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格式】大米购销合同格式.docx
大米购销合同格式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 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购销合同样本。第一条八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1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以下第C)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 无国家和部颁 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 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 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 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 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 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 采用的抽样标准 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 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第二条人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 .产品的数量:2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 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 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 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 应清单。).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 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 法: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 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 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屡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 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方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 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方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 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 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局部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 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第四条八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 码头)1 .产品的交货单位:2 .交货方法,按以下第。项执行: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方法的,按规定的方法执行;没有规 定送货方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 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3 .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o(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 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 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 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 门的责任。)第五条八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 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 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 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 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 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第六条八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产品的价格,按以下第C)项执行:按国家定价执行;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 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 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 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 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 价的, 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1 .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购销合同样本”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方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 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 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 银行从其规定。)购销合同样本第七条-验收方法(合同应明确规定:1 .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 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 仲裁等等。)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 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一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 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局部的货款。1 .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3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 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那么,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 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 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 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 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局部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 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1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 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 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当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 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2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 修或重新包装,并承当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 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局部。 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3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 局部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当甲方因此所受的损 失费用。