锁好房门。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第二十三条 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 象。第二十四条 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 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 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 理。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第二十六条 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 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 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 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第七章奖惩第二十八条 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 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 和个人给予表彰。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 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 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出租、出 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四)违反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 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 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 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 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 处分;(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 告处分;(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九)其他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三十条 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 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访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 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 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 者,按照本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 本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原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大学字(20xx) 16号)同时废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范文第6篇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 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5、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 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8、未经允许不得拿走或使用别人的东西。9、没有生活老师或值日老师同意,男生不进入女寝室,女生不进入男寝室。10、不准吸烟、喝酒、打牌、看小说,一经发现按学生管理制度给予处分。二、寝室卫生1、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打扫寝室,垃圾每次清扫必须倒,值日生要监督寝 室卫生的保洁和物品的整齐摆放。2、被子折好后统一放在床上靠窗的一头,枕头放在上面,干净衣服折好放 在枕下或柜子里,换洗衣服放人桶子里,褥子铺平拉直,床上尽量少放其它东 西,必须保持整洁。3、生活用品一律统一排放整齐,详见“物品摆放一线化要求”。4、不准在室内、窗外、楼下和廊上乱丢废物、废纸,洗用水不准在走廊上 乱倒。5、使用自来水要节约用水,离开时必须关好自来水笼头,早晨值日生必须 关掉灯,搞好卫生工作。6、不准在宿舍内用餐。7、个人卫生应该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头、理发, 勤洗澡及换衣,勤漱牙齿;不随地吐痰及乱丢果壳纸屑,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 不躺在床上看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范文第2篇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 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 必须有班主任批条。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 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 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 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 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 火。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 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 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 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X小学20xx年9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范文第7篇1、尊敬师长,举止文明,服从管理,严守时间。在宿舍做到“三轻”即: 动作轻、说话轻、开关门轻,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她人)休息。 男生有绅士风度,女生讲淑女风范。2、值班室要严格把好入门关,非睡觉时间严格控制学生进入宿舍(特殊情 况有班主任批条或校医证明),进入公寓一律要问明情况,详细登记。严禁在 校外住宿,不准留宿他人(含家长),两睡期间严禁异性人员进入女生宿舍。 定位睡觉,不准串宿舍、合铺或随意调换床位。3、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与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学生病、 摔伤、失火、水管爆裂、突然停电停水、学生斗殴、物品丢失等情况都要及时 及时处理报告。做到9不准:1)不准学生带刀、剪刀、钳、锤、锯、绳子等制伤性工具到宿舍。2)不准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3)不准学生带手机等贵重物品、现金、不健康书籍进宿舍。4)不乱串房间,不准下棋打牌,不准将球类带到宿舍,严禁吃带零食。5)不准师生私接电源,使用家用电器,动用、安装、拆卸、破坏各种电设 施。6)不准私自开空调,不准师生进入配电间,不准学生玩弄消防器材。7)不准学生攀爬楼梯扶手,不准学生跳跃楼梯台阶,私自上顶楼。8)不准翻越阳台、窗户防护网和护栏,不准学生用力擦玻璃和私自拆装纱 窗。9)不准私自动用他人物品;不准学生追逐打闹或开不正当玩笑。4、节约用电、用水,努力养成节约的好习惯。爱护学校公物,不在墙壁上 乱涂乱画,无意损坏公物要及时上报并自觉规定价格赔偿,有意损坏公物除 纪律处罚外还要加倍赔偿。河南宏力学校初中生活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范文第8篇一、总则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 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 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二、住宿生常规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起床后迅速整理内务工作,由值日生打 扫卫生,离开前关好门窗。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 准备就寝,舍长查清人数后报宿管人员,值班人员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 好配合。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 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2、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吵闹,影响其他人休息;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熄灯就寝;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6、节约水电,及时关灯,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 内烧水;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况,经允许方可进入。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 员;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10、严禁乱串宿舍;11、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能私拿同学 的物件;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13、不得向窗外、门前或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14、不能把手机、随身听等带入宿舍;15、不能在床、门、墙壁等处乱贴乱画;16、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三、检查、评比标准:(一)宿舍纪律:1、晚寝熄灯铃响后不就寝,说话、打闹等每人次扣2分;玩手机、游戏机 等每人次扣5分;外出玩耍(上网等)夜不归宿者或留宿他人者,每人次扣10分;打架者扣10分。2、私自更换床位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 舍集体分。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而无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6、宿舍纪律较差,扣5分,若是混合宿舍,不明确责任人则分别扣宿舍内 班级5分。7、没有班主任批准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 分2分;并给与相应处分。8、吸烟、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0分;9、破坏室内外设施,除索赔外,每人次扣5分。(二)、宿舍卫生、内务整理.:1、卫生(5分):要求打扫干净,垃圾清除,无污水,床底等无杂物,宿舍 内无卫生死角,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宿舍经常开窗 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暖壶、洗刷用具等相关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不得乱放。值日生未打扫者扣班级5分,垃圾未清除、打扫不彻底、垃圾倾倒 于门口处、物品摆放杂乱等酌情扣1一一3分。2、床上:要求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 无饭渣、杂物等;.不叠被每人扣2分,卷苫、席者每人次扣2分。3、鞋、盆:每人的鞋、脸盆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否则每次扣所在班级1 分/每人次。4、墙壁: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否则每次 扣1分/每人次。5、门前大小便者每人次扣10分。(三)、奖惩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纪律、卫生、内务等管 理事务;2、值日生负责好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物品排放等情况;舍长要做好督促、 指导;3、宿舍纪律、卫生、内务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教干、班主任、 学生会检查,成绩记入班级量化管理积分。4、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5、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 共有;6、住宿生自行车摆放与走读生自行车摆放一同抽查记分;7、根据检查积分等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学期末根据宿舍纪律、 卫生、内务整理等情况评选优秀舍长,并给所在班级加5分。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范文第9篇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 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5、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 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 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 必须有班主任批条。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 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 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 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 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 火。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 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 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 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X小学20xx年9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范文第10篇第一章总则一、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在课堂以外对 学生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是形成良好学风,塑造 健康人格,陶冶高尚情操,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及公共道德观的公共场所, 是学生在集体生活环境中规范个人行为的起点,同时也是学校各项措施能否发 挥效用的检验基地。二、抓好学生宿舍建设,强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机制,优化育人环境, 提高学生养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和水平,激发学生爱国、爱校的热情, 推动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是学生宿舍管理的目标。第二章宿舍管理组织三、学生宿舍管理的原则是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 自我管理相结合。四、学生宿舍由后勤服务中心下属的宿舍管理部门在学校生活园区管理委 员会指导下,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进行管理。五、宿舍管理部门主要承担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导,要求能经常主动与学生 辅导员、班主任保持联系,同时深入到学生寝室中去,了解掌握学生在宿舍内 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反映、解决问题。六、宿舍中建立以学生干部为主的自我管理网络。成立学生综合治理小组, 宿舍楼设楼长,楼面设楼面长,寝室设寝室长。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公开竞聘 产生楼长、楼面长、寝室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协助宿管人员负责宿舍 楼各寝室的文明监督、环境美化、文明建设、清洁卫生、纪律检查、安全防范 等宿舍的管理工作。第三章住宿规范七、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是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清洁、整齐的学习 与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成材的 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八、宿舍管理部门实行对每位学生的住宿表现予以记录,记录汇总后报学 生处转各二级学院(系)予以表彰或批评,每位学生专用的公共财物作登记,一 旦遗失或损坏,责成修理或赔偿。九、宿舍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由民主选举或委任产生。十、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一)卫生规范1 .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J,要求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桌面、 床面、门窗“四净”,卫生间无污渍异味、卫生洁具保持整洁,阳台、天花板 墙面无污点。2 .书籍排列整齐,桌面无杂物,凳子要靠写字台,床铺整洁无杂物,被褥 叠放统一、鞋及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划一。3 .暖瓶、脸盆一律放置在规定的指定的地方,洗漱用具均放在脸盆内,毛 巾一律对折挂在毛巾架或放在脸盆内。4 .不准在宿舍楼内或往窗外抛掷瓶罐杂物,不准向楼道倒水,不随地吐痰, 不向厕所盥洗室、水槽内倒剩余饭菜和杂物,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按指定地 点投放。(二)安全规范1 .为保证安全,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杯、 电饭煲、电热毯等大容量的电器。严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1、尊敬师长,举止文明,服从管理,严守时间。在宿舍做到“三轻”即: 动作轻、说话轻、开关门轻,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她人)休息。 男生有绅士风度,女生讲淑女风范。2、值班室要严格把好入门关,非睡觉时间严格控制学生进入宿舍(特殊情 况有班主任批条或校医证明),进入公寓一律要问明情况,详细登记。严禁在 校外住宿,不准留宿他人(含家长),两睡期间严禁异性人员进入女生宿舍。 定位睡觉,不准串宿舍、合铺或随意调换床位。3、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与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学生病、 摔伤、失火、水管爆裂、突然停电停水、学生斗殴、物品丢失等情况都要及时 及时处理报告。做到9不准:1)不准学生带刀、剪刀、钳、锤、锯、绳子等制伤性工具到宿舍。2)不准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3)不准学生带手机等贵重物品、现金、不健康书籍进宿舍。4)不乱串房间,不准下棋打牌,不准将球类带到宿舍,严禁吃带零食。5)不准师生私接电源,使用家用电器,动用、安装、拆卸、破坏各种电设 施。6)不准私自开空调,不准师生进入配电间,不准学生玩弄消防器材。7)不准学生攀爬楼梯扶手,不准学生跳跃楼梯台阶,私自上顶楼。8)不准翻越阳台、窗户防护网和护栏,不准学生用力擦玻璃和私自拆装纱 窗。物品,室内和公共场所不得点燃明火,不准燃放焰火、爆竹等,不得焚烧废弃 物。违者按本条例有关条款处理。2 .室内不得私接电源线、插座,不得擅自加大保险丝容量。室内电源接线 板不能放在桌上使用,严禁(台灯)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若两次劝告 不听,没收灯具并视其情节给予处分。3 .严禁学生爬越阳台,出入公寓,一经查实,取消住宿资格。4 .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等妥善保管或遵照学校有关规定交予有关部门代为 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关好电灯、饮水机、电风扇等,切断电源,关好门 窗。发现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宿舍管理部门、保卫处、学生处 等有关部门。5 .房间的钥匙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 调换门锁、私配钥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值班室,由宿舍管 理部门派专人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的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借用、 随意搬移,非学校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搬进宿舍。6 .无特殊情况,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值班室钥匙时,要 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归还钥匙时,同时归还证件。钥匙只借给本宿舍的人, 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得借用。7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用水3立方。 闵行校区、闵行校区(西区)每月20日抄水、电表,月底之前张榜公布,并收取 超额部分的费用;临港校区学生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按季度以宿舍为单位充 入计量系统,不足部分自行购买用点数。住宿学生若有疑问可及时与宿舍管理 部门联系。8 .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计算机带入宿舍前 应到保卫处办理手续,并到本宿舍楼的值班室登记。同时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 学校宿舍的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生活。9 .宿舍内201电话系统由上海市电话局统一提供每室电话号线,电话机应 有本室成员自行购买配置,费用由本室成员合理分担。电话机使用中发生故障, 修理费用自理,维修电话机遇到困难可报请宿舍管理部门协助解决。不得随意 更换、移动电话线路等设施,一经发现,采取停机措施,并视情节按电话局有 关规定处理。10 .电话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向上海市电话局报修(报修电话112) °住宿学 生应文明使用电话系统,不得利用电话系统进行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活动,不得 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三)文明规范1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并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学生宿舍6: 00点开门,22: 00关门。22: 00以后进入宿舍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 因。22: 00以后寝室内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保持宿舍区的安静。2 .宿舍区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大声喧哗、起哄和扰乱周围环 境。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严禁抽烟,严禁打麻将,严禁赌博,严禁饲养宠 物。3 .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租售书刊、音像制品、服装、小商品等。4 .讲文明,懂礼貌,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斗殴。5 .宿舍内不得乱钉钉子,不得乱涂、乱画,更不准张贴不健康的字画。不 得在门窗玻璃上贴、挂遮盖物。6 .不准在宿舍楼和宿舍走廊上打球、踢球、溜冰;不得堆放学校统一配置 以外的家具、桌、椅。违者,经劝告无效,所堆放的物品作无主物处理。7 .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宿舍内家具等 设施按标准配置。遗失、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或负责修理。8 .宿舍的调整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有特殊原 因需要调动,应有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二级院(系)和宿舍管理部门批准后 方能调动。第四章住宿管理十一、学生宿舍只供在册学生住宿,由学生每年六月向所在二级院(系)提 出下一学年住宿申请(新生除外),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根据相对集中的原则, 统一安排宿舍;未经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学生不得擅自变动宿舍。十二、住宿学生必须遵守本条例,填写由宿舍管理部门发给的学生安全文 明住宿承诺书,若不填写或严重违反承诺及本条例的,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 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格。十三、住宿学生须交近期二寸照片二张,填写学生住宿登记卡,建立 学生住宿档案,按学校的规定交纳住宿费。十四、住宿学生不得有旷宿行为,若有事不能回宿舍住宿者,应及时办理 请假手续,经班主任、系(院)许可后,并向宿管人员做好请假登记,否则一律 按旷宿处理。第一次旷宿由宿舍管理部门报请有关二级学院(系)进行批评教育; 旷宿累计二次以上者由宿舍管理部门上报有关二级学院(系),会同学生处作违 纪处理,并与学校的各项评优挂钩,对屡教不改者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报请学 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格。十五、住宿学生在一年内不得退宿,(除住宿学生提前结束学业或因故退学、 休学外),因上述原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后,应及时搬离宿舍。十六、住宿学生的家长、亲友来访,未经许可不得在学生的宿舍内留宿。学生会客在楼外或值班室进行,如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有效证 件在值班室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内。21: 30分之前必须离开宿舍(除特殊情况 外)。男、女生不得擅自进入异性宿舍。第五章违章违纪处罚十七、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住宿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罚。1 .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情节轻微、认识态度好的,给予批评教育。2 .对于态度恶劣且屡教不改的学生,由宿舍管理部门会同学生所在二级学 院(系)进行处理。3 .对于严重违反本条例,造成恶劣影响及产生严重后果者,宿舍管理部门 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核准后,取消住宿资格。第六章说明十八、本规定由学校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十九、本规定自20xx年九月开始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