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资料-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通用文档范本.docx
公司或者机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或者机构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或者机构经济效益, 根据国塞有关财务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或者机构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或者机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公司或者机构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第3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或者机构经济效益.(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戈h控制、核算、 分析和考核工作.(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4)监督公司或者机构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第4条财务管理是公司或者机构经营管理的1个重要方面,公司或者机构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 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或 者机构秘密.第2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5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规章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或者机构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 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第6条公司或者机构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时 间、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 王萱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第6条结帐、对帐:(1)结帐是结算各种帐簿记录,它是在1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进行的, 具体内容如下:1 .在结帐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帐簿.2 .本期内所有的转帐业务,应编成记帐凭证记入有关帐簿,以调整帐簿记录.如待摊、预提费用应按 规定相关标准予以摊销提取.3 .在全部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帐簿,具体方法参见“记帐规则”的第11点.?(2)对帐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1 ,帐证核对: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 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帐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 帐帐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2 .帐帐核对每月1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 存款2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会计相关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帐期末余额与财 产物资管理相关部门和使用相关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3 .帐实核对分两类:第1类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 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1次;第2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 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1 次.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相关标准及审核或者签字程序第1条为进1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依据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相关标准及程 序.第2条借款及报销审核或者签字程序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 (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相关部门经理同意,再由财务 经理批准,最后经总经理审核或者签字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3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 再借款.(2)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3)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核或者签字程序同第2条第1款.(4)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工作人员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 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或者机构后,3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3天内不 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相关部门有权通知行政部在当月工资中扣回.(6)报销审核或者签字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核或者签字单”或“费用审核或者签字单”,原始发票、 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主管相关部门经理签字和财务经理签字.第3条出差开支相关标准及报销审核或者签字(1)公司或者机构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下表规定执行(详见附表 1)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时间.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 号入座按相关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相关标准的40%计发给 某工作人员个人;如不足相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某工作人员个人;如超相关标准住宿 的,超支部分1律由某工作人员个人自己负担.(2)公司或者机构人员出差的交通费1律按附表相关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 下:1 .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 可购火车硬卧铺票和轮船3等舱.2 .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某工作人员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 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3 .公司或者机构人员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 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4 .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1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 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5 .公司或者机构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相关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 伙食补助除照公司或者机构规定执行外淇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6 .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相关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1个 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7 .公司或者机构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 公司或者机构按出差相关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或者机构规定相关标准执行 外,其余情况1概不领发有关费用.8.工作人员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的,按相关职位相关标准的 50%计发.(3)出差补助按出差起止时间(“算头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补助,补助相关标准按附表发放.(4)出差市内短途交通费按附表中相应人均相关标准,凭票据据实报销.(5)其他杂费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6)车船票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7)因特殊情况出差需乘坐飞机,由公司或者机构总经理批准,连续3个月亏损相关部门人员出差,1律 不准乘坐飞机.(8)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洞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 后由相关部门经理签认报财务经理、公司或者机构总经理审核或者签字后,方能报销.(9)出差人员不得以电话费、传真费名义冲减超相关标准住宿费,电话费和传真费必须在住宿发票和 账务清单中单列.(10)出差期间发生的某工作人员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1律由出 差人员自负,不能报销.(101)出差期间的宴请费用不在差旅费中报销,单独列在业务招待费中审核或者签字报销.(102)同性别两人1起出差,只能住1间双人间,按1某工作人员个人(职务较高者)住宿相关标准计 算.(103)出差人员在外住宿超过两天,如有特殊情况未住饭店(如住朋友、亲戚家),可以给予每人相关 标准规定的未住宿补助.(104)出差在外期间,1般不对外宴请和对外赠送礼品,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公司或者机构领导.(105)工作人员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第4条业务招待费相关标准及审核或者签字(1)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由相关部门经理填写招待费审核或者签字单,报总经理批准.(2)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相关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或者机构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 手人签名,注明用途,相关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总经理审核或者签字,方能付款报 销.(3)超审核或者签字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1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4)公司或者机构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2000元的招待费用,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签字报销.第5条福利费、医药费开支相关标准及审核或者签字实行医疗保险规章制度以后,职工本人医药费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工伤及重大疾病医药费开支公 司或者机构以保险形式解决,不再另外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2)公司或者机构统1提取的工会经费和福利、奖励基金,由财务部统1集中管理,有关开支规定另行 制定.(3)其他福利性开支,100元以下由财务部经理批准,超过100元的开支1律报公司或者机构总经理批 准.第6条其他费用开支相关标准及审核或者签字(1)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凭税务相关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相关部门经 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财务经理审核后,然后送总经理批准报销.(2)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5000元以内的按第6条第1款执行,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加班费的规定1 .本公司或者机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2 .法定节日(元旦、春至、国庆节、劳动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本人月工资- 浮动工资/22.5x300%)x加班天数3法定假日以外平时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2.5x200%)x加班天数4 .工作人员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由相关部门经理报公司或者机构领导批准.加班只限于工程抢修,节 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但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48小时报总经理批准.属工作职责 要求,当日或当月没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计加班费.5 .工作人员加班后,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的登记手续.6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过工作时间不计加班费.7 .加班费经行政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发放.第8条特殊津贴及补贴由主管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第9条如经费开支审核或者签字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核或者签字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 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核或者签字权力.第10条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或者机构财务部.缰量主膛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1、公司或者机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格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工作人员作 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1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 规定.2、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3、1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 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4、公司或者机构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机器设备;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4、运输工具;5、其他设备.5、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房屋及建筑物35年;2、机器设备10年;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4、其他设备5年.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 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6、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 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7、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1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 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1、盘盈的固定正,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 差额转入公积金.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逡正建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 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4、公司或者机构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 进行核算.资金、现金、费用管理8、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9、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 户供外单位或某工作人员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某工作人员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10、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101、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 不准由1人统1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102、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 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109、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 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10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 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 账数额相符.104、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7天内交清,不得拖欠俳因公事并经总经理 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105、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1般零星日常支出外淇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不得直接兑付现金.106、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时间、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 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107、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 后方可报销付款.108、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事业单位)或某工作人员个人担保贷款.109、严格资金使用审核或者签字手续.会计人员对1切审核或者签字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2107、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1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 准后方可购置.210、所有用具必须统1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 对.2101、某工作人员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 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1章总则第1条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第2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 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某工作人员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第3条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第4条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第2章现金管理和监督第5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2)某工作人员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某工作人员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某工作人员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某工作人员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第6条除本条例第5条第(5)、(6)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某工作人员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 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5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第7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第8条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 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第9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第1()条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 银行核定.第101条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 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 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3)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5条和第6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则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4)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 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第102条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第103条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经开户银行审 核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第104条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贷款,应当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因采购地点不固定, 交通不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未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可以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 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第105条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第106条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 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规章制度.第107条 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 管理情况.第108条1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1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分工,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有关现金管理分工的争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协调、裁决.第109条开户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现金管理工作所露经费应当在开户银行业务费中解决.第3章法律责任第210条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1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 款:(I)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第2101条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1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1定期 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1)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2)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3)违反本条例第8条规定,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4)用不符合财务空L规章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5)用转账凭证套换现金的;(6)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7)互相借用现金的;(8)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某工作人员个人套取现金的;(9)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某工作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10)保留账外公款的;(101)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第2102条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可在10日内向开户银行的同级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同级人民银行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开户单位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口起30 口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2103条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4章附则第2104条本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第2105条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1977年11月2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同时废止.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1会计规章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霞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 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1致,相互可比和会计 处理方法前后相1致.第8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 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第9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 券、往来单位或某工作人员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第10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第101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 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 离职.第102条资本金是公司或者机构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或者机构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 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直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第103条经公司或者机构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瓮主.财务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 资本.第104条.公司或者机构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或者机构章程规定,向股东以 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相关部门应据实调整.第105条公司或者机构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1年以上应付而 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或者机构总经理批准后处理.第107条.公司或者机构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或者机构规定的审核或者签字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 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者机构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 关业务相关部门撤销担保.第108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或者机构实际需要,合理 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第109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隹查现金相核 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 和完整.公司或者机构的1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第210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 行分管、并用制,不得1人统1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第2101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某工作 人员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 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相关部门负责人.第2102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1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相关 部门,督促业务相关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第2103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某工作人员个人借款审核或者签字程式,借款的审核或 者签字程式是:借款人f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财务负责人f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 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第2104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1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或者机构授权 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规章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第2105条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1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或者机 构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或者机构审核或者签字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 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或者机构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 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第2106条固定资方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1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房屋、 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第2107条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 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第2108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1 .房屋、建筑物,为20年;2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 .电子设备,为3年.第2109条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 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第310条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左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1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 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第3101条无形资产指被公司或者机构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第3102条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让瓶,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 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1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 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第3103条公司或者机构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 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或者机构损益的真实性.第3104条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第3105条公司或者机构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 公司或者机构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或者机构经济效益具有 重要作用.第3106条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1)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2)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 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 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3)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或者机构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 摊销的费用.(4)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5)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 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6)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第3107条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第3108条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相关标准和审核或者签字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 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核或者签字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 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第3109条公司或者机构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 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第410条公司或者机构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1)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2)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或者机构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 应付款项等.(3)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或者机构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 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第4101条公司或者机构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 下顺序分配:(1)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2)弭补公司或者机构以前年度亏损;(3)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 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4)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或者机构的职工重住强困I支出.(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第9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第4102条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 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或者机构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第4103条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1)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2)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 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或者机构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耍说 明的其他事项.第4104条财务分析是公司或者机构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或者机构经营状况和经 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 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第4105条总结和评价本公司或者机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 负债比率、所行者权益比率;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第4106条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 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1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I般情 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 进行.第4107条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 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件发通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 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第4108条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俭.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 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 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第4109条公司或者机构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相关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 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1致.第510条企事业单位银行电工支刃宣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事业单位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事业单位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1 人统管使用.第101章附则第5101条本办法由公司或者机构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5102条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第1条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规定.第2条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企事业单位会计规章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 个别因公司或者机构业务需要新增会计科目时,须报批准.第3条凭证统1采用记帐凭证,在实行会计电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软件打印记帐凭证.第4条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如下:(1)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2)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3)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4)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5)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6 6) 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制成科目汇 总表,然后再根据科目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1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 天)汇总每1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